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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山瑶“两头扯”婚俗与家庭策略调查研究
——以广西富川县柳家乡大湾村为例

2019-02-27吴娜

关键词:自然村大湾子女

吴娜

(广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婚姻是关系到男女双方家庭的大事,婚姻形式的选择对双方家庭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皮埃尔·布迪厄很早就强调:“在以家族、氏族、部族等血缘为基础的群体中,为自己群体的生存和延续发展出很多策略。”[1]家庭策略的概念来源于西方家庭史研究,具体指“家庭及其成员的决策过程和时机,比如何时让孩子离家谋生,何时更换住所,何时控制家庭规模以及如何实施节育措施等”[2]。本文的“家庭策略”是指以家庭为主体、以家庭发展为主旨而采取的合理举措和决策。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乡大湾村的过山瑶普遍缔结的“两头扯”婚姻,是从两个家庭的利益出发,以促进家庭和睦、子嗣延续和家族振兴为目的的策略性选择。

一、“两头扯”婚俗与调查点概况

(一) “两头扯”婚俗

“两头扯”也称“两头顶”“两边走”,指结婚时男到女家,或女到男家,但双方都不会长期待在一方家里;在一边住一段时间后会到另一边住一段时间,没有固定居所,但夫妇一直是住在一起的。男女双方在缔结这种婚姻后一般会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所生子女第一个随母姓,第二个随父姓,以此类推。如果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那小孩无论男女都必须继承两边的香火,俗称“一子两头顶,二子平均分”。“这类家庭家里一般设置两个香炉碗,左边是妻家香火,右边是夫家香火。这种婚姻有的要立上门契据,写明子女顶两姓和两方产业等婚约。”[3]男方到女方家或女方到男方家一般不改姓名,户口也留在原籍。婚后婚姻生活比较稳定,男女双方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相互尊重,家庭财产为夫妻共有,共同参与双方家庭的生产和生活。

(二)调查点概况

大湾村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乡西北方向,大致经纬度范围是北纬24°37′—24°56′,东经 111°09′—111°26′,北邻富阳镇,东接古城镇和白沙镇,西部和南部被钟山县包裹,属于七都西山瑶族村落。该村是国家“十三五”贫困村,辖7个自然村,分别是牛塘、车角源、木横冲、山瑶田、高山冲、伞顶冲、立壁槽,有6个村民小组。大湾村总人口783人,其中男性391人,女性392人,有179户。从男女人口数可以看出,大湾村的男女人数相差不大,比例是趋于平衡的。笔者调查发现,大湾村很多婚育夫妇只生育两个孩子,但他们对子女性别并不看重,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在这里,生男生女都是一样的,也没有人认为女子读书无用,男女平等得到了充分体现。大湾村世代居住着过山瑶,也有从邻乡或邻县入赘或嫁入的平地瑶和其他瑶族支系,但大部分还是过山瑶。这里平均海拔约500米,周围高山绵延、密林丛生,每个自然村分别位于一个山头,相距很远,即使走山路也需要一两个小时。虽然距离较远,但以缔结婚姻为纽带的联系很牢固,邻村间通婚数量很多。这不仅加强了当地人民的联系,也巩固了族群关系。

二、大湾村婚姻缔结形式概况

就形式而言,大湾村婚姻缔结主要有三种,即嫁娶婚、招赘婚和“两头扯”婚。嫁娶婚指婚后女方成为男方家族的一员,以男方住所为住所,子女从父姓。招赘婚又称“招郎上门”,指男女结婚后男方到女方家落户的情形,婚后男子在女方家居住,生育的子女随女方姓氏。“两头扯”婚指结婚时女到男家或男到女家,夫妻可以在男女双方家里居住,但居住时间都不会很久,婚后所生子女一随母姓、一随父姓。在大湾村,这三种婚姻形式都存在,但嫁娶婚和招赘婚相对较少,“两头扯”婚一直是最主要的婚姻形式。

