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大理地区传统乡村社会农民生活
——基于桥村16位农民的口述史调查
2019-03-22杨富茂
□杨富茂
费孝通先生在《江村经济》中提到:“中国农村的基本问题,简单地说,就是农民的收入降低到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程度。中国农村真正的问题是人民的饥饿问题。”笔者通过对桥村16名亲历老人的深度访谈,对桥村建国初期的农民生活状况进行了调查。桥村地处大理坝子,位于苍山脚下,东临洱海。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村庄以农业种植为主,传统士绅治理结构稳固,农民生活普遍贫困。虽然,不同亲历者对于当时生活的叙述具有明显个人烙印,但所有受访当事人的叙述中提到最多的都是“吃”,内容涉及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桥村农民没有传统手工产业,奉行“清白传家”的民家信念,与世无争,只单纯依靠农业种植,吃饭问题常常得不到满足,饥饿更是困扰着绝大多数村民的首要难题。村内各阶层农民的生存意识强烈。
一、无地农民难以果腹
农民天然“以土为生”,对生活的归属感源自对土地的占有,然而,对于建国之初那些没有土地,或因故失去土地的农民而言,煎熬就是生活的写照。当时,农民没有土地就只能依附于地主,靠着租地或是给人帮工赚取酬劳以满足自身生存需要。无地农民是指土改前完全没有土地,靠租种(包括不收租金的特殊情况)其他人(或宗族)的土地、帮工等为生,如雇农、佃农。不包括不以土地为生产资料的其他类型生产者。在桥村,无地农民的日子过得最辛苦,用老人的话说就是“生活真锅(的)过不出来”。
老人ZTX,建国初家里有四口人,父亲、母亲、弟弟和自己,家中没有土地,属于无地农民。家里没有田地、没有牲口,粮食不够吃,又租不起田,只能去给地主家帮工。成年人帮工一天一夜给两升米,用“戟”量,两升就是四戟,给的多是“半扁施(不好的陈米、烂米)”。未成年的半劳力去给有钱人帮工,酬劳不及成人的一半,一般只给掺着皮的面粉。
那时候我妈帮地主去“大堆”(白语,去帮工),用水碓,大颗的米用筛子筛出来以后就拿给地主吃,我们只吃“半扁施”(不好的米),两截米和碎米、米皮,踩出来粗面,二烙面那些。克“绔粿搭几”(白语,割麦子),去干一天也就拿得到一碗米啊。
我跟我兄弟去割牛草,每天割两趟,四背茅草割下来才拿得着“二烙面”那种三碗,最小那种碗。好呢面他自己吃,不好呢面才拿碗落(舀)给我们。还编啦绕口令唱呢:最苦是帮工,腰折背也弓,流血又流汗,到头一场空。
租到土地的农民也并未因此而获得生活上的改善,种出的粮食仍以交租为主,自己食用的还是地主给的坏、差米。“施年好么多怎酿,施年害唔朽怎酿”(白语,收成好粮食多些,收成差就少些),可以说是“烂粮难果腹”。对他们而言与其说是租地,不如说是代替他人种地。
我家是父亲抽大烟,把“家产都喷掉了”。母亲劳动能力不足,父亲去世后就只能“做得起点就去做点,混生活。”一大箩子柴拿下来才能换到米一两碗,砍房梁、砍木材克苦钱。那个是从“洼坋”(地名)砍下来的呢。要用脚踢一脚,木头滚得起来才要,滚不起来就不要。在“邹系勿”(白语,地名)的桥面上滚。我们就是“一望而过”的生活。
当地粮食价格比柴火、竹子高,约一百根竹子卖了能买到一斤米。农民拉进城卖的竹子“讲百数”,按正常价来说,每一百根竹子能卖得到一毛五分钱,供给量少的时候至多能卖百根三、四毛钱;每一百片竹篾(成条的薄竹片)五分钱;一箩筐干柴火直接送到人家里能卖到约一块钱。然而,卖不出是常态。
村里公田的租金要求每年阴历七月二十三缴纳,这些租金都会用于本主节祭祀,由村民共享,用来献(祭祀)本主。每年的本主节是村里最重要的节日,但由于多数村民日子贫苦,没有能力单独祭祀。于是,将公田租金纳作集体经费。这个做法避免了村民“不孝”:“要不是么我们家连本主都献不起,要不得奥,祖宗都对不起!”
