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化视域下的道德创伤及治理*
2019-02-25王璐颖常运立
王璐颖 常运立
道德创伤是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下衍生的创伤新概念,是社会的道德现象尤其是反道德行为对个体道德良知造成的创伤。道德创伤的发生涉及心理、精神、社会、文化等多重因素。美国临床精神病学家Jonathan Shay[1]首次从文化学视角探讨了士兵的道德创伤,提出道德创伤是作战中“高危情境下法定权威人士对社会公正的背叛”;Jonathan Shay认为,军事文化将“杀戮”和“暴力”正常化,使得作战士兵回归平民生活后,其行为不被社会所接受与认同,从而发生道德创伤;而从文化上对罹患道德创伤的士兵接纳、重视和尊重,是减轻甚至根治道德创伤的首要因素。因此,将文化分析引入道德创伤研究中,进行哲学思辨,是有效认识和修复创伤的可行之道。
1 道德创伤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
道德存在于一定的文化谱系中,体现着文化的价值理想、精神追求和善恶依傍;而对美德的贬损、扭曲、压抑或背叛往往被作为一种反文化现象为世人所诟病与指责。由此而言,道德创伤无疑是一种文化现象和文化创造。
1.1 起源:文化孕育了道德
“‘文化’是由‘文’而‘化’构成,通过‘文’的过程,使人发生变化即提升,从而将人与动物区分开。而‘化’是一种状态,又是一个过程,文‘化’的终极目标就是使人从里到外变成一个完全的人;而所谓文‘化’程度,则代表人由‘文’而‘化’的阶段和程度,从终极目标说,是接近完全的人的程度,从始点来说,是与动物相区别的程度。”[2]人类诞生之日也即文化起始之时,因此文化不是自然生成、从来就有的,而是与人类的产生、形成、活动与发展相伴相随、共生共存的。文化一经产生,就开始指导人们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认识社会和改造社会。而如何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形成最原始的伦理观和道德观。因此,文化孕育了道德,文化通过内在的价值体系、行为倾向规范着人与人、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以建立善的生活,促进人的提升。如古代中国的农牧文化,孕育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伦理观,形成了“天人合一”的道德观念。古希腊和古希伯来文明在共同征服自然的过程中,形成了人与人之间原始的契约精神和人文关怀。
1.2 本质:道德创伤是对社会文化的背离
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文化以其主流思想意识给人提供是非、善恶等的价值判断依据,影响着人的行为取向。道德以其明确的价值指向为人提供道德判断和行为选择的规范。从这一角度来说,道德决定文化的发展方向。道德创伤发生的本质是道德价值与外在道德现象或行为发生的异质冲突。从文化的视域来关照,道德创伤其实是不良价值与社会主流价值的冲突,是外在不良文化对社会主流文化的背离造成的个体价值观的迷茫与困顿。
1.3 发展:道德创伤的历史差异性和文化多元性
道德创伤具有历史的差异性。文化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概念。每一种文化,都是对特定时代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同一时代或同一文化传统下人们审视和考察道德问题时都戴着某种“价值之镜”,这种价值判断和道德选择深深印刻着社会历史性和文化制约性。从这一角度来说,道德创伤具有明显的历史差异性。人们面对道德冲突时都会以自己的价值观、兴趣和文化前见,选择某种路径或者以某种态度加以面对解决。这种道德观、行为的倾向皆是由文化决定,并深深打上历史的印记,呈现一定的历史延续性和动态发展性。
