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人的存在论转向的逻辑起点:从“现实的个人”出发
2019-03-03赵佳伟刘云杉
赵佳伟 刘云杉
(1.内蒙古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1500;2.陕西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马克思关于“现实的个人”的人学存在论背后蕴含着西方近代哲学深刻的转向问题。由于现代以来新自由主义与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号的人道主义思潮又复泛滥,在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背景下,回到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人学的转向和生成的逻辑起点,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实践价值和理论价值。
一、马克思对于“人”的存在论的范式转换
马克思的人学理论的革命是从他对于人的存在论转向开始的,他跳出了从西方古代以来“形而上学——柏拉图主义”[1]的人的抽象存在论,建立起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存在论。这个转向是基于马克思对于传统西方哲学中形而上学的人学观,尤其是启蒙运动和德国古典哲学建立的抽象存在论的批判开始的,而且从本体论角度重塑了关于人的存在和活动的实践观点。在马克思的早期文本中,可以找到这个转向的背景和原因。
(一)早期“人”的存在论的基本特征
在马克思之前,关于“人是什么”这一话题曾引起无数哲学家的讨论,从古希腊哲学直到近代启蒙思想、空想社会主义都对这一问题做出诠释。马克思的思想就是建立在对人道主义和人本主义思想的吸收和批判基础上。就人的存在论而言,马克思之前的人学观大多都秉承着抽象本体论或抽象存在论的观点。
首先,是永恒的人。马克思主义之前的人学存在论大多都持有唯心主义立场,认为人的存在是永恒不变的,其核心就在于人具有永恒的精神,这种永恒精神决定着人性是永恒不变的,这也就决定了西方哲学史上往往将人的永恒本质作为人学研究的终极研究目标的情形。文艺复兴以来,宗教的祛魅和世俗社会的形成导致确定性逻辑和知识需要重新构造,由此笛卡尔开创的“我思”成为唯一认识确定性的来源,通过人的思想能力的普遍性和永恒性来实现自我确证,从而回答“我是谁”的问题,也开创了主体主义的人学存在论思潮。德国古典哲学将人作为类的存在,从而从类的意义上诠释人的精神存在的永恒性,忽视了人类是具体的、历史的个体组成的。
其次,是理性的人。从启蒙运动开始的理性主义思潮将人的理性作为衡量万物的尺度,认为人的存在就在于其拥有理性。对理性的存在论假定是启蒙和古典哲学家面临社会的世俗化哲学任务的反映。对理性的强调,一方面摆脱了神学对心灵的束缚,另一方面仍然将人潜在地看作是抽象的精神个体,成为抽象的、理性的人,从而将具体的、感性的人彻底排斥。他指出“要表明自我身为自我意识的纯粹抽象,这在于指出它自身是它的客观形式之纯粹的否定,或者在于指出它是不受服于任何特定存在的,不束缚于一般存在的任何个别性的,并且不束缚于生命的”[2]。所以马克思认为“人性,就表现在它们是抽象精神的产品,因此在这个限度内,它们是精神环节即思想本质”[3],来批判黑格尔将物质的感性的关系作为偶然性与否定对象的错误,同样这种形式下是难以得到真正的“人”的。
最后,是抽象的人。将人的存在永恒化和理性化必然会引向对人的抽象理解,这也构成了古典唯心主义人学的根本特征。对现实的、感性的、身体的人的忽视强化了对人的存在抽象性的认识,甚至在黑格尔那里,人的身体被作为需要在精神运动中排除,包括劳动以及一切现实性的方式被黑格尔作为是精神的人的否定的重要环节,并且作为自我意识理性化的重要步骤而存在。这种抽象的人学思路始终限制了将人置于现实的社会实践关系中去看待的唯物主义路径的生成。
(二)马克思人学革命的文本起点
在马克思思想的形成时期,他经历了从人道主义者向社会主义者、从唯心主义者向唯物主义者的理论立场的转变。
马克思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出发开始对整个启蒙运动的后果进行反思,这是马克思在哲学史上跨出的一大步:他并没有像其他启蒙思想家那样仅仅立足于启蒙精神对宗教与封建的旧世界进行进一步的批判,而是进一步地开始直面启蒙运动本身,重新审视看似无可争议的启蒙原则及其现实建构,“要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对现代社会本身进行批判”[4],即将资本主义作为他的批判对象。
如果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马克思对启蒙运动开始反思的标志,那么,他与传统意义上的启蒙思想家的观念真正有所区别的代表性文章就是《论犹太人问题》。在这篇文章中他指出,启蒙精神所追求的终极目的和启蒙运动结果所带来的资本主义的追求是不同的。在这篇文章里,他提到了鲍威尔的一段话:“在法国,普遍自由还未成为法律,犹太人问题也还没有得到解决,因为法律上的自由——公民一律平等——在生活中受到限制”[5]。从这段话中不难看出,那个时候的法国还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或自由国家,人们的生活依旧“遭到宗教特权的控制和割裂”[6]。因此,要使这个国家得到真正的解放,走向法制与自由,就必须废除宗教特权。当然,这里的解放从本质上来说只是“政治解放”,也就是资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废除宗教特权,建立资本主义制度。马克思并不认同这种解放,因为这种解放只是资本主义意义上的,为资产阶级服务的,是带有资本逻辑的。他认为,真正意义上的解放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资产阶级人的解放,而是应当放眼于全人类。马克思所持有的这种观点,证明他已经走上了一条与传统启蒙思想家不同的思想道路。在《论犹太人问题》中,他写道:一方面“国家是以自己的方式废除了出身、等级、文化程度、职业的差别”[7],而另一方面“国家根本没有废除这些实际差别,相反,只有以这些差别为前提,它才存在,只有同自己的这些要素处于对立的状态,它才感到自己是政治国家,才会实现自己的普遍性。”[8]所以,资本主义的所谓革命结果并没有达到启蒙精神的实际内涵,而是再一次陷入到了人剥削人的境地。
二、马克思人学逻辑的理论主题
(一)作为现实的人
