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康复健身空间利用实态及空间设计研究*
2019-03-07林文洁付北平
林文洁 付北平
1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中国中医科学院
1 研究背景和目的
近年来,国家政府部门发布多项文件,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2016年6月,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1]中明确要求在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方面应重点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2017年2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2]中提出要完善医养结合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服务,发展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3]中再次提出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的要求。笔者已发表的论文[4]中对养老机构的医疗用房配置进行过探讨,本文主要关注康复相关空间的利用情况。
在有关康复空间的既往研究中,杨亭玉在分析归纳国内外老年康复类医疗建筑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对我国社区康复中心规划与建筑设计的设想[5];罗彬主要从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状态及人体工学的角度探讨运动疗法、物理因子疗法、作业疗法、中医疗法等各康复科室的设计[6];王智星探讨了养老设施康复休闲空间的空间设计、知觉环境设计和室内外设施,进而提出相应的设计策略[7];张程远针对持续照护型养老社区中的医疗康复区,从社区运营体系和医疗康复系统的宏观角度、医疗康复功能的分级配置和布局形式及空间规模控制的中观角度、适老化设计要点的微观角度进行了研究[8]。既往研究中尚未见从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康复训练行为特点的角度对康复空间展开研究。
本文以配置有康复器械、健身器械的养老机构为研究对象,通过调查分析养老机构中老人进行康复训练和健身活动的行为特点和空间需求,试图解决养老机构在入住老人类型不同、专业康复师配备不同等多种情况下,康复与健身空间设置、器械种类配置及排布等问题。
2 调查概要
笔者分别于2017年10月、2017年12月、2018年4月对三家机构的康复健身空间(表1)利用实态进行了观察调查及相关人员访谈。三家机构的入住老人类型均包含自理、介助、介护老人,但A机构无康复师,B、C机构各有2名康复师。A机构一层靠近自理老人区有一个封闭、独立的健身用房,四层介护老人区的开放空间放置有OT桌和步行训练阶梯;B机构的专用康复健身用房设于二层尽端,B-1主要放置了乒乓球台和OT桌等,B-2放置有康复健身器械;C机构的康复健身空间设于二层中厅的开放空间,在三层另有一处独立的中医理疗室。
调查中主要对三家机构的各康复、健身相关空间进行了全天的利用实态观察调查,观察时间为7:30~17:00,每半小时记录一次康复训练与器械健身所利用的器械种类/数量/使用者类型、康复训练流程,以及包含康复健身在内的多功能开放空间的利用实态。
1 A、B、C机构康复与健身空间利用实态
3 康复健身空间的利用实态及其影响因素
本文将调研中在康复空间内发生的活动类型分为7类:1)在康复师指导下进行的“康复训练”(简称康复);2)无康复师指导下老人自行利用器械进行的“器械健身”(简称健身);3)乒乓球或健身操等“运动锻炼”;4)工作人员利用多媒体设备帮助老人进行的“思维训练”;5)老人“静坐”晒太阳或观看他人活动;6)护理员陪同;7)家属陪同。三家机构的康复健身空间中各类活动发生的时段及参与人数的统计结果如图1所示1。
3.1 康复师及其工作方式对康复与健身活动的影响