道德创伤具有文化的多元性。文化与道德唇齿相依。当前的社会文化呈现多元性特征,即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民族文化与全球文化、现代文化与后现代文化的消融与碰撞此起彼伏。在文化多元的当今时代,道德必然被烙上多元文化的痕迹。任何一个社会的道德不可能游离于多元文化之外而固守某一民族文化、传统文化或地域文化。由此,价值标准的多元性、意识形态的差异性、道德行为的多边性会引发个体思想和行为模式的改变。一方面,各种文化存在的合理性及价值的不可替代性迎合了张扬个性、发展自我的需要,仅关注个人空间和自身权益破坏了共同的道德信仰和道德准则,在利己主义、个人主义价值观面前,一些人崇尚空虚的道德生活,丧失了辨别道德本真。另一方面,不同文化相互激荡和价值相忤的情境下,个体被价值对立与道德冲突的阴霾笼罩,徘徊在焦虑之中,社会主流道德弱化,传统道德在现代社会中发生断裂。一些人在多元文化冲击下,丧失了是非美丑、抵御假恶丑的能力,迷失了精神家园。据此,多元文化背景下,人们的道德行为和选择一方面表现多元,另一方面多元的文化困境带来了道德冲击,面对一些外来的、消极的错误理路,很多人无法适从,产生了道德创伤。
2 儒家文化视域下的道德认知与创伤
儒家文化源远流长,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也是社会主流价值体系的文化基础。它蕴含着一个民族深层的价值追求,塑造了中国人的心灵和思维方式,给社会大众提供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真与假等一系列价值评判标准,这些思想意识和价值标准通过潜移默化地影响,逐渐内化为中国人的思想信仰和价值观念,制约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发展方向。因此,人们对于道德问题的认知和处理不免带有儒家文化的痕迹。当面对和评价一些反道德事件和反道德现象时,其所传递出的价值指向背离了儒家核心道德标准。在这种道德碰撞和冲突的现实境遇下,一切意义和价值所依附的文化根基遭到瓦解和倾覆,容易导致道德创伤的来袭。基于此,认清道德创伤发生背后的文化境遇是有效诊断和修复道德创伤的重要途径。
2.1 仁爱贵生与践踏生命的冲突造成道德创伤
儒家注重以仁爱之心爱人爱物,讲求“仁爱贵生”。“仁”是儒家文化的核心。“仁”就是仁爱、爱人。谢祥皓等[3]在《中国儒学》中把“仁”的内涵分为三个层次。首先,仁指的是爱亲人。孔子将“爱亲”这种血缘亲情之爱当作爱的开始。“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亲也者,其为仁之本与。”[4]38血缘亲情之爱是仁的首要关系。其次,儒家把“仁”拓展为“推己及人”,即爱人。要把对父母之爱推广到爱一切人,“泛爱众”。“泛爱众”体现了仁爱的由近及远,即由父母、兄弟之爱推广至氏族成员的普遍关系。这是一个重要的伦理升华。最后,儒家的“仁”不仅仅是爱人,还兼爱自然万物和一切生命体。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仁大贤。孔子的“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告诫大家对山水要肩负一定道德责任。孟子提出:“君子之于物也,爱之弗仁;于民也,仁之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5]爱对于人谓之“仁”,爱在物则不谓之“仁”。这里的物指的是牛羊六畜,因为他们可以养人,所以要爱之,爱物则是为了人。汉代董仲舒认为“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以为仁?”[6]仅仅爱人还不足以为“仁”,必须要将仁爱扩大至鸟兽昆虫等生物,才算做到“仁”。由此,儒家将“仁”扩展至天地万物和自然界,提倡爱人爱物,尊重生命,将人际道德与生态道德统一起来。
