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四化”升级
2019-02-27张秀珍符斐江苏省苏州市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处
张秀珍 符斐/江苏省苏州市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处
面对11262 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能够做到衔接率100%、帮教率100%、5年帮教期内重新犯罪率0.4%以下,这是江苏省苏州市安置帮教工作的成功。近年来,苏州市积极创新探索,围绕“衔接前置化、帮教精准化、帮扶社会化、载体实战化”的“四化”目标,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逐步形成了具有苏州特色的安置帮教工作新模式,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前置管理衔接无缝化
张云(化名)是一名苏州籍的预释放罪犯,在他释放前3 个月,苏州市司法局就发放给他一份《苏州市帮扶帮教意向书》,以了解他的思想状况和回归后在生活、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需求。此外,还赠送了回归资料袋,详细告知其回归事项。回归当日,张云户籍所在街道的司法所专门派人将他接回。
苏州市司法局赴南京女子监狱开展回归衔接指导工作。图/苏州市司法局
“专车接送”的待遇并不是张云的“特权”,而是苏州市司法局在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工作时对帮教对象的一致做法;即使是一般帮教对象,司法所也会通知村(社区)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将其接回。自2014年以来苏州市司法局共接回重点刑释人员980 人,重点帮教对象接回率达到100%。
为了深入推进衔接前置工作,从2018年开始,苏州市司法局在苏州监狱、宜兴监狱等10 家关押苏州籍服刑人员相对较多的监狱挂牌成立“苏州市回归指导站”,与监狱签订《共建帮教协议书》,进一步明确信息对接、人员接送、回归指导、远程亲情视频会见、安置帮教协议制、“释放难”等问题处置的六项共建机制。
近几年,苏州市司法局还积极组织教育、矫正、调解、法援、典型、文化、技术“七进”监狱开展回归指导活动,共开展90余场政策宣讲会、50 余场法律援助和90 余场狱内预招聘,累计签订预聘用合同200 余人次。
在困难家庭联合排摸帮扶机制下,苏州市司法局两年内共帮扶困难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466 名,发放助学金28.5 万元,为70 余名未成年子女建立重点结对帮扶档案,确保无流浪、无失学、基本生活有保障。
苏州市司法局赴苏州监狱挂牌“苏州市回归指导站”。图/苏州市司法局
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系统自2016年4月上线以来,经积极宣传推广、加强会见需求调查与会见服务指导,已成功完成会见649 次,收获了家属的一致好评,切实发挥出了该系统司法惠民实效。
创新帮教机制帮教精准化
安置帮教协议制:制定《关于推行安置帮教协议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在刑释前3 个月,司法行政部门或有资质的社会组织要与愿意接受安置帮教服务的预释放人员签订安置帮教协议。原则上重点帮教对象100%签订,对于经教育引导后仍拒绝签订帮教协议的,进行备案登记并列为重点关注对象。
建立分类帮扶制度:根据衔接前置情况及初次危险性评估,将刑释人员分为A、B、C 三类,“必接必送”对象、下落不明人员一律列为C 类。对A、B 两类人员主要依据之前签订的《帮扶帮教意向书》收集的帮扶需求实行按需帮扶,做到因人制宜、一人一案。对于C 类人员,司法局在对其进行按需帮扶的同时还实施相应的教育管控,与公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大走访教育力度,实现联防联控。对于下落不明人员,则及时通报同级公安部门,请公安部门及时组织查找。针对人户分离现象,2013年10月,苏州市在江苏省率先出台《苏州市人户分离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暂行办法》,实行“两头包、双列管”(即人户分离人员由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两个地区的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共同管理),较好地解决了人户分离刑释人员脱漏管难题。
