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生》《妖梦》的评价与现代文学研究的“专业立场”
2019-03-17洪亮
洪 亮
(山东师范大学,山东 济南 250014)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中,林纾扮演的似乎一直是负面角色。他作为守旧派的代表人物,在所谓“林蔡之争”中致信蔡元培、攻击新文化运动,并且受到了蔡元培的严正反驳;更等而下之的是,他还写出《荆生》《妖梦》两篇小说,对胡适、陈独秀、钱玄同、蔡元培等人大肆进行人身攻击,甚至想要借助北洋军阀的力量,来打击思想上的异己……然而实际上,就连当年新文化运动的当事人,都曾经明确指出过林纾独特的历史贡献,甚至承认新文化阵营对他的评价是不够“公平”的。无论是胡适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对于林纾的评价,还是郑振铎作于林纾逝世之际的《林琴南先生》,都是典型的例子。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林纾“翻案”者更是层出不穷,比如近代文学研究者张俊才的《林纾评传》就对林纾的历史功过做了更全面的评介[1];罗志田的《林纾的认同危机与民初的新旧之争》则指出了林纾作为“旧派”代表这一身份的可疑,同时也对新文化阵营在论争中的姿态表现出微讽[2];陆建德的《再说“荆生”,兼及运动之术》,则通过详尽分析“荆生”的原型究竟是谁,证明了新文化阵营将“荆生”附会为徐树铮、进而制造出的林纾欲借军阀武力打击新文化人物之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3]。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者中,也有人试图更加“公平”地评价林纾,比如刘克敌的《晚年林纾与新文学运动》,就早于陆建德的文章十几年,准确地指出了林纾并非从根本上反对白话,以及没有确切的证据表明其企图借北洋军阀之手来迫害新文学运动和北大师生[4]。不过略显遗憾的是,近年出版的中国现代文学史著作,以笔者目力所及,目前尚无一部在评价林纾时吸收了上述研究成果。虽然文学史和一般的文学研究不同,讲究延续性、稳定性,自然也就很难迅速地吸收最新的观点,然而林纾的问题从最初被研究者关注,至今少说也有二十多年了,在今天的新文学史中林纾的形象基本上依然如故,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2018年之前,重新评价林纾的文章虽然不少,但毕竟不是集中出现的,所以似乎并没有吸引更多研究者的关注。相比之下,2008年出版于日本、并于2018年被译介到中国的日本学者樽本照雄的专著《林纾冤案事件簿》,无疑更加令人瞩目。一方面,樽本以日本学者特有的细致、严谨,通过运用大量史料,推翻了长期以来加诸林纾身上的种种不实罪名,无论是其论证的过程还是结果,都让人不得不叹服;另一方面,作者在这部著作中似乎表现出了其一贯的“攻击性”,该书的后记直言不讳地讲道:以往研究者在批判林纾时,已经不知不觉地安置了一颗“炸弹”,随着加入的研究者越来越多,“冠名‘冤案’的特大炸弹爆裂了。出现了悲惨景况:不仅是批判林译小说的研究者,就连林纾的支持者,只要是认定戏剧小说化的人,全部都炸飞了。”“2007年,引爆这一装置的就是身为日本人的我。”[5]P463如此具有强烈刺激性的语言,在学术著作中堪称罕见。虽然樽本的后记主要针对的是林译小说的问题,但是该著篇幅最大的一章《谩骂林纾的快乐》辨析了各种围绕在林纾身上的问题,包括“双簧信”问题、“林蔡之争”问题、《荆生》《妖梦》的问题等等,所以借用樽本的话,被他“炸飞”的恐怕不仅仅是林译小说的研究者,也包括绝大多数(如果不是所有的)新文学史家。
