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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幼友好型社区户外活动空间模式研究*
——以天津大学家属区户外活动空间为例

2019-03-07董毓兵袁逸倩通讯作者

建筑技艺 2019年12期
关键词:天大低龄户外活动

董毓兵 袁逸倩(通讯作者)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面对人口老龄化,不同国家、地区都认识到为老人提供“老年友好型”城市及社区环境的重要性[1],国际社会长期以来也一直十分关注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建设[2]。老人由于身体机能的下降,活动半径降低,只能在家附近活动;儿童因为独立出行能力有限,一般在家附近玩耍。因此,社区就成为老人和儿童经常活动的场所,良好的老幼友好型社区环境对建设老年友好型、儿童友好型城市具有重要意义。老人和儿童在生理心理、日常需求与活动上有一定的共性与互补性,具备一定的复合基础。目前许多国家已相继提出将老人与儿童的活动设施结合设置的社区老幼友好模式。将老人及儿童活动空间结合设置不仅可以节省空间,还可以方便老人与儿童的交流。儿童在与老人的接触中理解生命的成长与演变,老人在与儿童的接触中改善消极的情绪[3]。这类活动空间还有助于在社区内部形成小型的“熟人社会”,利于营造良好、安全的户外环境[4]。本文所研究的老幼友好型户外活动空间即将两者的户外活动空间结合设置的复合型活动空间。

1 天津大学家属区两个户外活动空间概况

本文户外活动空间的研究范围主要为社区内部的居民活动广场,这是社区内部老人和儿童主要的户外活动空间,在此活动的老人及儿童的人数较多,行为类型也较丰富,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1.1 研究对象

研究选取天津大学家属区内两个规模较大、人流较多的户外活动空间:天大六村大院和天大新园村二期广场。天大六村大院位于六村主入口处,大院规模较小,内部树木颇多,约有60余棵。整个场地被树荫环绕,没有阳光直射。院内设有四人的石质桌椅及两人的木质座椅,但地面凹凸不平,地砖断裂,废弃树池很多,老人及儿童行走不便。天大新园村二期广场位于社区中部,广场规模较大。内部场地平整,老人及儿童行走舒适。广场内设有儿童专门的游戏场地以及景观水池,并设有定时喷泉装置。但整个广场内除儿童游戏场地外没有较大型的开敞场地,人们只能行走,不便停留开展活动(表1)。

1.2 数据获取及分析方法

调研运用了行为观察法,选取一天之内的五个时间段(8:00~11:00、11:00~14:00、14:00~17:00、17:00~20:00、20:00~23:00),每个时段内选取10min对两个家属区户外活动空间进行行为观察。综合运用现场计算以及视频拍摄、照片拍摄等方法,分别记录五个时间段内在两个户外活动空间中活动的老人及儿童人数、行为类型及空间位置等相关信息。观察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分别进行。调研后对得到的数据进行处理,运用行为注记法记录老人及儿童行为的空间位置,明确两者的行为特点以及行为与空间的关系[5]。

表1 天大六村大院和天大新园村二期广场概况

表2 老人及儿童的生理心理机能及日常需求

2 老人与儿童的日常需求分析

2.1 老人日常需求分析

通过调研发现,在社区户外活动空间中活动的老人以能力完好老人居多,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老人[6]较少,因此本研究只考虑能力完好老人。这类老人主要注重社区户外活动空间的环境品质及设施的完善性,尤其对休息设施、卫生设施有较高要求。比起中青年人群,老人更重视设施的材料、空间的开敞、环境是否适宜开展群体活动等与其日常活动相关的方面。社区户外活动空间应满足老人逐步衰退的机体结构,让老人脆弱的身体远离伤害,同时需要适量的阳光与阴凉,帮助改善老年疾病,满足老人休息的需求。

2.2 儿童日常需求分析

儿童各项生理功能都在不断成长和变化[7]。他们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对周遭事物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与探索欲,并时刻处于玩耍的心理和状态。他们重视的是能奔跑的空间,并不会过多关注周围环境及景观配置,也不会注意活动设施的材料以及空间内部是否存在休息设施。儿童使用的户外活动空间需要满足他们强烈的探索心理,空间要足够大,并具有充足的阳光,以满足他们奔跑追逐及生长发育的需求,同时要避免危险物品对他们产生伤害。

