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投入40年:成就、经验与走向
2019-03-19朱爱国
●朱爱国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发展教育事业的关键保障,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要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开放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充分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教育投入的历史成就和宝贵经验,应对新形势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切实提高教育经费的保障水平和使用效益,是一项重大的时代课题。必须把保投入、调结构、提效益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教育投入工作的主攻方向,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支撑。
一、历史性成就:走出了一条穷国办大教育之路
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得到有效落实,教育资金投入使用呈现出机制不断健全、总量不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效益不断显现的较好态势,走出了一条“穷国办大教育”“大国办强教育”之路。
(一)教育投入和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为我国教育总体水平进入世界中上行列提供了坚强支撑
教育经费总投入不断增长。2017年全国教育的投入总量为4.26万亿元,年均增长速度为17.1%,对比1978年的94亿元来说,增加了451倍。其中,1993年首次突破1千亿元,2007年首次突破1万亿元,2011年首次突破2万亿元,2013年首次突破3万亿元,2017年首次突破4万亿元。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连续6年保持在4%以上。2017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3.42万亿元,年均增长速度为16.5%,改革开放以来累计投入27.82万亿元。其中,2012年首次突破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首次超过4%。此后,连续6年保持在4%以上。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是很大的一件事。
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原先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几乎为零,2017年达到49%。义务教育“普九”前60%是农民掏钱,自2006年建立新的保障机制后,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普通高中原先是“吃饭靠财政、运转靠收费、建设靠借债”,到2017年财政性经费占总投入的比例已连续3年超过80%。中职自2012年免费政策扩大到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财政投入占总投入比例达到90%以上,很多地方实行了学费全免。目前,全国2.7亿学生中,2/3享受免费教育政策,2/3享受各种资助政策。
(二)教育投入体制机制不断健全,为促进各类教育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
义务教育全面建立了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经费保障机制,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补助标准都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实现。
学前教育基本实现教育经费投入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补充,家庭承担合理负担。自201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后,国家先后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大部分省份制定了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不断扩大,“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明显得到缓解。
普通高中基本实现教育经费投入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自2011年启动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2012-2017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205亿元,改造和新建学校9000多所。自2017年启动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以来,大部分省份建立了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财政投入成为普通高中经费的主要来源。
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全面建立。目前,全国所有省份都制定了中职和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中职生均拨款水平达到13601元,高职达到15099元。
普通高校生均拨款制度全面建立,生均拨款水平超过1.8万元。2013年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实现了与本专科生收费制度的顺利衔接,标志着高校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全面建立。
(三)教育经费使用结构不断优化,为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发挥了杠杆调节作用
在投入重点上由“上”到“下”,更加注重基础。1999年高校扩招前,我国财政教育投入主要用于高等教育,高校各项经费来源几乎是政府全包;而基础教育基本上靠收取学杂费、教育费附加和集资,其中60%是农民掏钱。自2006年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后,公共财政投入的重心转向义务教育。1997-2017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常年保持在50%以上,解决了长期以来教育投入“头重脚轻”的问题。
在支出重点上由“物”到“人”,更加注重质量。学生资助实现了全覆盖。2007-2017年我国累计出台学生资助政策40余项,资助学生累计9亿人次,资助金额累计1.2万亿元,从制度上保证了“一个都不能少”。全国所有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1978年教职工年均收入700元左右,低于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近100元;2017年教职工年均收入超过9.4万元,比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7.43万元高近2万元。725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实现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全覆盖,惠及8.1万所学校130万名乡村教师;大部分农村学校建有教师周转房。
在扶持重点上由“面”到“点”,更加注重精准。原先教育扶贫主要聚焦全国所有贫困地区,遍地开花;现在重点关注中西部,关注弱势群体和个人,做到了“四个倾斜”。即专项倾斜,中央对地方教育专项转移支付2017年比2012年增加了658亿元,80%以上用于中西部地区,新增70亿元专项用于“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分担倾斜,在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等基本教育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中西部地区分担所需资金时,中央财政都拿了大头;因素倾斜,中央对地方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到省时,将贫困人口数、贫困发生率等作为重要参考;资助倾斜,中西部地区获得80%以上的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资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优先获得资助,实现了全覆盖。