樽本照雄的专著在国内学界引发的反响不可谓不大。笔者在读过《林纾冤案事件簿》之后,一直有种骨鲠在喉的感觉。这固然是因为樽本对他的研究对象林纾倾注了过多的感情,结果把林纾完全写成了一个与世无争的谦谦君子,而新文化阵营中人在他的笔下,则似乎是一个个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的无赖之徒,这恐怕是一个以研究现代文学——它的起点便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为业的人无论如何也不会愿意接受的;但与此同时,樽本所举出的种种事实,恐怕也逼迫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自己的“专业立场”。本文的出发点便在于此,但是笔者无意全面梳理林纾与新文化阵营之间的关系,而试图以林纾发表于“五四”前夕的《荆生》《妖梦》为例,通过回应围绕这两篇小说而产生的争议,来重新审视立场各异的研究者在面对这一问题时的洞见与盲视,并以之作为自我反思的起点。
一、“双簧信”事件与《荆生》《妖梦》的写作动因
在许多新文学史著作中,《荆生》《妖梦》的写作被认为与钱玄同、刘半农炮制的“双簧信”事件有直接因果关系。罗志田也持此看法,他认为,正是由于刘半农的答信戳中了林纾的痛处,即说林纾所翻译的小说不过是“闲书”,虽然以“闲书”的眼光看来不无可取之处,“但林既然思出其位,以小说家而思为道统之代表,就不能放过他了”,所以“在此情形下,林氏若再不应战,实难再有立足之地。林纾本小说家,最自然的反应当然是以小说影射陈、钱、胡、蔡等人。这就是已广为引述的小说《荆生》和《妖梦》。”[2]这种看法在逻辑上似乎没有问题,在事实上却显得可疑。因为“双簧信”发表于1918年3月15日的《新青年》第4卷第3号,而《荆生》和《妖梦》则分别连载于1919年2月17至18日、3月19至22日的《新申报》,两件事差不多时隔一年。如果说,是“双簧信”刺激了林纾,使他坐不住了才起而应战,那么他绝不可能过了那么久才有动作,所以《荆生》《妖梦》的写作,一定是另有原因。
无论研究者的主观意愿如何,把“双簧信”事件和两篇影射小说联系起来,客观上似乎有为林纾洗白的效果。毕竟,“双簧信”说到底是一件带有炒作色彩的事件,用樽本的话说,这一行为的实质是“捏造论文,挑起事端”[5]P24,那么如此说来,林纾的反击就带有了“正当防卫”的色彩。但是既然二者之间未必真的有因果关系,这种“洗白”当然也就无效了。
不过在继续探讨《荆生》《妖梦》的写作动因之前,笔者认为有必要就“双簧信”事件再多说几句。其实只要从常识出发,任何人都不难得出结论:“双簧信”远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手段。樽本在他的著作中提到此事时使用了许多令人难堪的措辞,比如他指出,郑振铎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文学论争集》的导言中公开了此事的真相①,接着写道:“居然坦率地承认了这一点,真是令人吃惊的天真烂漫。可以说,对此行为,他们没有一丝一毫的内疚与羞耻,所以才能够这样写出来。他们拿出的态度是做了该做的事情,并没有怀疑其正当性。为了文学革命而捏造文章,哪里有什么不对的。可以说,郑不当回事。我觉得这是自认为胜者而产生出的傲慢的记述。”[5]P28樽本还进一步指出,不但胡适在“双簧信”发表当初就表示了异议,就连钱玄同本人也从未在公开场合承认过“王敬轩”是他的化名。由此看来,即便说钱刘当初做出此举是为了扩大新文化运动的影响而情非得已,他们自己也意识到了这其实是拿不到台面上的招数。然而反观我们的各种新文学史著作,其中对于“双簧信”事件的表述,基本上都沿袭了郑振铎的态度,仔细想来,是颇令人汗颜的。至于其中的原因,樽本所概括的“自认为胜者而产生出的傲慢的记述”,可谓一针见血。尽管对于那种“胜利者逻辑”的反思,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已经屡见不鲜,但很难说这些反思已足够充分。
