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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治理:新时代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拓展

2019-03-21

长白学刊 2019年6期
关键词:村民空间建设

(广东工业大学 政法学院,广东 广州 510520)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基层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工业化与城镇化浪潮的双重作用下,乡村发展面临严峻的形势。历经4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与物质文明的不断丰富相比,我国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步伐,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不相适应,与文明型国家崛起的战略目标仍有差距。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目标[1];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进一步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对我国乡村公共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乡村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维度,而公共文化空间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载体和外在依托。面向新形势、新情况和新要求,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要不断契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补齐农村文化建设短板,夯实乡村治理的文化支撑,丰富乡村治理的文明内涵。

一、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延展的时代意蕴

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抓手,是维系基层社会稳定的柔性途径。通常来讲,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有两层涵义:一是乡村社区内人们可以自由进入并进行各种思想交流的公共场所,如乡村里的广场、戏台、祠堂等休闲娱乐、交流、传播各种信息的场所,这是从物理空间层面理解文化空间;二是乡村社区内普遍存在着的一些制度化组织和活动形式,如红白喜事、文艺活动等[3],这是从精神文明层面阐释文化空间。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被赋予更多的时代精神和价值意蕴,承载着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与精神寄托。在当前乡村振兴的社会大背景下,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发展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实现乡风文明发展的内在需要

在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和信息化进程的推动下,乡村人口规模化、长期性流向城市,乡村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传统乡村文化及其载体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和要求。一方面,乡村人口空间转移导致“空心化”现象日益凸显,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纽带的传统乡村社会关系网络逐渐瓦解,祠堂、集体祭祀等承载着传统血缘与宗族文化的公共文化空间日渐凋敝;另一方面,城市现代性文明对乡村文明造成了一定的冲击,现代文明与基于农耕文化的传统文明之间如何有效衔接尚需探索。市场化、现代化和城镇化改变了村民的生活方式与社会关系,原有的乡土中国逐渐转变为城市社会,传统乡村公共文化空间遭到城市文化空间的挤压。传统公共文化空间的衰落导致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失去根基,对乡风文明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对精神文明建设产生消极作用。因此,必须加强乡村社会的公共文化建设,精心打造文化空间,筑牢乡村人民群众的精神根基。

(二)乡村社会资本形态转换的重要途径

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是乡村社会资本转换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面对经济和社会变革的压力,在新的、“更好”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保障方式的冲击下[4]46,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与现阶段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突出。传统中国社会是基于血缘和地缘而形成的熟人社会,由于市场化和城镇化的作用,农村原有的社会关系模式发生了重大甚至根本性的变化,血缘和地缘关系虽然在乡村社会关系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基于市场机制形成的商品交换关系和利益意识显得更为根本,乡村社会资本的形态和基础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根本性的社会变迁,使得村民对美好生活包括物质和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与日俱增,如何有效满足变动了的乡村社会和主体需求变化,优化和发展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是摆在乡村社会面前的现实课题。文化在维系乡村社会发展和稳定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能在潜移默化中强化村民的社会认同与互惠互利,增强社会信任与凝聚力、向心力。因此,必须顺应新时代乡村社会转型升级的发展诉求,强化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推动乡村社会朝着文明化方向发展。

(三)实现乡村文化振兴与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有效载体

文化振兴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主要抓手之一,而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是文化振兴和培育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不仅是一个物理空间,还是一个承载经济、精神价值的复合型载体,对促进乡村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价值与现实意义。当前,随着新型工业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加速。面对村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亟需大力发展乡村文化,将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作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5],表明了农村、农民现代化建设离不开精神文明建设,搭建并完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是乡村文化振兴和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必然选择,有助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由于各种原因,我国乡村千差万别,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差距大,有的地方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都抓得好,也有些地方物质和精神文明都发展不充分,从而影响了乡村整体发展。只有充分重视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载体作用,加强保护和建设,才能为乡村公共文化建设提供支撑。农村、农业、农民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与难点,也是乡村振兴战略要解决的基本问题。要实现农村、农业和农民的现代化,必须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并重,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和精神内核,乡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坚实的文化根基。当前,作为乡村文化重要载体的公共文化空间面临复杂的形势与环境。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要因应时代发展诉求而不断实现自身的优化与发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顺势而为,推动公共文化空间的传承与建设,夯实乡村社会的精神文明基础。

