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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史研究的新转向
——社会建构论

2019-03-20梅汝阳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传播力研究 2019年8期
关键词:新闻史行动者报刊

梅汝阳 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作为新闻研究与历史研究的一个交叉领域,新闻史研究一直是中国新闻传播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2007年,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和《新闻大学》编辑部专门组织了一个中国新闻史研究现状笔谈,试图从体例、视野等角度对中国新闻史研究进行反思,以此为开端,国内的新闻史研究学者开始对过去的新闻史研究进行系统的梳理。在此背景下,国内新闻史研究开始迈入一个新的阶段,其中社会学的相关研究成果尤其引人注目。

文化史学家彼得·伯克认为,“如果说社会学是对单数的人类社会的研究,;那么历史学则不妨看作是对复数的人类社会的研究[1]。”随着后现代主义潮流的引导,历史学与社会学理论的结合已成趋势,著名华人学者李金铨就曾强调,“新闻史不妨借用一些社会科学的概念和理论来烛照史料,洞察史实背后的曲折意义和内在联系[2]。”本文所谈的社会学新思潮——社会建构论在新闻史研究领域的介入,最早在1978年迈克尔·舒德森出版的《发掘新闻:美国报业的社会史》一书中得到体现。国内学者陈昌凤在《中国新闻传播史·媒介社会学的视角》一书中开始尝试引进“社会史”的互动视角:“本书试图在新闻传播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关系中梳理和论述中国新闻传播的变迁与发展。”[3]无独有偶,同一年李彬出版的《中国新闻社会史》中也提到了对“社会史”范式的借鉴。不过,广泛借鉴社会建构论的理论成果对新闻史进行书写,则是以黄旦、孙藜等人主导的“新媒介报刊史书写”团队为开端,笔者将在下文中对该研究团队的成果有所涉及,在此不多做赘述。

一、“沉浸式”的历史观

作为结构功能主义的集大成者,美国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以其“一般社会行动理论”闻名于世。在他看来,“不管在什么场合运用一般的行动图示,现象都是按这个共同的参照体系来描述的[4]。”,正如吉登斯所批判的,这样的行动体系“没有任何行动,只有需要支配或角色期待驱使下的行为[5]。”如果对过去中国新闻史研究进行一些反思和观察,就会发现同样的病症。国内学者借用库恩的范式理论,将近现代新闻史划分为“革命史”和“现代化”两种书写路径[6]。“革命史”书写范式就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革命的、进步的新闻传媒的历史为主体,以新闻传媒在政治斗争、思想斗争的作用为基本内容的新闻史书写”[7]。此种范式强调阶级冲突对历史发展的推动作用,因此在历史叙述中有选择地让历史场景中的新闻人物和事件“出场”和“退场”,从而失去了对新闻事业本身的聚焦。而另一种“现代化”范式则是以戈公振的《中国报学史为代表》的新闻史书写。他自觉地为报纸赋予引导公众舆论的作用,并将其看作推动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的重要阵地,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现代化”范式[8],该范式受近代中国西学中用的影响而忽略中国自身的特殊国情。它是以西方为模板,将本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与西方比照,按此进化逻辑讲述历史的角度,其实际上与前一种“革命史”范式都是一脉相承的[9]。

以上两种范式,究其本质都脱离不开一种预设的历史规律,不管是通过叙述中国共产党报刊历史为主体从而导向政治合理性,还是通过参照西方报刊发展历史研究本国报刊历史以分析中国近代化路径,都逃不过以论带史的色彩,便如吉登斯嘲讽的“舞台是固定的,而行动者只根据已经替他们写好的剧本进行表演[10]。”在对过去中国新闻史研究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的过程中,宁树藩先生提出了“本体意识”的观点。宁树藩先生认为,过去中国新闻史完全依附于政治史、思想史,这已经成为制约中国新闻史研究深入开展的重大阻碍。他觉得,在新闻史研究中,我们需要回归新闻“本体”,专注新闻事业本身的发展变化,从而揭示新闻事业的内在规律。一方面要关注报刊的社会作用,另一方面也需要关注报刊自身成长的历史[11]。面对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带来的巨大惯性,如何才能摆脱预设的历史规律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论”制约,回归新闻“本体”,对新闻史有一个更加原貌式地再现,或许提倡“沉浸式”社会观察的吉登斯可以给我们一些历史哲学上的启发。

