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留学生创业服务体系的构建及启示
2019-03-13童依然冯琰棣
童依然 冯琰棣
摘要:留学生既是一国宝贵的人才资源,也是重要的创业力量。以美国、德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从创业教育、财政金融服务、签证制度等多方面扶持留学生创业,积累了较成熟的经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从我国高校留学生创业人才培养现状出发,我们应该开展系统的创业教育,课堂与实践相结合;制定灵活签证制度,实现政策松绑;政产学三位一体,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不断优化生源结构,为留学生创业奠定专业基础。
关键词:发达国家;留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启示
随着知识经济新时代的到来,人才资源成为各国争夺的重要资源,而创业则是一国保持经济活力和提升综合竞争力的体现。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高度重视留学生这一宝贵的人力资本和重要的创业力量,建立留学生立体创业服务体系以助力留学生创业。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广,留学生教育迈上了新台阶,截止2017年年底共有48.92万名留学生来华学习,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占总人数的64.85%,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学生进口国。借鉴发达国家关于留学生创业服务的经验、做法,对于我国双创背景下推动留学生创业具有参考价值。
一、发达国家构建留学生创业服务体系的成功经验
作为全球留学最热门的目的地之一,美德日等国吸引了大部分优秀的留学生毕业后选择留在该国创业。据调查,外国创业者的人数比美国本土人高出30%,“财富500强”中的40%美国企业正是由他们创立。三国强大的原因之一正是通过大量招收海外留学生,并从创业教育、财政金融服务、签证制度等多方面为他们提供了创业支持。
(一)创业教育起步早、系统性强,实行无差别化对待
创业教育是建立留学生创业服务体系的关键部分,影响留学生创业意愿的产生、创业目标的制订以及创业行为的实施。美国、德国和日本的创业教育始于20世纪40年代、70年代和80年代,迄今已形成完整的创业教育体系。在创业课程方面,2012年至2014年美国高校开设的前五门课程为创业基础、商业计划书、创业融资、新企业创立和创新,哈佛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等知名高校还成立了创业学系;德国实行双元制教育,将创业课程和实践操作结合起来,注重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日本的创业课程具有层层递进的特点,从基础科目到拓展科目再到实践科目。在创业师资力量上,三国实行校企合作,青睐于选聘创业理论造诣和商业素养双高的专职教授以及来自于企业的兼职创业教师。德国在全国12所大学设立了创业教授首席教授职位。日本高校定期举行交流会、座谈会等对创业教师进行培训。在创业实践上,三国注重搭建创业平台,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如美国斯坦福大学孕育了世界上第一个科技园,麻省理工学院举办了著名的10万美元杯创业比赛。自1998年以来,日本早稻田大学连续举办了6次创业概念比赛。
与此同时,三国在创业教育方面均强调对留学生实行无差别化对待,赋予留学生与本国学生同等权利。作为一个移民大国,美国文化呈现出多元、开放以及包容的特征,特别是在经历911重创之后,放松了赴美留学的限制,对留学生更加友好。2010年德国出台了《德国高校留学事务准则》,特别指出要给予留学生和本国学生同等权利。日本大力推行的“留学生30万人计划”也明确指出要加快建设留学生教育,为留学生提供更加平等、便利的服务。
(二)灵活建立签证制度,降低留学人员创业门槛
身份问题是留学生创业面临的第一道难关,因此签证制度成为了创业服务体系中最基础的一环。美国移民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任何外来的投资或创业,并允许持有F-1签证(学生签证)的留学生毕业后获得为期12个月至29个月的OPT(免签实习期)。在OPT规定时间内,留学生可以进行创业活动,但必须与其在读专业领域相关。2016年,纽约率先设立国际创新者项目,帮助自主创业的留学生获得不受配额限制的H-1B签证(工作签证)进而申请绿卡。德国居留法和移民法规定,一般专业的留学生毕业后,可以申請18个月的留学签证,一些热门专业,比如工程专业,甚至可以延长至两年签证。若留学生在此期间能够实现创业,并且成功获得工作签证后,等合同满两年就可以申请长期居留许可。日本允许有志在日本创业的留学生把学生签证转换成“创业准备签证”,并且延长准备创业者居留期限至一年。
(三)政企共同发力,形成“双轮驱动”资金帮扶体系
资金是留学生创业的基础,常常决定其创业的成败。留学生创业者身在异国他乡,缺乏社会资源和启动资金,创业失败率高。因此发达国家在构建留学生创业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均对留学生创业给予大力支持,政府通过颁布一系列法令、政令,提供财政补贴,对积极创业的留学生提供奖励,企业和金融机构则进行捐款或设立基金并进行运作,为留学生的创业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美国公司法不歧视外国人,留学生在开办公司的过程中可以获得联邦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帮助。联邦政府大力推行小企业助力美国行的理念,颁布各种政策法规并进行资金拨款鼓励留学生创业;企业捐资助学,设立大量专项资金,为留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德国政府已推出650多个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计划,如欧洲中小企业行动计划和反限制竞争法,可以为留学生建立的中小企业提供宽松的信贷援助和担保支持。除此之外,德国联邦教研部通过实施“EXIST计划”,支持高校学生早期的创业构想,每月为其提供创业者奖学金2500欧元,对留学生创业者也适用。在日本,一方面金融机构已经设立了资本基金进行股权运作和赞助创业职场活动,形成具有金融特色的资金支持体系。另一方面政府利用财政拨款加强高校创业教室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创业税收减免、部分领域税收优惠等政策,为留学生创业助力。