马克思的人学理论之所以与非马克思人学理论不同,首先就在于马克思将人看作是现实的人,这也是他的人学理论的基础,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提到:费尔巴哈“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9]在费尔巴哈看来,抽象属性显然是人的本质属性,也就是说,人只是一个符号,是概念性的东西,个体之间不存在差异,因此,他“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10]马克思并不认同费尔巴哈的观点,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写道:“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1]从这句话不难看出,马克思是肯定现实的人的存在的,而作为现实的人,其基本特征之一就是人有血有肉地存在于这个世界当中。
这一基本特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首先,“有血有肉”即是人的生理属性。作为现实的人,生理属性可以说是他们进行一切活动的基础性前提。从人类诞生开始,他们就要为了自己的生活和发展进行活动,起初是为了吃饱穿暖,后来又加入了新的目标,但是不论从事何种物质性活动,都离不开人的生理属性。其次,“有血有肉”也为人类的精神活动提供了生理器官。人类的发展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的极大进步,同时也包含着精神文明的进步。精神文明作为人类特有的东西,与他们的生理属性是密不可分的。科学研究表明,人的精神活动离不开大脑与其他器官的作用。
总之,在马克思这里,人是有血有肉地作为一种实体存在于自然界当中的,一方面,他们是从事物质活动的主体;另一方面,他们也是进行精神活动的主体。
(二)作为社会的人
如果说现实的人是马克思人学理论的基础,那么人的社会属性则是这一理论的核心。马克思对于人的本质的定义非常明确,即“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2]
首先,作为自然人或者说是现实的人,是与动物有着明显的区别的,这一区别就是人会生产生活资料,而生活资料的生产,则会导致人与人开始进行交往。最初的交往是个人与个人进行交往,而随着生产的不断进行,个人之间的交往就会逐步扩展为更多人之间的交往,他们互相交换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构成一种或者多种的物质能量交换网,而这张网会将越来越多的人纳入其中,最终形成一定的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为基础也是最为普遍的,它会影响其它社会关系构成要素的形态。
其次,作为自然人或者是现实的人,要在自然界生活发展下去,就要解决衣食住行等现实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仅仅结成生产关系是远远不够的,个人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势必要结成更多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包括婚姻关系、家庭关系、政治关系等等。这些社会关系都会影响人的实践方式和思考方式,进而影响人的生活与发展。当然,人的生活发展不只是物质要素的发展,也包含精神要素的发展。精神要素的发展取决于人类物质性活动的进步,而物质性活动的进步,恰恰是由人的实践活动影响的。所以,人与人之间结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进行实践活动,一方面推动了人的物质生活的进步,另一方面也使人的精神生活丰富多彩。简而言之,人类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形成而存在和发展的。
最后,作为人的本质,即他的社会属性,从历史的角度去考察,它不仅仅有客观性,同时还有变动的一面。换言之,“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概念,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在阶级产生以前的社会和阶级社会中,人的社会关系是不同的,而在不同的阶级社会中,人的社会关系也不尽相同。因此,在考察作为社会属性的人的时候,应当具体分析人所处的时代。
总之,作为社会属性存在的人,是与自然和人本身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自现实的人为了生存建立物质生产关系进行实践活动开始,人类的社会属性就确立了。一方面,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产生,一开始生产就是社会关系中的人;另一方面,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而存在和发展。当然,对于具有社会属性的人的考察,还要结合具体的历史时代,这样才不会陷入到形而上学的泥潭当中。
(三)作为阶级的人
在马克思的人学理论里,人不仅仅是有血有肉、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同时,也是有阶级属性的。当然,人的阶级属性并不是从他们一诞生就有,而是在与阶级社会相伴中产生的,换言之,只有在阶级社会中,人的这一属性才会存在。
阶级社会的出现,与分工生产有着密切的关联,人类从诞生以来,就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生存危机,为了生存发展下去,他们就要寻求合作,结成生产关系进行实践活动,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开始增加,分工生产成为可能。而“分工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13]在早期的私有制社会,由于生产效率较原始社会有所提高,人们生产出的产品除了可以满足日常需要外出现了剩余,这就为一部分人成为专门的管理者奠定了物质基础,进而他们成为了这个社会中占据多数资源的人,与之相对应的另一部分人,却不得不进行繁重的劳动,成为奴隶。这时,阶级社会就出现了。而身处在这一社会中的人,由于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不同,成为不同的阶级。每个人从此有了阶级的属性。
