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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CSSCI数据库分析的我国城市公共服务思考

2019-03-06任晓林葛晓龙

上海城市管理 2019年1期

任晓林 葛晓龙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学术界对城市公共服务问题给予了充分的关注,但始终存在着循环论证的问题,客观上无法为城市治理提供合理有效的政策性工具。通过对2015~2018年“城市公共服务”议题下文献梳理发现,近年来城市公共服务主要形成了公共服务均等化、满意度测量、人口流动、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块状知识结构体系,总体表现出碎块化、分散性和持续性不足问题,没能形成系统化的知识图谱。对此,有待于组建更为有效的研究资源,整合力量,归类问题,紧紧围绕新时代中国城市公共服务的核心问题,形成研究优势,以适应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新需要。

关键词:城市公共服务;文献检索;知识识别;谱系建构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19.01.007

中国城市公共服务研究所呈现的知识体系到底是怎样的?本文借助中国知网(CNKI)进行文献检索,以“城市公共服务”为主题,检索时间段为2015年到2018年,来源类别为CSSCI数据库,一共检索到226篇期刊文献。在经过初步筛选后,对218篇文献运用CiteSpace软件做文献信息可视化分析,透过关键词聚类图谱和研究主题时区图谱,呈现出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于城市公共服务研究的基本知识框架。

一、基本词频所呈现的研究范畴与内涵

(一)整体性研究的重心与复杂性分析

城市公共服务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以及整体性服务体系的知识呈现应该是从主题出发,关键词义项也应该是基本一致的。借助CiteSpace工具对218篇文献进行关键词聚类,通过聚类视图(Cluster View)观察,我们发现近年来国内城市公共服务研究主题的分布情况和内部知识结构状态(图1)。

在关键词聚类视图中,每个节点都表示一个关键词,其节点越大表示该关键词词频越高。由图可见,近年来城市公共服务研究热词主要表现为六类:“公共服务”(42),“城镇化”(10),“公众满意度”(9),“基本公共服务”(8),“新型城镇化”(8),“公共服务设施”(8)。这些关键词节点较大且联系紧密,频率不少于8,是城市公共服务关注的重要领域。另外,我们对词频为3以上的关键词进行了简单统计,所涉及范围包括了城市公共交通、公共空间、城市社区、城市人口流动、城市治理、农民工、市民化等,达到25个方面。这证明在城市公共服务的研究中,随着研究领域扩大化,研究重心在逐步分散、消失。

在六个“热词”所呈现的范围中,从图1中可以看出,相互之间的关联性呈现的是一种立体交叉的知识结构状态。围绕“公共服务”,第一个层级包括了“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公众满意度”等方面的研究。第二层级包括了“人口流动”“供给侧改革”“城市治理”等方面的研究。而“城市”“城市治理”与 “城市公共服务”等研究又构成非常强的研究链条,这样,第三层级的“农民工”“城市空间”“公共交通”“公共空间”“市民化”“智慧城市”等研究又各自服务于第一层级研究的需要,使得整个研究庞大和更趋于复杂化。

(二)城市公共服务研究主题演变的趋势分析

时区(TimeZone)可视化工具侧重于从时间维度来表示知识演进过程,可以清晰地展示出文献的更新和相互呼应关系。通过时区可视化工具,我们对2015~2018年国内城市公共服务研究文献提取关键词投射到坐标轴中,沿横轴(时间轴)从左向右观察,可以清晰地看出国内城市公共服务研究的大概趋势(图2)。

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趋势呢?从时区视图可以看出,近三年来国内城市公共服务研究除主题不均衡,研究重心改变之外,一个显著的特征是研究内容分散和不稳定,基本“根系”没有形成。2015年的文献围绕城市公共服务,核心在研究城市化背景下城市公共服务问题,涉及到城市公共服务满意度、流动人口、城市社区建设、公共交通及农民工问题等,研究的本质在于寻找这些要素在城市化(城镇化、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对城市公共服务的影响。在文献数量方面,2015年CSSCI数据库中共有63篇。2016年,城市公共服务研究主题有新的拓展,涉及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服务设施及其空间布局、智慧城市建设、特大城市公共服务问题等,文献数量达到51篇。2017年,人口流动再次引发学术界的关注,同时公共服务的供给侧改革、公共空间布局等问题成为该年度新的研究主题,文献数量共有67篇。由于2018年CSSCI相关文献不足,难以准确辨别出研究主题的变化,但国内有学者已经关注到特大城市公共服务过程中的“碎片化”问题,聚焦于城市的整体性治理。