在保障重点上由“城”到“村”,更加注重根本。改革开放初期,国家重点加强城区(镇)重点学校建设;自“普九”后逐步转向农村,到目前已建立了“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保障机制。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几乎是 “有求必应”,逐步形成长效机制。比如,为解决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运转困难,从2010年起,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为解决高寒地区学校冬季取暖问题,从2013年起,中央财政在基准定额的基础上,分省核定取暖费补助标准。为解决农村薄弱学校问题,自2010年起国家实施了建国以来义务教育单体投入最大的 “薄改工程”,中央和地方累计投入3500亿元,改造22万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农村学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解决“城市挤、农村弱”的问题,从2016年起国家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从2018年起着力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 (简称 “两类学校”)。目前,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用于农村的超过1/3。
(四)教育经费管理不断规范,为经费使用效益的提高夯实了基础
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有没有、够不够、行不行”都拿预算来说话。进一步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完善了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形成全国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数据三次发布机制,分别以快报、公告和统计年鉴形式公告教育经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财政教育转移支付制度,从2014年起,对教育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项目数从14个减少到11个,资金主要采用因素法分配到省,由各省统筹安排使用,发挥了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的均等化作用和政策导向作用。
资金管理方式不断创新。加强重大工程项目经费管理,按照“一个专项对应一个资金管理办法”的原则,累计制定或修订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30多个。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改变进口设备审批制,实行进口设备清单制管理,规范了高校政府采购行为。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根据地方政府的投入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等核定拨款。重视绩效评价,制定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客观评价所依据的数据库,完善非现场的评价方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经费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教育经费使用中内外监管的衔接,加强学校内部监督控制的制度建设,主动接受人大和相关监督、审计部门的监督。积极推进教育财务信息公开,将财政教育资金管理办法和分配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重大民生政策上网上墙公示,透明度越来越高。
财会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国30万教育系统财会人员中,85%有大专以上学历,60%具备专业技术职称;部分中央高校和地方高校的总会计师制度逐步推行,高校财务管理的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干部培训5年规划和年度计划顺利实施,组建了以高校总会计师、财务骨干、理论专家为成员的政府会计专家团队;组织实施了教育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选拔培养了一批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财务骨干。
二、深层次变革:积累了弥足珍贵的经验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教育投入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主要体现在“五个双”上,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并发扬光大。
(一)“双优先”:国家要优先发展教育,教育要优先服务国家战略
教育与经济发展是互为支撑、相互促进的。经济发展了就有更大的财力支持教育发展,教育发展了就有更强的实力支撑经济发展。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就提出了“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论断。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此后一直到党的十九大,教育优先发展一直处于战略地位,无可撼动,并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得到长足发展。
衡量或评判教育是否得到优先发展,主要依据《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2017年,我国教育财政增长率为8.9%,高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率(7.4%),连续3年实现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2012-2017年,除普通高等教育外,其他各级教育的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均呈现逐年增长趋势;除普通高中教育外,其他各级各类教育的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均呈现逐年增长态势。
另外,财政性教育经费与GDP之比,是用于衡量教育水平和地位的国际通用指标。
早在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就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20世纪末达到4%。此后,4%目标被写入党和国家文件11次。1998年至2002年的5年中,中央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2010年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明确要求 2012年达到4%。201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等,最大限度地拓宽了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于2012年实现了4%目标。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原先与国内生产总值挂钩的重点支出项目都脱钩了,只有教育没有脱钩,各级政府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保住了4%,无论是全国教育投入的大蛋糕,还是部门预算收入的小蛋糕,都实现了大幅增长。
同时,教育积极服务人才强国、创新驱动、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加强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不断提升教育对经济社会的匹配度和贡献率。党的十八大以来,发明专利授权量在全国总量中占比将近四分之一,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项目的数量占全国总数近80%,产出的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成果占全国的80%以上。教育已成为提升国家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促进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支柱。
实践证明,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造就了中国教育的繁荣,当代中国的教育也为国家的改革开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并深深融入中华民族走向复兴的历史进程中。
(二)“双适应”:既要适应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也要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求
