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研究
2019-03-19郭方
郭方
摘 要:河南省是全国的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首先,阐述了河南省3种地域类型乡村振兴金融需求端的诉求以及供给侧方面仍然存在着总量不足、资源错配、服务质效不高、风险较大等问题。其次,总结借鉴美国、德国、日本以及韩国农村金融发展经验。其次,指出应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关配套政策出台等方面抢抓机遇,创新农村金融发展外生机制;从内部资源挖掘整合、金融科技发展、金融产品创新、市场结构优化等方面,创新农村金融发展内生机制;实现内外生耦合机制创新。最后,提出了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加强金融科技应用、增加金融服务配套支持、完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及时防控金融风险等不同地域类型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质效提升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乡村振兴;机制创新;质效提升;河南省
中图分类号:F323/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9)11-85-8
DOI:10.19345/j.cxkj.1671-0037.2019.11.012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注“三农”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并实施了“乡村振兴战略”,分3个阶段有序推进[1]。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序推进离不开工商资本的注入与支持[2-3]。河南省作为全国的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研究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1 河南省乡村振兴金融需求端诉求与供给侧现状特征
河南省是全国第一户籍人口大省,2017年全省户籍人口10 852万人,常住人口9 559万人,乡村人口呈逐年下降趋势,已从2005年的6 505万人下降到2017年的4 764万人,但所占比重仍然高达49.84%,数量庞大(表1)。河南省是全国农业大省,主要包括粮食生产核心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及其他區域等3种地域类型,金融支持河南省乡村振兴发展情况如下。
1.1 河南省不同地域类型乡村振兴金融需求端诉求
1.1.1 粮食生产核心区乡村振兴金融需求端诉求。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财政收入减少,农业发展银行等银行机构提供的乡村建设发展资金与粮食生产核心区发展壮大所需的金融支持存在较大缺口,需要进一步加大金融资金和工商资本的支持力度。创新型的银行信贷、特色农业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是粮食生产核心区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亟需成本、风险匹配的金融产品服务,以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和风险管理。
1.1.2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乡村振兴金融需求端诉求。在河南省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特色农业发展以及农业产业化需要涉农贷款、农业保险、证券服务(企业上市、股权融资)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少农产品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开发推广新产品和扩大业务经营范围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企业可以通过上市等方式拓展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更广泛的资金来源。
1.1.3 其他区域乡村振兴金融需求端诉求。其他区域乡村所占比例较高,主要是通过整治改善或者搬迁撤并等方式推进乡村异地振兴,同样离不开资金资源的有效支持,也需要大量的银行信贷、证券服务、农业保险等金融资源。由于整治改善类村庄和搬迁撤并类村庄大多集中分布于贫困地区(或极度贫困地区),主要应大力发展普惠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该地域类型乡村振兴的金融需求端诉求。
1.2 河南省乡村振兴金融供给侧供给现状
1.2.1 金融供给总量严重不足。河南省乡村地域类型多样、覆盖面积大,具有农业生产种类多、农村人口数量大等特点,不同地域类型的乡村振兴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都需要大量的金融资源支持[4]。然而,2017年河南省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额仅为606.58亿元,是2010年以来的最低额,河南省乡村振兴金融供给侧的供给总量一直偏少(图1)。
我国是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银行信贷资金一直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核心资源。2015-2017年河南省新增涉农贷款总额逐年增加,2017年达到1652.68亿元,有效地支持着河南乡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然而,与同期的全省新增13.5万亿元贷款总额相比,新增涉农贷款仅占0.12%,所占比例太低(图2)。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发银行和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主要的涉农银行类金融机构[5-6]。2014年以来,服务于乡村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余额逐年增加,2017年末达到6 758亿元,涉农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高,并且贷款额一直增加。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的农户贷款余额稳步增长,2017年末达到468.96亿元,增速超过50%。邮储银行具有在乡村地区网点布局广、数量多等特点,2017年末河南邮储银行涉农贷款余额同比增加15.93亿元,达到766.25亿元。作为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重点支持粮食生产,2017年新增贷款608.21亿元,年末贷款余额达到2 283.52亿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也是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村镇银行超过90%的贷款投向了涉农领域,重点支持农户和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信贷规模与其他银行相比较小(表2)。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信贷额度与河南省乡村振兴发展的资金需求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缺口,金融供给总量严重不足。
从农业保险业发展情况看,2017年河南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为24.5亿元,是2015年的2.15倍,增速较快。但与460.17亿元的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相比,占比仅为5.32%(图3、表3)。2015年成立的地方法人保险公司——中原农业保险公司主要经营种植险、养殖险、农业贷款保证保险(2015年开始试点)等农业保险业务,保费收入持续增加,但公司保费收入总额与其他财产保险公司相比较低,仍然存在着较大发展空间(表3)。信贷、保险等涉农金融产品、服务与不同地域类型乡村振兴的金融需求相比缺口较大,亟须采取多种措施扩大金融供给。
3.1.2 相关配套政策出台。根据河南省3种不同地域类型乡村振兴发展要求,出台相应有针对性的金融支持配套政策,充分发挥各种涉农金融机构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引导农村金融市场、金融产品改革创新,为河南省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多元化金融服务。
在金融体系健全完善方面,要加快构建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引导金融资源、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领域。积极推广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卢氏县金融扶贫模式经验。在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通过多样化的股份合作支持因地制宜的乡村振兴。经济实力优势明显的农村集体可以采取产业联动、股份合作等经济金融形式辐射带动周边乡村共同发展。
在金融监管方面,人民银行和银保监局、证监局等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要及时出台细化的规章制度,积极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通过改善发展理念、设立涉农业务部门、增加乡村地区网点数量、下放业务审批权等方式,加大涉农业务发展力度,激活开展涉农金融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细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方面的规章制度,持续强化乡村振兴监管政策引领,通过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涉农金融业务。