对于上述研究及研究内容的时区迁移作整体状态分析,我们发现城市基本公共服务问题的研究始终存在这么几个方面的隐忧:第一,忽略了公共服务的核心要义。在我国,无论城市公共服务还是农村公共服务,一方面是基本公共服务的满足问题,另一方面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问题。城市公共服务的根本要体现出公共服务“健全”与“完善”两方面。因此,相关研究应该在这两个方面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对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甄别,提出政策性建议,最终促成公共服务问题的解决。但在文献时区视图中,这种研究被普遍忽视了,随着时间变化,“健全”与“完善”的任务并没有完成。第二,城市公共服务并不是城市管理的全部,无法承载过多的责任。根据三年文献所呈现的时区视图发现,这一领域的研究者给予城市公共服务过多的责任,試图通过对公共服务问题研究解决城市发展的全部问题,这是有悖于学科研究领域边界划分的,也是一种忽视研究主体,盲目解构客观现象的荒唐做法。第三,错误方法的移植和嫁接,混淆了城市公共服务与农村公共服务的差别,忽视了中国城市问题的政治学含义。城市公共服务包含基本公共服务与基础公共服务两个范畴,同时面临着不断被城市化、被大都市化、被多中心化、被工业化、被经济化的强大压力。在这种情势下,城市公共服务解决之道被建立在非政治的立场上分析,总是捉襟见肘的。在现有的研究文献中,几乎所有的应对之策都是单向度的,放在问题的海洋中,难以形成知识体系,也无法获得认知思路,更谈不上解决问题的价值。

二、城市公共服务研究的知识识别

2015年至2018年的文献代表着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研究的最新成果,我们以其中城镇化过程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服务与人口流动、城市公共服务与公众满意度三个方面为对象,进行具体的聚类分析。通过分析,我们期望找到其所呈现出来的知识框架、知识建构的要素及走向,并希望给未来的研究者以新的启示。

(一)城市治理中实现以人为核心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城市公共服务的知识要点

实现城市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中国城市发展的政策指向。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把“智慧城市”写进相关文件。2015年11月10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指出,做好城市工作,首先要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随后,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明确指出要完善城市管理,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2016年2月2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

以人为核心、智慧城市的政策需求对城市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有关城市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容需要体现以人为核心的要求,并符合智慧城市的要求。也就是说,在这一背景下,传统的基础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必须升級,从1.0进入2.0或者直接进入3.0时代。那么,在相关文献研究中,呈现的是什么样的知识图谱?

一般意义上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城市与农村公共服务之间,那么,城市公共服务能不能均等?农村公共服务能不能均等?城市与农村之间能不能均等?就问题本质而言,这是一个应然与实然的问题,也是一个价值与事实的讨论命题。然而,在相关研究中发现学者们并没有以城市为主体研究均等化问题,而是把问题放在区域发展、城乡二元结构的大背景下分析,并以此为核心建构知识框架。学者们主要聚焦这几方面:一是研究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问题,二是探索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原因,三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策略研究。

