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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干旱与旱灾史料的文本指向及其历史语境

2019-03-03闵祥鹏

云南社会科学 2019年2期
关键词:灾异旱灾史料

闵祥鹏 赵 玲

水旱灾害的应对治理与历史气候的干湿变化是事关人类生存的重大命题,干旱与旱灾史料则是研究该问题的基础性文本。在以往的研究中,部分学者往往忽视了干旱与旱灾两者的概念差异与历史语境,将干旱史料与旱灾史料混同。实际上,部分历史记录中的重大旱灾,并不仅是气候干旱的结果,还与水利灌溉设施兴修、政府应对力度、农业种植技术、土壤墒情等多种综合因素相关,因此不能忽视旱灾发生的人为因素,简单将旱灾史料作为证明古代气候变迁的依据。其实,历史记载有其特殊的政治和文化背景,若仅根据史书中记载水旱的描述性语言,对古代干湿状况进行量化分级,简单套用现代干旱或旱灾的认识模式,理解、研究古代气候干湿状况或水旱灾害问题,其实质是忽略了干旱与旱灾史料特定的文本指向与历史语境。

一、干旱与旱灾的历史语境

近代以来,中国屡遭重大旱情的袭扰,也引发过如丁戊奇荒这类的罕见灾害。谢立山(Alexander Hosie)、马罗立(Walter.H.Mallory)、竺可桢等纷纷整理利用历史时期的各种资料[注]1878年,谢立山(Alexander Hosie,1853-1925)将公元620-1643年的旱灾专门编写翻译成了英文。1926年,美国人马罗立在《饥荒的中国》一书中论述中国历史上的旱灾时,曾大量引用了谢立山的史料。竺可桢先生也专门提到四点:“(甲)历史上各时代,区域大小不一,范围愈广,则旱灾之数,势必愈多。(乙)交通不便,故偏僻处之旱灾,纪录不详。(丙)京都附近纪录特详。(丁)灾荒报告,常因帝王之好憎,而有所增减。”以上数种,当以区域大小之困难为最甚。如当汉初,滇、川、湘、粤等省,犹仍荒域;虽有旱灾,亦不上闻,更无从纪录。时至近世,区域渐广,旱灾纪录,亦渐加多。除上数种困难外,又有书与书,与人与人之关系。如《图书集成》与《东华录》,其搜集材料标准多有不同。故于旱灾次数,亦不能少无影响。又如编史者有则关怀灾荒,有闻必录;有则不加注意,忽略漏过。凡此亦足影响于统计之准确。Alexander Hosie,Droughts in China,AD 620 to 1643,1878.Walter H.Mallory,China:Land Of Famine,New York:American Geographical Society,1926.中译本见马罗立著,吴鹏飞译:《饥荒的中国》,上海:上海民智书局,1929年。竺可桢:《中国历史上之旱灾》,《史地学报》1925年第6期;梁庆椿:《中国旱与旱灾之分析》,《社会科学杂志》1935年第4期;邓拓:《中国救荒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年;陈高佣:《中国历代天灾人祸表》,暨南大学丛书,1939年。,分析干旱产生的气候原因,思考旱灾的应对策略。利用干旱史料分析历史气候的干湿状况,运用旱灾史料分析灾情灾况,也成为研究气候变迁与灾害史的重要方法。

但需要注意,无论在古代灾害史的文本解读中,还是在现代灾害学的概念界定里,旱与旱灾都不是同一概念。而近年来部分旱灾史料汇编中,两者却被混淆使用。早在1935年,梁庆椿先生就对旱与旱灾进行过详细区分:“盖旱者,雨量稀少也,而旱灾者因雨少而引起的饥馑及农家破产也。故旱乃自然现象,而旱灾乃社会经济问题。……虽以欧美科学之发达以断不能使每年均风调雨顺,故对于旱之问题,并未尝解决,可解决者,为旱灾而非旱也。据近世各国之经验,旱与旱灾多不同时发生。世界苦旱之国,不限于中国,澳洲联邦、印度、美国及俄国等处莫不有旱,所不同者,在此等地方如遇天旱未必皆成为旱灾。澳洲旱年虽常发生,而旱灾则绝无仅有。”[注]梁庆椿:《中国旱与旱灾之分析》,《社会科学杂志》1935年4期。可见在近现代研究中,干旱与旱灾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注]供水低于正常需求的缺水事件,称为干旱。干旱对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及生存环境造成的不良后果,称为干旱灾害。气象条件是形成干旱的重要自然因素,但是气候干旱(即使十分严重)不一定形成旱灾。干旱一旦成灾,则对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深重灾难。参见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情报资料室:《山东历代自然灾害志》,1978年,说明第8页;黄河流域及西北片水旱灾害编委会:《黄河流域水旱灾害》,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1996年,第259页;张海仓主编:《中国水旱灾害·概论篇》,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7年,第4页。旱灾是由干旱引发,但干旱有时未必会形成旱灾。