樽本虽然对“双簧信”事件极度愤慨,但他清楚地意识到,林纾写作《荆生》《妖梦》并非对此事的回应。他引述了《荆生》文末的一段文字后②评述道:“林纾想说的是,对于不懂人类语言的禽兽进行干涉是无用的。1918年《新青年》上展开了钱玄同与刘半农对林纾的批判,而林纾不做回应的原因至此才明了。林纾从最初就看透了,无论怎么解释,这些人都是不能明白的。”[5]P157-158樽本准确指出了林纾并未回应“双簧信”的事实,但是他对林纾小说中如此严重的人身攻击却报以无保留的认同,似乎有失学者风度。另外接下来他对林纾写作《荆生》《妖梦》原因的说明也并不能令人信服,因为他不加分析地相信了林纾本人在《荆生》文末的一段“解释”:“此事余闻之门人李生。李生似不满意于此三人,故矫为快意之言,以告余。余闻之颇为咀噱。”樽本认为“门人李生”指的是北大学生张厚载(两篇小说后来正是经由张厚载之手发表),也就是说由于张厚载向林纾透露了陈独秀、胡适、钱玄同等人的情况,他才写了小说。然而细揣小说原文,“此事余闻之门人李生”中的“此事”显然是指小说中的主要情节,亦即金心异、田其美、狄莫三人被荆生痛殴一事(详见下文)。如果真如樽本所言,“门人李生”就是张厚载的话,那么这句话的意思就成了:张厚载构思了《荆生》的情节(“矫为快意之言”),并告诉了林纾,然后由林纾写出来,再交给张厚载去发表,这未免太不符合常理了。实际上这里的“门人李生”恐怕只不过是旧小说里常见的假托罢了,即使里面真的有张厚载的影子,我们也无法断定林纾写作《荆生》和随后的《妖梦》是听了张厚载某些言论的结果,因为小说中所提到的陈独秀、胡适、钱玄同等人的主张,多是可以见诸公开发表的文字的,完全没有必要通过小道消息来得知。不过结合樽本前后文中的一些表述,他似乎是在暗示,林纾所得之于“门人李生”亦即张厚载的,其实是关于陈独秀等人的一些私事,但这一点我们在小说中根本找不到任何切实的依据。因此从张厚载身上寻找林纾写作《荆生》《妖梦》的动因,仍然没有找对方向。
笔者认为,真正促使林纾写作这两篇小说的,其实是他对新文化运动的判断所发生的变化。我们还是回到《荆生》末尾那段话,所谓“禽兽自语,于人胡涉”,不仅完全丧失了风度,而且也有自相矛盾之嫌:如果新文化运动领袖的种种主张,真的是压根不值一驳的自言自语,那么林纾自己又何苦浪费精力,创作这么两篇小说?他在骂人“禽兽”以后又说:“如此浑浊世界,亦但田生狄生足以自豪耳,安有荆生!”话说得很明白,这时的他已经意识到了新文化大潮的无法阻挡,所以才在稍后给蔡元培的信中声称要“拼我残年,极力卫道”[6]。鲁迅说得好:“最高的轻蔑是无言,而且连眼珠也不转过去。”[7]P620如果说一年前林纾面对钱刘的挑衅一言不发,是因为他有充足的自信,认定新文化运动领袖的主张丝毫无损于他所信奉的东西,故而才能向对方施以“最高的轻蔑”,那么到了1919年,林纾恐怕已经丧失了这种自信。我们不妨看看这一年间新文化运动的进展:首先,新文学的提倡已经从最初的呼吁,进入到实质性的理论建设阶段,以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和周作人《人的文学》为代表的一批重磅理论文章,正是在此期间先后发表于《新青年》等刊物上的;其次,文学创作方面,鲁迅石破天惊的小说《狂人日记》于1918年5月发表在《新青年》第4卷第5号,标志着一个新的文学时代的来临;另外,1918年10月北京大学新潮社成立,从1918年12月到次年1月,《每周评论》《新潮》《北京大学月刊》等刊物先后创办,新文化的组织力量不断壮大。恐怕正是这些变化,才让林纾感觉到自己的固有信念受到了威胁,进而产生了“卫道”的冲动。这种冲动的产物之一,就是《荆生》《妖梦》两部小说。
二、“游戏笔墨”还是“人身攻击”?
