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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县级政区划界纠纷研究
——以1941-1944年南部、蓬安两县为中心

2019-03-04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南部县汪家河坝

何 凯

(重庆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学院,重庆401331)

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中央政府自上而下推行过两次大规模的地方行政区域整理。第一次由国民政府内政部推行,推行时间从1928年国民政府内政部改组成立至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对于这一次由国民政府内政部推行的地方行政区域整理,既往研究多有涉及。①第二次大规模的地方行政区域整理是在国民政府颁布《县各级组织纲要》后,在推行新县制建设过程中具体实施。迄今为止,此次地方行政区域整理仍未引起学界的足够关注,武心群、夏军发表于《民国档案》的论文《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新县制实施后县及县以下行政区域的变更》和温二强的硕士学位论文《政区调整与地方表达——以陕西黄牛铺归属之争为例(1941-1946)》是迄今仅能见到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成果。前者概述了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新县制实施后国民政府整理县与县以下行政区域的主要成绩、主要阻力、主要失误。②后者则描述了新县制实施后陕西省凤县和宝鸡县的“边界争端”③。除此之外,就笔者耳目所及,不论是民国时期的论著,还是今人的著作,都很少提及这一时期的县级政区整理和县界调整政策。由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具有代表性的通史著作《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亦未提及20世纪40年代国民政府推行的地方行政区域整理及这一时期的县界调整政策与实施情况。④而其时的县界调整曾引发错综复杂的矛盾斗争和利益纠纷。对此展开深入、具体的研究,从一个侧面展现国民政府统治区域基层社会的真实面貌,指出行政区域界线、行政区域划界与县级政区之间接壤地域的各种纷争有着密切的关联,揭示出其时国民政府县级政区划界纠纷“经年不决”的种种原因,具有较为重要的学术意义。⑤

一、县界调整政策与南、蓬两县的落实情况

为了适应推行新县制之需要,1940年3月6日国民政府行政院以阳字第4386号训令,通令各省政府遵照拟定整理县行政区域的方案及具体实施时期。[1]25四川省政府随即遵令草拟“改划县区、增设县治及整理县界办法”[2]74。1940年5月,经四川省政府委员会第384次会议议决,通过“改划县区、增设县治办法”和“整理各县县界办法”⑥。随后,四川省政府将所拟“办法”咨请内政部核复。同年6月12日,国民政府内政部咨复四川省政府,认为所拟办法“与省市县勘界条例及县行政区域整理办法大纲之规定尚无不合,即请照案实施,并将增设县治、整理县界情形随时咨部核办。”[2]741940年5月至6月,四川省政府先后将“奉转行政院指示要点”和“省府指示要点”明示,通令各区行政督察专员“如限办理具报”[3]。四川省第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随即奉令办理“改划县区、增设县治及整理县界”。

四川省第十一区专署催促辖属各县迅速呈报之时,蓬安县政府正积极筹办此事。1940年7月至8月,蓬安县政府与营山县政府、仪陇县政府往来函商派员会勘事宜,并电令辖属复兴、诸鲜、金平、二兴各乡镇公所详细勘明与南部县接壤“飞插交错各地”[4]。经过近三个月的初步勘查,蓬安县政府将其与“邻县飞嵌及重要犬牙交错地”,于1940年10月3日呈报十一区专署。其中涉及南部、蓬安两县县界的有三处。其一,蓬安县“二兴乡境内有汪家大湾、戴家坝、鲍家湾、黑堂沟、王紫市沟、官山梁、大小汪家沟、沙地梁、邓家湾、老盐井、燕子湾、坟嘴坝等地”,为南部县飞入蓬安县的地区;其二,蓬安县“金平镇所属嘉陵江右岸地境,有南部辖罗霄坝嵌入”;其三,蓬安县金平镇与南部县交界处,“自金石桥至嘉陵江”皆以河为界,长百余里。“金石桥以上之柏木沟、刘家沟、坟坝子、毛狗洞、王家坝子等地”,均为南部县越河嵌入蓬安县金平镇的地区。[5]蓬安县政府认为,汪家大湾、戴家坝、老盐井等地是南部县飞入蓬安县的地区,而其它两处两县交界之地都是南部县嵌入蓬安县金平镇的地区。