我是村里最穷的人家了,“顶穷穷”。整个家什么都没有,就靠着公家在“三分地(地名)”处一亩三的田地。每次量付地租,家里就没有剩余,完全吃不够。一滴滴都不少给你交呢!天天出克苦也做不出跌,随时交不起租,家嗖连麦秆都不有。房子漏雨作是克借大麦秆拿来整房顶,自己那跌么铺都铺不起。
种了地要给人家粮食呢,自己饿肚子也拿给人家呢。那哈得又得呢不多,以前是收成不好,尽相是(全都是)老麦种种不出来。交完租就得不到什么利益唠。粮食吃几天就没有得喽。遇到灾害减什么租,不减!哪里会减,“怄吓鹤尼搭呢子喽(白语,气死算了)”。家嗖吃泥巴也要交给人家呢!
无地农民无钱、无地、无粮,由于土地租赁的有限性,帮工、卖柴火成为他们唯一的出路,但这些谋生方式缺乏稳定性。帮工要看时机,愿不愿意请你去;倒卖柴火得看是否能砍到好柴,能否碰到买家。若是没有需求,供给就显得徒劳。那时候农村经济流动性不足,没有生产资料的情况下改善生活就无从谈起。大理地区地租以定租制和分租制为主,少数使用劳役地租和货币地租。定租额度最高可达产量的78%,最低不少于50%,定租额由租佃者实物缴纳。分租制有“佃一业三”(交纳产量的75%)、“佃一业二”(交纳产量的66%)和“佃业平分”(交纳产量的50%)三种形式。总体来说,无地农民的生活“谋无可谋”,对他们来说吃饱肚子也是种奢求,日子里充满了被动和无可奈何,勤劳并不能给他们带来安逸。
二、少地农民“以地为生”
少地农民是土改前,自己有少量土地,但仅靠耕种自有土地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需要靠租种其他人(或宗族)的土地,或者同时兼业从事其他生产的农民。在桥村,土地面积是能否吃饱的关键,能够做到土地面积与粮食饱肚持衡的家庭极少,粮食均不足以满足一年的生活需要。
生活就是那个时候过着困难喔嘛!粮食吃不够,你种着这些收回来也吃不够,节约一点么也还是吃不够。那哈包谷不兴种,地嗖种粮食就大米、麦子这些。家里面粮食打出来,全部是自己吃掉了,也只够吃几个月。
桥村农业耕种已分大春、小春两季。但农业生产缺乏水利设施,农作物种植延误节令,大春生产要到小满时节才开秧门,一直到夏至才能完秧;小春霜降时点豆,大雪开始种麦,到冬至才能种完。农民能种植的作物也是“品种老产量低”:大春种植吊谷、红谷、老来红、青杆红,穗大而谷粒希;小春种植本地小麦、大麦,粒小不高产。桥村有南北灵泉、白石两大溪流、两条横跨村头的引水沟和马尾箐白龙潭水,这些水源担负全村3,040亩良田和附近阳乡、鹤阳、新邑、阳波、庆安里五个村庄8,000多亩田地的灌溉;另有白石溪四台水磨、下营三张水碓、上营四盘水碓、蟠曲17个水磨和三盘水碓。耕地粮产低,所谓“十月吃十月,五月吃五月”。依照当时的平均产量,水稻每亩约450斤,麦子每亩约150斤。以桥村每年两季的种植传统来计算,两亩田地一年约可产水稻900斤,麦子300斤。每人每天一斤口粮来计算,全部粮食可以让约三个人吃足一年。可实际上,农户田地产量远远低于平均产值,且每年还需缴纳田赋。据民国37年,大理县政府田赋粮食管理处向省田赋粮食管理处的程文:大理县耕地“经民国二十九年改定税额后,共为国币128221.28元,平均每亩税额为0.9元强,则高赋重,甲于全省。”