对于公共服务不均等问题,一般的分析从三个层面进行研究,一是国家整体层面,二是局部区域层面,三是城市内部层面。对于区域间的不均等问题,有学者从基础教育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四方面研究,发现我国中小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偏低,区域差异程度有扩大之势,仍存在明显的东高西低的分布格局;[1]有学者从京津冀公共服务一体化角度发现,城市之间、城乡之间普遍存在公共服务不均衡问题,在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层次上呈现明显“断崖式”差距。[2]而另一些学者以广州市为例研究发现,由于广东经济发展不均衡,以医疗、养老、工伤为代表的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和地域之间仍然存在着巨大差距,[3]城市中心区域与边缘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在质量、数量和空间差异逐年上升。[4]除区域间分布不均问题,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城乡间的差异性。有人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方面对江苏省城乡公共服务水平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城市居民对公共服务满意度总体好于农村;城市与农村各类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显著;多数地市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协调度偏低。[5]而对2001~2013年城镇和农村的教育、医疗方面的样本数据进行计量分析,发现城镇化在一定程度上恶化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6]另外,受制于户籍制度的影响,城市各群体间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存在差异。一些学者认为,城市公共产权的制度固化使得流动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生活中,具体表现为流动人口的就业权、社区公共事务参与权、住房权、教育权和社会保障权的缺失。[7]

对于造成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原因,相关文献虽然从“人本”的角度进行了论说,但却以“土客之争”为由,似乎并非理性。一些学者认为特大城市人口调控及城市公共服务中“土客之间”存在冲突,实质是城市发展机会不足所挤压造成的社会群体利益冲突。[8]对于所谓的“土客”之争,我们并不能苟同。城市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进入城市和离开城市是一个“用脚投票”的过程,本质上并不存在“土客之间”的身份确认。有学者研究了官员晋升激励、标尺竞争与公共物品供给的关系,发现晋升激励对地方政府的支出行为存在显著的影响,注重“经济类”公共产品支出而轻视“社会类”公共产品,导致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供给呈现滞后性。[9]另有学者借鉴社会学的差序格局理论来解释城市公共资源配置过程,认为城市政府在自利性和发展主义逻辑引领下通过制度、政策等方式使得城市公共资源配置出现差序格局。[10]综上所述,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表现:一是人口之间压力传导导致的公共服务持续性不足。对此,笔者曾称之为“城市公共服务悖论”——如果城市人口规模不设定“天花板”,城市公共服永远无法满足城市人口需求。二是城市公共财政与资源配置能力的持续下降,不充分的财政供应与不均衡的财政投入以及政府无可奈何的行政执行导致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下降。三是城乡壁垒打破之后“双刃剑”效应持续存在。在城市公共服务准备不足的情况下扩大城市人口规模、扩大城市居住空间而忽略城市公共服务的空间需求导致巨大的矛盾冲突。四是城市政府与地方政府双重主导城市发展,追求显性政绩,忽略公共服务效益的结果。

对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者并没有从“以人为本”的角度给出有效的策略,其中一些制度设计本身就是一种矛盾。主要观点分为两类,一是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消除户籍制度带来的公共服务供给差异化。二是在不断提升政府财政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优势之外,依靠市场力量,动员其他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从户籍制度与公共服务的依存度看,双方并没形成显著的因果关系。目前,户籍制度的核心仅在于确定农村人口对集体土地的生产经营权,而城市人口无法获得对农村土地生产、种植、收益的权力。户籍制度本身也没有影响农村人口迁移,但客观上阻碍了迁徙到城市的农村人口享受城市部分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等)产品的权力。从长远看,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终极目的是解决城乡二元结构所造成的城乡之间生产要素长期对立以及经济不平衡发展,户籍制度本身并不构成影响公共服务的直接障碍。据此,我们认为有学者认为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剥离依附于户籍制度上的公共服务差异化供给,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显然是一种片面的认识。[11]

城市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原因、措施构成了现有研究的知识体系,但本质上忽略了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的需求性分析。整个研究过程中,强调问题的客观性,原因的多样性和政策效应,而忽略城市内部、城乡之间人的问题,这就造成了研究的片面性。因此,这一研究还需要新的知识的补充与完善。

(二)城市治理中公民“用脚投票”能力的提升与城市规模政治控制构成城市公共服务知识体系的新亮点

1956年,美国学者蒂伯特将公共服务纳入影响人口流动的因素之中。他认为人们总是迁往能够满足自己公共需求偏好的地方居住,通过“用脚投票”促使城市政府改进公共服务,提升城市竞争力。1935年中国学者胡焕庸提出我国人口密度的对比线,学术界称之为“胡焕庸线”。事实上,这一分界线也成为中国公民“用脚投票”的结果线,中国城市化率高下的分界线。根据《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7)》公布的数据,2016年我国流动人口规模为2.45亿②。如此,人口流动与城市公共服务之间会因人口密度、流动性增强等必然形成需求是否满足的函数关系。