A机构未配置康复师,自行进行“器械健身”的老人共6位,占入住老人总数的1.5%。B机构有8位介护老人在康复师的指导下进行康复训练,占介护老人总数的10.7%;有13位老人(各类型均有)进行器械健身,占入住老人总数的5.1%。C机构有13位介护老人(占介护老人总数的28.9%)和1位介助老人进行康复训练;有7位老人进行器械健身,占入住老人总数的4.9%。
有全职康复师的B、C机构与无康复师的A机构相比,参与器械健身的老人比例有显著提高。其中,B机构的康复师只在上午工作,相应地老人进行器械健身也主要集中在上午;C机构的康复师全天工作,进行康复训练的介护老人人数及比例明显提高。进行器械健身的老人全天均有,但比例与B机构基本持平。
“冰山原则”的另一特点是省略,这里所说的省略并不是传统创作中所用的含蓄手法,故意省略某些东西,从而达到“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效果。传统的省略是省略了情味和韵致,而海明威在作品中省略的则是完全不同质的东西——实体经验。海明威曾强调过:“如果一位作家省略某一部分是因为你不知道它,那么在小说里就有破绽了。”所以说,作家省略的“某一部分”必须是自己能够把握并且熟悉的,也必须是读者能够领会和理解的。只有这样,没有省略的文字才更具有表达的意味。读者看到这些文字,便能联想到没有直接描述的内容,使读者与作者、作品产生共鸣。
由此可见,机构是否配有康复师,不仅决定了是否能够进行专业的康复训练指导,同时对老人自主进行器械健身亦有所影响。老人通常倾向于在康复师的工作时段与康复训练者在同一空间内进行器械健身,因此康复师的存在也提升了老人参与器械健身的积极性。
3.2 空间开放或封闭的影响
将同样配有康复师的B、C机构进行比较,B机构设置了封闭、独立、专用的康复训练室,而C机构则是在开放、多功能使用的中厅摆放了康复器械。由上文分析可知,C机构康复训练老人的比例明显高于B机构的原因是其康复师的工作时间更长,而两机构自主进行器械健身老人的比例则基本持平。由此可见,空间的开放或封闭对康复训练、器械健身所带来的影响并不显著。
但是C机构的开放中厅除了康复训练与器械健身之外,还兼容了多达35位老人(自理16位、介助4位、介护15位)参与的体操锻炼,在护理人员引导下9位老人(自理6位、介助1位、介护2位)参与的思维训练,在11个时段里观察到先后共计14位老人的静坐晒太阳或观看他人活动,以及13名护理员、4名家属的陪同(图1)。因此,开放的多功能空间有利于提升空间的利用率与活跃度。
4 康复、健身器械的适宜配置
4.1 器械的类型与数量
三家机构所配置的器械按照康复训练的类型可分为三大类:运动疗法(PT)、作业疗法(OT)和其他。其中运动疗法又可分为卧位训练、站立训练、步行训练、平衡训练、关节功能训练、肌力训练。表2~4分别为A、B、C机构各类器械的配置数量、同一时间段内器械的使用数量、健身与康复的参与者类型及人数。
三家机构的共同特点是无论是否有康复师,作业疗法相关器械均未被使用。通过访谈得知,作业训练的内容可在日常生活中进行而无需专用的实施场所,如手指阶梯、分指板、拼图等相关用具放置在公共活动空间中,老人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自然去使用。
对比B、C机构运动疗法康复器械发现,B机构中卧位训练PT床有3人使用,站立训练器械电动直立床有1人使用,而同样的器械在C机构中未使用。主要原因是卧位训练与被动站立训练器械对私密性有一定要求,因此在开放康复空间的C机构中未得到有效利用。
康复与健身均使用到的器械包括肋木、阶梯、平行杠、康复踏车、腿部推蹬机、胸部推举机、滑轮吊环、负重椅(肋木、滑轮吊环等可利用多功能组合器械);仅康复训练使用到的器械包括PT床、电动直立床、姿势矫正镜、前臂内外旋运动器、哑铃;仅器械健身使用到的器械包括肩关节旋转运动器、腿部伸展弯曲机、臀部外展内收机、坐姿划船训练机、身体伸展弯曲机、按摩椅、跑步机、乒乓球台,其中按摩椅、跑步机、乒乓球台仅自理老人使用。此外,在同一时间段内有2人同时使用同种器械的仅有A机构的康复踏车、B机构的PT床、康复踏车、按摩椅。也就是说,其他器械设置一台即可。
表2 A机构康复健身空间器械利用实态
表3 B机构康复健身空间器械利用实态
表4 C机构康复健身空间器械利用实态
2 B机构老人康复训练场所与流程示意图
3 步行训练用器械的排布方式
4.2 康复训练特点与器械的合理排布
结合表5与图2可知,有一定活动能力的介护老人的康复训练以“行走训练”为核心,通常按照“蹲起练习—上下台阶—支撑行走—绕圈行走”的顺序进行。行走能力强的老人有可能在前面加一次绕圈行走练习,行走能力弱的老人可能在前后增加姿势矫正、举哑铃、拉绳等上肢训练。
