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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三大“攻坚战”交出亮眼“成绩单”
——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亮点回顾

2019-02-25曾雪敏

人民之声 2019年1期
关键词:国有资产人大常委会情况

本刊记者 曾雪敏

“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等7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项,开展专题询问1项,执法检查3项、专题调研2项……”这是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交出的监督“答卷”。其中的分量之重,绝非简单的几个数字可以概括。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担当之责、严实之态、精准之策和有效之举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交出了亮眼的“成绩单”。

做好制度设计首次全口径全覆盖监督国有资产

建立和实施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有资产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党中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党中央对省、市、县三级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具体要求,是在党的领导下政府必须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要制度安排。

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在部署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同时,对地方建立这项制度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广东省委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责任明确、监督有力的目标,对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进行了系统设计。

“我省建立和实施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起步较晚,与中央、全国人大、省委的要求还有差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在全省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座谈会上表示,长期以来,由于对国有资产监督缺乏系统化科学化的制度安排,各级政府很少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门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仅在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中非常简略地提及,人大代表只能获得非常粗略的信息,无法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

如何破解难题,省人大常委会在推动制度建立的细节上“动真格”。按照制度设定,省政府每年定期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依法开展监督。这是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定位,也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后对国有资产监督常态化、规范化的信号。

国有资产报告要实现全口径、全覆盖、全方位。与此同时,国有资产管理数据还将纳入现有的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实现政府和人大之间国有资产管理数据的互通、共享。通过联网监督,提高审查监督效率,人大的监督将进一步“有心有力”。省委意见还明确,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人大可要求政府开展专项审计,或列入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的情况或者执行决议的情况,都将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这些制度的细节设定,都将大大提高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透明度和实效性。

(资料图片)

2018年1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广东省2017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广东省2017年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意味着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全口径全覆盖监督。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作为一项全新的创制性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打下了较好基础”,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高度评价。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也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进一步完善规范报告内容,提高报告质量。

为继续做好全口径全覆盖监督国有资产,省人大常委会还在加紧制定落实省委意见的实施办法,明确监督程序与重点,推动建立起多层次多角度、既相互分工又有机衔接的人大国有资产报告和监督机制。随着省级报告制度的“落地”,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全力推动全省县级以上地方在2020年前全面建立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配合的全口径全覆盖全方位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实现“全省一盘棋”。

“我省国有资产分布范围广、规模体量大,又涉及各行各业,实现全面、准确报告和反映国有资产情况仍有难题待破解。这些制度设计与安排,有利于更好地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进一步推动我省规范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筑牢防线,从而真正管住管好用好国有资产、造福人民!”李玉妹对国有资产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充满信心。

全国人大代表在韶关市武江区重阳镇黄岸村倾听扶贫工作介绍

推动建立和实施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省人大常委会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出的一记“重拳”。与此同时,建立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推动出台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也在同步推进,效果可见。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实现了与国资、税务、审计部门联网,升级完善联网监督系统,继续管好政府的“钱袋子”。为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提出严控债务规模等意见建议,进一步筑牢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开展专题询问督促解决扶贫领域的“硬骨头”

2018年,扶贫攻坚工作再次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监督工作计划。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常抓不懈,全力跟进。9月,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一次专题询问会,聚焦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问题,督促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硬骨头”。

为做好专题询问的准备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和6个专题调研组。调研组分别由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副主任徐少华、黄业斌、吕业升等负责同志牵头,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及省直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调研时间跨度从4月至8月,调研地点覆盖有脱贫任务的14个市,行程遍布20个县(市、区)32个乡镇,53个村,共召开37场市县座谈会、40场村座谈会,实地考察50个扶贫工作队、107个贫困户、105个产业扶贫项目。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调研组肯定了扶贫攻坚工作取得的决定性进展,但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常委会专题询问的“有的放矢”奠定了基础。

为了给审议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工作情况报告和参加专题询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供更直观的参考,省人大农委还委托省广播电视台历经两个多月拍摄制作了时长约20分钟的《聚焦突出问题增强监督实效》电视专题片在专题询问会上播放。

专题询问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每一个提问都是“有备而来”:产业帮扶项目如何克服“短平快”等弊端,就业扶贫怎样做到稳定精细,如何打通教育扶贫的“最后一公里”,解决“看病难”有何招数,如何破解贫困户危房改造过程中政策和执行的瓶颈问题,如何解决扶贫资金使用难和扶贫项目立项难、审批难,如何压实脱贫攻坚的领导责任。7个问题,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轮番上阵,现场答疑。

“专题询问会对扶贫攻坚存在的问题讲得很清楚,一针见血、直截了当,体现了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的‘辣味’。”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业斌认为,今后扶贫攻坚工作的重点要落在正视问题,大力整改。“对当前存在的认识不到位、选项目不精准、项目管理不规范、就业扶贫不稳定不精细、教育扶贫落实不到位、应保尽保不到位、住房安全政策不接地气、资金使用不够规范甚至还存在违规违法以及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要一个个抓好整改落实到人。”