国内研究者主要从两方面研究城市公共服务与人口流动之间的关系。其一是从区域发展角度分析公共服务对人口流动的影响。有学者从基础设施、居民生活、科技通讯、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六个层面对比分析了东、中、西三大区域公共服务的差异,他们认为人口流动直接影响了这三个区域公共服务水平。[12]这一研究所涉及的相关要素虽然并不是区域公共服务的全部,但也构成了现代公共服务的基本条件。其中科技通訊与环境保护更是彰显了现代城市公共服务的质量诉求。同样,另有一些学者认为城市公共服务质量对人口流动的影响存在区域性差异,且影响效应与城市规模呈明显的正相关。[13]公共物品供给对人口流动构成正向影响且存在着结构差异和地区差异。[14]这些研究形成了“人口流动和公共服务”为函数关系的知识结构体,客观上证明了前述蒂伯特“用脚投票”理论的本质内容,即公民对城市及生存环境的选择首先是公共服务的需要,而不是经济利益、择业等其他方面。同时,也表明“胡焕庸线”具有了新的知识意义,即在我国现有城乡二元结构下,它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我国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高下,成为公共服务质量高下的分界线。

公民对城市的选择与城市被选择基于城市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但直接结果影响城市行政等级和城市规模。在我国,城市行政等级和城市规模不仅是一个简单的数量统计概念,同时也是一个政治概念,即城市发展也是政治控制的结果。一方面,行政等级高下直接影响城市政治资源配置。另一方面,城市规模也可以通过政治手段实现。因此,我国城市规模是由公民“用脚投票”与政治权力资源配置双重因素决定的。这样,城市公共服务的质量、水平一定程度上也受政治权力因素影响——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凡是国家级、省级城市,都是当地的政治中心城市。也因此,它们的公共服务水平总是优于周围其他城市。

人口在不同城市间流动,基于政治目的的城市政策起引导作用。过去几十年间,城市从限制人口规模到城市“门洞”大开接纳人才,包括2018年上半年,西安、南京、杭州、长沙等城市的人才新政都是典型的公共政策主导下城市规模扩张。这是城市发展的需要,也是城市政治地位崛起的需要。对于此类现象,学术界的研究仅目前的成果分析显然并没有涉及到。一些学者认为城市行政等级、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和人口规模存在递进的正向关系,因城市行政等级不同从而引发了公共服务水平的巨大差异,公共服务水平的差异又进一步导致城市人口出现向大城市一侧的偏态分布。[15]也有学者认为中国城市间人口流动机制是一种行政层级制掣下的“用脚投票”机制,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和商品房价格分别对流动人口产生显著的正向拉力和反向推力,但城市行政层级会削弱“用脚投票”的力度与强度。[16]还有学者利用门限模型考察了公共品供给、城市规模与人口迁移间的关系。结果显示,地方公共品供给对人口迁移有显著正向影响,不同规模城市公共品供给对人口迁移的影响强度存在差异。[17]可以看出,这些研究把城市公共服务供给、城市人口规模与政府政策意向联系在一起,并没有发现城市发展中政治权力、政治资源的配置问题。

(三)城市公共服务中仅以公众满意度为研究起点并不全面,城市管理满意度与公民满意度构成双向价值判断,把握公共服务“度”的均衡是公共服务知识体系的新要求

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运动和新公共服务运动是公共管理思潮不断进步的结果,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强化公民地位、公民价值,弱化政府管制能力并要求政府以满足公民诉求为根本,提供多种多样的基于社会公平原则的公共服务。对政府公共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与城市公共服务满意度测评是有差别的,城市人口流动决定了城市公共服务物品的供给在品质、内涵上要更为优质和充裕,不再是一般基础性公共服务问题。因此,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城市公共服务满意度测评不仅仅是城市公民满意的问题,而且包含了城市治理者提供公共服务的限制性因素的影响,即治理者的满意度问题。这是公共服务一个双向度价值判断过程,始终存在度的均衡,而这也应该成为我们观察城市公共服务状态的新的角度。

