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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的“三化”风险与安全对策

2019-03-03

延边党校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领导权三化网络空间

臧 超 于 平 李 强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吉林 长春 130103)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关于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问题指出,“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也指出,正确认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如何应对网络新时代意识形态风险嬗变态势,提高网络意识形态领导力,继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的共同思想基础,已成为一个重大时代命题。

一、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的重要意义

网络意识形态是指在线上社会与线下社会、网民个体与现实个体高度融合互相渗透的背景下,网民借助数字化符号化信息化中介系统而进行的信息、知识、精神的共生共享活动中形成的信仰和观念表达方式的综合,其核心是价值观念[1]。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概念起源于葛兰西哲学思想,既意识形态工作一项极端重要的部分,同样也是网络意识形态研究的重要内容。面对多样化、便捷化、即时化的网络空间,针对聚集化、规模化、无界化的网络意识形态特点,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在塑造政治认同、调节社会心理、对抗敌对势力方面都发挥着重要引领和疏导作用。首先,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有助于塑造政治认同,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这有利于占领网络阵地,有利于强化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导性。其次,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有助于调节社会心理,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这有利于疏导网络诉求和舆论,有利于聚合意见领袖共践网络民主,有利于打击网络谣言加强网络监督。最后,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有助于对抗敌对势力,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这有利于加强文化自信和道路自信,有利于对抗西方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和普世价值观,有利于去除消极、不健康、暴力色情等非主流网络文化。

二、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面临的“三化”风险

近年来,互联网在中国迅猛发展起来,我国已有七亿网民,居世界第一。但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作为网络大国的中国,并不是网络强国,尤其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斗争中面临巨大的挑战与风险。无论是来势汹汹的突发事件,还是较量无声的政治渗透,都严重危害网络社会的发展,甚至导致国家发生剧烈的政治动荡,因此应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安全问题。

1.西方思潮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渗透淡化。西方反华势力借助网络媒介的开放性、泛在性、隐蔽性的特点,对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渗透淡化进行美化包装,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意识形态斗争的敌我界限。首先,建立泛在的网络非政府组织。西方敌对势力成立了一大批具有政府背景的研究中心、智库和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或机构,并配套在互联网上建立其官方网站或网络服务系统。表面上向世界各国提供非军事援助,帮助其他国家发展民生和公益事业,实则向受援国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甚至政府部门渗透西方意识形态。其次,培植隐蔽的网络政治代理人。针对意见领袖、公共知识分子、维权律师等特异网络目标,通过拉拢、引诱或洗脑等手段使之成为网络政治代理人,并支持其在网络上以“专家”为外衣,以“学术”为幌子传播资本主义价值观念。最后,包装输出西方思潮。在微信图文推送、微博大V账号和BBS版块抢先设置隐性议题,以“普世标准”掩盖多元标准,以“历史真相”掩盖历史虚无主义,以新自由主义削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共识,并将其软嵌入于欧美大片、游戏芯片和洋式薯片等为代表的休闲娱乐载体中,潜移默化地渗透、削弱和淡化我国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的主体地位。

2.网络舆论生态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冲击分化。网络舆论生态是一个主要由政府—网民—媒体三维互动形成的舆论场[2],拓展了社会诉求渠道,提升了社会诉求层次,创新了社会诉求方式。但是网络舆论生态由于缺乏顶层设计的观念、思维和认识,也给网络主流意识形态领导权带来混乱、冲击和分化。首先,网络舆论生态中的网络问政已成为党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新窗口,成为公众参与政治的新通道。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既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又具备较高的网络素养,才可能应对网络问政的挑战,让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最大正能量”,客观上形成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的考验与分化。其次,网络舆论生态中的网络监督已成为公众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城市管理等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敏感内容进行舆论反馈的重要手段。随着网络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许多突发事件,尤其是民生领域的群体性事件,借由网络传播和发酵,社会影响呈几何级增长并不断迭代,其中网络监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网络舆情传播规律显示,突发事件1小时后网络上有所反应,6小时后得到传播,12小时形成第一轮舆论冲击波,24小时达到首次高峰。如何紧跟网络新时代步伐,提高网络监督工作中的领导力,成为摆在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时代课题[3]。最后,非主流的网络文化充斥着网络舆论生态。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共享的、虚拟的社会空间,网络化的拓扑结构扁平化了管理体制,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色情等各种消极、低俗或不健康的非主流互联网内容肆意横行,污染着网络空间,沙泥俱下的网络舆论生态分化着主流意识形成的领导地位。

3.网络主流意识形态领导权建设的自身弱化。首先,思想认识不到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导公信力不足。现实中,存在许多“僵尸”政务网站、“睡眠”官方微博、“瘫痪”微信公众平台存在更新不及时、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现象,说明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错误地认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过虚,载体虚拟,其领导权并不重要。因此在网络主流意识形态领导权建设工作中,不能充分履行意识形态建设主体的责任义务,在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政策、文件和精神时政治警觉性不高。这些现象大大降低政府公信力,丧失了公众的信任,甚至导致网络版的“塔西佗陷阱”,削弱了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建设。其次,客观上,我国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起步较晚,影响力不足。互联网起源于西方国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更是全新的领域,缺少相关的经验、范例及标准。这就导致相关的组织领导、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建设比较滞后,统一指挥、实时联动、应急管理的沟通协调机制尚未建立,网络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不完善,亲和力不足。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新媒体网络时代,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影响力不够,甚至被边缘化。最后,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建设队伍专业能力不足。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涉及信息技术、哲学、政治学、法学等多学科,然而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建设队伍中交叉学科的双跨型复合专业人才少之又少。