教育投入与财税体制紧密相关。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教育财务政策一直努力适应社会和时代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与历史保持良性互动。比如,上世纪90年代为适应“分税制”改革的需要,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实行“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实现了义务教育由“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人民教育政府办”的历史性转变,成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20世纪初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需要,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农村义务教育实行“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促进了城乡教育、区域教育均衡发展。进入新时代,为适应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国家及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 “调结构、提效益”上来,促进了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
同时,教育投入更加注重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比如,为适应“普九”的需要,实施了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国家先后投入100亿元,建设了8300多所寄宿制学校;为适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中央财政投入100亿元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每年投入160多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累计投入1700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极大地加快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程。
实践证明,财税体制改革是教育财务工作的风向标。只有紧跟时代发展步伐,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满足教育发展需要,不断调整教育财务政策,做到“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才能更好地发挥教育经费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发挥教育经费的最大效益。
(三)“双带动”:中央带动地方,政府带动社会
从中央带动地方来讲,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调整各类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因素,分类施策、因地制宜,调动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比如,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项目,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中,中央∶西部地区为 8∶2,中央∶中部地区为6∶4,中央财政均拿大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地方每所学校的补助比例,西部接近总投资的80%,中部接近总投资的60%,西藏、南疆四地州学校项目和新疆(含兵团)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项目建设资金原则上由中央全额安排。中央项目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带动了地方政府加大教育投入。比如,实施校安工程,中央投入300亿元,带动地方投入3000亿元,很多新建的学校成为发生灾难时群众最信任的避难所。
从政府带动社会来讲,通过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财政资金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比如,激发民间助学的热情,在完善财政捐赠配比和教育捐赠激励的相关政策上加大制定和落实力度,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所得税税前扣除;通过对民办教育分类管理,落实差异化扶持政策,促进了民办教育健康发展。2017年全国民办学校总资产超过5000亿元,年教育财政贡献1500亿元以上,成为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实践证明,只有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科学协调政府和市场各自的身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功能,实行全国一盘棋、左右齐联动,教育投入的源头活水,就会绵绵不绝。
(四)“双促进”:以制度促进长效机制的建立,以项目促进突出问题的解决
保障教育投入根本上要靠制度、靠机制、靠标准,而项目推动是落实制度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的重要载体和抓手。
经过40年的探索实践,我国建立了保障教育投入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包括事前预算安排、事中督导检查、事后统计公告的法定增长落实机制;满足基本需求、保证正常运转需要、定期提高标准的各级教育生均拨款增长机制;合理核定办学成本、充分考虑居民承受能力、严格听证公示程序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政策优惠、财政奖励、政府购买的社会投入激励机制等,保障了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针对一定历史阶段的特殊困难、突出问题,以工程项目为抓手,以中央资金为牵引,集中物力财力进行攻坚。比如,通过实施“211”“985”“2011”“双一流”等重大项目,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得到提升,一批高校和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现代远程教育、校舍安全、初中校舍改造、薄弱学校改造等工程,“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教育脱贫攻坚计划”等项目,我国中小学办学条件大为改善,很多农村“最好的环境是学校、最好的建筑是校舍”。特别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十大重点发展项目、37个子项目,全部启动实施,做出了很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好事,办成了多少年来想办而没有办成的难事。
实践证明,在制度保障的框架下,通过重大项目推动,是解决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力量的重要杠杆,是推动教育破浪前行的重要载体。
(五)“双结合”:促进公平与提高效率相结合,统筹谋划与梯次推进相结合
教育是公益事业,财政是公共财政,财政教育投入首先要满足教育公平的需要,注重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把资金投向最需要的领域、最关键的环节、最困难的群体,促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要注重发挥教育资源的引领作用,鼓励争先,奖励优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使教育投入产生更大的效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通盘考虑、系统谋划、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既立足当前、也着眼长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长期以来,我国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把教育投入的重点放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上。学生资助实现了全覆盖,只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无论在哪个地区、哪所学校、哪个学段,都能得到相应的资助。发放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奖励资金,2008年至2015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奖励资金455亿元。提高特殊教育生均标准,从2014年起,单独核定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按年生均4000元标准核定,2016年提高到6000元。在“慈光普照”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资金投入的效益,把绩效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撬动地方投入。比如,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门设立改革绩效奖补资金,支持各地普遍建立了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