据笔者统计,在大湾村牛塘自然村的114对夫妻中,有20对是嫁娶婚,所占比例为17.5%;有14对是招赘婚,所占比例为12.3%;有80对是“两头扯”婚,所占比例为70.2%。笔者划分了三个时间段。1978年以前“招赘婚”的婚姻形式在大湾村较少,“嫁娶婚”的婚姻形式在最近几十年居多,“两头扯”婚一直是大湾村非常普遍的婚姻形式。大湾村牛塘自然村婚姻缔结形式的情况如表1所示。

表1大湾村牛塘自然村婚姻缔结形式

从表1可以看出,大湾村牛塘自然村缔结“两头扯”婚最多。在改革开放以前,全村经济水平不高,嫁娶和招赘的婚姻很少,而有利于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两头扯”婚姻成为当地人结婚的主要方式。1978年以后,经济条件有所改善,嫁娶婚和招赘婚明显增多,但“两头扯”婚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当地人缔结“两头扯”婚既与当地大山环绕、耕地匮乏的自然环境有关,也与当地民族传统的延续有关。

三、“两头扯”婚俗的家庭策略分析——以大湾村为例

皮埃尔·布迪厄的民族志研究主要是围绕婚姻来讨论家庭策略的。“两头扯”婚姻模式是大湾村最普遍的婚姻形式,是大湾村过山瑶实施的一种婚姻策略,也是一种家庭策略。笔者通过走访大湾村居住人口最多的高山冲和牛塘两个自然村,以两个家庭两代人的婚姻为例,分析“两头扯”婚俗作为一种家庭策略的具体表现。为保护被访谈人的个人信息,被访谈人的姓名都用字母代替。

(一)“两头扯”婚俗的家庭策略分析——两个家庭的案例

1.家住在大湾村高山冲的DDY一家的情况

DDY今年45岁,小学文化程度,与丈夫ZYR在1992年结婚,双方缔结的是“两头扯”婚姻。夫妻二人现在在家种地,闲时外出到县城打工。二人生有一儿一女,大女儿随母姓,小儿子随父姓。笔者从对DDY的访谈中得知,其与丈夫ZYR结婚时,由于两家经济条件都不好,没有办酒席,也没有任何彩礼,只是两家亲戚一起吃了饭。在确定结为夫妇之后商量先到哪家居住一段时间,然后再到另一家居住一段时间,婚后一起劳动。在生育问题和小孩的姓氏问题上,夫妻二人也没有分歧,按照传统的习俗一边一姓,保证两家的香火不断。

大女儿DCJ今年25岁,与丈夫TZJ在2012年结婚,双方缔结的也是“两头扯”婚姻。夫妻二人育有一子,儿子随父姓。DCJ有时会回家住一个月,随后又回丈夫家居住,也就是结婚后两边居住。DDY对笔者说,大女儿DCJ结婚时因为舍不得女儿嫁出,就和男方家商定缔结“两头扯”婚姻。因为经济条件比以前好很多,男女方各自置办了酒席,并邀请亲戚及好友。女儿结婚后,女婿TZJ家庭经济条件不如DCJ家,所以女儿时常回家居住,每年的时间在一到两个月不等。从访谈中笔者看出,DDY对女儿回家住非常高兴,也非常乐意帮女儿照顾小孩。