三、增强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安全对策

面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的风险,应从多维度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构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重塑我国主流意识形态领导权,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撑。

1.积极参与国际网络治理体系改革。近年来,有组织的国家级黑客攻击频发,针对他国特定重大目标的计算机蠕虫病毒横行和网络非法监听的“棱镜门”等系列事件曝光,都充分暴露以美国等少数西方国家为主导的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存在缺陷和漏洞,网络治理形势严峻。与此同时,世界新兴国家日益重视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建设。因此,一方面,应联合新兴国家形成全球网络治理改革推进合力,在《联合国宪章》与《国际法原则宣言》的精神指导下,积极探索世界网络治理新模式,保证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安全。另一方面,应为全球网络治理提供“中国方案”,发出“中国好声音”。中国是世界网络大国,有责任提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改革解决方案和体系架构,保障国家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不受侵犯,并推动我国从网络大国转向网络强国的进程。

2.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首先,由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牵头,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网络意识形态领导体系,理顺监管机制。当前,我国互联网管理存在职能交叉、权责不一、效率不高等问题。需要积极做好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的顶层设计,统筹、组织和协调网络意识形态领导工作,构建起有序衔接、动态管理、主动可溯的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机制,打破“九龙治水”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困局。其次,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尽快细化制定面向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措施政策,在指导文件、体制机制、创新政策等方面消除掣肘工作落地的“阻点”,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最后,加快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为指导,结合意识形态工作特点,加快推进网络意识形态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

3.增强领导干部队伍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关键是要强化和落实领导责任”,同样,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也就抓住了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要害。各级领导干部要了解网络、熟悉网络和用好网络,具有对错误社会思潮能打仗打胜仗的勇气,具备针对网络突发事件善于研判善于引导的能力。此外,网络空间意识形态传播模式由单向广播式向双向交互式转换,拓宽了传播内容范畴,提升了公众的认知度,导致传播主体多元化,意见领袖成为网络空间一支重要中间力量。网络意见领袖,一方面具有较大的影响能力,拥有众多粉丝,可以左右舆论“呼风唤雨”;另一方面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独到,能透过现象看清本质,做出理性的判断。应积极争取其对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协同作用,有意识地团结、引领和疏导具有社会责任的网络意见领袖,增强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支撑。

4.营造清朗的网络舆论生态。营造清朗的网络舆论生态空间既是治国理政的大事,也是意识形态领导权工作的现实要求。随着新闻舆论工作的新媒体化,必须做好新媒体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融合。一方面,打造意识形态新媒体的沟通平台。充分尊重新闻传播规律,积极完成意识形态工作向新媒体平台的迁移,让平台成为主流声音的“喉舌”、人民群众建言献策的“管道”、网络意见领袖的“讲台”,积极配合网络问政和接受网络监督,加强网络意识形态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提升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舆论生态空间的领导力。另一方面,主动设置网络空间议题,挤压非主流文化生存空间。网络意识形态空间是开放的,没有准入、身份和规范的限制,网络色情更能引诱心志不成熟的网民,网络谣言更能吸引大众点击、关注和转发,网络暴力更能满足公众猎奇心理。这就需要主流网络意识形态充分发挥理论说服力和吸引力,就网络空间意识形态话题“敢于发声,勇于亮剑”,主动设置积极、正能量、主旋律的网络空间议题,主导网络舆论生态的话语场域。

5.健全网络舆情运行机制。网络舆情是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晴雨表”,要健全网络舆情运行机制,让主旋律和正能量充盈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牢牢占据主导地位。第一,进一步完善网上舆情监测机制。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创新网络舆情监测技术手段,增强热点敏感舆情的监控力。第二,进一步完善网上舆情研判机制。网络空间的舆情是全天候实时更新的,各种思潮、言论和事件瞬息万变,这就要求具备快速分析舆论和明确判断的机制,分辨是国内网络谣言还是境外势力阴谋,是民众恶意网络暴力还是意见领袖伸张正义,在网络噪声中及时断定重点舆情目标。第三,完善网上舆情处理体制。坚决处理针对马克思主义、党的领导或民族分裂思想的错误和虚假信息传播,坚决诋毁鼓吹西方自由主义或普世价值观念的煽动言行。

6.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首先,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基础设施是国家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载体和战略支撑,因此要大力投入大数据、移动设备与宽带的建设。其次,要加强关键设施安全保护,增强网络安全预警和保护能力。根据公安部《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实施细则》(公信安[2007]136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相关的定级、测评和备案工作。最后,要着力推进新一代互联网核心技术的研发,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打破网络协议、计算机编程语言、硬件行业标准的垄断局面,在技术上为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进行有力保障。

“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因此,领导干部要把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工作作为看家本领,努力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促进社会进步、增进人民福祉、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确保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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