回到中古灾害史的研究中,干旱与旱灾的关联与区别同样显得非常重要。尤其是在天人感应的灾异学说里,干旱与旱灾早在先秦时期就被部分学者区分解读,以表达不同的文本内涵。旱多是以不雨为特征的气候异常,《说文解字》曰:“旱,不雨也”。《春秋》中记载鲁文公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公羊传》曰:“何以书?记异也。大旱以灾书,此亦旱也,曷为以异书?大旱之日短,而云灾,故以灾书。此不雨之日长,而无灾,故以异书也。”[注](汉)何休注,(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64页。公羊传中将不雨称为“异”,而非“灾”,并解释道大旱致灾,所以记为旱灾;不雨时间虽长,但未引发灾害,所以记为“异”。因此,《春秋》《公羊传》是以是否对人们造成伤害来界定“灾”和“异”。[注]陈业新:《灾害与两汉社会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45页。古人言灾,一般也是指对人有所伤害的事件,如“害物曰灾”,“伤害曰灾”,“灾谓水火虫螟之类”。长期不雨影响农作物收成,造成“旱伤百谷”等后果,引发灾情,此为旱灾。古人所谓“积旱成灾”[注]《宋书》卷54《沈昙庆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540页。、“久旱为灾”[注](唐)杜甫著,(清)仇兆鰲注:《杜诗详注》,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540页。都是持续旱情引发的灾害,所以“旱情是旱发生的原因,旱灾是旱情累进作用的结果”[注]张世法主编:《中国水旱灾害·干旱灾害篇》,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7年,第281页。。这一点古今类似。西欧学者马罗立在研究丁戊奇荒时,总结道:“毋庸置疑,中国历史上最严重的饥荒是由于长期缺乏足够的降雨造成的。这一现象在中国的北部和中部地区尤为突出。相对于其他自然灾害造成部分农作物减产,干旱则会使原本富足的地域变为废墟。基于中国全体国民几乎都是依靠农业生存的现实状况,干旱一旦持续两三年,后果将不堪设想。”[注]Walter H.Mallory,China:Land Of Famine,New York:American Geographical Society,1926,p.38.所以旱灾是指长期不雨对人造成的损害性后果,这是对旱灾的基本界定。如果发生旱灾,必定出现旱情。但如果出现旱情,却未必导致旱灾,史书中“虽有水旱,无能为害”[注](周)庚桑楚著,(唐)王士元补亡:《亢仓子》,北京:商务印书馆,1939年,第17页。的情况,亦不乏其例。如前秦苻坚即位初年,因秋旱下令“减膳、彻乐,金玉绮绣皆散之。戎士命后妃以下悉去罗纨,衣不曵地,开山泽之利,公私共之,息兵养民,旱不为灾”[注]《资治通鉴》卷100《晋纪》22,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3169页。。将史书中干旱史料认定为旱灾史料,需要在具体的历史语境中加以辨析。