作为建构主义的继承者,吉登斯在反思旧有的社会学方法时提出了结构化理论,他认为人类是作为历史具体情境中的行动者存在着的,人类是有主动性的行动者,但同时这种主动性又被结构化的社会所制约,因为社会本身的结构是人类在无意识中被动地形成的,而意义、规范和权力等要素如何通过互动促进社会的结构化过程,便是他研究的聚焦点——结构化理论[12]。在对结构化理论的阐述中,他认为社会学的观察者不能仅仅满足于一种保持距离的“观察者”角色,而“必须沉浸于一种生活形式中”,其目的并不在于使我们成为这种生活形式中的一份子(毕竟历史研究也不可能穿越),而是通过沉浸在生活形式中去找到如何作为这种形式中“实践总体一部分”的办法。这样一种基于行动者与社会结构框架下的社会观察方法,正是吉登斯在结构化理论框架上向外延伸的结果。

基于这种沉浸的视角,历史学家得以进入一个由主体的积极行为所构造的世界,而不是由某种客观规律或整体趋势造成的世界。这一“沉浸式”的史观相对于过去“革命化”和“现代化”范式最大的区别在于,在历史书写者眼中,不应存在一个预设给定的客体世界。历史研究者往往面对的是一系列偶然排列的孤立事件,而其最关键的任务便是根据某一普遍规律将各种孤立的事实串联起来,从而呈现一幅连贯的历史图景。这一普遍规律在以上两种范式中,表现为阶级斗争和现代化、民主化的历史规律。随着某一普遍规律被强调成为唯一的“普遍性”来作为串联历史的线索,历史书写便会僵化,失去生机,即吉登斯所谓的照剧本表演。历史书写者要摆脱“普遍性”的唯一视角,并不代表要放弃对历史线索的关注,关键在于,这一线索需要历史书写者自身沉浸到作为历史现实的史料中去感受,而不是不论研究对象特殊性的“拿来主义”。

“沉浸式”的史观强调的乃是两方面,一是专注于个案研究的共时性“沉浸”,在同一社会结构下,不同主体的行为和互动作用产生了一个瞬时的历史画面,从而使历史更加生动活泼;二是历时性的历史书写,在这一过程中行动者与社会结构在不断地互动之中,构建了历史,其趋向作为一种共通的经验成为历史现实的脉络。

从共时性的角度对新闻史进行“沉浸式”观察,在于以一种开放的视角看待媒介与参与新闻传播活动等主体的关系。黄旦曾在《报纸革命:1903年的<苏报> ——媒介化政治的视角》以“媒介化政治”视角考察报纸革命,探究《苏报》是如何卷入政治同时也改变了政治,媒介在交往与沟通过程中,黄旦开放性的叙述角度使不同的主体与环境产生关系的行为和方式得到了生动的呈现[13]。基于不同媒介角度的实践活动中,张园的口头演讲和《苏报》的印刷报道在同一媒介场景下表现出差异,同是张园演讲,演讲者与听讲者的媒介实践活动不同,同是《苏报》宣传,撰稿者和读报纸从事的媒介实践不同。这种开放的视角下,是不同行动主体构建历史的互动过程。

历时性的新闻史构建,关键在于将新闻传播与社会变迁之间的互动关系展现出来,美国新闻史学家迈克尔.舒德森曾在《发掘新闻:美国报业的社会史》一书中提出了一种新的“社会史”范式。著名学者陈昌凤指出,“社会史”取向是指“由社会学理论先导,解释和研究传播和社会之间相互影响的各种问题……在社会语境中观照媒介,将新闻的生产与社会的变迁联系起来,为我们的新闻史研究提供了一种很值得借鉴的指向[14]。”李彬在《中国新闻社会史》一书中尝试引进“社会史”范式进行新闻史书写,将“新闻传播作为社会运动的一个有机环节”,同时关注新闻本体的内在联系和新闻与社会的外在联系[15]。这种范式舍弃了对单一主体的僵化描绘,在这种全面的考察下,新闻传播活动不仅作为一种行动者自身发展的互动过程被展现,还被置于一种行动者与具体历史情境相互作用的场景中进行呈现,使得新闻史成为活生生的历史。当然,李彬在历时性的宏观叙述中,虽然注意到整体的“大历史”放在行动者与具体历史情境中进行考察,但在微观层面的互动场景叙述上,则因其删繁就简的原则而未曾得到很好的诠释。

由此可见“沉浸式”的历史观察,是指在这幅由行动者和社会结构共同构建的历史图景中,不存在预先设定的剧本,历史书写应当从一个提前写剧本的任务变成了如实评述观感的任务,由是历史方显它自己本来的面貌。

二、媒介实践范式的转向

随着个人行动—社会结构的社会学分析框架的普及,学者们开始警惕行动者与社会结构之间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从科学知识社会学到现代的诸多社会学家试图超越行动—结构的严格对立,他们以实践为路径,使活动免于遭受社会结构的严格控制。其中建构论者吉登斯、布迪厄尤为突出,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将社会中行动者的实践活动通过社会结构组织起来,成为一种“模式化的关系网络”。布迪厄认为,实践存在的意义在于,它是构成社会的社会结构和行动者的心态结构这两种结构存在并不断更新重建的基础和源泉[16],这一系列理论的实践转向,对当代媒介研究也产生了一定的理论启发。

