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动态
2019-03-21刘群
财政部辽宁监管局:“四项措施”做好耕地轮作补助资金绩效评价
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是中央确定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对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推动作用。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财政部辽宁监管局对辽宁省2016—2018年度耕地轮作制度试点补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主动沟通,发挥绩效评价工作合力。为统筹安排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工作结果准确反映辽宁省耕地轮作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辽宁监管局主动沟通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有关同志召开座谈会。一方面总体把握辽宁省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执行效果,另一方面结合财政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研究确定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和评分依据,鉴于此次辽宁省自评工作时间较紧,辽宁监管局对自评的时间、范围、内容等提出要求。三方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达成了共识,形成了促进绩效评价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的工作合力。
二是合理选点,规范现场评价标准依据。在对辽宁省耕地轮作制度试点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基础上,选取试点面积大、补助资金多的两个县开展现场评价,并认真研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前做好现场评价准备。首先合理安排现场评价工作时间和工作分工。现场评价涉及资料核查、实地考察、座谈调研和调查问卷等多项工作内容,工作组对各项工作内容的时间进行了划分,并明确工作组成员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将现场评价工作进行合理分工。其次制作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现场评价的得分和扣分依据底稿化,经被评价单位签字盖章后由监管局留存。最后列出评价文件材料清单提前下发试点县。为提高现场评价工作效率,工作组根据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内容,将所需文件材料清单下发试点县,确保了现场评价顺利开展。
三是深入基层,听取试点农户意见建议。为充分评价耕地轮作实施效果和了解农户满意度,工作组走访了5个乡镇、4个行政村,听取了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对制度执行和项目管理的情况介绍,并调阅了相关项目管理档案。向农户了解实施耕地轮作对土壤质量、作物产量等带来的影响,详细询问了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等,现场发放调查问卷34份,满意度达到94%。
四是及时反馈,力促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从绩效评价情况看,辽宁省高度重视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各级农业和财政部门协调配合,严格落实试点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地方责任,在调整种植结构、改良土壤质量等方面取得成效,但在现场评价时发现项目管理不规范、资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工作组采取“及时反馈、充分沟通、提出建议、整改落实”四步走的方式,把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评价单位,提出整改落实的建议和整改时限。如在评价时发现某县补助资金滞留在县级财政,在工作组督促下现已下拨至乡镇予以发放试点农户。
(王晓宁)
湖南宜章:运用“互联网+监督”增强财政资金安全系数
“互联网+监督”平台上线运行以来,湖南省宜章县财政局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要求,紧盯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突出涉农、扶贫和民生资金的拨付使用监管,增强财政资金安全系数,为财政资金安全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平台建设,确保数据准确录入。加强民生资金项目目录公开和数据的归集、审核,做好相关信息公开的风险研判和防控,按月清理民生资金指标信息及拨付情况,并及时录入平台数据。同时加强乡镇“村账乡代理”管理工作,每个乡镇委派一名“互联网+监督”专管员负责村级财务数据的采集、录入和公开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推广,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根据《宜章县关于做好“三湘e监督”宣传推广的工作提示》要求,积极参与平台的宣传推广,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共同关注“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并组织干部职工所在社区、乡镇财政所所在村通过面对面、微信群、QQ、电话、宣传单等方式引导更多的村民下载关注微信公众号、登录门户网站访问,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并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监督基层民生资金及扶贫资金的发放。
三是积极开展数据比对,加强问题线索的提取和移交。安排专人根据比对计划,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后台设置的有房者、企业法人、有车者、非残疾人、去世人员、个体户等基础数据库进行大数据碰撞、比对、分析,及时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实现主动精准发现问题,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积极调查。对违规领取相关补贴的进行调查核实,对属实的违规资金积极进行追缴。
四是高度重视投诉举报,严把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安排专人每个工作日至少登录平台一次,收集整理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并形成投诉举报工作台账,按程序呈批,根据《郴州市“互联网+监督”平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平台投诉举报办法实行分级处置,且严格规定问题线索处置时限。
(李 丽)
江西宜春袁州区:打破村级财务公开“信息孤岛”
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民生资金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主动创新思维,依托互联网技术,运用“大数据”理念,探索推出“互联网+监督”平台,将互联网技术与日常管理、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打破以往村级财务公开“信息孤岛”,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安全可靠,集公开、监督、问责、分析和决策于一体的多功能全区民生监督平台。
信息全公开促监督全覆盖。袁州区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建设平台软件,租用宜春市政府大数据中心硬件设备,以民生信息公开为重点内容,共设置袁州区情、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民生资金、精准扶贫、村级“三资”、监督执纪、投诉举报等八大功能版块,将全区民生资金、精准扶贫和村级“三资”等向社会公开。通过网页、微信公众号、APP软件3种查询方式,实现全区民生信息多渠道一网可查,对有疑问、不真实信息等均可一键举报。一经上线,村级财务、精准扶贫等资金将全面公开,群众了解、参与、监督更加简单、方便、快捷、高效。
线索全核查促问责全落实。通过收集相关举报线索和平台的功能比对,及时、分类处置有关问题线索。对涉嫌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核查处理,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对存在不公开、假公开、选择性公开的,进行严肃问责。投诉举报办理结果一律向投诉举报人答复、问责处理情况公开通报。将“互联网+监督”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层层压实责任,促使责任落实件件有着落。
网络全监管促安全全防护。由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信息中心等相关单位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班负责推进。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配备专用电脑,专人专管,各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按月及时报账及时录入系统。“互联网+监督”办公室定期对全区平台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平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及时更新,不断改进。
先试点强保障促工作全规范。2018年袁州区率先在西村镇山背村进行试点,2019年在全区全面推行,先后召开了全区动员部署大会和业务培训会。袁州区财政局负责工作经费保障,制定全区到户资金、村级财务信息公开目录清单和采集录入标准,审核相关部门到户资金、村级财务公开目录及信息要素等,实行先规范后公开、边规范边公开。目前,全区共20个乡镇、8个街道,292个村委会、73个社区居委会已全部完成数据录入、原始票据拍照上传等工作,实现了全区并网运行,现阶段正在对平台进行调试,预计6月份可正式上线。
(彭根平 袁外香)
湖北宜昌夷陵区乐天溪镇: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管理
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乐天溪镇财政所认真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简称“三公经费”)的支出规模和支出范围,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2016—2018年,全所“三公经费”连续三年下降幅度超过12%。
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加强源头控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三公经费”预算制度,将“三公经费”支出细化到“类、款、项”上,建立预算指标控制制度,按季预警提醒机制,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预算,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对一些非紧要、非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项,能压则压、该减则减、当缓则缓。
严格“三公经费”支出审批,加强事前控制。对所有的公务接待、会议及培训费使用实行事前报批制,由财务预审,经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实行“三公经费”支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连签制,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严格予以拒付,促进“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使用管理。
严格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做好事后跟踪监督。制定“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依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将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挂网公开,进一步披露公务接待批次、人数、经费等详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公开台账和反馈机制,及时跟踪监督。
严格“三公经费”制度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上级要求和乡镇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实化各项管理举措,对有关公务接待、报销制度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并做到有章必循,禁止铺张浪费,杜绝制度执行打折扣、搞变通的情况,努力形成靠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