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途径与方法研究
2019-03-15余丙炎胡亚东周心懿
余丙炎,胡亚东,周心懿
(1.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公共课教学部,安徽 合肥 231131;2.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安徽 合肥 231131)
社会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阶段,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速度加剧,各个行业企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日益突出,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和培养模式也随之相应发生了转变,鉴于此,如何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对提升高职院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和促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具有划时代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中明确了“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目标、发展方向以及实现路径,为高校教师业务素质的培养、教师待遇的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的提升都指明了方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中也对如何构建“双师型”师资队伍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现阶段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不断优化高职院校高素质师资力量梯队建设,不断深化高职院校向内涵式发展转型[1]。因此,本文以《意见》和《实施方案》为指导,通过界定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内涵、选拔、考核、培训、评价等内容,从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和发展现状着手,分析目前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基于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的背景下,探究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的途径和方法。
1 目前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职院校已从2015年的1322所增加到2017年的1346所,伴随着产业协同发展,一批拥有优秀师资、先进设备、优秀生源的高水平专业正在形成。在数量增长的同时,高职院校顺应供给侧改革需求,强化内涵建设,增强对接我国产业结构而优化专业结构的能力,一批教学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优秀高职教师脱颖而出。十九大报告指出:“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2]”,人们更加迫切需要高质量高标准的现代化教育水平,而高职教师队伍培养建设目前还不能完全适应这一需求。可以说,师资队伍建设已成为影响我国高校改革与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直接关系到高校教学质量的优劣。
1.1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现状
目前,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存在着以下现象:(1)部分地区重视硬件建设,忽视教师培养工作,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不足;(2)中央财政对高职改革发展的专项调控和引导力度减弱,大学“双一流”建设和高职院校缺乏央财专项形成鲜明对比,尤其是一些地级市所属院校办学经费严重不足,制约高职院校教师培养;(3)高职院校教师招聘、培养、退出等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机制有待梳理;(4)片面重视高职院校教师的学历和职称,而忽视其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导致高职院校教师重学历轻实践现象普遍存在;(5)高职教育还未建立统一的专业和课程建设标准,学历证书与执业的职业资格证书还未完全对应;(6)大多数高职院校教师是应届毕业生,他们理论知识充分但缺乏实践教学技能,尽管目前高职院校已引进了一些企业人员,但理论课教师仍远多于实践能力课教师,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失衡。
1.2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1.2.1 “双师型”教师培养政策落实不力
《意见》明确指出:“教师队伍建设要分文别类,然后有针对性的区别对待,并且规定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质量抓手、管理效能、目标定位、实施途径,主要包括‘双师型’教师素质培训计划、资格认定标准、专兼结合、多方联合培养、师资自主使用权限、素质考评标准等等方面内容。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政策层面的瓶颈。”[2]但是,很多高职院校在具体落实上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例如:高职院校教师的教学任务繁重,使得教师难以抽身去企业进行长期的实践锻炼和顶岗学习,无法系统提升实践教学技能;此外,企业对于高职院校的接纳程度不高,如果接纳高职院校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则需要为企业带去工艺技术或大批实习生输送等,但现实情况是高职院校教师无法落实企业的要求;第三,高职院校教师需结合社会发展和高职院校发展规律,从实践课和专业课两个角度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但当前在“双师型”教师培养的过程中,由于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往往参照普通高等院校而设置,缺少特色而且实践技能薄弱,在这样的体系内,教师的个人发展方向和职业资格培养目标不明确,企业调研、带队实习和参观考察等安排缺乏规划性,多属形式主义[3]。
1.2.2 “双师型”教师培养方式方法单一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2]。然而,目前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的方式方法仍存在着诸多不足,高职院校教师培训集中于岗前培训、基地培训和顶岗锻炼等方式,缺少实践技能后续教育和行业知识教育,因而造成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存在着学历偏低、职称结构不合理、实践经验不足、课程内容与行业发展脱节等问题。
1.2.3 “双师型”教师培养激励机制不健全
大多数高职院校,针对“双师型”教师并未制定科学的激励机制,无法调动教师对于专业能力和技术职称提升的动力,对于能够帮助教师学习和掌握专业领域前沿学术动态的教学研究机会更是少之又少。另外高职院校未能建立统一的高职教育“双师型”教师资格标准,缺乏学历证书与执业证书对应的职业资格框架。《实施方案》中明确高职院校教师队伍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要超过专业课教师总数半数以上,但目前真正的“双师型”教师数量远远不及规定要求。