当私有制社会由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过渡,或者是在社会动荡时,作为个体的人的阶级身份是有可能发生转变的,诸如个别农民领袖发动农民起义,推翻某一王朝的统治,而一跃成为统治阶级。当然,不论他们的阶级身份是否发生了转变,他们所具有的抽象的阶级属性并不会移除掉。换句话说,在阶级社会中,不存在“超阶级”的人性,每个人总是隶属于一定的阶级,并且服从与服务于一定的经济关系。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的发展的历史方位
(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曾提出:人的发展是“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14]。这个全面的方式,就是要追求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从构成的要素来说,既包含物质方面的发展,也包括文化、社会意识以及其它部分的发展。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曾提出:“除了学习专业之外,在思想上要有所进步,政治上也要有所进步,这就需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时事政治。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15]这是他对人的全面发展的经典论述之一。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个体,取得政治上的进步与取得经济上和思想上的进步同样重要,只有这样人才算作是全面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邓小平提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即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要搞好。江泽民则讲到:“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16]
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了“中国梦”这个概念,从其内涵上来说,“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与人民幸福。而人民幸福的本质就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首先,个人梦的实现是“中国梦”实现的基础。每个人的理想与追求总是有多种维度的,而不仅仅是只有物质维度。所以个人的发展轨迹也决不会是一维的,而是三维的。每一个人幸福的、全面的发展,都会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长足的动力支持;其次,“中国梦”的实现又会为个人深度的全面发展提供保障。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为每个人带来充足的经济保证,确保他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在殷实的物质生活前提下,个人会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到社会活动和精神活动中,从而更加全面地发展自己。
总之,作为一个现实的、具体的人,全面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过程中,个人的全面发展既是“中国梦”的题中应有之意,也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证。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旨归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论述,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既然人民群众的力量如此强大,那么在实践当中,就要重视这样的力量,充分发挥其主体能动性,同时实践的成果也要惠及到更多的人民群众,换言之,就是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时起就十分重视群众工作的展开。早在革命年代,毛泽东就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论述。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他提到:“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这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什么力量也打不破的,完全打不破的。”[17]从这段话里不难看出,毛泽东是十分重视人民群众的力量的,指出他们是真正拥护革命工作的。新中国成立以后,他又在多次讲话与数篇文章中提到了人民群众的重要性,特别是在1956年,他指出:“我们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18]。从制度上保证群众路线的实施,一方面是对人民群众地位的肯定,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加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使他们投身到社会主义的建设当中去。
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同样重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1992年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曾鲜明地讲到:“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9],其中共同富裕就是要确保每一个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加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他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20]胡锦涛继承和发展了党的前几代领导人对于人民群众的观点,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全新的理论体系,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从本质上来说就是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进行伟大实践,富有创造性地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一思想深深地融入到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当中,是马克思人学理论和中国共产党群众思想的重大发展。