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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8
反腐败就等同于抓贪官吗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领导干部接受审查调查或者受党纪政务处分的消息,往往引起广泛的关注。
然而,反腐败就等同于抓贪官吗?答案显然没这么简单。
如果只治标不治本,就会陷入“前腐后继”“越反越腐”的怪圈。因此,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标本兼治。
标本兼治,首先要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著持之以恒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必须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避免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发生。
标本兼治,需要不断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在部署2019年工作时,首次将监督单独作为一个方面来部署,强调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这体现了将监督作为纪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的定位。
标本兼治,还要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锤炼党员干部道德修养,进一步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我们必定能够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人民日报》)
做到反腐“一盘棋、一个调、一张网”
监察体制改革,带来了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内容上的重大变化,要落实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要求,就必须加快完善相关机制。
为此,湖南娄底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审议修订了相关办法,还新增政法委、监狱及市内各家金融机构等9家单位,要求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个业务科室牵头,做到一口对外,联络规范、协调规范、管理规范。
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如何顺畅衔接,是各地在监察法运用过程中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福建龙岩市新罗区纪委监委提前15天邀请区检察院相关部门熟悉案情,提前7天将案件材料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明确逮捕等强制措施决定由检察机关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执行,推动法法衔接工作。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在法法衔接中的作用,统筹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用严密的证据链条锁定犯罪事实,正成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通过有效整合办案资源,在调查手段上一起发力、积极协作,切实做到反腐“一盘棋、一个调、一张网”。
(人民网)
14个“老虎”滥用职权 周永康造成损失最多
1月29日,江西省原副省长李贻煌因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了18年。
其实,十八大后,至少有14名落马“老虎”涉及滥用职权罪或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除李贻煌外,其他的13人是:李春城、韩先聪、杨振超、苏荣、廖少华、陈柏槐、陈川平、武长顺、陈雪枫、苏树林、蒋洁敏、周永康、令计划。
一个细节是,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各不相同,正国级的“大老虎”周永康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是最大的。他涉案金额过亿,造成损失近15亿。
天津市一中院证实,周永康滥用职权,要求蒋洁敏、李春城为周滨、周锋、周元青、何燕、曹永正等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使上述人员非法获利21.36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余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副国级的“大老虎”苏荣、令计划,也涉嫌该罪名。不过,官方并未点明其究竟造成了多少损失。
法庭上公诉机关曾证实,令计划滥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陈×、张××及其亲属在调动工作、购买房屋、晋升职务、迁移户口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
(《北京青年报》)
抢夺车辆方向盘严重者将追刑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公共交通安全秩序的法律保障力度。
近年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人员等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为依法惩治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意见》。
《意见》聚焦社会广泛关注的妨害安全驾驶和公共秩序的有关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要求。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具有“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等几类特定情形的,予以从重处罚。乘客针对其他人员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妨害交通运营秩序、影响行车安全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适用寻衅滋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意见》强调: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处置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交通秩序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