目前,从文献资料分析中可以看出,国内对于城市公共服务满意度的研究是单向度的,主要聚焦于两方面。首先是对城市公共服务满意度影响因素研究。学者们普遍认为,影响公共服务满意度主要有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两个方面。一些学者认为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影响因素中主观因素较强,客观因素较弱。[18]实际上,主观因素所形成的城市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数据侧重于个人体验及个体对公共服务的感知度,忽略了城市公共服务的客观存在,是比较片面的。也有一些学者对城市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某一个方面进行测量,如有学者通过“2012年连氏中国城市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数据,对城市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现状、[19]城市住房保障(含房价调控)公众满意度现状、[20]城市公共交通满意度现状[21]进行研究,最后认为个人因素显著影响了城市体育公共服务、住房保障和公共交通的满意度。显然,在这些研究中,把个人需求偏好和个体特征看作是对城市公共服务检验的主体,通过对人的意愿分析观察判断城市公共服务的效益,忽略了城市公共服务中财政投入不断增加,公共服务项目不断完善,公共政策、制度连续有效提供的客观情况,以单向度思维对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做出“喜好”和“厌恶”的主观判断,这是非常缺乏知识性的。

我们在城市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测评中过度强调公民喜好而忽视客观条件限制,过度使用理想标准而忽视提供者长期努力的“过程”绩效考察,形成无限度的“理想国”思维——强调应然,忽视实然,这是粗暴的和缺乏应有知识品质的。正因为如此,在满意度的评价中,有学者就如何审视公共服务的客观绩效和市民满意度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王欢明、诸大建、马永驰(2015)等认为,城市公共服务满意度不等同于公共服务绩效,公共服务客观绩效中的效率与公众满意度的正相关关系不显著;公共服务客观绩效中的效果性与公众满意度正相关且显著。程鹏、栾峰(2016)分析了国内16个特大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主客观测度,发现公共基础设施与公众满意度总体上存在关联性,且在维度和效用两方面存在差异。冯菲、钟杨(2016)认为,城市经济发展水平(GDP)、公共财政投入等客观因素与公共满意度并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相反政府公信力、政府效能和个人感受对满意度具有决定性影响。显然,这些论述启示我们,以公民满意度的测量判断城市公共服务是单向度的,也是不全面的。城市公共服务完整有效的判断一定要在公民满意度的测评中把政府管理城市的主体性因素——包括公共财政投入能力、公共决策水平、城市发展限制性因素、外在环境等考虑进去,只有这样,研究成果的知识效应才能发挥出来。

城市公共服务公众满意度是相对的。同时,一定区域一定时间城市管理者所提供的城市公共服务也是公民心理适应度的问题,即公民心理满足感与生活体验之间的度的均衡。我们无法把发达国家城市公共服务水平与我国直接比较,也无法强求国内东西部城市公共服务同质化——我们更多的是在一定的空间区域与时间维度上进行公共服务水平判断,并且在比较中判断城市公共服务的进步状况。在现有研究中,马秀玲、张宾(2016)对广东、河南和甘肃三省的三个县级城市公共服务公民满意度进行比较研究,发现总体上仍存在公共服务供需不匹配、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公共服务效率与质量不高、公共服务公民满意度不高等问题。同时,何艳玲、郑文强(2016)在研究公共服务体验与城市归属感中验证了公共服务体验(包括公共服务满意度及公共服务认同度)具有提升市民城市归属感的积极作用,至少是大中型城市的公共服务体验与城市归属感的相关关系得到验证。谢星全(2017)认为,对于省级城市来说,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在省区之间、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冯亚平、徐长生、范红忠(2016)则认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居民公共服务在具体公共服务项目上的满意度各有差异,基本结论是大中城市公共服务未必一定优于小城市。