当面对诸如基因编辑婴儿、虐待动物行为等恣意践踏生命的反道德事件时,贵生仁爱的价值观就会与践踏生命的反道德现象产生矛盾,使深受优秀传统文化熏陶的人们产生价值冲击,触发道德创伤。从毒奶粉到问题疫苗事件,肇事者严重违反了基本的伦理道德,完全漠视和践踏了儿童的生命健康权,引发了受害儿童及社会大众的道德创伤。从清华大学学生硫酸泼狗熊到上海市某高校学生虐猫事件,从活熊取胆到活剥兽皮,对动物的虐待更是伤害了公众的良知,引发了社会各阶层严重的不满情绪,一些地方和网友为反对、阻止这种残忍行径做出了严重抗议。例如,前几年网络开展“尊重生命反对虐杀、呼唤动物保护立法”的联合签名,以及社会各界呼吁为虐杀动物行为立法。其实,从对幼儿生命的残害到对动物的虐杀行为归根结底是罔顾儒家的道德训诫,对他人和动物生命价值的认知迷失,对生命神圣原则的抛弃所造成的。正是由于儒家敬畏生命的道德规范遭到了社会现实冲击,才引发了社会普遍的道德创伤。人类的生命权不仅需要保护,动物的生命权也需要我们广泛维护。
2.2 知行合一与知行相悖的冲突造成道德创伤
儒家十分注重人的德性和德行,讲求道德的践履,形成了知行合一的优良传统。儒家非常重视道德实践,孔子认为,道德修养不能只停留于口头,而应诉诸于道德实践。作为一位高尚的君子,应该“敏于行而讷于言”。孟子和荀子从人性假设的逻辑出发,孟子以性善为逻辑起点,认为只要保持善心、培养人的本性,即可成就理想人格。荀子以人性恶为逻辑起点,认为人性本恶,但可以“化性起伪”,改造本性,运用“礼法”达到理想人格的目标。孟子和荀子二人都将道德实践看作是成就圣人人格的重要手段。在陆王心学家王阳明看来,“知”指德性之知,“行”就是“致良知”,即道德践履。知行合一就是将人的道德认知转化为具体的道德行动。一方面,知行是互相依赖的。王阳明将认识和行为看作相互联系的完整过程。他认为,真正的认识必须付诸行动,否则是空洞的认识。认识和行为必须相互统一,言行一致,如果为了某种利益做出有违道德之事,则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知行是相互促进的。人的行动并非是自发和盲目的,而是有目的自觉的行动,“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王阳明认为,人有了道德意识,才有道德判断的能力,如果将道德意识和判断与实践结合,人人皆可成圣成贤。由此,儒家强调人不仅要树立一定道德意识,更要躬行实践,知行合一。不可否认,知行合一的价值观一直以来对国家和个人有着深远而深刻的影响。时至今日,这种观念已经内化为社会所倡导的主流道德价值体系,规约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当前,儒家知行合一的传统与当下出现的知行背离构成异质冲突,给世人带来道德创伤。这种冲突所引发的道德创伤主要体现为对他人尤其是道德楷模的道德期待落空造成的道德创伤。自古以来,教师、医生、官员和学生承载着巨大的道德期待,尤其是教师和医生,公认为道德的标杆。人们对于这些群体在道德期望中只有善,没有恶。而当这些人没有按照道德标准行动,社会大众就会发生创伤。如2018年6月,甘肃庆阳少女轻生事件。对小女孩实施猥亵的高中班主任吴某在事件发生后并没有得到惩罚和处理。于是,小女孩四处求助,上诉无果,精神崩溃,最后选择结束生命。可以说,教师的这种不道德行为摧毁了人们对于教师的道德期待。人们不得不悲哀地接受花季少女轻生的事件。目睹和参与救援的一些人发生了道德创伤。于是面对镜头,现场的民警失声痛哭。有人称,参与救援年仅21岁的消防员因为救援失败受到刺激和自责,不让妻子靠近,正在接受心理疏导[7]。
2.3 重义贵和与追求私利的矛盾造成道德创伤
重义贵和是儒家处理义利关系的基本取向。“义”泛指是非善恶的价值内涵,是道德的代名词。“利”泛指利益。义利关系即道德与利益的关系,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道德与物质利益谁是第一性问题,二是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谁服从谁的问题。首先,义利关系是道德与人的利益与需要之间的关系。儒家的义利之辨中,表现出道义论倾向。他们并不否定利。但是与利相比,义具有更高的价值。在儒家看来,衡量客体对人的价值大小主要看其满足人的需要的程度。在人的所有需要中,物质利益属于低层次的,道德处于最高的层次。道德需要是人最本质、最高的需要。虽然,儒家重义轻利,但不完全否定利的价值,提出“见利思义”,在利益面前应当考虑是否应该获取,获取的标准为是否符合道义,合则取,不合则舍,决不能见利忘义。当利益与道德发生冲突时,要舍利而取义。由此,儒家要求人们用道德制约利益,约束自身行为。其次,义利问题实质是公私问题。儒家把义规定为社会整体利益,把利规定为个人利益,强调群体价值取向,主张个人利益服从社会利益。在群体价值取向的影响下,当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发生冲突时,儒家主张群体利益至上,采取“贵和”的道德态度维护社会和谐秩序。
