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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实施前期群众意见影响因素探索及对策建议

2019-03-22苏登邓丽燕莫卓斌张丽萍广东培正学院

传播力研究 2019年17期
关键词:商法新法微商

苏登 邓丽燕 莫卓斌 张丽萍 广东培正学院

一、前言

随着电商行业在我国的迅速发展,怎样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电子商务行业健康、繁荣发展引起学者们的重视[1-2]。例如,于雯婷等[2]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进行研究,总结出推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有效建议及规律。与此同时,电子商务领域的迅速发展导致了业内各方面的问题层出不穷,为规范管理该行业的发展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家出台了《电子商务法》。

然而,在电商法实施前期,因法律规范的内容及主体不一,其各自所涉及的利益问题也不同,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出现了意见不一的现象[3]。《电子商务法》属于我国基本法,虽然其内容具有原则性与框架性,但依然需要出台相关配套规则,进一步细化其实施方案,以协助电子商务法的实施。

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体,同时也是法律执行的对象,其多样性意见对新法的可实施性具有一定的影响[4]。因此,本文深入探讨电商法实施前期群众意见不一现象的影响因素,了解当下民情、收集民意,为新法的推广提供参考性建议,推进该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存在问题

《电子商务法》涉及的对象主要有消费者、微商以及代购等利益相关者。虽然该法律出台对微商或代购等无证电商经营者影响较大,但是仍有四分之一的微商代购不知情。由于身份的不同,该法律的颁布对于各利益相关者所受的影响也不同。目前主要存在以下现象及问题:

①我国大部分人民都没有关注到新电商法的出台,并不了解什么是新电商法;

②新法实施前期,第三方机构过度解读内容,导致很多商家过度恐慌,先后疯狂注销企业又重新注册,导致了该群体的失业问题发生;

③目前以微商与代购为代表,其分布较为分散,且不依存于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因此,也无法督促其办理工商登记或税务登记;

④对于电商行业经营者来说,存在线上线下商家交税不公平问题。

同时,由于个人身份以及其所代表的群体利益不同,在电商法颁布前期,不同群体中出现了意见分歧的现象。

三、影响因素

法律规范的内容及主体不一,其各自所涉及的利益问题也不同。因此,总结《电子商务法》实施前期导致民众出现意见不一的影响因素如下:

①该法的普及度或宣传力度不高,一部分电商行业经营者或群众对该新法表示不了解。

②多数消费认为法律出台导致不良商家变本加厉,加快假货市场的泛滥。同时电商法在规范电商行业的同时经营者们的基本成本增高,因此担忧购物价格上涨。

③一些电商行业经营者认为线上线下纳税问题存在不公平。

④第三方机构过度解读内容,导致很多商家误解而过度恐慌,出现盲目跟从的心理状态。

⑤《电子商务法》属于我国基本法,虽然其内容具有原则性与框架性,但群众对其具体细节存在疑惑。

四、建议与对策

为了能更好地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规范电商行业及推进该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①在新法实施前期,有关政府部门应该大力的推广和宣传电商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严紧监管有关第三机构,防止报道中过度解读电商法的内容,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防止被有心人误导或欺骗。

②政府需要持续出台相对应的配套规则。《电子商务法》的具体实施条例依然需要进一步修改细化,防止恶劣商家钻法律的空子。

③线上线下纳税问题存在争议,政府可积极广收人民群众意见,不断完善相关方面法规,为该行业绿色循环发展打好基础。

④对于分布较为分散的不依存于正规网络交易平台微商与代购,新规可在这方面加强管理。

⑤政府需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与打压假代购等不良商家,平台上依然存在很多欺骗消费者等劣性问题,另外是平台上商品的品质问题,监管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

五、结语

如今电子商务是近年来快速发展的一个新业态,其受人民群众欢迎,同时其发展也是积极健康的。此外,基于我国整体社会经济运行的视角看待电子商务法,其具备重要且长远的现实意义。因此,我国现如今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与社会价值,为逐步地规范和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需要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督实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助力配合,健全完善我国的电子商务网络经济发展与网络法律体系,以促进本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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