二、从政治到生活: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变迁逻辑

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一直是我国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不同时期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发展呈现不同的特点,其精神内核与变迁逻辑反映了乡村社会政治、经济的时代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我国乡村社会公共文化空间的发展可以粗略分为三个阶段:公共文化空间的政治化时期(1949-1977年)、公共文化空间发展的断裂分化时期(1978-2011年)、公共文化空间的多元化发展时期(2012年以来)。不同的发展阶段均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当时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折射出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与精神风貌,发挥了特定的功能。

(一)1949-1977年:公共文化空间政治色彩浓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成立之日起就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与中央集权的政治管理模式,为有效实现国家集中统一管理奠定了制度基础。为充分调动人力物力集中发展重工业,党和国家通过队、社形式加强对农村社会的动员,以国家权威主导乡村公共空间的建设,乡村社会生活主要在国家的规制下进行,传统上乡村社会自发形成的公共空间遭到破坏[6]。1958年,随着人民公社运动的兴起,由于各种政治与社会集会而形成的多种政治性社区,成为20世纪50至70年代中国乡村社会公共空间的最显著特征[7],人民公社这种组织形态和制度载体成为乡村公共空间的主要形式和平台,也是村民日常沟通与思想交流的主要场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严重阻碍了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发展,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难以得到满足。可以说,改革开放以前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政治性色彩浓重。集体食堂、晒场等承担着行政集会、政治动员等功能,具有较强的政治目的性,对于政治社会化和思想教化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对传统的乡村文明及其载体关照不足,对公共空间的文化功能缺乏自觉认知与政策倾斜。

(二)1978-2011年:公共文化空间发展的断裂分化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制度惯性,基层社会仍沿袭计划经济时期国家主导和引领社会发展的管理模式。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率先进行了改革,并逐步推动乡村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国家与社会间的关系也逐步发生变革,乡村社会重新获得较大的自主性空间[8]。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人民公社为代表的政治性公共空间逐渐消解,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发展活力渐增,有利于乡村社会的持续发展。在一些地方,由于人口的迁移与原有人际关系受商品交换观念的冲击和影响,乡村原有的关系互动模式和文化空间都发生了变化,部分乡村出现了衰败乃至凋敝,文化空间当然也因缺乏物质和人文的支撑而走向衰微。而在一些地方,在市场机制或政府推动或社会引导下,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经济效益愈发彰显。一方面,一些市场意识比较强的乡村开始大力推进乡村文化空间商业化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为乡村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收入;但另一方面,大量传统的公共文化空间被过度开发和商业化,致使其承载的乡村符号、记忆、精神等消逝,维系村民精神文化根基的“软实力”在这一时期的发展进程中出现异化倾向,不利于保持乡村社会文化的价值本色,也不能满足村民真正的精神文化诉求。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带来了社会的分化与失衡,导致了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分化与差异,传统的村落文化在现代化的冲击下发生了蜕变。如何在传统和现代之间寻求平衡,成为乡村文明与公共文化空间延展需要面对的现实课题。

(三)2012年以来:公共文化空间的多元化发展

进入新时代,我国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发生了很多新变化,内涵式发展成为新形势下我国乡村社会治理中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路径,主要表现为多元化与现代性并存。一方面,受到城市现代性文化的影响,乡村文化空间呈现传统性与现代性交融互动的态势。另一方面,当前党和国家鼓励多元主体参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使得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多样化发展趋势明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商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1],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迎来了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在国家顶层设计的鼓励推动下,各地乡村在最大程度上保留原貌的基础上,掀起了多样化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浪潮,乡村文化公共空间建设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比如建设具有针对性、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乡村图书文化室等公共空间,培育文化宣传队伍,为拓展乡村文化娱乐活动提供了宝贵的组织形式和平台载体。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缺乏相应的制度措施规范引导各方力量有序参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国家引领的作用会不断显现,从而使得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营造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发展的精神载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引领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与拓展,是新时代乡村文明与文化振兴的重要特征与价值尺度。