2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途径和方法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校要切实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头等大事来抓,并要求落实、落细、落小,各校也分别采取各种必要措施,师资队伍建设已经初显成效。《意见》明确指出:“要坚持继续狠抓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师素质培养和提升,鼓励和支持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推荐优秀骨干教师深入企业一线挂职锻炼,不断提升高校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和水平,切实构建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专兼职教师队伍[2]”。《实施方案》中提出职业院校要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鼓励和支持特别是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打造一批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合力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1]。
2.1 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构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制度体系
完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途径,首先需要将《意见》尽快落实于法律层面,构建适用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需求的“双师型”教师培训培养制度体系。一方面,将政策上升至法律层面,从根本上落实教师资格标准认定,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打开高职教师与行业企业技术人员的“旋转门”,奠定“双师型”教师的法律基础,在法律的基础上设立各种管理办法,按照中高职院校、应用型普通高等院校对“双师型”教师进行分类,并对“双师型”教师进行培养、认定和管理,此外还需要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对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的支持,明确“双师型”教师培养的物质和经费保障来源等[4];另一方面,学校需要加强宣传和指导工作,为高职教师创造培训条件、拓宽培训渠道,从教学任务、科研任务和企业顶岗等角度合理安排教师培养时间,真正从经费和制度上做到让高职院校教师无后顾之忧;再一方面,就高职院校教师自身而言,应从思想层面上注重提升自我素质,重视“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工作,尽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已明确在党和国家的政策文件中,但教师自身的重视和关注是推进“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的关键所在,高职院校教师应切实转换观念,明白“双师型”教师培养对自身和学校的意义,自觉自愿投入精力去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等。
2.2 遴选“双师型”教师培训单位,落实职业院校教师企业轮训制度
根据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不同背景条件,而将其培养方向进行分组,如专业带头人培养、专业教师技能培训、青年教师访学、教师企业实践等专题,遴选的“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单位应达到省级(以上)职业教师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或承担过省级(以上)职业教师师资培训任务的国际级重点、骨干或示范职业院校。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便是培养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特别是面对新时代社会变革和发展,高职院校更应制定明确的教学目标以引导高职院校教师转变传统教学方法,构建适用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需求的“双师型”教师培训培养制度体系。不同院校的教师队伍在年龄、学历、职称等方面的差异,使得教师队伍素质参差不齐,要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则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以科学方法和考评体系进行职业能力测评,进而分层次分专业地细化“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同时,培训结束后相关教师需根据目标考核责任书提交实践培训总结和培训单位考核意见,由学校统一组织验收汇报会进行考核,而培训考评结果也与教师的评优评奖、薪资等级等挂钩,最大限度地确保培训成效。
2.3 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支持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建立合理而长期的人才引进政策,从师范类院校和社会聘用一批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行业实践经验的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同时,严格筛选“双师型”教师培养单位,选送优秀教师到培养单位进行培养,并与合作的企事业单位争取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机会。同时,与企业一同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共建实训基地和“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为高职院校师生提供挂职锻炼、实习等提高专业技术能力的机会,让高职教师能够在企业实训中了解行业前沿技术并有针对性地培养技能应用型人才。
2.4 加强校企合作,建立企业技术能手与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应在产教融合的背景下,在企业和学校中“兼职”或“轮转”,以校企合作的模式培养能够适应并胜任岗位对应素质标准的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着力解决“双师型”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需要建立实训基地和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形成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推动校企深度合作,真正做到产教融合、产教协同。校企合作中,校是龙头、企是基础。一方面能够为高职院校建设提供技术设备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帮助,解决经费、设备、技术实操等方面的短缺问题,弥补教师实践技能短缺的问题;另一方面能够通过加强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合作关系,为高职院校教师营造良好的培养氛围,为高职院校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教学平台,从而更好地实施教学任务并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需求的变化,通过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方式,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技能应用型人才[5]。
2.5 健全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和培训考评机制,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建立与“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挂钩的绩效工资考核制度,通过奖惩激励机制和培训考评机制,进一步调动高职教师参与“双师型”教师培养的积极性,从制度层面明确教师实践锻炼、专业技能培训是教师教学评价的一部分,是后续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6]。同时,建立科学且具有吸引力的奖励制度,提高“双师型”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从物质层面切实激励大家努力发展成为“双师型”教师,保障高职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