从经济建设方面来说,党中央提出五大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一系列新方法新举措,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可以有更多的获得感与满足感;从政治建设方面说,党中央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保证人民群众的政治利益不受侵犯;从文化建设方面说,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思想,创作出丰富多彩的反映人民群众现实的文艺作品;从社会建设方面说,党中央坚持改善与保障民生,提出精准扶贫等众多举措,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看,党中央提出打赢蓝天保卫战等计划,使得人民群众可以生活在更加美好的自然环境当中。
(三)发挥人民群众主体性的现实诉求
如果从方法论的层面来理解“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带有根本定位性质的理论观点,应该分为两个部分。首先,就是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其次,就是要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作用,保证他们的现实诉求。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了新发展理念,包含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个方面,而这五个方面中都充分发挥了人民的主体性价值。
第一,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毛泽东曾经说过:“思想等等是主观的东西,做或者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都是人类特殊的能动性,我们名之日‘自觉的能动性’,是人之所以区别于物的特点。”[21]作为现实的人,从其诞生以来,为了生存和发展就要进行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而这种活动会使人与动物之间的区别越来越明显。在诸多的区别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人会创造性地发明或者使用一些工具来提高自己的生产效率。因此,创新发展是发挥人民群众主体性作用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要充分引导人民群众,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不断推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的创新。
第二,协调发展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主体性力量的发挥。协调发展,顾名思义,就是要在发展的过程中注重平衡性,这一平衡不是简单地搞平均主义,而是更加注重机会平等和分配合理,它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平,确保人民群众实践的积极性不会被摧毁,进而促进人民群众在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全方位发展。
第三,绿色发展奠定了人民群众主体性力量发挥的生态物质基础。习近平同志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22]人民群众想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进行社会实践,是不能离开物质保障的,这一保障既包括制度、财力等方面,也包括人民群众生活的自然环境。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现在面临着比较严峻的环境生态问题,导致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并不十分理想。一方面,这些问题影响了人的身体健康,使其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更好地投入到实践当中去;另一方面,这些问题也影响到了人的实践环境。因此,绿色发展作为一种全新的发展理念被提了出来,这一理念可以极大地保证人民群众有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从而让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四,开放发展可以创造人民群众合作共赢的局面。开放发展,就是要打开地区之间乃至国家之间交往的大门,从而实现各个地区和国家之间的交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交往范围逐渐扩大,而交往也不局限于经济,而是包含着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因此,实行开放发展,就是要使人民群众在开放的过程中发挥自己的主体性地位,积极与他人交流,最终获得共赢的局面。
第五,共享发展可以保证人民群众主体性地位不断巩固。如果说协调发展是从生产配置的方面保证人民群众进行实践的积极性,那么共享发展就是要保证每一个个体都能享受到发展带来的成果,让更多的群众都具有获得感。
总之,五大发展理念无不渗透着人民主体性的价值。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五个方面,既保证了人民群众可以积极地投身于实践当中,又可以保证他们在辛勤的劳动之后有更多的成就与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