其一,古人重视储粮备荒,在公私丰盈、政治清明、应对得当时,部分旱情并不会演变为旱灾。中国古代社会以农业经济为主,持续干旱往往带来农作物歉收,如“顷年以来,旱灾屡应,稼穑焦枯,民食困乏”[注]《后汉书》卷61《黄琼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025页。。不备储粮,则易致饥荒;粮食充裕,则干旱亦难以成灾。战国时期,魏国李悝行平籴之法,“故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也”[注]《汉书》卷24《食货志》,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125页。。再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大旱,京都民饥”[注]《魏书》卷110《食货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856页。。这是持续干旱引发的饥荒。十二年(488),孝文帝召见群臣以求安民之术,李彪上奏应对之策:“请析州郡常调九分之二,京都度支岁用之余,各立官司,丰年籴贮于仓,时俭则加私之一,籴之于民。如此,民必力田以买绢,积财以取粟。官,年登则常积,岁凶则直给。又别立农官,取州郡户十分之一,以为屯民。相水陆之宜,断顷亩之数,以赃赎杂物市牛科给,令其肆力。一夫之田,岁责六十斛,甄其正课并征戍杂役。行此二事,数年之中则谷积而民足矣。”[注]《魏书》卷110《食货志》,第2856-2857页。孝文帝推行此策后,“自此公私丰赡,虽时有水旱,不为灾也。”[注]《魏书》卷110《食货志》,第2857页。国丰民阜,有旱亦不会致灾。唐翰林学士李绛曾评论旱灾的应对:“乃知忧先于事,故能无忧;事至而忧,无救于事。”[注]《资治通鉴》卷237《唐纪》53,第7657页。如大历年间(766-779),独孤及赞许代宗关怀百姓,减收租税,消弭旱灾,“旱不为灾,实由陛下当勤恤之初,下哀痛之诏,宽减租税,人三分之二。是以和气傍感,灾变为福,福流臣州”[注](唐)独孤及:《毗陵集》卷5《表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39页。。可见,应对及时有效,干旱未必会酿成旱灾。

其二,中古史料中区分干旱与旱灾,在部分情况下不是依据年降雨量的多寡,而是干湿状况的时机是否对应农时。《孟子》曰:“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赵岐注曰:“使民得务农,不违夺其时,则五谷饶足,不可胜食也。”谚曰:“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镃基,不如待时。”[注](后魏)贾思勰:《齐民要术》,北京:中华书局,1956,第9页。在农作物的种植中农时非常关键,贾思勰曰:“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四时不可易也。”[注](后魏)贾思勰:《齐民要术》,第9页。如在农作物生长周期内水量需求增多,却缺乏灌溉或降雨;或者在部分农作物播种、耕种或收获季节,霖雨大作,这种不合农时的气候往往引起作物歉收。《齐民要术》中提到:谷物收获时,“湿积,则藳烂;积晚,则损耗;连雨,则生耳”[注](后魏)贾思勰:《齐民要术》,第8页。。大豆的收获亦是如此,“九月中,候近地叶有黄落者,速刈之。叶少不黄,必浥郁。刈不速,逢风,则叶落尽;遇雨,则烂不成。”[注](后魏)贾思勰:《齐民要术》,第16页。农谚有:“寸麦不怕尺雨,尺麦只怕寸雨。”即是说小麦在分蘖、拔节时喜雨,秀穗以后喜干。“高粱开花连天旱,坐在家里吃饱饭。”说的即是高粱开花时,喜天旱。诸如此类的农谚比比皆是:“正月雨是粪,二月雨是命,三月雨是病”,“谷出不怕连阴雨,麦出不怕火烧天”,“清明要晴,谷雨要淋”,“麦怕清明霜,谷要秋来旱”,等等。尤其是黄河流域的旱地耕作,个别时期宁干勿湿,湿耕有害无益。《说文》曰:“暵,干也。耕暴田曰暵。”《齐民要术·耕作一》云:“凡耕,高下田,不问春秋,必须燥湿得所为佳。若水旱不调,宁燥不湿。宁燥不湿,燥虽耕块,一经得雨,地则粉解,湿耕坚垎,数年不佳。谚曰:‘湿耕泽锄,不如归去!’言无益而有损。”[注](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第1页。可见在某些时期,干旱气候有利于农业种植和收获,此时雨水太多却是灾害。史书中所谓的“水旱不调”,亦多指气候的干湿状况与农作物的生长周期不匹配。

其三,精耕细作、抗旱保墒的农业种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抵御小规模的干旱。《氾胜之书》曰:“凡耕之本,在于趣时、和土、务粪泽。”[注](后魏)贾思勰:《齐民要术》,第3页。书中还提到了干旱环境下高产的“区田法”,“昔汤有旱灾,伊尹为‘区田’,教民粪种,收至亩百石。胜之试为之,收至亩四十石”[注]《太平御览》卷821《资产部一》,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3658页。。《齐民要术》中多次提到利用区种法抗旱丰产的效果:“区种,天旱常溉之;一亩常收百斛。”[注](后魏)贾思勰:《齐民要术》,第11页。有云:“则以区种之,大旱浇之。其收至亩百石以上,十倍于后稷。”[注](后魏)贾思勰:《齐民要术》,第12页。适时的耕耨,亦有抗旱保墒之效,“小小旱,不至全损”,《齐民要术》载:“锄耨以时,谚曰‘锄头三寸泽’,古人云‘耕锄不以水旱息功,必获丰年之收’。”[注](后魏)贾思勰:《齐民要术·杂说》,第2页。因此,农户通过深耕细作、集中灌溉施肥,旱年依然能够丰产。