在创新金融产品方面,要支持商业银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农产品龙头企业探索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基金、非银行支付机构、债转股实施机构等创新型金融主体。推进农村供应链金融发展,支持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为抵押的贷款业务发展[14]。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引入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开发新型信用类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及时跟进种植养殖业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鼓励涉农企业通过上市、新三板挂牌进行融资。出台促进农业领域衍生品发展的政策,引导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发展,进一步发展“保险+期货”,尝试开发“基金+农产品远期交割”“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期权)”等创新型产品。
在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方面,要通过农村金融机构、市场、产品等方面的制度完善,促进金融机构回归服务“三农”的本源。提升县乡层面金融机构“三农”服务能力,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农商行增资扩股,引导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向基层延伸网点和服务。鼓励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积极发展普惠金融业务,拓展“三农”金融业务,确保涉农贷款投放持续稳定增长。
3.2 内生机制创新
3.2.1 内部资源挖掘整合。根据不同地域类型乡村振兴发展的定位和金融需求,在政府政策引导下,挖掘整合内部资源,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金融供给侧的供给总量。人民银行、银保监局、证监局等金融监管机构要通过政策导向,引导金融结构进行资源整合,将更多的金融资源流向乡村振兴发展的薄弱环节、重点领域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要通过信贷、保险、证券等业务的开展,积极发挥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作用[15]。
3.2.2 金融科技发展。金融科技方面,要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金融科技,精准定位不同地域类型乡村振兴的金融需求端诉求。通过人工智能有针对性地提供农村金融产品、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将金融需求端的诉求和金融供给侧的供给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创新数字普惠金融产品,提升风险管理技术水平,更好地满足“三农”发展的资金需求,支持河南省乡村振兴工作的有序推进。
3.2.3 金融产品创新。由河南省乡村振兴金融供给侧供给现状可知,针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种类偏少,提供的资金支持不足,无法满足不断增加的、日趋多样化的乡村振兴金融需求端诉求。因此,要有针对性地开发金融产品,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发展。结合河南省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趋势,积极开发新的信贷产品、保险产品和投资产品。例如,农地、农房、林权抵押贷款和农产品完全成本保险等,在不同地域类型有代表性的乡村地区进行试点,成熟后推而广之。
3.2.4 市场结构优化。河南省农村金融市场结构不够合理,亟须进一步优化,需要调整不同地域类型涉农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定位,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匹配粮食生产核心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及其他区域乡村振兴金融需求端的诉求,有针对性地推动河南省乡村振兴发展。
3.3 耦合机制创新
通过上述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关配套政策出台等外生机制创新,以及金融供给侧的内部资源挖掘整合、规章制度出台、金融科技发展、金融产品创新、金融市场结构优化等内生机制创新,还需要乡村振兴金融供给侧内生机制创新与外生机制创新的有效衔接,即内生外生耦合驱动机制创新,才能推动不同地域类型乡村振兴金融供给侧的产品创新,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进一步满足乡村振兴金融需求端诉求,为河南省乡村振兴的有序推进提供更大规模、更多产品、更优服务以及更有针对性的金融支持,最终实现农村金融与乡村振兴的良性互动健康发展。
4 河南省不同地域类型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质效提升建议
4.1 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根据河南省3种不同地域类型乡村振兴发展定位,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品开发定位合理匹配,要有针对性地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涉农金融机构要在坚持增加金融总供给、管控经营成本等原则基础上,基于河南省不同地域类型乡村振兴金融需求端诉求多样化的要求,研发创新,推出更多更“接地气”的金融产品,拓宽资金进入乡村渠道。
增加粮食生产经营所需的新型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金融支持高标准粮田建设、农技农机推广等的力度,稳步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建设发展。在金融支持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发展方面,要采用企业间互保、联保贷款或普惠信用贷款等创新型金融产品,为信用评级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将专利權、知识产权、商标权等作为质押品,创新信贷融资模式,支持资信状况良好的成长型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以及金融扶贫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支持河南省其他区域乡村振兴发展。
4.2 加强金融科技应用
充分发挥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作用,推广金融服务进村等信息服务,更精准地匹配河南省乡村振兴金融需求端诉求与金融供给侧供给。大数据、云计算的应用将有利于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互联网则可以开发线上金融服务,增强乡村地区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便利性,优化金融资源结构,降低金融获得成本,缓解河南省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诉求与金融供给之间的缺口以及结构性金融资源错配。
4.3 增加金融服务配套支持
根据河南省农村金融服务质量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大涉农金融机构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人员、設备等支持力度,完善涉农金融业务人员培训体系,提升员工素质与业务水平,加强涉农网点建设发展,积极更新升级信息系统等,提升涉农金融服务质量效率,更好地支持河南省乡村振兴发展。
4.4 完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完善优化涉农金融机构定位与布局,健全完善支付、征信等金融基础设施,完善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以便于更好地为河南省乡村振兴发展提供金融支持。移动支付在网络和手机普及度不断增加的乡村地区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要针对不同地域类型乡村振兴的特点,完善支付系统基础设施,设计开发创新性支付产品,推广移动支付在“三农”发展方面的应用。努力提高农村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建立完善电子化信用档案、信用评价机制和信用共享机制,支持信贷与信息、信用联动发展。
4.5 及时防控金融风险
加大河南省农村金融风险防范与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涉农金融机构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防控涉农贷款信用风险、农业保险退保风险等业务风险与地方性金融机构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通过担保、保险与信贷的有机结合,实现金融风险共同承担,健全地方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及时有效地防控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更好地支持河南省乡村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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