《荆生》和《妖梦》自诞生以来,就得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新文化阵营一直认定,它们是低劣的人身攻击,甚至伴随着更加不堪的“政治要挟”(这一点是本文第三部分所要辨析的);而林纾的支持者则普遍认为,这不过是“游戏笔墨”而已。后一种解读的最初版本,应该出自张厚载致蔡元培的一封信,在转寄了《荆生》和《妖梦》后,张厚载大约自知此举不妥,所以致信蔡元培称:“(《妖梦》)倘有渎犯先生之语,务乞归罪于生。先生大度包容,对于林先生之游戏笔墨,当亦不甚介意也。”[8]这种说法,几乎得到了支持林纾的研究者一致的采纳。比如陆建德称:“《荆生》和《妖梦》这类故事只是游戏笔墨,绝非作者自己心目中的上乘之作。”[3]而樽本则说:“就是这点事情,大大咧咧地一笔写成了短文,平淡无奇。三个年轻人都有原型,这部作品只是对他们做了嘲弄,博人一笑而已。”[5]P155然而这种说法从来就没有得到过新文化阵营的承认,蔡元培在接到张厚载的信后随即答复道:“在兄与林君有师生之谊,宜爱护林君;兄为本校学生,宜爱护母校。林君作此等小说,意在毁坏本校名誉,兄徇林君之意而发布之,于兄爱护母校之心,安乎,否乎?仆生平不喜作谩骂语、轻薄语,以为受者无伤,而施者实为失德。林君詈仆,仆将哀矜之不暇,而又何憾焉?惟兄反诸爱护本师之心,安乎,否乎?”[8]从“意在毁坏本校名誉”“林君詈仆”等语来看,蔡元培显然并不认同张厚载用轻飘飘的“游戏笔墨”四字对林纾小说的概括。在对两种观点加以辨析之前,我们不妨看看林纾的两篇小说究竟写了什么——尽管我们对它们已经很熟悉,但是既然樽本在提到这两篇小说时讽刺道“因为太有名了,以至于根本没有读过,却自以为了解内容”[5]P153,我们在这里复述一下它们的情节,似乎也算不得浪费笔墨。
《荆生》的故事发生在“辛亥国变将兆”的1911年5月18日,地点在“京师陶然亭”。作品首先介绍了主人公荆生:“汉中南郑人,薄游京师,下榻陶然亭之西厢,书一簏,铜简一具,重十八斤,悬之壁间。寺僧不敢问其能运此简与否,然须眉伟然,知为健男子也。”这时有三个少年带着酒馔乘车上山,他们是皖人田其美、浙人金心异和“不知其何许人也”的狄莫——很显然,这里影射的是陈独秀、钱玄同和胡适三人。他们都是新从美洲留学归来的,看到荆生后以为不过一介武夫,心生轻蔑,遂在荆生隔壁“温酒陈肴,坐而笑语”。三人对于纲常伦纪、孔子之道表现出轻蔑和憎恶,并主张废弃中国文字。荆生听后大怒,遂破壁而入,先是义正词严地把他们教训了一通,田其美欲反驳,被荆生“骈二指按其首,脑痛如被锥刺。更以足践狄莫,狄莫腰痛欲断。金生短视,丈夫取其眼镜掷之,则怕死如猬,泥首不已。”最终三人“相顾无言,敛具下山”,荆生则“拊简而俯视,作狞笑”。后面还有一段“蠡叟曰”,前文虽已引述,但仿效樽本的做法,为了强调,我们不妨再重复一遍:“余在台湾,宿某公家,畜狗二十余,终夜有声,余坚卧若不之闻。又居苍霞洲上,荔枝树巢白鹭千百,破晓作声,余亦若无闻焉。何者?禽兽自语,于人胡涉?”
