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三个方面重点强化金融监管工作
2019-03-21陈华清
●陈华清
近年来,财政部驻福建专员办根据工作转型要求,从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出发,围绕三个方面重点,强化金融监管工作。
一、围绕信贷资产管理方面重点
信贷资产是金融业的主要资产,管好用好信贷资产并保证其保值增值,对于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意义重大。为此,福建专员办高度重视金融企业信贷资产管理,重点开展一系列监管工作。一是强化动态分析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掌握驻闽中央金融企业基础业务数据信息,在此基础上,采取分类监管、突出重点、服务改革、防范风险的监管思路,确定监管重点,滚动分析,发现可疑情况和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关措施。二是强化信贷资金源头管控。与在闽规模靠前六家商业银行和三家国家政策性银行签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合作备忘录,要求各银行严格规范融资管理,对于政府重大建设贷款项目,相关项目融资方案、风险评估情况等应按时向福建专员办通报,对于不明确是否属于政府项目建设融资贷款的事项,各银行应主动与福建专员办事前进行沟通,严禁金融机构接受地方政府或部门出具融资担保文件或承诺函,从源头上杜绝银行提供违规贷款、地方政府发生违规举债等行为。三是强化调研工作。充分发挥贴近基层和驻地的优势,紧紧围绕财政部和专员办中心工作,立足于福建自贸区和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金融改革前沿,结合国家经济、金融形势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相关金融体制和金融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及时反映“海西”金融运行新情况、新问题,反映信贷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隐蔽性风险,主动加强监督,向上级提出政策建议,为金融建设改革服务。
二、围绕不良资产管理方面重点
对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监督管理,是福建专员办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受整体经济影响,近年来金融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在闽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率普遍偏高,有的不良资产率甚至超过警戒水平。为此,福建专员办主动作为,开展一系列工作,强化对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监管。一是开展不良资产管理情况核查。每年都选取部分金融企业开展呆账核销、抵债资产管理、自主减免表外利息等“三项业务”的专项核查,对于查处的不良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责令进行纠正。同时对问题进行总结归纳,形成管理建议书,给相关金融企业以警示,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起到查处一家、规范一片的效果。二是建立联动监管机制。以加强不良资产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为切入点,充分协调省内其他监管部门资源,通过与其他监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交流、案件移送、联合检查等监管制度,明确“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强化监管”的金融联动监管机制,取长补短,提高信息共享和利用效率,完善金融风险处置协调能力,形成监管合力,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三是重视不良资产的日常监管。重点关注金融企业内控、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等相关情况,利用联合监管平台和资产“五级分类”数据,帮助金融企业发现不良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对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处置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参与部分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公开拍卖会,受理有关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并进行核实和相关调查,最大限度地保证不良资产处置程序合法合规。
三、围绕财务预算管理方面重点
近年来,福建专员办认真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金融转移支付资金审核、“一行二局”预算动态监管等财务预算管理方面重点,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对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以《会计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为依据,陆续开展对部分中央驻闽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以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处金融企业在资产、财务、会计管理以及国家财经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并采取检查和调研相结合的办法,开展调研活动,将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形成调研报告上报财政部。二是开展金融转移支付资金审核。主要针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等各类财政金融转移资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并对重点和可疑项目进行实地抽查,从严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全部予以剔除,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三是对“一行二局”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充分利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银行账户平台系统,对二级及以下人行、银保监局、证监局等“一行二局”预算项目实施动态监管,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掌握并纠正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执行中如需追加预算项目,均严格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确保“一行二局”预算按照制度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