“人大采取专题询问的形式监督政府扶贫工作,这种监督形式很好,切实贯彻了中央和省委的重要部署,发挥了很好的监督作用。”郭杰委员建议,当前贫困形势还比较严峻,要加快提高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将扶贫工作与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结合起来,从根源上解决贫困问题。刘鸣委员建议,要将体制性、机制性、法规性、长效性的安排融入扶贫工作。张蓓委员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大主动作为的力度,加强对基层人员进行辅导和培训。

“省人大常委会制作的我省精准扶贫工作专题片中提到扶贫工作报表多、检查多、考核多,而解决实际问题少,应当引起重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使扶贫干部有更多时间精力投入实际的扶贫工作。”李阳春委员建议,在扶贫攻坚实际工作中要避免“过度留痕”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效果非常好,但一年一次显得太少。”他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参考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开展3-4次专题询问的做法,将我省一年一度的专题询问会议增加到一年两次。

除了进行高质量的专题询问,为强化对扶贫资金的监管,省人大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扶贫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严把扶贫资金的使用关。这也是省人大常委会从2014年开始,连续5年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开展第三方评价。评估建议,要适当调整和修正扶贫开发项目审批、资产收益率保底、危房改造面积上限、生态区用地制约等不符合实际或难以操作的要求,更加兼顾非省定村扶贫开发与分散贫困人口帮扶,确保按时全面脱贫。

“省人大常委会要着重抓住关键问题加强监督,督促整改,推动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作出积极贡献。”李玉妹强调,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扶贫理念,“对涉及扶贫领域的重大问题紧盯不放,敢于动真碰硬,督促全省各地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

出台人大决定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监督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要求,到2020年,广东要完成国家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实现环境质量状况、绿色发展水平、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走在全国前列。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广东立下了“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4.5%,劣V类水体和地表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重污染河流水质明显好转”的“军令状”。

为摸清广东水污染治理工作的现状,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副主任徐少华、黄业斌、罗娟、吕业升、王衍诗、王学成,于2018年6月中旬分别率队赴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7市开展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工作专题调研,全面掌握我省水环境治理情况。

调研发现,我省水污染治理仍然任务艰巨,形势严峻,当前水环境质量考核指标距国家考核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李玉妹在东莞调研时强调,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推动黑臭水体整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坚定不移做好黑臭水体整治基础性工作,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管网建设,统筹做好工业污染,面源污染、雨污分流等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快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

同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再次围绕“水污染整治”专题,组织我省选出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赴东莞、汕头和揭阳调研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情况,为整治水污染继续“问诊把脉”。调研组肯定了有关流域的整治效果,尤其练江流域的整治情况令代表们有了“意外惊喜”。但也发现问题依然棘手,突出表现在当前跨市域河流污染综合治理能力仍然不足。同时,各地还面临了不同程度的资金压力。近两年连续大量资金投入到集中上马的治污工程,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连东莞等经济发达地市都高呼“吃不消”。全国人大代表、调研组的召集人王筱虹建议,要加大水污染治理的资金支持以及技术支持,提高跨行政区域的合作治污能力,建立跨行政部门的协调机制,提高治污效率。

人大代表视察河涌整治情况

水污染防治工作任重而道远。为切实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监督力度,推动广东如期实现2020年水污染防治的目标,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出台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这是自2017年《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修订后,省人大常委会首次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就推进水污染防治问题作出决定,为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决定主要包括八方面的内容:一是坚定不移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二是全面压实水污染防治责任。三是坚决落实水污染防治重点措施。四是严格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五是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立法。六是着力加强水污染防治监督。七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八是努力构建水污染防治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既全面体现了中央和省委关于水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又针对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重点区域、重点要素、重点治理措施予以明确。决定还明确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水污染防治作为重点监督工作,充分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就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注重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全面压实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当前关于水污染防治资金的保障力度还不够,缺少维护资金”许光委员在审议决定草案时建议加强对环境保护的预算管理,加大各级政府对环境保护资金的刚性投入。“广东的水污染问题历史欠账太多,建议要加大投入,资金保障到位”,邱静委员建议,要严格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完善水污染举报和受理奖励制度,引进第三方对生态损害程度进行评估,再做出相应处罚。郭杰委员建议,目前污染环境被处罚的成本较低,应切实加强污染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

水污染治理是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也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最集中的领域。决定的出台,充分展现了省人大常委会推动打赢碧水攻坚战,建设美丽广东的决心。为确保如期实现水污染治理的既定目标,省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推进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工作,建立茅洲河、练江流域四级人大联动监督机制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监督台账,推动全省水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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