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背景下的图书馆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2019-03-21杨粒彬罗燕妮
杨粒彬 罗燕妮
(南宁市图书馆,广西 南宁 530221)
一、引言
完善的法律保障是志愿服务工作蓬勃发展的重要保障。1964年德国出台的《奖励志愿社会年法》,被认为是目前世界上最早的志愿服务法律。1973年美国政府制定出台了《志愿服务法》,并由此开展了系列针对志愿服务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行为:1989年出台《国内志愿服务修正法》,1990年制定《国家和社区服务法案》,1997年重新修订《志愿者保护法》。
近年来,我国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基础理论研究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志愿服务立法也取得了长足进步。2016年12月25日发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指出“国家倡导和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文化志愿服务。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文化志愿服务机制,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文化志愿活动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并建立管理评价、教育培训和激励保障机制。”
2017年6月7日,《志愿服务条例》经国务院第175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17年8月22日发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保障了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了志愿服务,成为志愿服务工作的总纲领。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正式实施,法律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公民参与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进一步强调了政府对志愿服务工作的职责,体现国家对志愿服务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图书馆开展志愿服务的意义
(一)公民个人自我实现的渠道
志愿服务解决了人的自我实现和社会实现之间的问题,是个体获得社会肯定,实现自我社会价值的重要平台,是人在各种强制社会力量之外的自由选择,是人的个性外化和个人权利的表现。公民通过参与图书馆的志愿服务,充实个人的知识结构,展示个人能力,实现个人价值,从而激起公民自我实现的动力,满足人的多元化发展需求。
(二)图书馆引入社会管理的有效方式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已成为当前文化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志愿服务可为公共图书馆带来人力、技术、专业等方面支持,弥补当前图书馆建设中的短板;可激活社会资源,有效组织社会人员、社会组织等社会基本结构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凝聚公益力量,扩大社会影响;可破传统文化服务中图书馆馆员与广大市民之间的距离感,加强社会对图书馆的认识,增进图书馆与社会的联系,推动社会和谐。
(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志愿服务倡导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理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志愿者在参与图书馆志愿服务的过程中,用智慧服务读者,用行动传播爱心,用协作传递正能量,正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实践。
(四)推动文化体系建设融合发展的历史选择
志愿服务文化根植厚土。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崇德向善理念,到革命文化中的奉献精神,再到新时代文化中的雷锋精神,无一不彰显出深厚的文化内涵。当代志愿文化体现的是自愿、无偿、奉献、担当、进步的精神力量。图书馆作为文化传播的前沿阵地之一,服务领域不断扩充,志愿服务也在不断深化。传播知识力量、传递社会关爱、弘扬社会正气的文化志愿服务,正引领文化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三、当前图书馆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不足
(一)组织机制不健全
志愿者的招募以“互联网+现场报名”的方式,但宣传不足;多为个体参与,身份比较单一(多以学生为主),社团、企业、机构参与较少;内容局限于基础性服务,如场地清洁、书刊借阅、整理上架、秩序维护等,缺乏阅读推广活动组织、参考咨询、文献整理与开发、外文图书翻译、宣传推广等体现图书馆特殊性的工作,未能实现志愿者个人特长与读者需要的有机结合,不利于吸引多样化志愿者人才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的组织缺乏年度计划和系统规划。
(二)人才机制不规范
缺乏专业型人才,未能建立起专业化的志愿服务队伍;缺乏客观全面、个性化、差别化的奖惩制度,对志愿者的服务评价普遍以“服务时长+志愿服务心得”为依据,存在片面,且缺少惩戒措施,不利于形成积极向上的志愿服务氛围。
(三)保障机制不健全
缺乏专项经费的支持,尚未建立起志愿者服务公益基金,志愿者的误餐、交通费无从保障。
四、构建具有时代特色、本馆特色的志愿服务体系
(一)完善制度建设
国家鼓励公民参与志愿服务,应该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从立法的角度、完善的制度,加强对志愿服务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如美国对志愿者实施绩效管理,每年有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估,志愿服务经历可作为学分影响志愿者的升学、就业、晋级等,杰出的志愿者还得到政府的表彰和奖励。各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对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的管理机制、服务模式、志愿工作队伍的建设与管理、评估体系建设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支持。
(二)全面深化组织
1.探索联动机制
加强志愿服务工作宣传,制作志愿服务宣传片、抖音短视频等,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图书馆志愿服务工作,招募和吸纳社会人士、公益组织、企业、学校、社团、单位等参与图书馆公共文化志愿服务,形成“图书馆+公益”的多元志愿服务联动。
2.深化组织管理
对志愿服务的定位认识要从“以馆为中心”向“以读者为中心”转变,体现读者的个性化需求。结合图书馆职责定位和公共文化服务大局,开展有特色的志愿文化服务项目,打造志愿服务文化品牌。如上海闵行区图书馆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志愿服务,实施“啄木鸟” “小小图书管理员” “绿叶助学”等品牌项目,服务范围包括阵地服务、生活助理、授课讲师等多方面;杭州图书“市民合唱团”志愿文化活动品牌,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的音乐学习、交流及表演平台,现已走出国门,唱响国际舞台;南宁市图书馆启动“志愿馆长”服务项目,为全市11家社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的正常服务保驾护航,成为在图书馆引入读者自我管理的一种积极、有效的尝试。
3.加强文化建设,增强文化自信
要坚持文化导向不动摇,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加读者对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特质的志愿服务文化的理解,引领群众认同志愿服务文化,并在志愿服务中坚定信念,增强自信。
4.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文化志愿者信息库,为人才选拔打好基础。要重视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做到培训内容的系统性,应包括服务技能、服务意识、服务技巧、应急处理等方面;要建立专业志愿者人才库,在特殊项目中发挥人才优势,促进图书馆向专业化服务方向发展。
5.科学制定奖惩制度
要研究制定合理的志愿者评判标准,既有普遍的、基础的共性要求,又体现不同岗位的个性特征。要结合不同志愿者群体设置不同的奖励措施,如对待学生志愿者,可通过写评价意见的方式,为学校考评提供参考;对待社会人士,可通过适当增加借阅册数、延长借阅期限的方式,为市民提供便利;对待企业和团体,可通过给予场地的优先使用权、活动的优先参与权等方式,形成良好合作。
(三)加大保障力度
志愿服务不能谈报酬,但志愿服务工作开展的成本是存在的,志愿者服务是应该尊重的,要加强对志愿服务的运行保障。一方面,政府加大对图书馆志愿服务工作的财政支持,建立自上而下、分级投入的志愿服务工作专项资金保障体系;另一方面,鼓励各图书馆设立志愿服务公益基金,鼓励社会和企业通过赞助和个人捐赠等方式,对志愿服务工作提供帮助。另外,探索多方社会保险合作,为志愿服务安全提供保障。如南宁市文明办与保险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南宁市志愿者”网站实名认证报名的志愿者,可享受志愿服务期间的人身保险保障。
志愿服务的法制化是社会文明进步的结果。只有加强政府的支持保障、深化图书馆的职能管理、调动社会各界的充分参与,才能建立起良性互动、优化发展的志愿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