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与信息化的持续推进,我国乡村社会结构与精神风貌也呈现出动态变化的趋势。新中国成立以来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经历的三个不同发展阶段,反映了乡村社会治理模式与精神层面的变化与特征。当前,党和国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视乡村文化建设,不断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发展需求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重点和难点,关乎乡村振兴战略能否顺利且高质量实现。而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延展是乡村文明的载体和基础,是乡风文明发展目标的重要支撑。缺乏物理空间与精神内核的文化建设是无法维系的。因此,面向新时代,我国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亟需因应乡村社会经济与村民精神文化的时代诉求,积极推动乡村文化空间的健康发展,自觉将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夯实乡村治理的精神文明基础。需要注意的是,对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营造,需要强化建设的多样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考虑乡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等不同主体精神文化需要的差异性以及对文化活动空间需求的差别,从而使得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更加有效。

三、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发展的现实困境

公共文化空间的演变是反映乡村治理模式与社会关系变迁的缩影。在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我国乡村社会正处于从传统乡土社会向现代乡村转型的过渡期,乡村现代化是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乡村社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在这种市场化与政府推动双重作用下,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发展存在某些普遍的现实困境,主要表现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非均衡性发展、公共文化空间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公共文化空间的社会功能式微这三个方面。若不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理,将会制约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功能的有效发挥,甚至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和冲突,给社会整合和乡村治理带来消极影响[9],长此以往,不仅不利于公共文化空间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甚至会严重制约乡村社会的现代化走向。

(一)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非均衡性发展

目前,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发展不平衡。一方面,由于乡村历史欠账较多,相对城市而言,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发展严重滞后,城乡非均衡性发展是我国公共文化空间发展的显著特征。另一方面,公共文化空间在乡村社会内部也分布不均衡。从乡村内部看,公共文化空间以村委会为中心呈现“差序格局”状态分布,距离村委会越近,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就越相对完善,这与我国以权力为中心自上而下逐级递减的资源分配体制机制有较大的关系。二是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发展不充分。一方面,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使用不足,对传统文化空间的现代挖掘缺乏自觉和有效手段,以致一些原有的文化形式和表现载体逐步衰落乃至消逝,“乡愁”的精神载体无以为继。此外,当前乡村社会许多公共文化空间存在形式化问题,比如文化活动中心在工作日大门紧闭的现象屡见不鲜,公共文化空间使用率低。另一方面,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注重政治(党群服务中心)、经济(商业服务业)及休闲娱乐型功能的搭建,而教育型文化空间(文化广场等)及其相应的外在表达形式相对短缺,一些具有乡村特色的民俗和仪式由于人口迁移和观念变迁缺乏有效的传承主体和形式,不少乡村仍然缺乏具有针对性的适应不同群体如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这些特殊人群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无法满足村民多层次、更高水平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也使得乡村社会原有的社会互动方式与作为共同体的纽带产生了割裂。传统的一些艺术形式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陷入失传的风险和尴尬。

(二)公共文化空间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

公共文化空间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最根本的是作为村庄生产与生活主体的村民缺乏对文化及其载体本身的自觉认知与维护,这是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随着改革步伐的深入,乡村社会正处于乡村振兴与现代化建设的关键转型期,乡村社会的流动性、开放性显著增强。乡村社会在市场化和现代化的冲击下,重经济利益而忽视精神文明建设的倾向在很多地方都存在,对文化建设的认知不足,导致了对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长期忽视与欠账。一方面,新时代我国工业化与城镇化的持续推进,乡村人口长时间、规模性地流向城市,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主体大量流失[10],再加上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留守群体参与意愿不足以及能力有限,导致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高质量发展掣肘重重;另一方面,长期的非均衡性资源配置方式致使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乡村为城市的发展贡献了大量资源,乡村资源严重匮乏,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内涵式发展道路受阻。同时,由于传统乡村社会价值理念、共同体意识在现代城市文明的冲击下慢慢消逝,村民的群体认同感普遍下降。在这两方面的作用下,我国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发展内生动力匮乏。如何有效地传承乡村传统文明,并融入现代社会的一些元素与形式,培育契合时代发展需求的新时代乡村文明,是需要长期探索和实践的重要课题。但无论未来乡村文明走向何方,作为文明载体的公共文化空间都是其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有效保障。