古人讲: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当背离此“道”,就会发生道德创伤。当前,社会上盲目私利的现象与一直以来重义贵和的主流道德价值发生冲突,给人们内心蒙上道德创伤的阴影。社会中,一些人把金钱作为衡量成功与否的价值尺度,凡事以自身利益为主,无暇顾及他人和社会整体利益。个人主义发展至极端,演变为利己主义,不惜损人利己、尔虞我诈,将个人利益凌驾于社会、人民整体利益之上。一部分人为了无耻、贪婪的欲望,生产有毒产品,制造问题疫苗,“地沟油”、“毒奶粉”、“基因编辑婴儿”等事件频出,震惊了社会,挑战了道德底线,伤害了大众的感情。还有一些人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以次充好,行业不正之风弥漫。医院出现的“无钱不医、有钱才医”现象;救死扶伤“白衣天使”让人无法指望;传道授业解惑的高校教授公然实行“拿来主义”,进行学术造假;这些行为严重冲击社会的公共利益,扰乱基本的道德评价准则,造成了老百姓的信任危机。
儒家文化中的道德价值与当下社会反道德事件或行为发生了异质冲突致使人们对自身或是他人行为归因和评价发生了偏差,实施道德评判所依附的意义和依据受到冲击甚至瓦解。由此,一些人不同程度地发生显性或隐性道德创伤,道德认知体系崩塌,羞耻感、愧疚感等负面情感奔袭而来。
3 儒家文化背景下的道德创伤康复疗法
儒家文化以其浓重的道德底色深刻影响着人们的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构成了道德创伤发生的文化动因。鉴于此,道德创伤的修复需要吸取儒家文化资源,从修复韧性、重塑信仰、重建爱的能力三个维度探求可行之道。
3.1 吸取儒家文化的教化思想纯正道德认知
道德认知是对道德意义的辨认,从而获取新知的过程,完成“现有”向“应该”的转化[8]。道德认知和道德情感统一于道德意识,决定个体的道德判定、道德评价及道德选择。由上可知,从发生机理来看,道德创伤的诱因来自于对他人、自身道德评价和归因的偏差造成的道德失衡。从这一角度来说,正确道德认知,把准道德指向具有重要作用。而在这方面,儒家的礼义思想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内容。
以儒家的礼义思想正确道德认知。义即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和人们行为的价值准则,是人固有的道德观念。礼是义的具体形式,是人所倡导的外在道德规范。在儒家看来,只有人人树立正确的善恶标准,遵循外在的道德规范,各安其名,各尽其份,才能建立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如何居义行礼,儒家强调一方面要克己复礼,另一方面要重义贵和。克己复礼是指对人施加一定的约束,节制人心中的情感、欲望、性格一类的东西,使其符合礼的规范。“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不合礼的事就不要去看、去做,言动一切皆须依礼而行。它注重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来促使道德的养成,侧重道德观念、道德准则的固化。重义贵和指的就是要以集体利益为主,追逐的“利”要符合一定道德规范,同时,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时以公众利益为重,讲究和谐。儒家反对为了名利做有损仁义之事。重义贵和的思想给人们做价值判断时提供了依据。