其四,中古干旱与旱灾史料记载零散,还需结合历史背景厘清干旱与旱灾之间的关系。干旱与旱灾史料具有一定的文本局限。一般正史中很少具体介绍干旱或者旱灾的具体情况,比如汉文帝“九年春,大旱。”[注]《汉书》卷4《文帝纪》,第122页。这条史料中,没有任何关于此次旱情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况,明显缺乏量化统计分析的数理依据,但此类记载在正史记载中比比皆是。竺可桢先生亦注意到史书中有关“旱”的记载会受到国家疆域范围、距离京师远近以及帝王喜好等多方面的影响。[注]竺可桢:《中国历史上之旱灾》,《史地学报》1925年6期,第48页。所以解读此类史料,要结合多种文献,分析史料的历史语境,厘清干旱与旱灾的因果关联。如开元元年(713)秋至开元二年(714)春,关中地区出现干旱,“春正月,关中自去秋至于是月不雨,人多饥乏,遣使赈给”[注]《旧唐书》卷8《玄宗纪》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72页。。一般而言,长期干旱,又出现了“人多饥乏”且遣使赈给。再结合其他史料,《旧唐书·玄宗纪》:“(正月)以旱,亲录囚徒。”《新唐书·玄宗纪》:“二年正月壬午,以关内旱,求直谏,停不急之务,宽系囚,祠名山大川,葬暴骸。”[注]《新唐书》卷5《玄宗纪》,第123页。旱情引起玄宗重视,并多次修德弭灾,似乎说明开元二年(714)旱情已然成灾。但事实上,按照之后的史料记载来看,此次旱情并未造成粮食减产的灾况。开元二年九月,玄宗敕,“天下诸州,今年稍熟,谷价全贱”[注]《旧唐书》卷49《食货志》下,第2123页。。“敕以岁稔伤农,令诸州修常平仓法”[注]《资治通鉴》卷211《唐纪》27,第6705页。,持续干旱,粮食却丰盈,前后史料之间似出现了矛盾。如何解释以上多条史料之间的记录差异?其实,《旧唐书·玄宗纪》中虽然将开元元年(713)秋至二年春正月干旱与饥荒并列记载,但两者之间并没有因果关系。开元元年秋至二年春正月不是农作物收获的时节,此时持续干旱只会影响开元二年的夏收与秋收,而二年春的饥荒只能是去年夏秋歉收的后果。再按《旧唐书》记载:“先天二年(开元元年)四月,阴,至于六月一百余日”[注]《旧唐书》卷37《五行志》,第1363页。,“(开元元年)六月辛丑,以雨霖避正殿,减膳”[注]《新唐书》卷5《睿宗纪》,第120页。,这表明开元元年六月的霖雨造成的农作物减产,才是开元二年春“民多饥乏”的原因。开元元年秋至二年春正月虽然持续干旱,但开元二年五月的“久雨”[注]《新唐书》卷34《五行志一》,第876页。却缓解了作物的旱情,带来当年九月的丰收。因此,在分析古代干旱与旱灾史料时,不能将所有干旱简单视为旱灾史料,而需要结合历史背景及多条史料进行比对分析。

总之,干旱是一种气候现象,而旱灾的形成则带有一定的社会属性。所以在中古干旱与旱灾史料的分析与解读中,虽然干旱是形成旱灾的必要条件,但干旱史料不一定是旱灾史料。古代的干旱多对农业生产带来影响,但是否致灾还要综合考虑农业种植技术、土壤墒情、水利灌溉设施兴修、政府应对力度等多种综合因素。特别是对干旱或旱灾记录较为简略的历史文本,在研究过程中应回归历史语境中详加辨析,而非简单将其混同使用。

二、干旱与旱灾史料的文本指向

古人对干旱及旱灾产生原因的认识与现代并不相同。现代干旱与旱灾记录是依靠较为详细的干湿指标或灾损数据,反映客观的气候变化或者灾情灾况。但在天人感应灾异思想影响下,古代的干旱与旱灾史料虽反映气候异常,但更多情况下被视为上天警诫人君的应征。史官记录干旱与旱灾还带有警示君主修德、弭灾、应天的政治目的。因此该类史料不仅带有一定的主观局限,也有着特殊的文本指向。此外,史官将更多的笔墨聚焦政治事件与灾异的关联,也正因为如此,正史记录中的干旱与旱灾史料记载大多较为简略,很难确认干湿的具体情况或灾区灾损的实际状况。