2.家住在大湾村牛塘自然村的TQS一家的情况

TQS今年60岁,原户口所在地新华乡,1982年与LDM结婚,户口迁入牛塘。夫妻二人共生育了四个儿子。大儿子TXW今年35岁,大儿媳妇BMJ今年35岁,湖南人,二人在2005年结婚,缔结的是“两头扯”婚姻。笔者通过访谈LDM得知,大儿媳妇BMJ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她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与TXW结婚时,女方不愿意女儿出嫁,因为女儿嫁出去了就不能帮家里做事了,所以双方家庭就缔结了“两头扯”婚姻,结婚后男女双方的户口都没有变化。他们育有一儿一女,大儿子LYF今年12岁随奶奶姓,二女儿TST今年9岁,随爸爸姓。二儿子TXD今年32岁,二儿媳妇LMY今年32岁,湖南人,二人在2012年结婚,缔结的也是“两头扯”婚姻。结婚后双方户口都没有变化,夫妻二人生育了一个女儿LYH,随母姓,今年4岁。LDM告诉笔者,二媳妇LMY和儿子是打工时认识的,LMY家庭条件相对好一些,女方家不愿意女儿嫁过来,LDM表示不想儿子入赘到湖南那么远的地方,双方就商定结成“两头扯”婚姻,儿子和媳妇想在哪边住都行,家里也始终保留儿子和儿媳的居室。这使得双方家庭保持了平衡与和谐,保证了婚姻的和睦与幸福。三儿子TXC今年29岁,三儿媳妇ZXX今年28岁,同县人,二人在2013年结婚,缔结的也是“两头扯”婚姻,结婚后双方户口都没有变化。夫妻二人生育了一儿一女,孩子姓氏一个随母姓一个随父姓。大儿子ZYG今年3岁,二女儿TSJ今年2岁。笔者通过对LDM的访谈得知,三媳妇ZXX是家里的独生女,女方家不愿意唯一的女儿嫁出,因此缔结“两头扯”婚姻,女儿可以随时回家,家里的老人也可以随时看到女儿和女婿,不至于孤独无依。三儿子TXC也时常到女方家帮忙干活,参与生产,也使得女方家庭不至于因女儿出嫁而出现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的问题。

从案例一和案例二两个家庭两代人的婚姻缔结形式中可以看到,“两头扯”婚姻是两代人相同的选择,双方家庭的经济条件是选择这一婚姻形式的主要原因。婚姻以家庭为主体,以家庭发展为主旨,婚姻形式的选择以双方家庭利益最大化为前提。正如皮埃尔·布迪厄说过的,“由于婚姻策略总是旨在促成一门‘好亲事’,而且不仅仅是一门亲事,也就是说要使与新关系的建立联系在一起的经济和象征利润最大化”[1]213。大湾村缔结“两头扯”婚姻的数量非常多,在结婚后夫妻双方自行商定先在哪边居住,在一边居住一段时间后会到另一边居住一段时间。这种婚姻形式生育小孩的姓氏较为随意,一般都是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小孩,保证有小孩随父姓也有小孩随母姓。婚姻并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而是关系到两个家庭的事。缔结什么样的婚姻才是最适合两个家庭的,那就要权衡这种婚姻形式能否使两个家庭更加和谐与幸福。笔者列举的两个家庭两代人缔结的婚姻,都是依据各自家庭的具体情况而采取的婚姻缔结形式。

(二)“两头扯”婚俗的家庭策略表现

皮埃尔·布迪厄在《实践感》一书中提到:“婚姻策略与财产继承策略、生殖策略甚至教育策略,也就是说,与任何集团为把权力和世袭特权传给下一代并使之得到维持和增加而采取的全部生物学、文化和社会再生产策略密不可分……”[1]230在皮埃尔·布迪厄看来,婚姻策略是促进家庭发展的动力,“两头扯”婚姻模式作为大湾村家庭策略的一种表现形式,对家庭的和谐、子嗣的延续和种族的发展都有深远的影响。前文笔者已经详细叙述了大湾村牛塘和高山冲两个自然村两个家庭两代人的婚姻现状。以下就上述两个案例总结缔结“两头扯”婚姻的家庭策略。

1.财产资源的平等配置

“瑶族有句俗话‘树大分叉,儿大分家’。儿女结婚后就分家,子女多的家庭第一个不论是男是女都留在父亲身边。女的招郎,男的娶妻;继承财产,抚养父母。若第一个孩子实在不合适留在身边就另选一个。家庭富裕的才留一男一女在家,男女平分家产。”[5]133儿女结婚后是否分家,对财产划分有很大影响。在大湾村过山瑶聚居的地方,财产分配标准是“嫁出分的少,留家分的多”,也就是子女入赘或嫁出对财产的分配有影响。但“两头扯”的婚姻模式在财产继承上是平等的,因为缔结这种婚姻形式的子女户口没有迁出且时常回家居住,相当于还是家庭成员,并且始终承担相应的家庭责任。这样的财产分配制度不会产生继承纠纷,也促进了家庭的和睦。在“两头扯”婚姻里,父母的财产平等分配给子女,而赡养父母的责任就平均分配到各个子女身上。这对父母和子女而言都是一种互惠的家庭策略。