《妖梦》则求诸鬼神,写一个叫郑思康的人梦游阴曹地府,来到一所“白话学堂”——这显然是影射北京大学,门外大书一联云:“白话通神,《红楼梦》《水浒》真不可思议;古文讨厌,欧阳修韩愈是什么东西。”第二道门上有一匾,大书“毙孔堂”,又有一联:“禽兽真自由,要这伦常何用?仁义太坏事,须从根本打消。”学堂里的“校长元绪,教务长田恒,副教务长秦二世,皆鬼中之杰出者也”,这是和《荆生》一样的招数,三人分别指蔡元培、陈独秀和胡适。他们菲薄孔子、贬斥“死文字”,和《荆生》里的三个人观点无异。郑思康听后气愤不已,遂告辞,走后不久“忽见金光一道,远射十数里,路人皆辟易,言罗睺罗阿修罗王至矣。金光浓处,见王身长十余丈,张口圆径可八尺,齿巉巉如林,直扑白话学堂,攫人而食。食已大下,积粪如丘,臭不可近。”紧接着又来了两大段“蠡叟曰”,详尽阐述了自己的主张,到了最后又痛骂现实中的提倡新文化者,甚至恶狠狠地说:“若果有啖月之罗睺罗王,吾将请其将此辈先尝一脔也。”林纾在这里犯了一个小错误:他所说的“罗睺罗阿修罗王”,其实就是印度神话中的“天狗”,文中所谓“啖月”“放月”即可证之。但天狗的名字乃是“罗睺”,而“罗睺罗”则是释迦牟尼佛独子的名字,二者相去甚远。不过这个细节上的瑕疵并不影响小说主旨,林纾对于提倡新文化者直欲食肉寝皮的心情,仍然表达得淋漓尽致。
像这样的两篇小说,说它们仅仅是“游戏笔墨”,恐怕无论如何也难以服人吧?“游戏笔墨”当指轻松诙谐、以游戏态度写就的文字,但此二文愤恨之情弥漫全篇,实在让人看不出半点“游戏”的意味。说穿了,这不过是当年张厚载为了推脱责任而随便找的托词罢了,后世的研究者如果不加分析地接受,难免有失严谨。
此外,支持林纾的研究者总是避重就轻,引述两篇小说时故意略去那些最明显的带有攻击色彩的文字,而给读者制造出一种它们其实很“温和”的错觉;相反在引述新文化阵营攻击林纾的文字时,却又显得过分敏感。比如樽本引用了鲁迅在《随感录·敬告遗老》中讽刺林纾的一段文字:“你老既不是敝国的人,何苦来多管闲事,多淘闲气。近来公理战胜,小国都主张民族自决,就是东邻的强国,也屡次宣言不干涉中国的内政。你老人家可以省事一点,安安静静地做个寓公,不要再干涉敝国的事情罢。”[9]P106之后说:“鲁迅骂了脏话,绝对不能说是高雅。后来他称林纾为‘法西斯’(1928年)。”[5]P161这里的“脏话”指什么,实在令人费解,如果说是指后面的“法西斯”,那是鲁迅将近十年后才说的话,硬联系到这里来,实在是有点扯得太远了,更何况就凭林纾“先尝一脔”的劲头,被说成“法西斯”也未必有多冤枉;如果是指前文引用的部分,则恕我眼拙,实在看不出哪一句能算是“脏话”。在樽本眼里,鲁迅说了这些就是“脏话”,但是林纾笔下的“禽兽自语”“甘为禽兽”“先尝一脔”就仅仅是“对他们做了嘲弄,博人一笑而已”——我不愿质疑樽本先生的学术态度,但这里的双重标准,用得实在是有些过分。
当然樽本或许根本不会承认这是“双重标准”,因为在他看来,《荆生》和《妖梦》既然是虚构的小说,自然不应该混同于现实,即便其中的人物有“原型”,也不该受到追究;这和“双簧信”事件不同,“双簧信”的本质是“论文”,绝不应该捏造。因此,他这样为林纾辩护:“文学革命派捏造了论文,在误认的基础上进行林纾批判,而另一方面,他们对林纾写的理应是自由的小说,却不能容忍。二者矛盾,让人难以理解……将小说与现实视为一致,这种陈腐的观点一直延伸到现代的事实,令我难以想象。”[5]P157不过在笔者看来,樽本的这番说辞才是最“难以理解”的:作为著名的晚清小说研究者,樽本自然不可能不知道,小说与小说也是有不同的,《荆生》和《妖梦》都是赤裸裸的影射小说,但是到了樽本笔下,却轻轻地变成了其中人物“都有原型”,这实在是一件怪异的事。