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船经营租赁简易计税应用分析
2019-03-12辛冰川
辛冰川
一、工程船经营租赁简易计税的应用空间
1. 税收政策文件支持
依据《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
2. 工程船及工程船经营租赁的特点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港作船、工程船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工程船是指装有特种机械,在港区内或航道上从事修筑码头,疏通航道等工程所使用的专用船舶。如挖泥船、打桩船、破冰船、测量船、电焊船等。
工程船的特点包括投资建造成本高,投产后运营周期长。以10000m3自航艏吹耙吸式挖泥船为例,2017年估算投资额为3.5亿元,财务分析年限为20年。
工程船经营租赁方式灵活,企业根据施工作业需求自主调配的空间较大。而且经营租赁能够以融物的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其最大优势在于当承租人贷款规模饱和时,可以利用表外融资降低负债率,从而继续扩大投资规模。上述特点使得经营租赁成为生产经营的重要交易模式。
3. 应用空间判断
依据相关税收政策文件,并结合工程船及工程船经营租赁方式的特点,可以判断工程船经营租赁简易计税方式无论是从时间角度还是从数量金额角度都具有较大的运用空间。
二、工程船经营租赁简计税对于出租方的有利影响
1. 可以显著降低结算金额(价税合计),有利于市场竞争及业务承揽
我国目前的流转税中,增值税是价外税,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一般计税方法增发票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3%。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不含税销售额+税额。简易计税方法发票价税合计金额明显低于一般计税方法。由此可见,通过采取简易计税方法,能够使得工程船经营租赁租金结算金额降低接近10个百分点,可以显著提升出租方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强企业承揽业务的能力。
2.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计入经营成本费用,抵减应纳所得税额
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规章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计入资产科目并结转损益。为保证工程船舶高效运转,出租方需维持较高数额的备品备件、燃料物资及船舶维护成本,由此可以相应减少利润总额及应纳所得税额,有效减少企业资金流出。
三、工程船经营租赁简易计税对于出租方的不利影响
1.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影响绩效考核
如前所述,简易计税项目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并结转到当期成本费用,尽管可以有效节约所得税现金流出,但会导致服务提供企业利润总额及净利润相应减少,如若考核指标不做相应调整,将会直接影响绩效考核结果。
2. 税收负担及现金流出相对增加
采用一般计税方式,出租方向上游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通过下承租方收取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方式予以抵消。简易计税方式向承租方收取并向税务机关缴纳发票税额,向上游客户支付的进项税额(发票税额)不得抵扣,导致税收负担及现金流出相对增加。
3. 增加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
简易计税可以有效降低竞争价格,但在原合同结束承接新业务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客户要求按一般计税方法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发票的情形。同时为维持征管相对的持续与稳定,简易计税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上述情况会增加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
四、工程船经营租赁简易计税对于承租方的影响
1. 可显著降低增值税税收负担,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出租方简易计税,发票税额显著降低,结算金额(价税合计)低于一般计税方法的效果会以较低资金支付的方式直接传递给流转环节的承租方。因为如果出租方采用一般计税方式,由于存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限制,即使承租方销项税额足以抵消进项税额,对承租方来说简易计税税额的资金占用数量金额及时间长短均低于一般计税税额。并且如果承租方从事港口码头服务等低税率现代服务业,会存在13%的进项税率与6%销项税率的税率差,进项销项税率差将导致承租方积存大量的留抵税额,大量非增值性资金占用。在这种情况下,简易计税产生的税收负担的降低及资金利用效率的提高的效果更加明显。
2. 影响因素增加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营改增试点之日为时间节点,并且企业有自主选择权,所以在市场中必定存在适用不同税率的标的物。所以在承租方编制招标文件有必要考虑此项因素对合同价格的影响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在招标文件中做出有倾向性的表述,以更高效率的满足生产经营及资金、税务等方面的规划需求。
五、结论
综上所述,尽管以营改增试点之日为时间节点,但工程船经营租赁简易计税仍然有较大的应用空间。简易计税会对出租方与承租方在税收负担、经营损益及现金流量等方面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最终还需要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作出判断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