干旱与旱灾被认为是政治失措的征兆。桓宽曰:“政教不均,则水旱不时,螟螣生。此灾异之应也。”[注](汉)桓宽:《盐铁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111页。何休亦曰:“旱者,政教不施之应”,并举齐桓公的事例以为佐证,“先是桓公无王行,比为天子所聘,得志益骄,去国远狩,大城祝丘,故致此旱”。[注](汉)何休注,(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第52页。在汉代灾异思想的阐释下,干旱由一种气象状况被赋予了浓厚的政治意蕴。历代亦是将干旱与旱灾附会政事、人事,将致干旱之因归为君主不恤民力。曹魏时,高堂隆以“人君苟饰宫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应之以旱”[注]《三国志》卷25,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709-710页。劝说明帝曹叡;南朝宋孝武帝“大发徒众,南巡校猎,盛自矜大”[注]《宋书》卷31《五行志二》,第912页。,所以导致旱灾发生。《洪范五行传》认为:“旱,所谓常阳。不谓常阳而谓旱者,以旱为灾也。……君持亢阳之节,暴虐于下,兴师旅,动众劳民以起城邑,臣下悲怨而心不从,故阳气盛而失度,故旱灾应也。”[注]《太平御览》卷879《咎征部六》,第3905页。干旱与旱灾虽是气候现象,或是古人眼中的阴阳不谐,但根源上仍是人事失和。《易传》曰:“‘阳无德则旱,阴僣阳亦旱。’阳无德者,人君恩泽不施于人也,阴僣阳者,禄去公室臣下专权也。”[注]《后汉书》卷30下《郎顗传》,第1074页。京房《别对灾异》亦曰:“久旱何?人君无施泽惠利于下人则旱。不救,蝗虫害穀。又君亢阳暴虐,兴师动众,下人悲怨,阳气盛,阴气沉,故旱。”[注]《太平御览》卷879《咎征部六》,第3907页。因此于古人而言,干旱与旱灾也是社会矛盾导致的产物。

天降大旱,与人君政治失措有关。“水旱之灾,多由政失”[注](东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注疏》第四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1620页。,应对干旱或者旱灾的消弭之术也常以政应答,即所谓“以政致旱,宜复以政”[注](东汉)王充著,陈蒲清校:《论衡》,长沙:岳麓书社,1991年,第439页。。在天人感应思想观念盛行的趋势下,应对干旱与旱灾的某些举措逐渐上升为约束君主权利的政治问题。“旱,阳过也。阳于国政类德,人事类盈。楚以为凡遭水旱,天子宜正刑修德,百官宜去私戒盈,则以类而消,百福日至矣。”[注](周)庚桑楚著,(唐)王士元补亡:《亢仓子》,第10页。尤其是汉代以后,董仲舒以天人感应为基础,构架出一整套“灾异—天谴—修德—应天—弭灾”的灾异理论。在该体系下,上天通过灾异警示君主,君主通过修德弭灾以回应上天谴告。[注]闵祥鹏:《帝降、天降与天谴:天灾观念源流考》,《世界宗教研究》2018年3期。这成为后世理解灾异的基本思想与认知来源。在其发生后,君主必须通过减膳、撤乐、改元、因灾虑囚等一系列行为修德禳灾、安抚臣民。

