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发展现状及改革的思考
2019-03-22段晓宇
段晓宇
上世纪二十年代,由于受到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音乐教育事业蓬勃兴起,西方音乐文化传入我国,留学音乐家呼吁借鉴西方音乐理论及教学模式来发展我国的音乐教育事业。《西方音乐史》课程在各大音乐学校,如上海国立音乐学校、北大音乐传习所等一些专业音乐学校中应运而生。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这门课程已经形成了完整的教学体系,尤其是在200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指出“其特点是将西方音乐作品的欣赏置于西方音乐历史文化的背景中进行”[1],《西方音乐史》和《西方名作音乐欣赏》相结合,发展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不但成为高校音乐专业的必修课,而且是音乐专业考研的必考科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就高校的《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教学活动而言,该课程隶属音乐理论课,未能受到学生的重视,究其原因,我们发现在课程教学的相关理念和课程设计上仍存在一些偏差,其发展前景引人思索。
一、课程发展现状
(一)教学思路的偏差
作为音乐学专业基础必修课程,在2006年“方案”颁布之前,“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课程名为“外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虽两字相差,涉及的教学范围相去甚远。“西方音乐史”主要指从古希腊到20世纪欧美国家音乐发展史,而“外国音乐史”是指中国音乐以外所有国家的音乐发展史,也就是说既包含了东方音乐也包含西方音乐,这对于“方案”之前设定的72学时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教学任务。因此教育部在“方案”中积极做出了调整,改“外国”一词为“西方”,大幅度的缩减了课程内容。但笔者结合应用型本科音乐学专业的发展需求,在安排课程内容与进度时发现:即使调整内容后,下学期的课时也只能把浪漫主义音乐时期的内容讲授完,以至于20世纪现代音乐根本没有课时去完成,使得该章节的课程于形式和内容都无法全面展开,更无法谈及拓展。
(二)教学目标不够明确
该课程发展历史悠久,但思考其课程设置缘由的人并不多,换言之,该课程的教学目标的核心是什么,很多人未能静心领会。仅仅“拓宽学生的音乐视野”?抑或“培养良好的音乐审美能力”?这些似乎过于抽象,音乐视野在哪里打开?审美能力又在哪里展现?多数教师对该课程的理解就是让学生了解七大音乐阶段,每个阶段里重要作曲家及他们的代表作,如果能熟悉一些经典作品更是等于超额完成教学任务,然而就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来说其实并不达标。况且该门课的学习也不能埋头死记硬背,而是应该注重能力的培养。如何提高该课程的应用性,笔者认为,这种“应用性”的思维不能仅仅局限于课堂,而是应该着眼于学生的未来发展,不仅告诉学生“怎么学”,还要告诉学生“为何学”,在一开始就给学生树立明确的学习目标,才能让其明白“为何学”,只有有的放矢,才能形成良性循环。
(三)教与学互动的缺失
近十余年,《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的授课方式以教师讲授为主,辅以音响资料加音乐作品的简要分析,学生负责听记,这个灌输式的学习过程学生的参与并不是很多,加之学生对该门课的认识不足,导致学习意愿不强,因此造成教师与学生在教与学上的互动少之又少。久之,这种由教师单向传授既定知识模式的弊端日益明显,加上该课程的考试形式仍然以闭卷考试为主,大量的背诵任务使学生倍感枯燥,考试的局限性也直接影响了该门课程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效果,长此以往束缚了学科的发展,更不利于创新性人才培养。
二、修正教学目的,完善教学方法
陶行知先生曾指出:“一个好的老师不仅是教学生,而是要教会学生学”,也就是说好老师不应该只传授知识,而是传授学生学习的技能。《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作为一门记忆性较强的学科,更加需要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而作为专业教师,我们应该始终秉承科学的教学理念,不断进行教学反思,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使之从“学会”到“会学”。
(一)坚持以审美为核心
众所周知,“审美作用是音乐的首要功能”[2]。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不仅仅满足于对教学大纲上的教学任务,而是要引导学生在音乐的体验和感知中树立一定的审美意识。所以教师不应只停留在对作曲家的奇闻异事的讲授和代表作品的分析这种浅显的学习阶段,而是应该引导学生深入作品,拓展学生的知识结构,在作品分析中让他们真正认识到音乐的内涵与外延,从而产生美的体验。音乐虽然是抽象的,但教师应该唤醒学生对抽象的归纳能力,不是照本宣科,这样会阻碍了学生对该课程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导致他们对音乐的认识停留在表象。笔者在该课程教学环节中加入了谱例的分析,并且带领学生进行主题片段的视唱,进行内在的化合,从而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增强他们的音乐修养,这也是音乐本体的回归。