开展专项帮扶项目:每年春节、中秋,开展特殊人群“暖春”“团圆”帮困扶助行动;每年2月、8月开学季以及“六一”儿童节前后,开展困难刑释人员、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黄丝带”帮扶、升学关爱等行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项目化推进帮扶工作。仅2018年,“暖春”行动就救助刑释人员216 名,未成年子女145 名,发放救助金35.86万元。“六一”前后开展“护苗”主题帮扶活动63场次,走访家庭35 户,发放助学金2.03 万元。秋季升学关爱行动帮扶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93 名,发放助学金53人次、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16 人次、发放图书卡34 人次,救助金额5.51 万元。
创新多元参与帮扶社会化
注重部门联合帮扶:充分发挥人社、民政等单位作用,开展联合帮教会、刑释人员创业报告会、职业推介会等活动,为有需要的刑释人员落实就业创业扶持,实现“应保尽保”“应帮尽帮”。同时不断拓展社会帮教资源,与全市各级民盟合作,挂牌成立10 家“黄丝带”帮教基地。积极依托各级妇联成立“律政玫瑰”“巾帼志愿帮教者”等帮教团体,促进女性刑释人员自助互助。
鼓励企业接纳安置:苏州市司法局探索建立财政补贴企业促进刑释人员就业机制,由政府财政对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予以相应补贴。其中太仓市以两办名义发文,工业园区政法委、司法、财政、人社四部门发文对企业缴纳的社保进行补贴。两地已累计补贴30 余万元,较好调动了企业接纳安置的积极性。
积极打造刑释人员“阳光安置基地”,目前全市建有各级过渡性安置基地(实体)156 家,基本实现一镇一基地、重点镇两个以上基地的全覆盖目标。2 016年3月9日,苏州市局依托某公司建立了市级基地——苏州拉波尼阳光安置基地,集中安置“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住址)、就业困难刑释人员,目前已安置刑释人员6人。
完善社会组织参与机制:苏州市将特殊人群帮扶教育列入第一批政府购买名录,提出“两个一”目标:各县(市、区)至少有一个安置帮教购买服务项目,至少有一家社会组织长期参与安置帮教工作。2015年12月,苏州市司法局联合市综治办、民政局、财政局等10 部门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晰社会力量参与机制。苏州市共有16 家社会组织参与,涉及未成年子女关护、心理健康服务、社会适应性指导等服务项目20 余个,累计服务2 万余人次。积极培育发展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专业较强的社会组织,目前已培育常熟市拉波尼阳光之家、太仓市光辉矫正社工事务所等5 家对口社会组织。在社会组织参与过程中,苏州市注重加强业务指导,为一线社工提供专业知识、工作方法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工实务能力与职业素养。
拓展社会志愿服务:2017年初,苏州市司法局会同市文明办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成立了苏州市安置帮教志愿服务总队,依托苏州志愿者智慧云服务平台注册了1302 名骨干志愿者,开展“阳光相伴”司法行政特殊人群关爱项目,连续两年入选全市百大志愿服务项目,累计服务5916 小时,被评为“2018年苏州市最佳服务项目”。
创新工作保障载体实战化
强化经费保障:苏州市司法局连续两次以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及补充意见,在将安置帮教日常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的同时,按照上一年度回归刑释人员总数根据省外1200 元、省内600 元、大市400 元标准,将必接必送经费同时划拨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按县级市10 万元、区8 万元标准设立了应急救助资金,保障了必接必送工作和特困人员救助管理。
加强载体建设:构建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各市、区均建成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确保帮教服务载体全覆盖。加强信息化管理支撑,建设刑释人员二级数据库、指挥中心等,为预测预警预防奠定良好基础。
加强专职队伍建设:苏州市各市、区以公开招募、择优录取的方式,按与刑释人员1:50 的比例配备了211 名安置帮教专职社工,确保了每个司法所至少有一名专职安置帮教社工。同时,积极联合财政部门,开展社工待遇状况调研,专门发文保障社工待遇。
创新监督检查机制:
将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坚持季度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定期对帮教组织作用发挥、工作保障、中心基地等载体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一些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将通报抄送当地党委政府。对不履行安置帮教工作职责的,严格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