小说创作以现实中的人物为“原型”,固然是极其普遍的现象,但是使用“原型”和“影射”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作家以某人为原型进行创作时,必然要进行必要的加工、甚至改头换面,他绝不会故意让读者看出“原型”来,更不会借用小说对“原型”进行攻击和中伤,即使小说有讽刺和揭露,其对象也是某种类型而不是特定的个体;影射小说则相反,它会故意引导读者把小说中的人物和现实中的人物联想到一起,并达到讽刺甚至攻击某个特定人物的目的。我们可以说《西游记》是以玄奘取经的故事为原型,但《补江总白猿传》却是影射;郁达夫的自叙传小说多以他自己和身边的朋友为原型,但是章克标的《银蛇》却是影射……樽本不分青红皂白地用一句小说“理应自由”为林纾辩护,实在难以自圆其说。我们仅看《荆生》中几个人物的名字:田其美、金心异、狄莫,它们与陈独秀、钱玄同和胡适三个名字的关系,恐怕用不着解释吧?至于《妖梦》中那个有着龌龊含义的“元绪”(“白话学堂”校长),就更不用提了。如果这也仅仅是以现实人物为“原型”,那实在令人无话可说。
正是出于上面的理由,樽本认为林纾写作《荆生》和《妖梦》根本不能算是错误,自然也就不可能“认错”,结果,素以运用史料严谨著称的樽本却在这个问题上栽了跟头。他引用了陈独秀发表在1919年4月13日《每周评论》“随感录”栏目里的一段文字:“林琴南写信给各报馆,承认他自己骂人的错处,像这样勇于改过,到很可佩服。但是他那热心卫道、宗圣明伦和拥护古文的理由,必须要解释得十分详细明白,大家才能够相信咧!”然后想当然地以为,陈独秀这里指的是林纾写给蔡元培的一封信③,并评价道:“看来陈独秀将林纾的信看作为谢罪文。可是‘承认他自己骂人的错处’等语句,不知道是从林纾书信二的哪里的出的?……我自然认为,这是他强行歪曲的自己的理论。”[5]P129然而事实上,林纾确实写过明确表示认错的信,这则材料不难找到,它就在林纾曾经发表过《荆生》和《妖梦》的《新申报》上,国内许多研究者都曾引用过。这封信中说:“承君自《神州》报中指摘仆之短处……切责老朽之不慎于论说,中有过激骂詈之言,仆知过矣……仆今自承过激之斥,后此永远改过,想不为喑然。敝国伦常及孔子之道仍必力争。当敬听尊谕,以和平出之,不复谩骂。”[10]这封书信的发表时间是4月5日,比陈独秀的随感录早八天,陈独秀所谓“写信认错”系指此信,当无疑议。既然林纾本人都已经痛痛快快地承认,他的小说“中有过激骂詈之言”,况且他自己从来也没有说过《荆生》和《妖梦》是“游戏笔墨”,那么后世研究者的曲为辩解,似乎可以休矣。
三、所谓“武力压制”问题
研究者试图为《荆生》《妖梦》洗脱“人身攻击”的罪名,似乎不大容易,但是有关《荆生》的另一项更严重的“罪状”,即林纾用荆生暗指徐树铮,试图借助军阀的武力来压制、打击思想上的异己,却是很容易辨明的。如前所述,刘克敌的《晚年林纾与新文学运动》一文,可能是较早关注这一问题的,该文中说:所谓林纾要求徐树铮去迫害北大学人,“迄今我们所看到的这方面的材料都是见诸于《新青年》和《每周评论》,而上面的宣称也并没有指出确切的消息来源。事实上,徐树铮在1919年4月份之后忙于公私事务,根本无时间去介入这类问题”[4]。因为该文关注的焦点并不是《荆生》,所以作者没有详细地分析这部作品,但是文章中提到的一个细节,却成了进一步替《荆生》洗脱罪名的关键线索:“查1919年4月7日《晨报》云:‘徐树铮之太夫人于四月五日病故徐州原籍,徐君前晚得讯,日内将奔丧回家云。’”[4]