(三)公共文化空间的社会功能式微

现阶段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所承载的特定社会功能式微,使得基层社会稳定发展的风险性增加。由于市场化和信息化的作用,具有社会教化、沟通交流、维持社会秩序等社会功能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在现代性的冲击下,传统的社会结构与文化价值都在消解,村民的共同体意识被削弱,对文化的认同感不断降低[11],其所承载的社会功能弱化。本应是思想文化交流的场所,在一些地方蜕化成聚众打牌、吃喝玩乐的地方,这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初衷相悖,不利于乡风文明的培育、村民精神文化素养的提升。同时,由于长期自上而下的公共文化供给偏好的影响,乡村公共空间的发展建设侧重其政治功能和经济功能,片面追求公共文化空间的审美价值和视觉效应,与村民实际的生活需要脱节,公共文化空间的发展质量不高,难以实现真正的乡村文化振兴和思想教化功能。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应注重文化元素的融入,通过对原有的老旧建筑物的适度改造,挖掘乡村原有的文化艺术传统,等等,彰显乡村文明的地域性、民间性与生命力。乡村文化建设只有扎根农村大地,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融入乡村社会的各个方面,才能在不知不觉中提升乡村文明的精神内涵,并以其鲜明特色赢得认可和传承。

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发展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题中之意,对实现乡村社会的现代化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我国乡村正从一个乡土性社会转变为现代型社会,转型过程中各种体制机制不断更新迭代。在动态变化的乡村社会中,公共文化空间面临的发展形势更为严峻复杂,其不适应性逐渐凸显。而乡村生活主体以“三留守”群体占较高比例这一事实,给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带来了挑战,要求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营造必须强化针对性,更好地服务于以“三留守”人员为主体的村民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强化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针对性与多样性,从而提升乡村文化建设的有效性。面向新时代,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作为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抓手,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应对目前面临的现实困境,保障其可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必须站在治理现代化与乡村振兴的高度重新审视我国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发展,并在改革的进程中不断优化其发展路径,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早日实现。

四、新时代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发展机制

乡村文化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铸魂工程,是助力乡村振兴的精神动力。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作为乡村治理的“软实力”,发挥着秩序构建、社会整合、思想教化等多种社会功能,对新时代我国基层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共文化空间的衰败不利于乡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不利于社会资本培育。当前,在乡村社会转型的重要历史节点,保存和拓展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正当其时。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乡村社会的发展与建设,如何更好地发挥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作用,助推乡村振兴和乡村现代化目标的实现,是当前我国乡村社会发展必须解决的现实课题。因此,必须强化人民本位理念,合理规划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激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主体的内生动力,以各种制度规范充分保障公共文化空间的健康长效发展,从根本上保证乡村公共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不断在改革探索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和高品质的精神文化需求。

(一)以人民本位理念引领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强化人民本位的服务理念,合理建设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是新时代优化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发展的根本宗旨。首先,公共文化空间既要“好看”也要“好用”。从公共文化空间的顶层设计到具体实施,党和国家必须充分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以村民实际需求为导向,遵循以人为本、服务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合理建设公共文化空间,防止出现“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豪华地标”等不符合当地实际的公共文化空间,实现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理性发展。其次,要推动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均衡性发展。一方面,在规划建设公共文化空间时,不应以居委会等权力为中心“差序格局”分布,而应按照大多数村民的实际需要确定空间布局;另一方面,抓住乡村振兴等重大历史机遇,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乡资源双向流动,逐步缩小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与城市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质量和水平差距。最后,防止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过度商业化。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不能一味模仿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布局,必须在保护原生态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基础上,适当融入现代性元素,更好地发挥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社会功能。要挖掘、维护源于乡村传统与生活的文化元素和艺术形式,并尽可能地通过各种社会力量协同推介具有生命力和社会价值的乡村文化,强化社会认同并发挥其文化职能。