2.3 老人和儿童的日常需求对比

儿童处于各方面的成长期,老人处于各方面的衰退期。儿童及老人都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容易受到外界的伤害,与青壮年群体相比,他们的生理心理机能都还不完备(表2),因此两者都需要特别的呵护。在进行老幼友好型社区户外空间设计时,应结合老人及儿童的生理心理机能特点,充分考虑老人及儿童的日常需求,多增加有利于儿童生长发育及老人安享晚年的空间要素,避免设置容易伤害老人及儿童的设施。

3 老人与儿童的行为特征分析

3.1 老人及儿童行为类型分析

老人在社区户外活动空间中的行为类型较多。调研收集到的所有老人的行为类型中,占比最大的是休息,其次是携子,这说明老人与儿童的户外行为有一定程度的关联性;而交谈是普遍存在的行为,因此在本研究中不对交谈进行单独统计。老人的行为类型是复合多变的,可能在同一时刻同时发生着多种行为类型,比如边走路边交谈,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及人数的变化,行为类型也会发生转变:在人少的时候,老人们独自休息或者锻炼;一旦周围人数增多,彼此之间就会产生交谈、接触[8],进而参与到各类集体活动中(图1~3)。

社区户外活动空间中的儿童可分为高龄儿童与低龄儿童。高龄儿童包括学龄期及青春期儿童,一般年龄为8~14岁;低龄儿童包括婴儿、幼儿和学龄前期的儿童,一般年龄为0~7岁。高龄儿童是社区户外活动空间中主要的儿童人群,他们在社区户外活动空间中主要的两类行为是玩耍和使用活动设施。当周围同龄人较多时,他们会开展集体活动,一般为奔跑追逐;当同龄人数较少时,他们倾向于使用周围的活动设施,包括儿童游戏设施、成人健身设施,甚至是周边的树木、桌椅、假山等。而户外空间中少部分的低龄儿童多由老人看护,因此与部分老人的活动时间、空间及范围一致。他们对外界的声音、物体等比较敏感,相较于其他人群他们对周围环境更感兴趣。低龄儿童一般进行个体性活动,其行为类型主要为看景,不过当周围有同龄的儿童,家长一般会相互亲近,从而使低龄儿童之间也产生社会性的活动(图4~6)。

在调研的两个社区户外活动空间中,大部分老人会被儿童的活动所吸引进而产生接触。女性老人比起男性老人更喜欢与儿童接触,她们一般会先与儿童的照看者发生交谈,进而与儿童产生言语或者肢体的接触。在儿童群体中,低龄儿童一般会比高龄儿童对老人更感兴趣,他们会用目光追随或者偏头去看身边的老人及其在做的事情。高龄儿童一般不会密切注意周围老人的活动。调研发现,老人以静态行为和缓慢的动态行为居多,低龄儿童大多为静态行为,高龄儿童基本都为动态行为(表3),老人及儿童行为的动静差异较明显。

表3 老人及儿童的静态行为和动态行为

1 社区广场中老人的行为

2 社区广场中打麻将的老人

3 老人的行为类型

4 社区户外活动空间中的高龄儿童

5 社区户外活动空间中的低龄儿童

6 儿童的行为类型

7 天大六村大院老人及儿童工作日和休息日的活动人数变化

8 天大新园村二期广场老人及儿童工作日和休息日的活动人数变化

9 天大六村大院行为注记图

10 老人和儿童在整个广场范围内活动

11 天大新园村二期广场行为注记图

12 老人倾向于往人群处集中

3.2 老人及儿童行为时段分析

调研发现,在两个社区户外活动空间的老人及儿童行为的时段性较明显。天大六村老人活动的高峰时段为下午,儿童活动的高峰时段为中午和晚上(表4,图7);新园村二期老人活动高峰为上午及晚上,儿童活动高峰为中午及晚上(表5,图8)。两个社区内儿童的活动都集中在中午及晚饭后的时段,但两个社区老人活动的高峰时段显著不同。主要原因可能是新园村二期广场下午阳光过于强烈,不方便老人进行各类活动,而六村的整个广场树木丰茂,在任何时间段进行活动都不会受到影响,所以六村的老人多会选择比较闲暇的下午时段进行活动。除此之外,在工作日和休息日老人的行为人数在各时段没有很大的差异,但儿童人数差异较大。尤其是在中午时段,工作日在活动空间中活动的儿童要远大于在休息日活动的儿童。这可能是因为中午为学校放学时段,儿童在放学路上会在户外活动空间进行一些活动。这一点在离学校较近的天大六村大院得到充分证实。而六村老人在休息日中午时段人数减少,可能是因为休息日不用照顾儿童,可在家庭内部或者外出进行一些自由活动。

