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深与爱薄
——也谈《浮生六记》中芸娘的“可爱”
2019-02-22汪渊之
汪渊之
(苏州市职业大学 a.吴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中心;b.教育与人文学院,江苏 苏州 215104)
林语堂先生赞芸娘为“中国文学及中国历史上(因为确有其人)一个最可爱的女人”[1]192。书中确实可看到沈复和芸娘的“伉俪情笃”,看到芸娘的“贤达”“爱美爱真”“善处忧患”[1]192-194,这些都足以说明芸娘的“可爱”。但细读之下,不禁疑窦突起:芸娘对沈复情深二十余年,对儿女的母爱又体现在何处?书中竟无一细节回忆芸娘与儿女的日常,“最可爱的女人”竟对儿女爱薄如斯,这是她“可爱”中的“不可爱”。
一、情深
芸娘的第一“可爱”之处是她的外表。林语堂先生说她是个“有风韵的丽人”[1]192,此语来自沈复的描绘:“眉弯目秀,顾盼神飞……一种缠绵之态,令人之意也消。”[2]12芸娘虽非绝代佳人,但一“丽”字还是当得的,“缠绵之态”似黛玉,“顾盼神飞”似探春,可见芸娘柔中有刚,美而有韵。沈复十三岁见到芸娘时便“心注不能释”,即禀明母亲“非淑姊不娶”,沈母亦“爱其柔和”,所以当场便缔结了婚约。[2]12这就有别于封建社会婚姻普遍遵从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是“情深”的基础。“柔和”意味着顺从、忍让、不叛逆,而在后文中芸娘性情有较大改变,故失欢于沈母也在情理之中。
“风韵”与长相有关,更与内在的精、气、神有关,芸娘的“风韵”主要来自她的“颖慧”,这是她的第二“可爱”之处。芸娘“学语时,口授《琵琶行》,即能成诵”,“既长……于书簏中得《琵琶行》,挨字而认,始识字。刺绣之暇,渐通吟咏……”[2]12,这等记诵能力、自学能力、融会贯通能力皆让人叹服,谓之“天才”亦不为过。芸娘并非才子佳人小说中的大家闺秀,她并不具备得天独厚的受教育的条件。芸娘四岁失怙,稍长就凭借女红维持一家三口的生活,并供兄弟从师学习,因而她学习之艰辛是可以想象的,她聪颖背后的坚韧更令人动容,“顾盼神飞”传达出的是自信、自强、自豪。正因如此,她的“柔和”才带有其他不识生存之艰的女子所不具备的“刚性硬气”,所以后来她才会有某些率性之举和叛逆之气。
芸娘的刺绣技艺也体现了她的“颖慧”。“芸既长,娴女红,三口仰其十指供给;克昌从师修脯无缺。”[2]12一般水平的女红恐怕是无法做到这两点的,而沈复那年对芸娘倾心和她脚上那双“绣制精巧”的新鞋也颇有关系。高超的刺绣技艺必然与过人的审美密切相关,芸娘对美有着天然的敏感,无需刻意雕琢而自有雅意,她制作的“活花屏”“荷香茶”等为人所津津乐道,这种与生俱来的审美能力成就了她的风雅。
“风”为坚强之风骨,“韵”为审美之灵性,兼具两者的芸娘自然敏锐地意识到了沈复对她的爱慕,由此也引发了她对沈复的知音之感。“颖慧”使她的情感表达更为丰富,“情深”使她的美丽聪慧更具生命力。
订婚后“食粥”事件可窥芸娘对沈复之情。一日,沈复送亲城外,半夜方回,腹饥,不喜仆人所进甜脯,芸娘便暗牵其袖至闺房,让其享用所藏暖粥、小菜。芸娘此前曾以“粥尽”婉拒堂兄玉衡,后又以“疲乏将卧”欲阻玉衡入室,但终被玉衡发现,芸娘大窘。此事既显其聪慧大胆,又现其用情深长。事后芸娘被“上下哗笑”,便对沈复避而不见。《秋灯琐忆》中的蒋坦与秋芙也是中表亲,他们订亲十五年后成婚,其间作为亲戚四时八节也随家长有所走动,但他们邂逅时仅在彼此的惊鸿一瞥中流露些许情义。两相对比,更凸显出芸娘的勇气和热情,明知可能被发现而为众人所笑,但还是任情逾矩。纵观芸娘一生,她对沈复的感情日渐加深,日益不加掩饰,几无理智,许之以“痴情”“可爱”皆可,只可惜沈复竟无力为其提供最基本的温饱,导致她最后被逐病故。
