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肢骨折钢板内固定断裂因素分析及对策
2019-03-14
骨科内固定技术的进步使越来越多的内固定物被应用于骨折治疗,对四肢骨折患者而言,钢板内固定能够有效连接骨折断端,有利于骨折断端愈合,对促进患者肢体功能恢复具有积极意义,但是钢板内固定断裂的情况在临床上也并不少见[1]。研究显示内固定材料选择不当、手术操作失误、术后过早负重等都有可能造成钢板内固定断裂,进而出现骨折断端变形的情况,引起患肢肿胀、疼痛,增加了患者的病痛时间与经济负担[2]。本文旨在通过临床病例资料的回顾性分析总结四肢骨折钢板内固定断裂因素,从而提出行之有效的防治对策,为四肢骨折内固定治疗提供参考,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2013年2月-2017年2月收治四肢骨折患者18例(其中外院治疗出现断裂的13例,本院治疗出现断裂的5例)。纳入标准:所有患者均行钢板内固定治疗,且发生钢板断裂情况;四肢管状骨骨折,未涉及关节内骨折;术后切口达到Ⅰ级愈合;内固定材料为钢板。排除标准:骨折至手术时间>1个月;术后切口愈合不良;病理性骨折。其中男10例,女8例;患者年龄21~63岁,平均年龄(35.49±6.22)岁;骨折类型:股骨干骨折14例,胫腓骨骨折4例;内固定材料:普通钢板5例,锁定钢板13例;钢板断裂发生在术后4~32周,平均断裂时间(14.50±3.17)周。
方法:总结四肢骨折18例钢板内固定断裂因素,计算每种原因所致患者比例,寻找钢板内固定断裂的常见原因,针对断裂因素提出解决对策。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用构成比或率表示,两组或多组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统计学检验水准α=0.05,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 果
本组四肢骨折患者18例发生钢板内固定断裂的原因:调查发现,本组四肢骨折患者18例发生钢板断裂的主要原因为固定材料选择不当,比例高达77.8%,其他原因包括患肢过早负重、手术操作不规范,见表1。
表1 18例四肢骨折患者发生钢板内固定断裂的原因
讨 论
在内固定失败中钢板断裂的现象比较常见,造成四肢骨折钢板内固定断裂的因素较多,通过本次调查发现既有患者因素,也有医源性因素。患者因素包括高龄、慢性疾病、营养不良、术后不科学锻炼、过早负重等,医源性因素包括手术操作不当、固定材料选择不当、术后管理不善等。下面笔者将就主要因素进行分析,并据此提出有效的防治对策[3,4]。
钢板断裂的主要因素:①内固定选择不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于成人的闭合性股骨干骨折,首选髓内固定钉固定,部分患者不恰当地选用钢板固定;其次为简单的横断骨折使用了锁定钢板,也是钢板断裂的主要原因。②患肢过早负重:患肢过早负重与患者配合度有关。③手术操作不规范:手术操作不规范主要表现为骨折端复位不良、安置钢板位置不佳、钢板长度过短及螺钉固定缺陷等,骨折端有间隙,在未形成连续性外骨痂前下地负重,就会导致钢板受力较大,发生骨不连或钢板弯曲、断裂[5]。在进行钢板的安置时没有遵循张力带原则或安置螺钉时未遵循AO操作原则,都是造成术后钢板断裂的技术因素。
钢板断裂防治对策:首先,对于成人的股骨干骨折,如果是闭合性骨折,原则上首选髓内固钉固定,因为髓内钉为中央型固定,稳定性好,同时骨膜剥离少,对骨折端血循环影响小,可以微创操作。其次,对于开放的股骨干骨折,确实需要使用钢板固定,对于简单的横形骨折,不能盲目地使用锁定钢板,简单的横断骨折是锁定钢板使用的禁忌,所以本组钢板断裂占的比例较大,在术式及内固定物选择上,需要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同时术中操作需注意轻柔、精准,避免盲目追求骨折的解剖复位,剥离过多骨膜就会损伤局部血供,导致骨折不愈合或延期愈合。术中需避免对钢板进行反复折弯,以免造成钢板本身强度和弹性下降。再次,需要进行正确的康复指导与随访,对患者进行适时、正确的锻炼能够减少关节僵硬,促进骨折愈合,纠正错误的主观认识,使患者认识到为加速康复过早进行负重训练是错误的[6]。对于过早锻炼的情况需要立即制止并解释原因,使其逐步接受科学的锻炼方式。功能锻炼不是单纯的肢体活动,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年龄、骨质密度、手术情况等,确定个体化锻炼计划。在患者出院前需要对其进行健康宣教,骨折未愈合前不能完全负重,使其严格执行医嘱,逐渐负重,规范训练,并告知不定期复诊的危害性。为避免患者过度依赖内固定物,需要主动讲解内固定物相关知识,减轻患者术后依赖性,提升患者认知水平,安抚焦躁情绪。
综上,四肢骨折钢板内固定断裂后不仅加大了二次手术的难度,而且给患者增加了生理及心理负担,严重影响身体机能恢复,医患双方需要重视造成钢板断裂的常见因素,完善医疗技术,正确指导术后功能锻炼,及时发现问题并科学预防,进而早日实现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