此时,各县陆续将改划县区、增设县治及整理县界的办理情形呈报四川省第十一区专署,至1940年11月“始据报齐”[6]。此时十一区专署辖属各县“大都”认为当地的实际问题,不是“改划县区、增设县治”,而是“整理各县县界”,即如何调整、划拨各县之间的凌乱飞嵌及犬牙交错各地。十一区专署管辖的八个县中,除岳池县外,南部、蓬安、南充、仪陇、武胜、营山、西充七个县“均各绘具地图及说明,呈请划拨”[7]。

经四川省第十一区专署呈报四川省政府核定后,南部县应行划出各地暨蓬安县应行划入各地,即南部县“飞入蓬安县二兴乡”的“汪家湾、戴家坝、鲍家湾、黑堂湾、王紫市沟、官山梁、大小汪家沟、沙地梁、邓家湾、老盐井、燕子湾、坎嘴坝等地”和嘉陵江右岸南部县“插入蓬安县金平镇”的地区。南部县“飞入蓬安县二兴乡”的地区,虽然所指具体明确,但存在着较大争议。争议的焦点是此地是“飞地”,还是“犬牙交错”的“插花地”[8]。而嘉陵江右岸南部县“插入蓬安县金平镇”的地区,不仅未能明确说明“嘉陵江右岸地”具体所指何地,而且如何调整这一“犬牙交错”的“插花地”⑦本身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

尽管问题甚多,四川省政府仍规定了完成时限,要求十一区专署于奉文三个月内,依法将该区各县准予改划各地区交接完竣,并将新县界详细图说和划拨区域内乡镇、保甲、人口、赋税、花名清册一起呈报省府。求治之心切,可见一斑。然而,三个月内完成此项纷繁复杂的县界调整工作并非易事。

二、会同交接及其失败

1941年4月3日,四川省第十一区专署转发省府民一字第06939号指令,并明令“所有各该县应行调整地段应由双方县府、征局依法划拨。”[9]值得注意的是,十一区专署虽未明言具体如何“依法划拨”,但其抄录、下发省府指令核示的第一点内容便明确指示各县县政府应“分别咨商有关各县,派员会勘明确,遵照划拨”[10]。各县“派员会勘明确”是“遵照划拨”的依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此后,南部、蓬安两县分别于1941年5月、1941年7月、1942年4月进行三次会勘。然而,两县的三次会勘都遭到南部县应划出区域内众多乡民的抵制和反对。

1942年4月,南部、蓬安两县的第三次会勘刚刚结束,依据南、蓬两县各自绘制的“明确地图”和“双方申述划拨意见”,专署视察员鲜炽贤将“调整意见”签呈十一区专署。“调整意见”不仅指出南部县王家乡、河坝乡辖属的汪家湾、戴家坝、老盐井等地“确系南部嵌入蓬安之飞地,四面均为蓬安辖境,应予划归蓬安管辖,俾便治理”,而且明言南部县鲜店乡、富利乡与蓬安县平头乡接壤地区“并无飞地”,“虽有交错地段,但于管理历来尚称便利。如一经划拨,徒增纠纷,拟请免划”。这一签呈经十一区专署核查,认为“尚无不合”,“复经转呈”四川省政府。1944年1月18日,四川省政府下达民一字第1580号指令,明示“准如”十一区专署视察员鲜炽贤“所拟”调整意见“办理”,并令十一区专署“转饬南部、蓬安两县县府遵照交接,事竣造具划拨地段田赋、户口清册及划拨后两县新旧县界图说各五份,会衔呈报来府,以凭核转备案”。因此,十一区专署于1944年2月4日下发训令,督饬南部县政府“遵照查案,订期会同交接,并造具划拨地段田赋、户口清册及拨后两县新旧县界图说各六份,会衔呈署,用凭核转。”⑧此时,蓬安县政府也接到了十一区专署的训令,随即于是年2月18日发出公函,函达南部县政府,“订于本年三月十日派敝府指导员虞述尧前来接收贵属飞地戴家坝等地段”,并请南部县政府“如期派员在本县中兴乡公所取齐”,“会同交接”汪家湾、戴家坝、老盐井等地。[11]于是,同年3月2日南部县政府函复蓬安县政府,指派南部县政府“指导员许明道届期前往”,会同蓬安县政府“指导员及该地属两县乡长交拨”汪家湾等地。[12]