对于治疗道德创伤,正确道德认知而言,一方面,要做好克己复礼。在言行上要有节制,有分寸,外言行有度,内有理有据。人的道德认识、情感向度、价值取向都要回归礼法,见贤思齐、明理知耻,将传统主流的道德规范内化于心,好恶有节;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有魅力人格、善美的心灵和德行,起到道德表率作用,引领大众向善。只有将道德规范内化于心,一切言行符合道德规约,当遇到不良的道德现象时,才会不由自主心生鄙夷之情。
此外,做好重义贵和,建立义利合一的道德整合模式。发挥义的道德约束力量,以义为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守“义”之道德准则,努力承担起对社会和他人的道德义务和社会责任,不能背信弃义,见利忘义。当遇到道德两难的时候,要坚持以国家、社会利益为主,做出正确价值选择。同时,以义作为人际交往的价值准则,在要求自己正确看待功名利禄、纠正义利偏差的同时“正人”,对不道德的现象和他人不道德的行为勇于批驳和斗争,从而净化社会道德风气。可以说,明辨义利关系,正确价值导向能帮助人们具备知善恶、辨是非的认知,积极格物致知,终致至善成仁。
3.2 借鉴儒家文化的身心智慧提升道德韧性
道德韧性指的就是面对反道德事件和行为带来的道德压力,个体内在的道德承受能力。如果道德事件对个体的刺激超过了道德韧性的范围,首先崩溃的则是道德情感,进而引发道德创伤的一系列临床症状。道德韧性强的人,面对道德窘迫,内心意志坚定,不为外界所动,能遏制住内心“恶”的骚动,坚持一贯的道德责任,坚定正确的道德选择。
由上可知,儒家传统与现代反道德现象的冲突造成了道德创伤,其发生诱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事人或社会大众的道德韧性不够,抵御不了内心的道德挣扎,从而罹患道德创伤。韧性差,一些人才会承受不住反道德事件所带来的道德压力,认知和情感崩溃;韧性差,一些人才会在是与非、好与坏、能或不能之间摇摆不定甚至落入歧途。
要修复韧性,治疗道德创伤,就需要汲取儒家的身心智慧找寻可行之道。儒家所谓的“身”指的就是精神、心灵和肉体的统一。“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夙夜匪懈,以事一人。”[9]这里的“身”指的就是个体生命,等同于“形”、“神”统一体。所谓“心”指的就是人的思维器官,泛指人的精神、意识、修养和品行。要成为君子,必须依靠“心”的反思,反躬内省才可实现。由此,心对身具有主导作用。所以,人的各种情绪必然影响躯体的健康,人的七情过度往往会成为七种致病内因。《礼记·大学》指出,当一个人内心痛苦时,寝食难安,长时间处于这种状态,躯体难以健康。如果内心坚定,“意诚”、“心正”,能在困顿中坚守原则和品质,外界干扰对人心态、精神的负面影响就会减少,所谓“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10]。如何修养身心,就要“存心养性”、“知行合一”。存心养性即善养浩然之气。 “知行合一”就是通过躬行实践,积善行德。
聚焦于道德创伤治愈来说,首先,要以“存心养性”涵养道德韧性。存心养性就是对内心的善心持而守之,通过养心尽心,人才能对德性自觉和证知,以一种强劲的道德力量抵御外来侵扰,面对困顿秉持正义之志。如何存心养性。一方面,要“反身而诚”,就是将意志集中到高尚的目标来,不受恶、邪所染。正所谓“开心见性,无所隐伏”。任何时候都能做到“暗室不欺”,岿然不动。落实在当下,就是要内心保持坚定的道德信念和道德原则,明晰什么是善举,什么是恶。另一方面,孟子提出要养“浩然之气”。“气”就是心中道德认知、道德情感的日积月累而产生的,是经过积累形成的大无畏的精神。有了它,人们就会理直气壮,感到充实。如何培养“浩然之气”,孟子认为要反躬自问,反求诸己,就是经常自省自责。落实在当下,要求人们经常运用内心的道德准则审视自己的言行,端正自己的品行,搞好自身道德修养,完善道德人格,通过内心德性的涵养,提升认知和情感,培育道德自觉,能够在复杂的道德场景中一心一意地向着目标而进,加强道德韧性。