改元以消旱祈雨是其中的一种方式。汉武帝时期,“时频年苦旱,故改元为天汉,以祈甘雨”。颜师古注曰:“《大雅》有《云汉》之诗,周大夫仍叔所作也,以美宣王遇旱灾修德勤政而能致雨,故依以为年号也。”[注]《汉书》卷6《武帝纪》,第202页。汉武帝希望通过改元“天汉”以拥有宣王祈雨的幸运。在汉代因旱改元有5次之多[注]陈业新:《灾害与两汉社会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13页。,显示出干旱与旱灾对当时政治的影响。君主戒奢从俭可以消旱。东汉顺帝永建三年(128),遇大旱,尚书仆射黄琼上疏:“昔鲁僖遇旱,以六事自让,躬节俭,闭女谒,于谗佞者十三人,诛税民受货者九人,退舍南郊,天立大雨。今亦宜顾省政事,有所损阙,务存质俭,以易民听。尚方御府,息除烦费。明来近臣,使遵法度,如有不移,示以好恶。数见公卿,引纳儒士,访以政化,使陈得失。又囚徒尚积,多致死亡,亦足以感伤和气,招降灾旱。若改敝从善,择用嘉谋,则灾消福至矣。”[注]《后汉书》卷61《黄琼传》,第2034页。黄琼以鲁僖公消除旱灾为例,建议顺帝勤于政事、务必节俭、戒奢戒骄,引荐大臣、接纳儒士直言得失、命令臣宦遵纪守法。君主体恤百姓,宽减租税可以消旱。再如唐德宗贞元元年(785)春至八月,关中地区出现严重的旱情,“旱甚,灞浐将竭,井皆无水”,于是德宗在八月“减膳,不御正殿……百司不急之费,皆减之”。[注]《旧唐书》卷37《五行志》,第1365页。君主勤政纳谏被认为是消旱的良策。

因此,在天人感应的灾异思想体系下,干旱与旱灾史料具有特殊的文本指向。尤其是大量正史中的记录,不仅是撰史者为了记录气候的异常,更重要的是将干旱和旱灾视为政治失措、君臣不协、不恤百姓的人君失德行为的应征,由此警诫人君,规范政治。

三、干旱与旱灾的文化内涵

干旱与旱灾史料虽然不能客观记录气候现象异常或灾害事件演变,但随着历史的演进,却逐渐被赋予更多的文化内涵。“干旱灾害与其他类型的灾害一样,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文化现象,是社会文化构建的产物。”[注]李永祥:《干旱灾害的西方人类学研究述评》,《民族研究》2016年第3期。中古时期文本记录中的干旱与旱灾,同样也可被视为一种文化现象,是一种在天人感应灾异思想下书写出来的文化记录。

首先,干旱与旱灾史料是反映撰写者主观目的与立场倾向的历史记录。“实际上,干旱持续一段时间后,才会演化成旱灾,人们对它的判断受到身体条件、生理状况和主观感受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注]转引自(美)柯文(Paul A.Cohen)著,杜继东译:《历史三调:作为事件、经历和神话的义和团》,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10月,第80页。撰写者目的、立场的不同,对同一次干旱与旱灾事件的描述亦不相同。如《吕氏春秋·顺民篇》中有商汤桑林祷雨之事:“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翦其发,磨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民乃甚说,雨乃大至。”[注](汉)高诱注,(清)毕沅校:《吕氏春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134-135页。天降旱灾、商汤祷雨弭灾,这件事成为明君应灾的典范。[注]Paul Carus,Chinese Philosophy,The Monist,Oxford University Press,1896,Vol.6,No.2,p.237.与之类似,《淮南子》认为此次旱灾的消弭是源于商汤祈雨感动天地的举动:“汤之时七年旱,以身祷于桑林之际,而四海之云凑,千里之雨至。抱质效诚,感动天地,神谕方外,令行禁止,岂足为哉?古圣王至精形于内,而好憎忘于外,出言以副情发号以明,陈之以礼乐,风之以歌谣,业贯万世而不壅凑也,或作蒸蒸升也。”但晁错为强调储积备先的观点,将其改为:“汤有七年之旱,而国亡捐瘠者,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注]《汉书》卷24上《食货志》第4,第1130页。后世白居易亦有:“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野无青草,人无菜色者,无他欤?盖勤俭储积之所致耳。”[注](唐)白居易著,顾学颉校点:《白居易集》第三册,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999页。商汤祷雨桑林的故事,逐渐演绎成储粮备荒的例证。再如《左传》载鲁僖公二十一年夏(前639),大旱,“(僖)公欲焚巫尫。臧文仲曰:‘非旱备也。修城郭,贬食省用,务穑劝分,此其务也。巫尫何为?天欲杀之,则如勿生;若能为旱,焚之滋甚。’公徙之。是岁也,饥而不害”[注](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42-243页。。所谓饥而不害,唐啖助批驳道:“按经书大旱明为灾也,安有年饥而人不害乎?此盖史官美公从谏,故有此言,不知于理不通也。但取其谏,词而略其。”[注](唐)陆淳:《春秋集传辩疑》卷6,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63页。啖助认为这不过是美化僖公的从谏之词。当然,这种文本演绎依然反映了古人对同一干旱与旱灾事件的主观认识及其变化,是分析解读干旱与旱灾史料的重要视角。