通过对老人及儿童行为的时段性进行分析总结可以发现,老人趋向于有规律的生活,其行为的发生与自然因素(阳光、空气等)有较大关系。除此之外,老人的行为也受儿童活动影响较大。为了更好地照顾儿童,他们需要根据儿童的各类活动协调自己的时间。儿童的行为则多集中在放学路上及放学后,他们在走路的过程中就可以发生活动,因此儿童比老人更容易发生户外活动行为。

3.3 老人及儿童的行为与空间的关系分析

在天大六村大院,由于没有设置专门的儿童游戏场地,儿童与老人的活动在空间上基本混合,都在整个广场范围内活动(图9,10)。而在新园村二期,儿童一般集中在专门的儿童游戏场地,老人则一般会集中在这里照顾儿童(图11)。除该场地外,老人会结伴在广场其他区域进行交谈、锻炼等活动。在两个社区广场内,老人的活动多会发生在各类设施附近,包括健身设施、休息设施等,甚至是儿童的游戏设施——老人一部分为了看护儿童集中于儿童游戏设施附近,一部分为了趋向人群集中于此(图12)。

通过调研发现,老人及儿童在空间上有一定的趋同性。老人会趋向于去儿童集中的地方,但是老人集中的地方儿童不会明显增多。这与二者的心理状态有很大关系。在儿童群体附近的老人虽然在儿童中央,但他们仍然进行着自己的活动,周围的儿童也在愉快玩耍,两者互不影响。

表4 天大六村大院老人及儿童工作日和休息日的活动人数

表5 天大新园村二期广场老人及儿童工作日和休息日的活动人数

13 社区户外活动空间边界区域模式

14 社区户外活动空间中部区域模式

在社区户外活动空间中,老人的行为及空间位置很大程度上受儿童的影响,但儿童行为及空间位置受老人的影响不大。除了部分低龄儿童会与老人产生接触外,目前老人和儿童的行为交流并不多,多数情况下仅发生视线交流。因此,在进行社区户外活动空间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老人的不同喜好,并且方便老人在开展自己活动的同时能够注意到周围情况,使儿童得到更好的照顾。

4 老幼友好型社区户外活动空间模式研究

4.1 社区户外活动空间边界区域模式

将休憩设施置于活动空间边界区域附近,中部区域为儿童的活动空间。在儿童活动时,家长或者老人围坐在四周,方便看管儿童。休憩设施后部种植冬青等低矮的灌木,既可以在空间上分隔活动场地与道路,保证儿童的安全,又能在视线上保持场地与外部的连续性。在部分休憩设施前部利用柔软材料设置有助于低龄儿童学步、爬行的区域,在老人休息闲聊的同时,也可以帮助低龄儿童学步、锻炼(图13)。

4.2 社区户外活动空间中部区域模式

在社区户外活动空间中部设置可满足攀爬和休憩需求的中心环岛,环岛与四周的休憩设施之间形成空旷的场地。在儿童较少时,儿童可以在中心环岛进行攀爬、嬉戏等一些个体性的活动,陪同的老人在四周监督儿童行为;当儿童较多时,大量儿童在空旷的场地追逐,老人在中心环岛可以方便地环顾四周,监督儿童安全(图14)。

4.3 活动空间的内部设施及布局模式

户外活动空间内部应种植足够多的树木,以保证整个场地的阴凉。同时树木种植的间距不应过疏或者过密,要保证有一定的阳光倾泻下来,以满足老人及儿童对光照的需求。树木最好不要设置树池,以免儿童或老人扭伤脚部。在活动空间中应分别设置儿童及老人专门的活动区域及设施,老人的健身设施可环绕儿童的游戏设施设置,使得老人在进行锻炼的同时方便观察儿童。休憩设施应为轻便的可变座椅并设置桌子,以根据不同需要随时调整,方便开展独自或者集体性的活动,为各类有趣事件的发生提供可能。

5 结语

本研究对老人及儿童的生理心理及其在社区户外活动空间中的日常需求进行了统筹考虑,并以社区中老幼人群主要的活动空间——广场为研究对象,利用数据分析及行为注记法,对社区户外活动空间进行研究,探究老人及儿童的行为与户外活动空间的关系,确定老幼友好型社区户外活动空间模式。由于涉及到的户外活动空间样本较少,老人和儿童的行为数据量不足,因此结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还未形成完整的社区户外活动空间设计体系。今后需要更大量的研究样本以支持相关研究,并在技术与方法上加以创新,不仅针对社区户外活动空间,也为今后城市中各类老幼友好型空间提供设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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