1944年2月底,南部县汪家湾、戴家坝、老盐井等地乡民“忽接保长鸣锣通知,谓奉省府转下训令”,将于本年3月10日将他们世代居住之地“划交蓬安管辖”。该地乡民“骇悉之下,惊惶万分”。邓连全等70人遂于同年3月初分别呈请王家乡乡公所、河坝乡乡公所、南部县政府指导员许明道转呈上级政府,希望“俯赐鉴核,准予免划”。这三份呈文几乎完全相同,皆陈述了南部县汪家湾、戴家坝、老盐井等地乡民“誓死不从”的理由:其一,强调由于南部县王家乡、河坝乡与蓬安县中兴乡交界地区实为“犬牙相错地势”,因而南部县所属之汪家湾、戴家坝、老盐井等地并非飞地;其二,明言“因蓬属中兴乡乡长王言根扩地未遂”,王言根便“于三十一年捏词朦请专署派来视察员鲜炽贤暨蓬安指导员、南部民政科长等履勘”汪家湾等地;其三,指明在1942年4月南、蓬两县会勘时,会勘人员“片刻指顾必难尽履勘之能事”;其四,质疑十一区专署视察员鲜炽贤于1942年4月会勘后呈报之图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竟称鲜氏所呈之图为“片面略图”“假图”;其五,指出蓬安县中兴乡乡长王言根借专署视察员鲜炽贤前往中兴乡乡公所“吐佛寺”“晚宴”“寄宿”之机,“运动”“款待”鲜氏,花费“招待费达四千余元之多”。由上述几点内容可以看出,南部县汪家湾、戴家坝、老盐井等地乡民激愤的情绪溢于言表,甚而口诛笔伐、恶名相加,皆是由于个人利益的考量。早已习惯“安居乐业”、勤勉劳作而艰辛度日的众多乡民,对县界调整的抵制是一种极其自然的反应。[13]

前一呈文笔墨未干,后一呈文又紧接而来。继邓连全等70人呈文王家乡乡公所、河坝乡乡公所、南部县政府指导员许明道之后,邓连全、汪兆仁等91人先后呈文南部县临时参议会、南部县政府,要求汪家湾等地“仍归”南部县管辖。为达到目的,邓连全、汪兆仁等人既明言蓬安县中兴乡乡长王言根“朦禀层峰”,又指出1942年4月南、蓬两县会勘后十一区专署视察员鲜炽贤“绘报之图多偏于蓬人内心之图”,且“将本案旧日所呈理由复呈如次”[14]。从中不难看出乡民抵制县界调整的决心。

1944年3月10日,南部、蓬安两县的“会同交接”如期进行。南部县政府指导员许明道和蓬安县政府指导员虞述尧于3月10日上午在蓬安县中兴乡会面,随即赶赴南部县应划拨各地接收“划拨地段田赋、户口清册”。两人于当天午前到达南部、蓬安两县交界处的高庙寺后,“划拨地段民众即纷纷”“前来”请愿。[15]174前往请愿的乡民“蜂拥而来,信口喧哗”[16]136,并以“历史关系”、“自然环境”、“井灶盐业系统”和“安居已久”为由,“不愿划拨,情绪异常愤慨”,[15]174使南部县政府“许指导员无法交付”田赋、户口清册,只得“以藉词请示了之”[11]136。出于无奈,蓬安县政府指导员虞述尧、蓬安县中兴乡乡长王言根未能“接收”[15]174南部县汪家湾等地便匆忙离去。

南部、蓬安两县会同交接失败后,南部县王家乡乡公所、河坝乡乡公所立即将乡民邓连全等70人所呈之文转呈南部县政府。此时,因两县会同交接失败,南部县县长吴超然已站在风口浪尖,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他不可能将这两份呈文转呈四川省政府。因而,1944年4月11日,在王家乡乡公所的呈文上,吴县长的批文写道:“呈附均悉。措辞多有未合,未便转呈,此令,附存”[17]146。同日,在河坝乡乡公所的呈文上,吴县长的批文写道:“措辞多有未合,未便转请核示,此令”[18]。吴县长托辞乡民所言“多有未合”,未将呈文“转请”省府“核示”。不管吴县长如何批示,南、蓬两县的划界实施都已就此搁置。

