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达铂联合吉西他滨对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疗效及肿瘤标志物的影响
2019-03-20吴忠刘颖李响赵彤
吴 忠 刘 颖 李 响 赵 彤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肿瘤2科,辽宁 大连 116001)
肺癌位居我国城市恶性肿瘤病死率排首位,非小细胞肺癌占肺癌的80%~85%,与小细胞癌比较,非小细胞型肺癌(鳞癌、腺癌、大细胞癌)的生长速度及扩散较慢[1]。大多数患者直到中晚期才发现,晚期治疗该病主要依然是化学治疗,顺铂和奈达铂分别是抗肿瘤铂类一代及二代药物,以往发现,顺铂不良反应多,严重的影响患者耐受力,失去治疗信心,影响生存率。奈达铂是二代铂类药物,其治疗范围广且毒性较低,但需要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2-3]。本研究目的为奈达铂联合吉西他滨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及对血清肿瘤标志物的影响,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择我院于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门诊收治的,已明确诊断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100例,所有患者符合早期非小细胞肺癌临床诊断标准,满足条件:①经细胞活检等确诊;②生存期预计超过3个月;③无其他肿瘤化疗治疗病史。同时要排除合并心脑血管、精神、神经异常、各脏器功能不全等慢性疾病,将入选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各50例,两组患者性别、年龄、肿瘤类型、肿瘤标志物指标、病程等一般资料明显差异(P>0.05),存在可比性。
1.2 方法:对照组仅采用顺铂治疗,将80~100 mg/m2的顺铂加入到500 mL 0.9%氯化钠溶液中,静脉输注;观察组给予患者吉西他滨联合奈达铂这两种药物联合治疗,将80~100 mg/m2的奈达铂加入到500 mL 0.9%氯化钠溶液中,静脉输注,接着将1000 mg/m2的吉西他滨在半小时内静脉输注。两组患者均治疗4个疗程,临床此疗程以21 d为1个疗程,研究此2种药物联合对患者的疗效及对某些肿瘤标志物影响。
1.3 疗效评定:按照WHO实体瘤客观疗效评价标准[4]:①完全缓解(CR):肿瘤完全消失;②部分缓解(PR):瘤体缩小范围超过50%;③稳定(SD):瘤体增大范围在25%以内,缩小范围在50%以内;④进展(PD):体内出现新的病灶或者肿瘤增大25%以上。CR+PR为有效率。对比治疗后两组的CEA、CA 125、NSE和CYFRA21-1的浓度。
1.4 统计学分析:本研究采用SPSS18.0统计软件。计量资料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 两组在不同治疗方案后疗效的对比:对照组的38.0%,观察组患者有效率为56.0%,观察组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不同治疗方案的疗效对比[n(%)]
2.2 对比两组治疗前后肿瘤标志物水平:治疗后,两组各项指标较治疗前均降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化疗方案治疗后,两组的NSE数值差异是没有统计学意义的(P>0.05);但是,观察组CYFRA21-1、CEA、CA125数值均要明显低于对照组的数值,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 讨 论
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等危险因素的增加,肺癌患者的发病率逐渐急剧升高。肺癌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肺癌分为非小细胞型肺癌与小细胞癌,非小细胞癌病程较长,化疗是晚期非小细胞型肺癌主要治疗方式[5]。铂类药物一直是临床应用的一线化疗药物。但其一直存在消化道、肾毒性较大的缺点,奈达铂是第二代铂类化疗药物,对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疗效明确,且具有毒性较低,无交叉的耐药性,且治疗肿瘤种类多等优点[6]。吉西他滨也是治疗非小细胞肺癌主要药物,在体内可以引起细胞凋亡而达到抗癌的目的[7]。大量研究表明,奈达铂与吉西他滨的联合后,可增强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疗效的[8],但对肿瘤标志物的影响研究并不多,本研究中吉西他滨与奈达铂联合方案的临床有效率要明显高于单独使用顺铂的临床有效率。本研究也同时显示,两种治疗方案对CEA、CA125、CY-FRA21-1及NSE水平在治疗前后下降明显,说明这些血清肿瘤标志物对诊断及判断疗效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在不良反应发生的情况还不明确,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总之,吉西他滨与奈达铂的联合应用,其疗效明确,并较单独顺铂治疗效果更为显著,CEA、CA 125、CYFRA21-1及NES水平在诊断非小细胞肺癌及判断疗效中有着重要意义,此方案优势很多,值得推广应用。
表2 两组不同方案治疗前后血清肿瘤标志物的对比(±s,ng/mL)
表2 两组不同方案治疗前后血清肿瘤标志物的对比(±s,ng/mL)
注:*为观察组治疗前后对比,P<0.05;&为对照组治疗前后对比,P<0.05;#为治疗后观察组与对照组CA125、CEA、CYFRA21-1对比,P<0.05;△为治疗后观察组与对照组NSE对比,P>0.05
组别 CA125 CEA NSE CYFRA21-1观察组 治疗前 125.46±18.15 94.89±14.75 21.65±13.67 17.58±5.48治疗后 70.25±14.21*# 61.47±12.66*# 15.45±8.42*△ 9.35±4.86*#对照组 治疗前 127.35±17.22 92.69±15.83 22.14±10.08 18.02±5.12治疗后 90.42±16.35& 75.29±17.36& 17.28±9.05& 13.26±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