其次,以“知行合一”磨砺道德韧性。道德认知和情感经常涵养提升后,要经过实践去磨砺,只有外化为道德实践,道德自觉才可以形成,人们才能养成道德习惯,任何时候岿然不动,保持本性。孔子强调知行统一,他教导弟子要“敏于行而讷于言”,不仅要听其言,还要观其行。孟子认为要成“仁”成“贤”必先在艰苦的环境中接受磨炼,险恶环境和所经历艰难生活对道德人格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这些启示我们,要注重道德实践的养成,一是在实践中以主流道德价值正确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选择,以优秀的传统道德规约人,明确价值指向,此外,对于不良的道德行为要及时辨明和处理,扼制反道德行为的泛滥和影响;二是考虑到道德个体可能遭受的不可预料的伤害,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道德保护,建立完善的机制和保障措施,使良好的道德风气滋养整个社会。
3.3 借助儒家文化的忠恕之道增强爱的能力
道德情感是对道德活动所产生的内心体验和主观态度。个体对社会中道德现象和道德行为的好恶、爱憎等情感直接影响了道德原则和规范的自觉遵守。道德情感作为人类情感的高级形态,是理性与非理性的统一。理性的情感状态下,道德个体知荣辱、明是非,有一定的道德自觉。道德创伤境遇下,一方面,创伤发生的诱因是由于在非理性情感的支配下,道德个体认知的偏差,由此导致非道德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道德创伤产生之后,体现在情感上,表现为羞耻感、愧疚感等具体情绪,个体内心久久不能释怀,进而出现难以适应社会,隔离家人等一系列障碍。由此,要治疗创伤,修复情感,就须吸取儒家文化的忠恕之道,增强爱的能力。
以儒家的忠恕之道增强爱的能力。儒家讲仁爱,并非无差别地爱一切人和物,而是主张爱人爱物必须符合一定原则,要以道德之心爱人爱物,维护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良好的道德关系。爱不是私爱、偏爱,纵容恶行,姑息养奸。作为一种内在的道德情感,内心的爱如何释放,如何爱,以什么样的方式去爱人、爱物。儒家提出的行为模式是推己及人,行“忠恕”之道。关于忠恕,朱熹解释:“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4]54就是以仁调节人际关系,要奉献自己全部爱心,另外,也要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不苛求于人。
以仁爱之心对人对物,一方面,要奉献爱心,发挥社会的关爱力量。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自己所追求、希望的,应当积极使别人也同样能得到。就道德创伤修复和治愈而言,要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和家人的作用,充分地理解、支持,让患者进驻到一个有利于康复的环境中。此外,建立互伴互助小组,让具有相似经历的人互相接纳、相互包容,实现自我回归。美国退伍军人事务部已经建立了社会互伴互助小组。其主要方法就是,陪伴于老兵的生活,干预、支持、鼓励老兵从痛苦和持久的过去经历中解脱出来从而获取新的意义和目的。治疗的核心在于通过发挥社会力量,信任的重塑,建立团队信仰[11]。
另一方面,要宽以待人,不苛求,对受创者接纳和宽恕。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4]61当你的行为可能给他人带来影响时,必须考虑它的后果是否为他人所接受。据此,应尊重生命,尊重自然规律,爱人爱物,构建良性的生态关系,将人际道德与生态道德统一起来。此外,个体必须去理解别人,不能凭借自己的好恶待人,要以道德为准则,凡属自己否定的,一定不可施与别人。人们平时要乐于分享,推己及人,遇到冲突学会换位思考,顾及他人感受,增强彼此的交往,构建良性的人际关系。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只有互相尊重,才能收获快乐和温暖。由此,只要人人积极消除隔阂、代沟,互敬互爱,和谐共处,构建一个温暖美满社会大家庭,社会才能充满向心力、凝聚力,才能有效防范道德创伤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