三、划界失败的原因分析

南、蓬两县划界是国民政府新县制的一项重要措施,其间体现了国家、基层政权、民众三大利益主体的利益博弈。

在国民政府行政院的推动下,1940年5月四川省政府“委员会第三八四次会议议决通过整理各县县界办法”[19]。“此项议决案件乃为适应推行新县制之需要,关系地方行政设施至为重大。”[20]因此,“整理各县县界”是国家政治制度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改善国家行政管理和推进地方自治建设,体现了国家整体利益。然而,国家整体利益与民众个人利益并非任何时候都是一致的。在自然经济和小商品生产占优势的中国传统社会里,由于个体私有者的生产方式和散漫、封闭的生活方式,造成普通乡民涣散、守旧、“反团体”的生活态度和行为倾向。列宁指出:“千百万人的习惯势力是最可怕的势力。”[21]长期在生产、生活中形成的“习惯势力”,使“县与县间插花飞地之居民”,“狃于故习”,“多不愿改划”他们世代居住的插花飞地。[22]据此理解,在传统中国乡村,由于利害得失的考量和“习惯势力”的影响,家庭生活的富足、安逸和周边环境的宁静、稳定无疑是众多乡民的切身利益所在,而任何对乡民“自然形成”的生存样态构成重大挑战的“变革”势必会遭到乡民不同程度的反对和抵制。1941年至1944年南部、蓬安两县的划界纠纷中,调整县界将会带来的不便、损失和牺牲犹如梦魇一般,成为萦绕在南部县应划出区域内众多乡民心头的那一缕挥之不去的疑惧,致使他们群情激愤,甚而将其利益对立者树为“靶子”,并以种种恶名相加。从中不难看出,县界调整遭到“一般居民”抵制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是县界调整对他们的“一切生活”均“妨碍滋大”,并给他们带来种种困难,使得他们“人心震怒”,难以像以前一样“安居乐业”。⑨

基层政权尽管是国家在基层的代言人,但与国家间常有利益博弈的问题。在四川省县界调整的推行过程中,南部县政府一再力争,表现出较为明显的抵制态度。1941年5月南部、蓬安两县第一次会勘期间,南部县政府官员声称实地查勘的情况“与四川省政府核定本县与蓬安县飞嵌地段附表所指示各点不符”,使得会勘双方难以达成共识,只得“商定各自报请县府核示办理”[23]。南部、蓬安两县第二次会勘结束之后,经四川省政府指令、四川省十一区专署训令,令饬南部县政府将应“划交蓬安接管地段”[24]依法划拨。此时,南部县政府一面咨复蓬安县政府,指出“敝县嘉陵江左岸地段及汪家湾等地段”“并未飞入贵县境内,且其中尚有贵县之飞嵌地应划归敝县管辖,方符调整原则”[25];一面呈文十一区专署,指明由于南部、蓬安两县各执一词,“诚非职县与蓬安会勘可以持平解决者”,因而请求十一区专署“派员示期”,再次会勘。[26]县级情况如此,县级以下的乡保甲与国家利益的冲突更为普遍。1941年9月初南部县第二区鲜店乡第八保保长、第八保副保长、八名甲长和十名士绅为表明“公众不愿划归蓬安”,并抵制因调整县界而将鲜店乡毛狗洞、王家坝等地划归蓬安县管辖,联名呈请鲜店乡乡公所转呈南部县第二区区署和南部县政府。[27]1944年3月初,南部县汪家湾、戴家坝、老盐井等地乡民邓连全等70人联名呈请王家乡乡公所、河坝乡乡公所转呈“上峰”,并请求“俯赐鉴核,准予免划”。王家乡乡公所、河坝乡乡公所接此呈文后,随即转呈南部县政府。两乡乡公所在各自的呈文中异口同声地指出南部县王家乡、河坝乡与蓬安县中兴乡接壤地区“实为犬牙交错”,“并非飞嵌地段”,并以汪家湾、戴家坝、老盐井等地乡民“誓死不愿划交”为由,认为如果强行划拨,势必发生重大纠纷。因此,两乡乡公所一致要求汪家湾等地“仍归”南部县管辖,并恳求南部县政府转请免予划拨。[28]