二、我国留学生创业服务体系的现状
目前,因生源质量、教育水平、法令法规和语言文化障碍等原因,我国高校留学生创业人才的培养与和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相距甚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生源结构不够合理
来华留学生的生源国仍以亚洲为主,留学教育呈区域化发展。根据教育部2017年的數据,留学生前10位生源国依次为韩国、泰国、巴基斯坦、美国、印度、俄罗斯、日本、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和老挝。来华留学生所学专业相对单一,学习汉语、戏曲等文科类专业占总人数的48.45%,学习工程学、科学、商业和法律等应用科学的留学生较少。2017年,来华留学生人数占高校总数的6.4%,远低于国际教育公认10%的水平,留学生教育国际化水平不足。
(二)创业政策法规不够开放
我国留学生管理的整体思路还比较封闭,“中国外籍人员就业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规定,在中国学习和实习的外国人不得在中国就业,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学生签证转换工作签证制度。2017年“国际学生招生和培训管理办法”修订版规定,留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不得就业、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严格的法律法规扼杀了留学生的创业意愿,他们不仅在校期间无法进行创业活动积累经验,毕业后也因为难以获得工作签证,被迫离开中国。
(三)创业意愿不够强烈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中国大学生创业率已达到3%,超过发达国家近一倍,然而大部分留学生并未加入创业大潮。根据2015年美国 “外事杂志”对在华留学的美国学生调查显示,仅有19.2%的被调查者有意在中国创业。其原因除了语言障碍之外,还包括身份问题、信仰差异、“担心国际关系”以及创业信息不丰富等。如果能够适时鼓励和引导这部分留学生,挖掘他们参与创业的兴趣和潜力,将为我国“万众创业”带来更多的活力。
三、发达国家构建留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建立留学生学生创业服务体系需要多方合作,既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又要结合中国国情,打破校内校外壁垒,争取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搭建立体化的留学生创业服务体系,支持留学生创业。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点。
(一)开展系统的创业教育,课堂与实践相结合
在教学内容上,依托专业课程,引入国外高校优质的创业教育课程,将二者相结合,提供丰富的英文创业课程。在教学力量方面,聘请企业精英和著名校友为名誉教授,建立一支全职加兼职的创业型教师队伍。鼓励创业教师下企业锻炼,建立创业教师进修、培训机制。在教学实践方面,建立留学生创业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创业沙龙,开展商业计划竞赛等活动。引导和鼓励留学生进入创新创业孵化园,与中国学生合作建立自己的企业。还可以为经济困难的留学生设立创业项目职位,吸纳更多学生参与项目,积累创业经验,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二)制定灵活签证制度,实现政策松绑
尽快放宽签证政策,通过灵活多样的制度设计,减少政策限制,为具有创业意愿的留学生创造条件。政府增设“创业签证”,延长留学生在华居留时间;对与他人联合或单独创业的在校留学生,高校予以与中国学生同样力度的政策倾斜,以弹性学制支持其休学创业;允许留学生在校期间或者毕业后从事创业活动,依其创业计划书颁发实习签证,放宽其申请工作签证的要求。
(三)政产学三位一体,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提倡高校与政府、企业共同培养国际人才,建立政产学良性互动发展模式,为留学生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提供各种资源。政府对留学生的创业公司给予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创业公共教育信息平台建设力度,扩大“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辐射范围;高校设立留学生创业奖学金,为其提供创业孵化场地以减少其初期投入;企业设立专项资金,金融机构为留学生提供优惠贷款服务等。
(四)不断优化生源结构,为留学生创业奠定专业基础
“2014年美国公开报告”显示,在美留学生选择所学专业是基于在美国求学和就业前景的需要,这也将为美国带来长期的业务关系和经济利益。我国需要科学规划来华留学生的生源国别、层级结构、专业结构,提高留学准入门槛,加大对商业、科技、工程、数学等应用类学科的投入,提升政府奖学金的吸引力,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优质生源,为培养留学生创业人才奠定良好专业基础,提供人力资本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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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江苏大学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