其次,夹杂着祈祷、宣教、预言与应验等内容的干旱与旱灾文本是探讨宗教信仰演变与民间习俗形成的重要材料。早在殷商时期,久旱不雨,殷人会祷雨于神。甲骨中留存有许多祷雨卜辞:庚午卜:祷雨于岳(《合集》12855);甲子卜:其祷雨于东方(《合集》30173);甲戌卜:其祷雨于伊奭(《合集》34214);己卯卜:祷雨于上甲(《小屯南》4362)。殷人向岳、河、四方、祖先等祈雨的卜辞是其宗教观念的记录,体现了原始宗教中的神灵崇拜。与之类似,周代雩祭亦是典型的旱灾史料,《周礼春官·宗伯下》:“司巫,掌群巫之政令,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鲁桓公五年,“大雩”。公羊传曰:“大雩者何?旱祭也。然则何以不言旱?言雩则旱见,言旱则雩不见。何以书?记灾也。”[注](汉)何休注,(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第52页。按公羊传中对《春秋》灾异书写的解读,记雩是为了记灾。唐徐彦疏:“凡修雩者,皆为旱甚而作之。”[注](汉)何休注,(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第52页。只有在大旱的情况下,才会举行雩这种祈雨仪式。可见,并非只有带着“旱”字的文本才是干旱与旱灾史料。汉代以后,天人感应的灾异学说形成,灾异天谴与修德应天既是君主在国家治理中必须遵循的政治逻辑,又是蕴含宗教色彩的道德规范。[注]闵祥鹏:《帝降、天降与天谴:天灾观念源流考》,《世界宗教研究》2018年3期。所以,后世留存的大量祈雨碑刻、符箓、祷文、画像、文书等都是带有宗教人文色彩的文本,于当代社会而言无疑是迷信的产物,但仅就其所处时代而言,却是民众应对干旱与旱灾、敬畏自然的重要方式。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面对灾难时的迷茫与困惑,对于满足古人消弭灾难的功利性诉求,以及确立起应灾的信心具有一定的意义。

再次,文学作品中的干旱与旱灾描写,承载着先民应对灾难的历史记忆,寄托着古人对民生疾苦与社会现实的深切关注。如夸父逐日、后羿射日等神话传说,就展现了先民直面干旱与旱灾的苦难历程,蕴含着古人战胜灾难、顽强自救的文化记忆。《诗经·大雅·云汉》、贾谊的《旱云赋》、傅玄的《炎旱诗》、白居易的《夏旱》、吕温《贞元十四年旱甚,见权门移芍药》等诗词中既描写了干旱与旱灾的肆虐,又反映了民生疾苦和社会的残酷。韩愈的《归彭城》中是以寥寥数语,展示出水旱灾害的残酷性:“前年关中旱,闾井多死饥。去岁东郡水,生民为流尸。”[注](清)彭定求:《全唐诗》卷337,中华书局,1960年,第3773页。元和四年(809)闰三月,大旱,白居易写下《秦中吟·轻肥》:“食饱心自若,酒酣气益振。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注](唐)白居易著,顾学颉校点:《白居易集》第1册,第33页。诗中将内臣的食饱酒酣与衢州大旱人食人的惨状相对比,猛烈抨击了唐朝中后期政治腐败的社会现实。白居易《夏旱》中的一句“嗷嗷万族中,唯农最辛苦”[注](唐)白居易著,顾学颉校点:《白居易集》第1册,第22页。,更是充分展示出诗人忧国忧民的人文情怀。“这些诗文所蕴含的信息通常也是别处没有的”[注](英)伊懋可著,梅雪芹、毛利霞、王玉山译:《大象的退却——一部中国环境史》,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4年,序言第14页。,所以文学作品中干旱与旱灾的描写也是特殊时代记录社会现象的一种书写方式,充分反映了文人对干旱与旱灾的感悟与认知。

综上所述,在天人感应灾异说的影响下,古代的干旱与旱灾往往被视为灾异现象,成为展示上天意志、塑造神权威严的现实表征。由此留存的大量干旱与旱灾史料,不仅是气候异常的记录,更是具有深层政治意蕴与文化内涵的倾向性文本。简言之,它是撰史者对干旱与旱灾所听、所闻、所感的主观性描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灾害认知、应对方式、感知程度,承载着与其相关的历史文化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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