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用药的药品说明书给药途径的研究
2019-03-13杨彬
杨 彬
执业医师是否可以对药品说明书进行准确理解将对临床用药合理性产生直接性的影响[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发布过相关通知以及药典等内容,可以发现“静脉滴注”是不在“静脉注射”内的[2]。在临床工作中,临床药师、医师以及护士均对于“静脉注射”药品说明书内容存在疑问:其实单纯的静脉注射还是也需行静脉滴注、推注2种给药途径[3],因此本院以静脉用药药品说明书80份作为研究对象,对其给药途径的标注内容实施研究,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对贵州航天医院目前在用的80份静脉用药药品说明书进行收集。
1.2 方法 参照药品说明书中“注射”“滴注”等内容,进行分类并予以统计;查询《新编药物学》(16版)等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对。
1.3 观察指标 ①对静脉用药的药品说明书给药途径分布进行研究分析。②对“注射”的药品说明书分布进行研究分析。③“静脉注射”含义分类。
2 结 果
2.1 静脉用药的药品说明书给药途径分布 分析静脉用药的药品说明书,表达方式见表1。
表1 静脉用药的药品说明书给药途径分布
2.2 涉及“静脉注射”的药品说明书分布 对80例药品说明书进行分析,表明涉及“静脉注射”的有31例,具体如下:“静脉注射”为单独表明静脉注射,未涉及到静脉滴注;“静脉注射”指静脉给药,有静脉注射和静脉滴注。另外在仅行“静脉注射”药品说明书4例中又可分为不存在静脉滴注;“静脉注射”其是指静脉给药,存在静脉注射与滴注。
2.3 “静脉注射”含义分类 对上述结果进行分析,得出关于“静脉注射”最终结论,结果见表2。
表2 “静脉注射”含义分类
3 讨 论
药品具有特殊性,因此药品说明书的内容对于临床用药是十分重要的,如药品说明书达不到科学、准确的特性将会对合理用药产生负面影响[4]。本研究调查中,静脉给药药品说明书给药途径不明确,临床人员对“静脉注射”存在质疑。在31份涉及“静脉注射”给药说明书中,仅提及“静脉注射”4份,可见目前我院应用的药品说明书对“静脉注射”的含义指代不明,在临床应用中会造成严重困扰。
以下对仅提及“静脉注射”的药品说明书进行研究分析。注射用环磷酰胺说明书(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6196)在用法用量项方面,说明成人用量加生理盐水20~30 mL,行静脉注射,儿童在注射时需增加生理盐水20 mL,并且经由稀释后行注射,速度需缓慢。依据上述内容可以对此药物判定为静脉注射且不存在静脉滴注。注射用异环磷酰胺说明书(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4188)在用法用量项方面,“静脉注射”存在意义不明确现象。《临床静脉用药调配与使用指南》《新编药物学》(16版)分析,静脉滴注,复方氯化钠溶液1.2~2.5 g/mL葡萄糖注射液5%或氯化钠注射液0.9%等溶液500 mL溶解。研究表明,该药物可应用静脉滴注,因此说明书中静脉注射应有静脉滴注用法。盐酸溴己更新注射液说明书(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180):在用法用量项方面,其含有静脉或肌肉注射,另外在行静脉注射时需先用葡萄糖注射液对其进行稀释。其用量为一天4~8 mg,加5%葡萄糖氯化钠溶液500 mL。上述内容表明,此药在静脉滴注上有可行性,所以说明书上可以添置静脉滴注的相关用法。
因为各个厂家对于“静脉注射”的理解具有较大的差异性,所以在某些程度上增加了患者用药的安全隐患,因此需对药品说明书实行严格规范,以提供科学、准确的医药信息。除了对静脉用药说明书给药途径进行研究外,还需要对药物调配进行注意。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还需负责全院住院病人长期医嘱,普遍采取静脉滴注,在审核医嘱时参照药品说明书考虑溶媒是否具有合理性[5~6],药物是否存在配伍禁忌,用药的频次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如葡萄糖酸钙不能与生理盐水配伍,容易出现盐析作用,胰岛素与Vc不适宜一起进行调配,因为其会致使胰岛素的治疗效果有所下降等。严格依据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进行配置,其意义在于除了对患者合理用药行保障外,对于药品质量与安全方面也具备较强优越性。在高洁环境下规范配置溶解,采取严格无菌操作,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药物污染,保证溶液无菌性。另外严格执行每一道工序,保障药物稳定性,确保输液药物的质量较高,且应用统一标签,行多次核对,确保配置失误为最低。特别是在药师复配后,需依据药典规定进行严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