总之,单向的满意度测评并不是城市公共服务知识的全部。一切关于城市公共服务的研究都必须把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与使用者有关城市公共服务的需求放在一架天平上度量,寻找其中的平衡稳定状态。城市公共服务是一个动态发生的过程,随着服务指标体系的变化,城市公民所需要的公共服务也不断改变着,且未必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局面,它始终是需求差异中的一种度的均衡。

三、知识谱系中城市公共服务基本结论

基于前述分析,一个新的有效的城市公共服务的知识化研究应该如下:

首先,城市政府始终是问题研究的核心,城市公共服务多主体模式是研究的发展趋向。城市政府如何有效提供城市服务始终是主要研究点,我们必须在两个方面促进城市公共服务改善:一是必须依靠城市政府的力量,包括如何投资和更有效的决策,把城市公共服务看作经营城市的根本,提供一套可操作的制度和机制。我们要反对城市公共服务贵族化,要贴近市民,贴近生活,在公共服务的享受中实现均等、平等、公正价值。二是依靠城市公民,把改善公共服务分享方式纳入城市公共服务研究中。城市公共服务产品不能过度使用,强调节俭,提倡在极简主义生活方式下享受城市公共服務,在绿色、环保与节能理念下使用城市公共服务产品。城市公共物品分为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实质上始终是竞争性产品。要从培养公民节俭使用城市公共服务产品理念出发,保证城市公共服务产品始终有效使用。这样做,可以防止大城市病蔓延,可以防止过度福利化造成的公共财政浪费,也有利于城市更文明。

其次,研究城市公共服务的特殊产品问题,不能仅仅停留在城市公共服务一般公共物品的供给上。城市发展水平是不同的,能够代表城市质量的是具有现代城市品质的特殊化的公共服务产品,比如优质的城市公共交通,城市知识产品、文化产品的生产,城市空间密度的优良化等。当前,我国城市群发展极为迅速,一般性的城市公共服务产品是充足的和有保证的,但优质公共服务产品供给问题十分突出。同时,在区域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中存在集体行动的困境,城市公共服务研究要在困境解决中找到出路。要防止城市负效应外溢,也要最大化克服城市公共服务“搭便车”现象普遍化,建立社会贡献与城市公共服务相互匹配的新格局。

再次,研究对城市中心主义的消解,提倡泛化城市概念,建立跨越城乡边界的“大服务”公共服务理念。城市中心主义始终是城市公共服务永远无法满足的根源,城市多中心加剧了城市病的蔓延。我国现代城市发展越来越成为一个集合体,包容了许多同质化的城市要素。学术研究要在消解城市中心主义上贡献智慧,让城市扁平化发展,在更广阔的领域实现城市形态的新布局。我们鼓励在现代化思维中消解城市概念,通过“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与“振兴乡村计划”,让城市与乡村具备共有的服务品质,无差别为全体公民提供公共服务。

最后,研究城市公共服务史,也要研究城市文化变迁史。一个城市的公共服务水平承载着城市的文化品味,城市文化品味促进城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城市没有文化内涵的情况下所提供的一切公共服务都是永远无法满足公民精神需求的。中国城市“拆了建,建了拆”,马路“拉链式”返修就是因为仅仅堆砌了钢筋水泥和砂砾,过于简单生硬,承载的文化内涵太少所致。这一切,有待于通过城市公共服务史、城市文化变迁史的书写来提高认识。

总之,城市公共服务的知识化过程呈现出一系列具有智识品质的研究成果,虽然近年关于城市公共服务的理论不少,但真正能够把城市公共服务问题讲清楚,能够为城市公共服务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的成果并不突出。党的十九大之后,城市发展进入新时代,相信后续的关于城市公共服务的研究能够在知识化的过程中越来越好。

注释:

①在“城市公共服务”研究趋势图中,节点大小和数量反应这一时间段研究成果的多少,各节点间的连线表示研究主题的演变传承关系;另外在保证时区图完整性的基础上对图片做了适度调整。

②见《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7》:我国流动人口规模为2.45亿人,总量连续两年下降。新民晚报,2017年11月10日。https://wap.xinmin.cn/content/31332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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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世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