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影响力受贿 周永康妻儿侄相继获刑
2016-07-05
看天下 2016年17期
继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被判无期徒刑之后,其妻子、儿子、侄子所涉案件近日相继宣判,获刑9至18年不等。
6月8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发布消息,被告周永康的妻子贾晓晔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15日,该法院再次发布消息,周永康之子周滨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非法经营罪一审获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2亿元。
17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称,周永康的侄子周锋因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审被宣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900万。
与周永康一年前获刑时一样,这三人均当庭表示接受判决,不上诉。在周永康被执行无期徒刑满一年后,其妻子、儿子和侄子几乎同步正式踏入狱中。
据《检察日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并不常见,对这三人而言,其影响力无疑是来自于周永康赋予的隐性权力。审理法院也曾表示,周永康案“绝大部分贿赂系其亲属收受,且其系事后知情”。
设立这一罪名,就是要震慑权力拥有者的亲属和周围的人,不要利用其影响力来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