在具体落实上,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节奏,有秩序、有步骤地推出一系列配套政策和重大举措,渐进式地完善我国教育投入制度。比如,我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走的是一条“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先在西部地区试点;从2007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国农村全面铺开;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推动“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可以说,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政策是由单项突破到综合保障,系统谋划、步步深入。
实践证明,只有促进公平,兼顾效率,扩大改革受益面,增强群众获得感,才能发挥教育投入的最大效益;只有循序渐进、梯次推进,正确处理教育投入与财政承受能力的关系,才能确保教育投入改革深入推进、深得民心,教育投入改革的效果才能充分彰显。
三、坚守4%底线:打好调结构、提效益持久战
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正处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历史关键期,正处在教育财务工作重心发生重大变化的历史转折期。做好新时代教育投入工作,要以巩固4%成果为底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效益,为促进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改变经费投入方式,千方百计稳增长
巩固4%成果。要做好预算分配,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落实 “法定增长”,确保年度财政教育经费 “两个只增不减”。要牵住生均拨款的“牛鼻绳”,建立健全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和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形成覆盖各类教育的生均拨款体系,构建稳定增长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教育经费的可靠来源。要握住监测评价的“指挥棒”,建立相应的监测、评估、奖惩制度,实现各地财政教育投入努力程度的监测评价机制常态化,将监测结果作为教育经费分配的重要因素。特别是要建立到市、县的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公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各级政府财政教育投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合理分担成本。把握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要合理确定政府与社会分担比例,建立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收费标准调整要有依据,更要有严格的成本监审、听证、公开等法定程序,不能不调整,也不能无序调整。对于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既要充分放权,又要指导与监督,使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合情合理,有序运行。
扩大社会投入。高度重视社会投入对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分类发展的差异化扶持政策,推动各地按规定综合运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税费优惠等政策手段,吸引社会投入。积极成立教育基金会,为社会各界捐资助学提供一个合理合法又便捷的通道,并充分发挥教育基金会的作用,开展捐资助学或贫困生救助等专项募集活动。
(二)改变经费使用方式,轻重缓急调结构
突出“重中之重”。在各类教育中,义务教育是重中之重。要巩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城乡均衡。要逐步实行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经济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实现区域均衡。要重点抓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努力实现校际间均衡。
突出“本中之本”。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要重点关注教师收入水平,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重点关注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严格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加强周转房建设,提高乡村教师生活水平和质量。要重点关注幼儿园教师生活待遇,科学合理地配备保教保育人员,依照岗位设定工资和福利标准,逐步解决同工不同酬的问题。要重点关注非在编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问题,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尽最大努力使其入编,实行同工同酬。
突出“短中之短”。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配置相对不足,职业教育经费供给相对单一,是当前我国教育投入中的主要短板。学前教育要加快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财政保障和支持水平;建立鼓励性措施促进民间资本投入学前教育,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普通高中要建立健全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加大适应新高考的教育教学条件改善力度,合理配置教学资源。职业教育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逐步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新机制。
突出“坚中之坚”。教育扶贫是国家脱贫攻坚战略中的“坚中之坚”。要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强化省级统筹,存量资金优先保障、增量资金更多用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教育,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教育脱贫任务。要打好防范债务风险攻坚战,审慎开展高校举债办学,普通高中债务纳入政府债务清偿计划。
(三)改变经费监管方式,积极稳妥提效益
健全制度。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等制度,将内部控制制度融入学校管理体系,形成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机制,并适应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健全教育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提高教育经费精细化管理水平。
重视绩效。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教育资金,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建立核心绩效指标体系。创新评估评价方法,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运用科学分析方法,增强绩效评估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有效解决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闲置沉淀、损失浪费等问题。
强化监管。以监审、监控、监督为着力点,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要加强预算监管,全面推进教育部门及各类学校预决算公开。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各级各类学校的财务预算、决算、重大支出项目都要放在阳光下“晒一晒”。要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将教育经费使用情况、教师工资发放情况、各类学校生均拨款标准落实情况、专项资金到位及效益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建立长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