基层政权作为国家与民众间联系的纽带,它是处在国家与民众两大利益主体之间的一个特殊利益主体。不论是上述南部县鲜店乡保长、甲长、士绅那份为民请命的呈文,还是上述南部县王家乡乡公所、河坝乡乡公所转呈乡民呈文的举动,均显现出普通乡民的利益与基层官吏的利益一致时,基层官吏会站在普通乡民一边抵制县界调整。耐人寻味的是,1944年3月10日南部、蓬安两县的“会同交接”,因南部县应划出区域的乡民纷纷前往请愿,“不愿划拨,情绪异常愤慨”,致使蓬安县政府指导员虞述尧、蓬安县中兴乡乡长王言根“无从接收而去”[19]174。此后,蓬安县政府立即呈文四川省第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认为南部县汪家沟等地“妇孺抗拒划拨,显系南属保甲嗾使所致”[20]136。蓬安县政府呈文所言是否准确很难找到依据,但南部县乡长对乡民抵制县界调整的支持确乎是用心良苦的,如下事实对此表现颇为清楚:南部、蓬安两县“会同交接”失败翌日,即1944年3月11日,南部县王家乡乡公所将乡民邓连全等70人联名所呈之文转呈南部县政府。在此呈文后,附有王家乡乡公所绘制的“南部县王家乡、河坝乡与蓬安县中兴乡交错略图”⑩。此图与1942年4月南、蓬两县会勘后所制“蓬安县中兴乡、南部县河坝乡王家乡飞地图”有明显的差别。此图为南部县王家乡、河坝乡乡民认为南部县王家乡、河坝乡与蓬安县中兴乡交界地区是犬牙交错之地,并非南部县汪家沟、戴家坝、老盐井等地飞入蓬安县境内提供了有力证据,证明南部县王家乡、河坝乡乡民“实难甘服划交蓬安”[29]持之有故。由此可见,当普通乡民的行为与基层官吏的利益吻合时,基层官吏抵制县界调整、袒护乡邻已至不遗余力的地步。

四川省政府自上而下推行县界调整法令的缺陷也是南、蓬两县县界调整失败的重要原因。

1941年5月南部、蓬安两县的会勘刚刚结束,南部县第二区河坝乡保民代表梁鹏程等人便迫不及待地呈文河坝乡乡公所,请求“转详县府,会同蓬安县府临地查勘、绘图,上呈省府”,要求“戴家坝、老盐井一带”仍归南部县管辖。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呈文,除提及欲求“地势圆整”和避免“病灶”、“病税”外,还旁敲侧击地对四川省政府民一字第06939号指令核准将南部县汪家湾、戴家坝、老盐井等地划归蓬安县二兴乡管辖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梁鹏程等人认为四川省政府民一字第06939号指令批准将南部县“戴家坝、鲍家湾、小官山及老盐井(历系王家乡管)一带”划归蓬安县二兴乡管辖,是由于蓬安县二兴乡乡长金维屏“飞诬”这一地区“系南部飞地”,并“朦向该县政府请求转呈省府”,而蓬安县政府“漫不加查”,“竟朦予转呈省府”之过。[30]若仔细分析,过错却不可归咎于一人,而是政府法令存在缺陷所致。首先,法令形成过于草率。四川省政府自上而下推行县界调整的法令是以由乡至县、由县至专署、由专署至省府自下而上的逐级呈报为依据,最后由省府核准即成法令,层层办理均显匆忙。其次,政府法令本身无法贯彻落实。此节,从蓬安县二兴乡乡长金维屏辞职事件中可以看得十分清楚。金维屏于1940年7月被蓬安县政府委任为二兴乡乡长,一经到职,就面临着赶办“军谷、兵役”,“编查保甲”,“调整保界、乡界”,“查报县界”⑪等诸多事务,已经应接不暇,同时又奉到蓬安县政府电令,令饬其“于电到五日内详确勘明”与南部县接壤“飞插交错各地”,并“绘图,附同户口、粮额表及说明,呈报来府”[31]。五日之内要处理如此多的重要事务,根本无法如令完成,因此二兴乡乡长金维屏被迫辞职,足见政府法令之不切实际。即使不选择辞职,“电到五日内”查勘、呈报蓬安县政府,也只能是敷衍了事,其查勘结果定然不具准确性。