初为人妇的芸娘,内敛、谨慎、温和,极守规矩,“芸作新妇,初甚缄默,终日无怒容,与之言,微笑而已。事上以敬,处下以和”[2]14,俨然一宝钗,很得众人之心。芸娘怕公婆嫌其懒惰,每日鸡鸣即起;怕遭人讥笑,婚后一月即与丈夫分别时亦面色如常,这是她对“食粥”事件中自己行为反思后采取的对策,她的柔和、谨慎、克制、守礼皆是为了赢得公婆及众人的好感,以使她与沈复之间的情感交流可顺畅无阻。
对沈复,新婚的芸娘以“相敬如宾”来表达自己的深情。“芸若腐儒,迂拘多礼。偶为之披衣整袖,必连声道‘得罪’;或递巾授扇,必起身来接。”[2]16但“落拓不羁”的沈复不接受这种情感表达方式,他觉得被束缚了,故直言“礼多必诈”,这不啻在责备芸娘虚伪。芸娘不服:“恭而有礼,何反言诈?”而沈复觉得:“恭敬在心,不在虚文。”芸娘反驳:“至亲莫如父母,可内敬在心而外肆狂放耶?”[2]16从二人的争论中可以看出他们对待“礼”的态度是不同的:芸娘认为礼多即是恭敬,而沈复觉得礼多即是虚伪。最终沈复说自己所言皆为戏言,芸娘则说道:“世间反目多由戏起,后勿冤妾,令人郁死!”[2]16至此了然,她之所以和沈复争论不休是因为沈复误把她的真情当作了虚情假意,这是她绝对不能接受的,所以一定要辩明说清,她担心沈复对她产生反感,影响夫妻感情。这场争论表面上是沈复输了,但实质改变的却是芸娘,她以沈复认同的方式与之交流感情,不再坚持自己的观点。而后芸娘在沈复的引导、宠爱、纵容下性格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再是恪守礼仪的古板女子。
在芸娘终于彻底了解沈复脾性后便与之默契起来:“家庭之内,或暗室相逢,窄途邂逅,必握手问曰:‘何处去?’……同行并坐,初犹避人,久则不以为意。芸或与人坐谈,见余至,必起立偏挪其身,余就而并焉。……始以为惭,继成不期然而然。”[2]16他们如此不避嫌地在人前表露夫妻恩爱确实有点儿离经叛道的味道,“初犹避人”“始以为惭”说明他们知道“握手”“并坐”是违礼行为,定将引起众人议论,但他们还是任情而为,在自己习以为常的同时也让旁人接受他俩的“亲同形影”,这也是他们两次被逐出门的重要原因。
“食粥”事件中芸娘遵从内心而被人取笑,后转向恭而多礼,为上下称道,但不为丈夫所喜,最后她选择迎合丈夫的性情,伴他出游、与他唱和、为他谋妾……芸娘徘徊于情和礼之间的目标始终围绕着丈夫,其他诸人诸事皆在其次,直至临终遗言:“蒙君错爱……不以顽劣见弃。知己如君,得婿如此,妾已此生无憾!”[2]80并建议沈复在她去世后“另娶德容兼备者”[2]80。没有人会怀疑她对沈复的深情,只是这种失去自我的感情甚至让她忽略了“母亲”的身份和责任,这恐怕也是她失欢于翁姑的一个原因。
芸娘在二十三年的婚姻生活中始终以自己的聪慧照顾、陪伴着沈复,在困顿中拔钗沽酒为他营造诗酒风流,极大地满足了沈复“红袖添香”的旖旎遐想,因而在沈复心目中她自然是“最可爱”的。可是当他们一意贪求浮生之欢时,其儿女的生活是否也充满诗意?
二、爱薄
芸娘婚后第七年生女青君,又两年后生子逢森,但通观全书无一处回忆她照顾、教养、陪伴儿女的情节,这不禁让人疑惑,为何在对芸娘的深情回眸中始终没有儿女可爱快乐的身影?仿佛她与儿女是隔绝的。沈复说自己“多情重诺”,说芸娘“深于情”,但在书中看不到一点他们与儿女之间的天伦之乐。书中写到:“余与芸寄居锡山华氏,时华夫人以两女从芸识字。”[2]54教小儿识字是很能展现女子母性特征的场景,可惜芸娘教的不是自家儿女,沈复的生花妙笔从未描写过芸娘与儿女之间的母慈子乐,是其视而不见吗?