英国学者尼克·库尔德利认为,一系列的实践转向启发了我们要从整体上来把握媒介实践和社会实践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我们要分析我们用媒介干什么事,说什么话;另一方面,我们要分析使用媒介可以从事哪些类型的活动,这些活动的运行机制是怎样的,这些作用机制对我们有何影响。基于以上问题的思考,尼克.库尔德利提出了“媒介化”、“场域”和“媒介仪式”等概念,他试图用三个概念搭建起一个解释图式[17]。

从特点上来说,库尔德利的媒介实践范式有两大重要取向:去中心化和去二元论[18]。在人人皆可化被动为主动的今天,媒介行为早已没有特定的中心和指向,如今的传播主体、受众甚至媒介自身都可以抽象为社会中的行动者,参与构建社会中的媒介行为,因而产生了去中心论;而去二元论则是指对行动者和社会结构这一对立思维的一种舍弃,这一思维在媒介领域具体表现为个人是因主观情感而从事媒介行为,由社会规范主导个人的媒介行为,去二元论则意味着在两者之间寻找另一种平衡。

近年来,黄旦、孙藜领导的“新媒介报刊史”团队从不同的角度对媒介实践范式的特点作出回应。黄旦认为,媒介实践范式的理论特点能够规避结构功能主义对新闻史研究一直以来造成的影响:“这样的实践进路可以有保留接受,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功能主义以及反映和被反映,受众或效果等的研究[19]。”金庚星在《媒介的初现:上海火警中的旗灯、钟楼和电话》一文中,通过上海火警行动中不同媒介矩阵与救火事务的联动叙述,将媒介与社会变迁的历史互动展现在我们面前[20]。在上海火警传播机制的变迁中,原本由人工瞭望、日旗夜灯组成的火警传播系统,随着钟声、电话的加入,传播系统又为之一变,随之而来的是社会救火事务的风格转变。媒介自身的变迁,使得与媒介相关联的社会行为、社会机构的变迁也同时变化。这一过程中,作者专注于与火警媒介所关联实践活动从而摆脱了报刊文本分析和文本效果研究等固化的议题,通过实践消解了工具理性。

1956年丁淦林在其《中国新闻史研究需要创新——从1956年的教学大纲草稿说起》一文中介绍新闻史教学大纲对新闻史研究的影响:一是以政治形势的变化为依据划分历史时期;二是只关注党的报刊和少数进步报刊;三是强调报刊作为阶级斗争工具在政治、思想斗争中的作用[21]。相对历史而言,报刊不仅需要摆脱工具论的色彩,更要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个体去和社会存在联系。一方面,将非党报刊地位边缘化的意识应当得到改正;另一方面,我们不能只将报刊作为一种社会工具满足社会发展需求,从而自有取舍其意义,这是在今天必须要做的去“功能主义”的任务,至此再看媒介实践的研究取向,则尤显必要。

这里需要提出一些疑惑,在“新报刊史书写”的一系列文章中,作者通过对实践活动的描述,试图规避媒介或社会主体的“使用与满足”框架、媒介与行动者之间的主客二元思维,然而却将媒介构建为社会主体,这或许是对“工具论”矫枉过正产生的一种强效果论,这样的书写模式是否是因为作为历史构建主体的行动者不够多元而产生的影响。

三、总结

相对于过去中国新闻史存在的“革命化”范式、“现代化”范式,历史书写在社会建构论的引导下,使社会行动者作为具有主动性的构建者,在一种具体的历史情境中,以饱满的生命力去与社会结构发生互动从而显其本真。当然我们也要警惕在历史书写中过度强调媒介作为构建者所发挥的主动作用,从而将其存在和发展的偶然性夸大,碎片化、断裂的历史叙事并不意味着一定的社会历史规律的消亡,避免历史规律的预设不应同时消解报刊存在和发展的规律。

当下中国新闻史研究重点在于对旧有范式有足够反省意识的同时,能够深入学科本身以一种创新意识引导学术资源对学科研究的基础、方向和角度进行重造,正是在此背景下社会建构论才能够生发出其特有的意义。如果要从社会建构论纷繁复杂的理论内涵中寻找中国新闻史研究的进路,应该远不止以上两点,就本文的意义而言,它所代表的是一种反思性的、突破性的理论自觉。事实上,当下中国的新闻传播研究已走到一个新的路口,结构功能主义带来的整体论、决定论;技术决定论、工具论;实用主义的研究偏向所导致的学科根基的散乱;如此种种都绝不是单单一个社会学理论框架所能解决的。社会建构论取向的介入,代表的是后现代视野下的一种不断反求诸己的自我意识,一种敢于突破的理论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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