由于四川省政府的指令本身不具合理性,因此该法令一经颁布、实施就受到普遍的质疑。⑫南部县河坝乡保民代表梁鹏程等人为争取汪家湾、戴家坝、老盐井等地乡民的眼前利益,直接把矛头指向蓬安县二兴乡乡长金维屏,并以“飞诬”、“朦请”、“漫不加查”等恶名相加,实际上就是对省府法令的抗拒。可见,在四川省政府下达民一字第06939号指令之前,“未经双方会勘,斟酌适当”,只依据一面之词便草率核定应划拨各地,显系失策之举。在遭到乡民抵制之后,四川省政府并未重新审视法令的合理性,而是急忙下令催促辖属各县会同交接应改划区域,此后纠纷迭起即是在所难免。省府匆忙决策、强制执行造成的划界纠纷在四川省各地相继发生。其时,阆中县乡民便指出南部县政府请求将阆中县洪山场划归南部县管辖是“一面请求”便“发生效力”[32],也是公开指责政府处置不当,上下矛盾十分尖锐。

[注 释]

①总体性的研究可参见:靳尔刚,苏华.职方边地——中国勘界报告书(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23-47;白贵一.论20世纪30年代南京国民政府的县行政区划建设[J].史学月刊,2006(2):125-128;徐建平.政治地理视角下的省界变迁:以民国时期安徽省为例[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李鹏.从县界纠纷透视民国三十年代广东地方县政建设[J].中国城市经济,2011(5):261-264;徐建平.民国时期的县行政区域整理(1927-1937)——以浙江省为例[J].历史地理第三十辑,2014:114-138;徐建平.民国时期的县行政区域整理(1927-1937)——以浙江省为例[C]//李勇先.历史地理学的继承与创新暨中国西部边疆安全与历代治理研究——2014年中国地理学会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5:421-446。具体案例可参见徐建平.湖滩争夺与省界成型——以皖北青冢湖为例[J].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8(3):63-74;徐建平.从界限到界线:湖滩开发与省界成型——以丹阳湖为例[J].史林,2008(3):119-136;徐建平.民国时期鄂皖赣三省沿江边界调整与江堤维护[J].史林,2009(4):9-20;徐建平.民国时期南京特别市行政区域划界研究[J].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3(2):56-70。

②参见武心群,夏军.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新县制实施后县及县以下行政区域的变更[J].民国档案,2009(4):115-122。该文概述了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新县制实施后国民政府整理县与县以下行政区域的主要成绩、主要阻力、主要失误,并认为“由于内政当局对行政区划变更的各种因素考虑不周,制定的相关法规存在严重缺陷,最终导致这次大规模整理的失败”。

③参见温二强.政区调整与地方表达——以陕西黄牛铺归属之争为例(1941-1946)[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15。

④参见傅林祥,郑宝恒.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第13卷(中华民国卷)[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⑤中国历史上,行政区域划界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山川形便”,二是“犬牙相入”。宋代以后,“犬牙相入”原则贯彻更为普遍。不合理的政区规划和并不明晰的政区边界,使得行政区域界线不清,潜藏了基层社会纠纷、冲突、争斗的隐患。一旦普通民众因各种资源纠纷发生冲突时,或中央政府自上而下推行地方行政区域整理时,常常会引发政区接壤地域的各种矛盾、纷争,甚至会导致极其惨烈的械斗。纵观中国历史,不论是中国古代行政区域划界纠纷,还是本文主要研究的20世纪40年代国民政府县级政区划界纠纷,都显现出这一社会问题的重要性和普遍性。

⑥“改划县区、增设县治办法”,参见第十一区专署一字第3328号代电:1940-5[B].蓬安:蓬安县档案馆藏(全宗2,目录2,卷宗146):71,“整理各县县界办法”,参见第十一区专署一字第3306号代电:1940-5[B].蓬安:蓬安县档案馆藏(全宗2,目录2,卷宗146):70。前者针对四川省政府辖境内是否“有改划县区、增设县治之必要”提出具体意见;后者就四川境内各县“如何划拨、调整”,特别对与邻县接壤的“凌乱飞嵌及犬牙交错、管理不便各地”提出具体办法。