针对粮食普遍不足的情况,村里组织了“帮助会”。“帮助会”由本家全体成员组成,没有固定活动,专门提供救济粮、相互帮衬。村里的救济粮是由各个本家自筹的,村里同根同姓的家户就是一个本家,一个本家就相当于一个支系。比如说,某一个本家有二十户人,其中某一家遇到红、白大事情却没有能力去操办,它就会组织起来提供帮助、每家每户“有钱出钱、有粮出粮、有力出力”。“帮助会”出于亲缘的守望相助,让农民在生活绝望时有了一截“缓冲带”。村里有公田、和尚田,将这些公家的田地租给农民种植,每年上交的租金就成了救济粮。村里家家户户都穷,谁也帮不上谁,就只有这个“金大谷丝”能在困难时候雪中送炭。
虽然本家“帮助会”能提供一些救济粮,然而数量总是有限,救济粮本身来自于公田的出租,租户每每收成不足租粮数量,交不齐、交不上也常有,产不应求是每年的常态。桥村平均每人“就是几分分地,半年杂粮半年主粮”。自己种的地,收到谷子首先要交粮,第二要先交地主的租,第三还要还借的积谷,很多人的在正月或是二月就没有主粮了。于是,“吃青”成为农民的新发明。每逢人们开始“吃青”,稻田就像得了“花斑”,凹凹凸凸的,稻谷模样参差不齐。
七八月么闹饥荒,村子里面放积谷,借“金大谷丝”(白语,救济粮)吃。吃完又不够么,就只能“吃青”。“吃青”就是谷子将近半黄,这一穗么它高嗖(上面)是黄奥,底下还是青呢,克田里边把黄呢那些拿回来到锅里面炒,炒以后就舂,舂以后么吃。
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指出传统小农经济是指:“小块土地的所有者或租佃者,这块土地既不大于他以自己全家的力量通常所能耕种的限度,也不小于足以养活他的家口的限度……家庭是自给自足的,几乎生产它所需要的一切,而村庄则更是如此。”如此看来,这时期的无地农民连小农都称不上。无论是土地占有量,还是土地的附加产出,少地农民都无法使农民实现自给自足。小农家庭的生存能力包括所有成员的生理能力、全部生产资料和可利用资源的总和。对于常规家庭来说,一般正常成员的生理能力(特别是劳动能力)要素几乎是相等的,每个家里都有能生产劳动的人。相对的,生产资料和可用资源则千差万别,在物质缺乏的时期成为影响生存状态最为关键的要素。当农民的生活都不足以达到正常小农的程度,说明其生存能力必有缺失,其生存状态之差也可见一斑。
三、自耕农民尚可饱读
自耕农是土改前,自己有土地,且土地的占有量恰好或是基本可以维持家庭的正常生活,不需要租种其他人(或宗族)的土地,兼业情况不频繁或不明显。比起大部分村民来说,自耕农算是“食无忧”,但其粮食数量有限且生活质量不高,自耕农的幸福指数同样较低。
我们这些连蒸粑粑呢小纱布也有不起一块。像以前,在这个时候七八月份么就米也吃不上,只吃得粑粑。谷子没有多少是,只能在蒸笼底上垫上几根麦秆蒸吃馒头。布也是装金贵!蒸粑粑垫进克一块布的是有几家!