沈复记其父:“慷慨豪侠,急人之难,成人之事,嫁人之女,抚人之儿,指不胜屈。挥金如土,多为他人。余夫妇居家,偶有需用,不免典质。”[2]72显然沈复对其父慷慨待人、苛吝待子是不满的,他觉得从“衣冠之家”的家长那里获取生活所需,从而过上体面生活是理所当然的。虽然他曾说“大丈夫贵乎自立”[2]83,但他并未真正付诸行动以解决一家四口的温饱问题,很多时候都以文人的自命清高来逃避生活的困难与琐碎,得过且过,而芸娘也一味夫唱妇随,没有督责其为儿女的生存作实质性的努力,没有履行作为母亲的职责。最令人愤慨的是沈复曾游商岭南,颇有获利,可他非但没有马上回家以补家用,而且还狎妓四月“共费百余金”,而此时正处他俩第一次被逐时期。芸娘对沈复这种毫无责任心的放荡行为不但没有任何指责,而且还为他“痴心物色”“美而韵”的小妾,且谋划周密,志在必得。
此时青君五岁,逢森三岁,沈复对此次被迫与子女的别离在书中未着半字,两小儿应留于沈家。两人寄居沈复友人鲁半舫家的萧爽楼,在此期间芸娘的生活情趣、审美创造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常被人用来引证她的“可爱”。试举一例:“菜花黄时”,沈复欲偕客游苏城南园,芸娘用雇馄饨担之法解决了酒菜加热的大难题,满足了沈复等人“对花热饮”[2]56的迫切愿望。此次游乐活动果然成功非凡:“先烹茗,饮毕,然后暖酒烹肴……既而酒肴俱熟,坐地大嚼……游人见之莫不羡为奇想。”[2]56众人纷纷叹服芸娘之智,她自己也相当自得。在被逐出门与两稚儿分离的情况下,芸娘竟还能为满足丈夫的游乐需求费心如此,且对儿女无半分担忧(因为在记载萧爽楼一年半生活的文字中无一笔提及),着实异乎常人。芸娘与沈复陶醉于良辰美景、品诗论画的乐趣之中时,儿女生存堪忧,作为母亲的芸娘竟能如此苦中作乐,还异常积极地为丈夫谋娶美妾,这样的母亲当然是“不可爱”的,这种特立独行对儿女无疑是残忍的。林语堂先生有意回避了芸娘在履行母职上的缺失,和当时文坛主张恋爱至上、忽略母性有关[3]。可以说芸娘作为妻子的“可爱”是以儿女的“可怜”为代价的。
沈复在回忆第二次被逐之前终于提到了儿女,“青君,时年十四……极贤能,质钗典服,幸赖辛劳”,“隆冬……衣单股栗,犹强曰‘不寒’”[2]74。这和“余夫妇居家,偶有需用,不免典质”[2]72是相呼应的,十四岁的“衣冠之家”小姐缺衣少食到底是谁的责任?理应承担家计的沈复当然是主要责任人,但作为母亲芸娘也难辞其咎。她无视儿女的窘境,费尽心力为丈夫谋娶美妾,一方面是为了讨好丈夫,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显示自己的魅力和才干,她很享受谋娶过程中一步步达成所愿,最后以“丽人已得”,“欣然”问沈复“君何以谢媒耶?”[2]25成就感溢于言表,可她对儿女的生活从未如此用心。
芸娘第二次被逐后无处栖身,只得应华氏相邀暂住无锡,不便拖儿带女,又不可能再留养沈家,只能草草安排,儿子去当学徒,女儿去做沈复表侄王韫石的童养媳。芸娘评价王韫石:“懦弱无能,不过守成之子,而王又无成可守。”[2]75为了让儿女有栖身之地,只能让他们走向险途,病入膏肓的芸娘此时已无能为力,可这悲剧本是可以避免的,如果她与沈复在赏美景、谋美妾时有所远虑,此时便不会如此被动。他们不谈仕途经济,只求一时诗意,只求“生生世世为夫妇”,第一次被逐后亦无半点忧患意识,不为儿女考虑,永诀时方觉心痛又有何用?“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以是观之,芸娘对儿女的爱实在淡薄得很。
最让人不解的是芸娘临终前竟无一言提及为人童养媳的女儿,对为人学徒的儿子也无丝毫担忧,如果芸娘知道逢森在她去世三年后即夭折,她是否会后悔当初太过以沈复的好恶为中心而没有替儿女作长远谋划?书中虽未直言青君的童养媳生活和逢森的学徒生活,但以一般常识推断,姐弟俩的处境恐怕不容乐观,否则逢森何以夭亡?为未成年儿女解决温饱问题是父母最基本的职责,可沈复芸娘却罔顾职责只求顺遂自己的生活愿望,这种清高风雅未免太过奢侈。芸娘曾憧憬未来:“他年当与君……买绕屋菜园十亩……君画我绣,以为诗酒之需。布衣菜饭,可乐终身。”[2]21这不是一个难以实现的生活理想,如果芸娘能少些拔钗沽酒的行为,多为儿女考虑,也许这理想早已实现,她也不会因无钱延医而亡,儿女也不会被迫离家。在温饱有保障的情况下谈诗论文、品茗赏花,不汲汲于富贵才是真正的高雅脱俗。
芸娘把本应给予儿女的陪伴、照顾、爱护、包容都给了丈夫,成为沈复“最可爱的妻子”。可“大自然创造女人,尤其期望她做母亲,而不仅做一个配偶”[4],母性是一种天性,可在芸娘身上却被带有强烈奴性的妻性所遮蔽,所以在《浮生六记》中没看到一个“可爱”的母亲,讲究生活艺术的芸娘却没有为儿女谋求生活的温饱,这反差着实让人嘘唏不已。芸娘对丈夫情深义重,对儿女却爱薄思少,所以她是“最可爱的妻子”,但不是“最可爱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