(二)优化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与服务的供给机制

优化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服务的供给,是公共文化空间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乡村人民群众精神文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国家主导的“文化下乡”“科技下乡”等文化惠民工程在丰富村民文化活动、提升乡村文化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种惠民工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偏离,主要表现为在此过程中村民没有主动权,而是作为受惠方被动接受,忽视了农民的文化现状和真正的文化需求[12]。因此,必须通过各种形式优化公共文化空间与服务的供给。首先,强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制度性供给。建立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推动乡村文化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其次,以需求为导向提供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要坚持需求导向,丰富服务提供的形式,构建集宣传教育、信息服务、文化娱乐等于一体的功能多、体验性强的公共文化空间。最后,合理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乡村公共文化资源配置,不仅为留守人员打造沟通交流、休闲娱乐的空间,也为返乡人员提供更多文化消费选择。[13]乡村文化空间的供给应该是多样化的,也是弹性化的,应该动员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乡村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供给,针对乡村社会“三留守”人员居多这样一种现实,更好地服务于老人、妇女和儿童这些相对弱势的农村生活主体的精神文化需求,并在服务过程中不断丰富和改进其形式与内容,从而提升乡村文化的精神品质与社会价值。

(三)激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主体的内生动力

激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主体的内生动力,是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因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人口大量流向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主体“脱域”现象突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内生动力不足。为此,必须改善这一现状,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首先,发挥村民在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提高决策、执行过程的民主化、科学化及透明化程度。同时,强化乡村社会的文化认同,激发村民的文化自觉性。通过加大教育宣传,培养村民保护原生态公共文化空间的意识,加强对乡村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其次,建立人才下乡激励机制。人才是优化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生力军,完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配套人才保障制度,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吸引人才资源回流乡村,夯实文化建设的根基,推动文艺下乡、大学生文化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多种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模式,通过人才资源的下沉,培养村民的文化主体意识,充分调动乡村文化振兴的内生动力。最后,鼓励各方力量参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优化建设。发挥制度优势,形成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合力,实现政府、社会(比如具有公益性和专业性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与村民的良性互动,推动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高质量发展。

(四)建立健全公共文化空间长效发展的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乡村公共文化空间长效发展的保障机制,有利于确保村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实现,推动公共文化空间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共文化空间的发展不是一劳永逸的,必须不断因应时代的发展变化而不断调整,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首先,必须强化政府职责,建立推动乡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做好做实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后半篇文章”,对投入使用的公共文化空间进行不定期抽检,确保其真实有效地运营。其次,推动形成乡村社区文化资源的整合机制。乡村文化资金、人才、技术等多种资源要形成合力,同向发力,共同推动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可持续发展;强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机制,通过加大资金、人才和技术等资源的投入力度,提高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发展质量和水平,保障其发展的制度性供给。最后,创新乡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机制。以多样化、多形式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强化文化和服务产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面向新的发展形势和任务,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乡村文化建设,以新型工业化与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协调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在此时代背景下,无论是基于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是基于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实现乡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需要重构乡村公共空间,发挥其在社会发展中的多元价值[9]。为推动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考虑乡村社会不同群体、不同年龄、不同处境村民的差异化、多元化和个性化精神文化需求,优化公共文化空间和服务供给,在实践中发挥制度优势,激发乡村文化振兴的内生动力,深化乡村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充分保障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可持续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文化支撑。

结语

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是村民参与文化生活的场所和载体,是乡村振兴战略中文化振兴的应有之义和平台依托,新时代进一步拓展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有利于推动乡村社会的转型发展。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明确指出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很重要,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是辩证法的观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特别要注重提升农民精神风貌。[14]面对新时代乡村社会发展及村民精神文化生活发展需求,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营造和扩展非常重要。当然,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优化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无论是体制机制改革还是在实践操作层面,都要进行不断的改革探索。[1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全国各地乡村资源禀赋不同,发展程度各不相同,而村民的基本状况也不尽相同,这就决定了我国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发展的复杂性、多样性和艰巨性。因此,需要探索不同的发展模式,应因地制宜,通过政府推动、社会引导、村民参与,协同有效地推进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发展,为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新农村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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