徐树铮之母逝世于1919年4月5日,这就是解开“荆生”与徐树铮关系之谜的关键。刘克敌的文章发表十几年后,陆建德在分析《荆生》时,注意到了一句十分容易被忽视的话:“余四海无家,二亲见背,思之痛绝。”这样事情就很明显了:“徐树铮父亲殁于1906年,不论是故事发生的辛亥五月还是文章发表的1919年2月,他母亲都健在。假如林纾的本意是以‘荆生’指徐树铮,而后者又心领神会,那么林纾说徐‘二亲见背’就像恶意诅咒,已不是妥不妥当的问题了。”[3]陆建德认为,“荆生”真正的原型其实是林纾自己,“林纾自己的父母分别在1870年、1895年去世,他借‘荆生’之口说自己‘二亲见背’当然可以”,而且他还找到了其他一系列佐证,比如林纾本人曾经习武、其创作的小说里常有好习武的读书人、林纾曾被友人比为荆轲等等。
可以说,经过陆建德的研究,“荆生”与徐树铮无关,已经完全成了“铁案”。樽本的著作也涉及这一问题,他详细梳理了《荆生》发表后所受到的种种攻击,并一一辩驳,但并没有找出类乎“二亲见背”这样的决定性证据。不过他注意到的一个细节也很有趣,值得一提:1919年3月9日,《每周评论》在全文转载《荆生》时有一段按语,其中除了指出田其美、金心异和狄莫的“原型”外,还说荆生“自然是那《技击余闻》的作者自己了”,《技击余闻》正是林纾的作品,所以樽本说:“在这个阶段,荆生被视为林纾自己,不是徐树铮……可是,如果将荆生指定为林纾的话,情况好像会变得不合适,或者说冲击度不够。所以,后来荆生变成了徐树铮。”[5]P156也就是说,“荆生=徐树铮”这一说法,其实是新文化阵营为了特殊的“需要”而制造出来的。
笔者本来以为,有了上述学者的辨析,荆生是不是徐树铮这个问题,已经完全明了。然而一篇题为《徐树铮:现实中的“荆生”?——兼谈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文章,却引起了笔者的注意。作者明言,该文是针对樽本照雄、陆建德等国内外学者“热衷于为林纾翻案”而作。它的核心观点,就是“荆生”确与徐树铮有关,理由如下:徐树铮虽是武人,却颇有文才,并在文化教育方面有自己的抱负,这就是他和林纾携手的基础;徐树铮为人极其专横跋扈,身为国务院秘书长的他,有时竟视大总统黎元洪如小儿,拿着公文请总统盖章,竟不许总统过问公文内容,所以“这种事都干得出来,还有什么事他不敢干”;徐树铮是“安福俱乐部”的首领,而“安福俱乐部”则是当时保守、顽旧势力的中心;徐树铮创设正志中学,重用一大批保守人物,尤其对林纾崇拜备至,乃至对林纾执弟子礼;林纾在《公言报》上发表了著名的《致蔡鹤卿太史书》,而《公言报》正是“安福系”的机关报,因此这篇文章可认为是代表整个“安福系”发言,甚至更可以认为是为“安福系”首领徐树铮代言;除发表文章外,“安福系”当时已经对北京大学采取现实行动了,陈独秀的被免职就是其结果。该文最后总结道:“如果当时的人们没有把‘荆生’与徐树铮联系起来,我们今天也应该补充一句:‘荆生’真像当时的‘安福系’头领徐树铮。”[11]
这样的结论,实在令人困惑,该文列举的所有“理由”,没有一条能直接证明“荆生”与徐树铮有关,它们至多只能作为推测的旁证——更何况这推测还未必是合理的,像“这种事都干得出来,还有什么事他不敢干”之类的“论证”,真的让人很难评价。该文作者说,“最大的理由,就是徐树铮已经在现实中扮演‘荆生’的角色了”,但所谓“安福系”通过北洋政府向北京大学施压这件事,其中有多少是谣传又有多少是事实,恐怕很难说清,即使那些传言都是真实的,这件事情和徐树铮本人究竟有多大关系,那又是另一回事。