访谈中就提到“喂剖猪”这样一种饲养牲口的合作方式。它指的是两户或以上的人家达成协议,买猪仔和喂养的职责分别摊牌到各家,养成后一起分食。这样做极大地降低了养猪的成本和风险,在年末也能吃上点荤腥。这种方式虽好,但它的实施需要在提供小猪仔的农户和喂养农户之间建立稳固的信任关系,否则就很难延续。由此,真正参与“喂剖猪”的农户不多。
那个时候还有一种就是“喂剖猪”。我们买猪买出克钱,拿给他人家喂猪,喂出来掉么,一家吃一点这种,一般么是我们三或者四成这种分呢。民家话也说“喂公呆(喂公猪)”。猪买给他嘛,他喂出来以后就搭伙吃,或者是拿我们多少一点。我们也合适,就年年都有得肉吃。
对于人口数较少的家庭,一方面在劳动力上有很大的压力,常常没有人去出劳力;另一方面吃饭的人也要少一些,粮食消耗量也相对小。这一类型的自耕农家庭生活还是能过去,但仍谈不上富足。
大春多少、小春多少说好了,收割以后你不种人家就拿回克,一年管一年事情,不是几年都固定,一季一季种。我们就是平平常常,比上么不足,比人家过不出来那些又要好得多,“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主要是人口轻,吃口小,么当时搀滴吆(嘴馋,好吃)少数!
虽说这样的“轻人口”农户能够达到温饱线,但是不意味着这部分农民都有足够多的土地。一般来说,桥村“轻人口”农民家庭人口不超过四个,成年劳动力不多于两人,且女性成员居多,其自有田地不超过两亩。之所以能实现“自种自养”完全取决于内部消耗量低,增加家庭成员或者突遇事故、灾害,日子也就难以维持了。
在传统农耕社会中这样的生活不能算是真正意义的温饱,它没有保障,充满偶然性,不能长期持续。由于耕种技术低下,建国初期耕地的高产出通常需要两方面的要素,一是足够多的土地;二是足够多的劳动力。“轻人口”家庭是个特别的存在,两个要素都不满足,其生存轨迹有别于正常家庭,最佳状态也就是“喂饱肚子”。
通过上述内容,可见以上三类农民的生活都有一个共通点——清贫。无地农民“没得吃”,谋生方式没有保障;少地农民“吃不饱”,生产资料缺乏,“产不足食”;自耕农民“难吃好”,赋税繁重,难有剩余。尽管在温饱问题上有差异,但从生存质量上来衡量,三类农民都是一致的——求生困难。这样的困境不是单纯身份上的层级差异,更多的是来自于生产资料有效占有的比率失衡。在建国初土地改革前,普通农民拥有土地等生产资料绝大多数源于继承,而这种继承又是随着时间延续在一代代的消解,且伴有不可逆的特性。因此,农民总是越来越穷,越来越苦,长时间生活在无力挣扎的认命状态里。也正是这种循环往复的苦日子,让桥村农民在土地改革运动进村之后展现出了“革命”的力量。桥村农民在土改中的主动和对动员的响应,与刘昶笔下不愁就业的江南经济发达地区农民对革命动员的不支持形成鲜明对比。
四、结语
传统乡村总是有些“遗世独立”的味道,这既是外部环境的作用,也源自内在结构的打磨。对村庄而言,这种独特的气质是内部成员随其变化而变,村庄也因内部个体的不同组合而呈现出独一无二的状态。通过对三类不同群体农民生活状态的描述,表现出了桥村农民普遍贫困的现实。桥村大多数村民都处于“寻求果腹”的境遇当中,生存是村民们所要面对的首要问题。农民生存意识突出,但是由于传统乡村社会固有的生存模式和权利归属,财产分配模式难以打破,贫困农民无法获得土地占有权和财产分配权,生存困难。同时,前文所阐述材料主要来源于桥村亲历老人口述,因可查阅档案材料有限,未能对当时村庄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进行全面分析比较,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叙述的细节性和全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