2.家庭责任的共同承担

在过山瑶家庭赡养制度中,姚舜安说:“过山瑶过去主要依靠租种地主土地或出卖劳动力生活,家境贫困,没有田地和财产可分,分家只有几间房和父母的赡养问题。过山瑶对父母和长辈十分敬爱,子女都轮流奉养父母。所以在分家时父母要一份‘养老田’,由抚养父母的儿女代耕,所收谷物全部归父母养老用。”[5]134过山瑶对父母及其他长辈很孝顺,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很重视。大湾村缔结“两头扯”婚姻的男女青年都要承担赡养两边老人的责任,不像在男娶女嫁的婚嫁模式下,女孩长大后成为“嫁出去的女儿”。在“两头扯”婚姻模式十分流行的瑶山,女孩在家庭养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她们有与男孩一样的养老责任和义务,甚至比男孩承担的养老责任和义务更大。婚后夫妻共同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也一起参与到双方家庭的生产中。一家建房子或有其他大事都会相互帮助,比如小孩摆“三朝酒”、考大学、乔迁新居等都会到对方家中帮忙。这一方面有利于相应问题的顺利处理与解决,另一方面也加强了两个家庭的联系。笔者在走访大湾村牛塘自然村时,正遇到案例二中TQS家建新房。TQS的儿子缔结的是“两头扯”婚姻,家中建新房就带着媳妇一家人来帮忙。可见,“两头扯”作为一种家庭策略对双方老人赡养和家庭劳动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3.家族继嗣的优化组合

在人类学划分中,将亲属关系之间的继嗣划分为单系继嗣与复系继嗣。庄孔韶的《人类学通论》中“有只依男性或只依女性血缘单线来计算的为单系继嗣,有父系和母系两种;一个社会在男系和女系中同时选择两方的为双系继嗣。如果女性追溯母系继嗣而男性追溯父系继嗣则谓之平行继嗣。每个人可以自由选择其一的谓之两可继嗣。一个人可以从其前辈中无论男女来追溯继嗣的谓之双边继嗣。此情景中两边的亲属都可视为亲类”[6]。家庭继嗣的一个最主要方式是姓氏传承,在“男娶女嫁”婚姻模式中子女通常随父亲姓,很少有随母亲姓的。大湾村缔结“两头扯”婚姻的过山瑶青年男女在婚后一般都是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小孩,并且采取一边一姓以此类推的形式,使得两家都有“香火”延续。

图1是大湾村过山瑶缔结“两头扯”婚姻亲属称谓的划分。从图1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在“两头扯”婚姻中,没有“外祖父母”“舅舅”“姨妈”等称呼。笔者在调查时居住的李阿姨一家,她和亲妹妹是邻居,李阿姨的女儿喊其妹妹为“姑姑”,其妹夫为“姑丈”。笔者在调查中听村里人说:“如果我女儿生的孩子叫我外公,我抱都不想抱。”在“两头扯”婚姻中因为亲属称谓的“直系化”使得男女双方家庭的承嗣问题更容易解决,亲属之间的关系也更加密切。

图1大湾村过山瑶亲属称谓图

“两头扯”婚姻形式在过山瑶聚居地普遍存在,使继嗣制度更加合理化。不同于单系继嗣,在“两头扯”婚姻里,生育的子女一随父姓一随母姓,保证女孩家“香火”不断,宗嗣得到延续,家庭财产得以继承,女孩也能传宗接代,成为“传后人”。

四、结语

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乡大湾村过山瑶有自己特有的婚姻习俗。作为一种家庭策略的“两头扯”婚姻模式在过山瑶聚居地普遍盛行有其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这样的婚姻形式不仅减轻了双方家庭的经济负担,也促进了家庭和谐,后代可随母姓,也可以随父姓,保证两边家庭“香火”的延续。这比单系继嗣要合理。特定的婚姻形式产生于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大湾村过山瑶缔结“两头扯”婚姻对当今社会独生子女家庭的继嗣问题有很大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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