⑦四川省政府民三字第10202号训令:1941-4[B].资阳:资阳市雁江区档案馆藏(全宗4,目录1,卷宗163):139。“县与县间,或省与省间,相互插入,而又系犬牙交错之若干地段,曰插花地。由甲县飞入乙县,而又与甲县整个脱节之地段,曰飞地。嵌地,即插花地之一部分。集若干嵌地即成插花地。由甲县飞入乙县,但与甲县仍可连系,而非整个脱节之地段,曰瓯脱地”。参见四川省政府民三字第10202号训令:1941-4[B].资阳:资阳市雁江区档案馆藏(全宗4,目录1,卷宗163):139。

⑧四川省第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甲字第218号训令:1944-2-4[B].南部:南部县档案馆藏(全宗22,无目录号,卷宗1667):112、112-113、113、113-114。四川省第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将视察员鲜炽贤的签呈转呈四川省政府的时间是1943年1月31日,具体参见四川省第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癸字第235号呈:1943-1-31[B].成都:四川省档案馆藏(全宗054,目录03,卷宗8730):122-125。1944年1月18日四川省政府民一字第1580号指令的具体内容,另参见四川省政府民一字第1580号指令:1944-1-18[B].成都:四川省档案馆藏(全宗054,目录03,卷宗8730):121。

⑨1942年5月14日,南部县富利乡公民代表徐永言等12人上呈四川省政府的请愿状中提及:“民等历世皆为南部民,对于生活习惯、风土人情有所熟悉。况一般居民闻听划拨地区消息,人心震怒,即不安居乐业”。具体参见南部县富利乡公民代表徐永言等人之请愿状:1942-5-14[B].成都:四川省档案馆藏(全宗054,目录03,卷宗8738):65-67。1944年,南部县王家乡、河坝乡民众邓连全、汪兆仁等91人先后呈文南部县临时参议会、南部县政府,明言:“民等世居南部,所有生活组织及往还人事均与南民有重大关系。若事纷更,则一切生活妨碍滋大”。具体参见南部县汪家沟、紫石沟、戴家坝、鲍家湾民众邓连全等人呈:1944-3[B].南部:南部县档案馆藏(全宗22,无目录号,卷宗1667):142-143。另参见南部县汪家沟、紫石沟、戴家坝、鲍家湾民众邓连全等九十一人呈:1944-4[B].南部:南部县档案馆藏(全宗22,无目录号,卷宗1667):166-168。

⑩南部县王家乡、河坝乡与蓬安县中兴乡交错略图:1944-3-11[B].南部:南部县档案馆藏(全宗22,无目录号,卷宗1667):147-148.此图附于1944年南部县王家乡乡公所民字第71号呈文之后。

⑪蓬安县第一区二兴乡乡公所呈:1940-8[B].蓬安:蓬安县档案馆藏(全宗2,目录2,卷宗9):17.1940年7月,金维屏奉委后,尽管“夙夜忧惧,惟恐有失,负上峰推行新政之本旨”,然而事务繁重,责任重大,“倘有贻误,至遭毁誉于后,弗若慎之于始”,因而他呈请蓬安县县长准其辞去乡长之职。参见蓬安县第一区二兴乡乡公所呈:1940-8[B].蓬安:蓬安县档案馆藏(全宗2,目录2,卷宗9):16-17。

⑫1941年5月南部、蓬安两县第一次会勘期间,南部县政府官员声称实地查勘的情况“与四川省政府核定本县与蓬安县飞嵌地段附表所指示各点不符”。参见南部县政府第二区区署民字第15号呈:1941-6-3[B].南部:南部县档案馆藏(全宗22,无目录号,卷宗1667):89。1943年8月,仪陇县东观乡第九保第九甲甲长、第十甲甲长和十八名普通乡民联名请求该保保民大会代表郭复初转呈呈文。此呈文指出,由于“蓬安复兴乡长周士俊片面朦呈”,因而“民三十年四川省政府”明令“仪属潮水坝、黄家纸厂湾划拨蓬安”。其后,“迭经被划拨民众以削足适履、划拨不当向中央及地方政府提起诉愿,不甘划拨”。参见四川省仪陇县东观乡第九保保民大会代表郭复初呈:1943-8[B].成都:四川省档案馆藏(全宗054,目录03,卷宗87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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