(二)注重实践与审美的结合
在以审美为前提之下,要注重实践与审美的结合,这是音乐学科教学发展的实际需要,也是高校素质教育的根本。在高校传统的教学模式中,往往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教学而忽略他们进行自我学究的过程。这种思想导致教育的视野仅仅局限在自身专业内部,较少与其他专业结合,也不会将音乐置于社会文化背景中去学习,以至于所开设的大部分课程在走向社会后“学无致用”,仅仅停留在理论的层面。而音乐的社会属性决定了它不是单一的发展的学科,它的非语义性也决定了即使相对理论的学科也不能只用语言和文字去概括,只有在实践中去“具化”它才是课程设计的发展方向、学科最终存在的价值。在学生能力范围之下,可以积极鼓励学生去唱、奏作品,如早期复调奥尔加农、经文歌等作品,可以组织学生去分声部演唱,既可以让学生在实践中感知复调音乐多层次的美感,深刻了解其所处音乐阶段的音乐特点,也从另一层面上提高了他们的视唱练耳能力,一举两得。
(三)教学方式的多元化
随着教学实践的发展,教学模式应朝多元化发展,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实现教育方式的多元化,才能把学生的注意力真正吸引到课堂上。自2001年全国范围内实行教学改革之后,各大院校旨在打破“一本书,一支粉笔”的“大一统”模式,进行探索性的、创造性的教学,在学习方式、实践活动方面都下足功夫,十几年来已经形成的完整的教学体系(内容、架构、评教)等较过去有了突破。教育是一种艺术,实质在于创新,国人对素质教育的渴求推动了教育工作者对新的教学模式的探索。
(四)深化课程考核机制
如同学习要注重能力的培养一样,该课程也应该注重能力的考核,因此,要打破过度单一考核或重视卷面考核的形式,把学习与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可以先通过兴趣的培养与实践能力的训练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在教学的过程中考核,在考核的过程推动教学,从而淡化考核的痕迹。笔者除了每节课带领学生回顾上节课的知识点,致力于新旧课的无痕衔接,以此加深学生对每节课重难点的循环记忆;其次,在每一课程单元抽取十名学生,自由选取他们喜欢的某一节或者某一个知识点展开试讲,剩下的学生和试讲的“老师”互动,“以教师为主导”设定教学情境,“以学生为主体”完成教学体验。这种新的身份可以诱导学生对知识的探索,激发他们的求知欲望,然后再对他们的课堂表现进行点评打分。新型的考核形式既强化学习的过程,也注重最终的结果,从全方面提升了教学效果。
三、关于教改的思考
(一)教学内容改革的思考
纵观《西方音乐史》的发展历程,很多时候都是伴随着文化运动而开始和变革。因此,《西方音乐史》的发展更多是一场音乐文化的发展史。首先,该课程的讲授应放置于当时的主流文化背景之下,包括重大的政治变革对人的意识形态产生的影响都应该是课程教学中不可回避的重要内容。如中世纪音乐,是教会音乐占领绝对权威的特殊时期,整个漫长的一千年都是围绕着基督教音乐的制定、完善及拓展等一系列活动而展开,所以,我们不仅要了解中世纪音乐的本体:音乐体裁与音乐理论的发展,还要对基督教的产生与发展有最基本的认识,也正是随着基督教的产生而产生了一系列的音乐,随着基督教权利的最大化基督教音乐达到最高峰,对接下来文艺复兴的音乐及整个西方音乐史的发展进程产生重大的影响。其次,要注重对课程纵向的拓展。《西方音乐史》本身不是孤立的学科,与《音乐欣赏》结合之后更是加大了与其他学科的联系,如对作品的分析加大了与音乐分析学的联系,对各种声乐器乐曲的视听从一定程度上也加深了对这些学科本体的认识,对音乐理论的发展,如记谱法、调式音阶等理论的固化促进了学生对乐理、和声、复调等学科的背景及前言的了解等等,所以《西方音乐史》的发展一直在努力跳出理论课的框架,在与“名作欣赏”结合之后扩大了学科范围和应用性。
(二)教学方式改革的思考
随着科技的进步,教学手段越来越丰富,多媒体课件被广泛运用到各音乐学科。《西方音乐史》几千年的历史架构在课件中脉络分明,各国的影像音乐也同步链接[3],相对于上世纪《西方音乐史》课程刚进入音乐专业课堂已有了大幅度的飞跃。智能化的教学工具优化了学生的认知结构,提升的他们的学习兴趣,也使教师省去了很多查找资料的时间,更大程度上实现全网资源共享,有利于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性。但是,面对这些先进的教学资源一定要合理的运用,并且要与传统的教学方法有效整合,才能发挥出积极作用。多数教师都会为课程制作精美的课件,希望以图文并茂、动静结合的教学方式来增加课程的趣味性,但史论性课程本身信息量较大,如果在课件中不能适当精简,使教学内容重难点分明,就会陷入师生都会过度依赖课件的误区:学生目不暇接,只看(听)不记,因为过大的信息量不知从何下手;老师过度依赖多媒体教学,忽略了自身对学生的导向作用。所以,教师应结合实际需要,制作出精良的课件,并积极引导学生进入到多媒体的教学情境中,尤其是欣赏环节,一定要师生同赏,并且通过教师的讲授,对作品的分析,学生在聆听中加深记忆,才能获得更透彻的听觉体会。此外,《西方音乐史》虽然介绍的是西方音乐的发展历史,但教学设计并不能把它与中国音乐的发展完全割离,在很多知识点上可以把中西音乐发展史进行“无缝对接”,如:“五度相生律”与“和谐论”,“声无哀乐论”与“音乐教化作用说”等等,让西方音乐“中国化”[4],既拓展了知识结构,也让学生萌生亲切感,增加教学互动过程。
《西方音乐史》课程已经在我国开展近百年,为我国对西方音乐的认知架起一座文化的桥梁,在与《音乐欣赏》结合之后,更是渐渐引领音乐学习者从表象认知——审美体验——本质探索的过程,作为该门课的专业教师,也是西方音乐的传播者,任重道远,唯有不断思索、积极吸收新的教学方法,才能使自身不断完善,以更专业的教学理念投入到学科改革与建设中,使学生在提升审美能力的同时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