本次调研中观察到老人的绕圈行走均按照逆时针方向,这与人左转易于右转的行为习惯有关2。因此,按照行走训练的顺序,如图3中“B排列方式”从左至右依次排布“肋木—阶梯—平行杠”,平行杠训练结束之后进行绕圈行走最为顺畅,可减少器械转换时的人流交叉。其他坐位或卧位器械可靠墙布置。
绕圈行走的步道可利用行走训练器械外围的空间。步道的宽度应至少满足停放一部轮椅的同时可供一人通行,即不小于2m为宜。如图2中南、北侧房间均放置有姿势矫正镜,但G老人选择在南侧房间进行姿势矫正,这是由于坐姿矫正需要镜前约1 500mm的空间,北侧房间通道宽度不足,可能对其他老人绕圈行走有所影响。
此外,进行康复训练的绝大多数为介护老人(B、C机构合计共21位介护老人,仅C机构有1位介助老人),器械间的转换、上肢训练以及训练结束后的腿部放松按摩均有很大可能性要用到轮椅(图2),因此需要考虑轮椅的回转、通行和适宜的停放位置。由于康复师与老人多为一对一的训练指导,需要考虑的轮椅数量可依据康复师的人数而定。
5 康复空间与其他空间的关系
5.1 康复训练与器械健身空间
如表3、4所示,老人在进行康复与健身时均会使用到肋木、平行杠、阶梯、滑轮吊环、腿部推蹬机、胸部推举机等器械。另外根据观察,B机构的13位健身老人中有4位是陪同老伴儿进行康复训练的老人,在其等待过程中选择使用视线所及之处的康复踏车、按摩椅等器具。加上前文所述,老人通常会在康复师的工作时间内前往同一场所进行器械健身,因此康复空间与器械健身空间宜合并设置。
表5 B机构老人康复训练内容与器械
4 C机构多功能空间利用实态
5.2 康复健身与其他活动空间
前文中提到在C机构的开放中厅中所观察到的行为内容除了康复训练和器械健身之外,还有集体健身操、思维训练、晒太阳、眺望窗外、观看他人活动以及护理员与家属的陪同聊天等多项活动,其空间的利用实态如图4所示。
从图中可以看出,晒太阳、眺望窗外的老人会选择南向窗边的位置休息停留,通道一侧围绕圆柱设置的环形座椅则是观看两侧空间以及通道中他人活动的最佳场所。康复健身空间与运动锻炼、思维训练等多功能活动空间分居通道两侧,袋形空间使得康复健身空间具有一定的安定性,思维训练与集体健身操通常错开时间段使用同一场所。参与集体健身操的老人多达35位,其中自理与介助老人使用有靠背的座椅,乘坐轮椅的介护老人主要集中在便于轮椅移动的走廊空间。绿植隔断对空间起到限定作用,但也使得空间在老人集体做健身操时稍显局促,若隔断可移动则会更具有灵活性。
6 结论
通过上述调查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1)在是否设置康复训练空间以及康复训练空间与其他空间的关系和空间形式方面,若机构有专业康复师3,康复训练与器械健身空间应合并设置;空间形式上,独立功能用房或同其他公共活动空间以开放形式设置均可。若机构未配置专业康复师,则宜设置开放式的器械健身空间。康复健身空间宜邻近垂直交通空间设置。
(2)在器械的配置种类方面,应根据机构的工作人员情况和入住老人情况合理选用。若机构无康复师,则无需配置PT床等仅康复训练时使用的器械;若机构的服务对象不包括自理老人,则无需设置跑步机、乒乓球台等大运动量的器械;若器械在不同楼层的开放空间中分散布置,则应根据各楼层老人的身体机能特点适宜选用。介护老人宜优先配置步行训练器械,自理、介助老人应优先配置康复踏车等肌力训练器械。可不设置作业治疗专用OT桌,将相关器具结合老人日常活动空间适宜配置即可。
(3)在器械的布置方式方面,步行训练用的肋木(或带肋木的多功能组合器械)、阶梯(亦可替代肋木)、平行杠依次自左向右居中排布,其他坐位、卧位训练器械沿墙排布为宜;步行训练用器械与周边器械之间应留出可供绕圈行走的通道,且宽度应不小于2m;当空间为开放性的多功能空间时,PT床、电动直立床的设置区域应保证一定的私密性,可用绿植或可移动家具与其他空间适当分隔。康复健身区也需要考虑轮椅的回转、通行与停放。
(4)在开放的多功能空间中,康复健身区与其他多功能活动区应有相对独立的空间划分,宜布置在较具安定性的袋型空间内,一侧可开敞;多功能活动区应有可供多人同时进行健身操等集体活动的开阔区域并可灵活变动;静坐休息区应布置在靠南向窗边可晒太阳、眺望窗外之处以及靠近走廊可观看他人活动之处。
注释
1 C机构中由于为老人提供的按摩服务均在老人居室内进行,因而中医理疗室无老人前往使用,本文中未加讨论。
2由于人的心脏在左侧,重心也在左侧,因此左转比右转更加容易,田径赛跑亦为逆时针方向。
3康复师可以是机构专任,也可以是机构与医院协议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