其实该文作者也明白,林纾不可能真的用荆生暗指徐树铮,所以他写道:“林纾是否有意识地以‘荆生’暗指徐树铮,是一回事;新文化人士是否有充分的理由从‘荆生’形象认出了徐树铮,又是一回事。”笔者对此基本认同,但有必要补充的是,这句话反过来说也同样成立,即:新文化阵营是不是认为荆生等于徐树铮是一回事,林纾有没有借小说挑唆徐树铮打击新文化运动的主观意愿又是一回事。在那样一个新旧思潮激烈交锋的时代,新文化阵营又正感受着来自保守势力的强大压力,他们看到林纾笔下的那位“伟丈夫”,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一些额外的联想,可能也是正常的,只不过这些“联想”后来又被他们自己利用了而已。所以樽本、陆建德等人认定新文化阵营就是蓄意栽赃林纾,恐怕也需要辨析。但是不管是不是出于故意,新文化阵营制造出了一起冤案,这是一个无论如何也难以否认的事实。
笔者大概能猜到《徐树铮:现实中的“荆生”?——兼谈五四新文化运动》一文作者的心情。毕竟,看到樽本、陆建德等学者用那种漫画式的笔法来描述一个个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恐怕很多以新文学研究为“志业”的人,都会感到心理上的极度不适。但是,事实如铁,在林纾与新文化阵营的纠葛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的今天,承认当初对林纾的很多批判是有问题的,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
四、余论:关于“专业立场”
曾有出身于现代文学研究的学者这样反思:
事实上我觉得现在的“五四”研究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现代文学”这一学科本身的建立就有它的问题,学科的建立肯定不是一个纯学术问题,它永远都是一个政治问题。由于这种学科建立的先天的属性,就一定会形成一种价值梯次,这一价值梯次是以新文化运动的是为是,以新文化运动的非为非的,新文化运动本身从20年代开始,就经过了它的参与者自身不断地阐发和创造,将它做了一个定性,以后我们就是在这个基础上“接着讲”或者“照着讲”,经过这样不断地讲以后就形成了一个体系,就决定了我们如何去看待整个“五四”时期的思想文化状况。[12]
这里所谓的“以新文化运动的是为是,以新文化运动的非为非”,或许可以概括为一种“专业立场”。不过,无论对研究者个人还是整个学科来说,特定的立场恐怕都是必需的,没有立场或许才是最糟糕的立场。更何况,所谓“以新文化运动的是为是,以新文化运动的非为非”这一立场,本来也并没有丧失其历史合理性,因为虽然五四运动已经过去了整整一百年,但是只要我们承认“五四”所提出的许多问题在今天依然如故,我们就还远远没到放弃“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立场的时候。真正需要反思的,或许是一种立场会不会由于过于坚硬,而致使其持有者丧失了与其他立场者对话的能力,或者无法足够清楚地意识到并非只有己方立场存在合理性。由樽本照雄等学者摆到我们面前的林纾的评价问题,似乎是一道检验现代文学研究者“专业立场”的难题,假如说本文就是一张答卷的话,它恐怕很难算得上及格,但是,笔者深深地盼望更有资格和能力的答题者出现。
[注 释]
①但樽本同时指出,很难确认郑振铎的导言是不是第一次公开此事的文献,这体现出作者令人钦佩的严谨。
②其原文是:“余在台湾,宿某公家,畜狗二十余,终夜有声,余坚卧若不之闻。又居苍霞洲上,荔枝树巢白鹭千百,破晓作声,余亦若无闻焉。何者?禽兽自语,于人胡涉?”
③即上文提到过的《林琴南再答蔡鹤卿书》,载1919年3月26日《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