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扶持引导辽宁青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研究
2019-02-22刘岩
刘 岩
(沈阳工程学院 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136)
青年群体思想活跃,善于交流,并且有强烈的组织化需求,这些特点给青年社会组织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最为坚实且持久的内生动力。由此,大量致力于服务青年群体成长、解决青年群体问题的青年社会组织应运而生。青年社会组织扎根青年群体、贴近青年需求,在关注青年、服务青年、协调青年群体利益关系、反映青年群体诉求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青年社会组织日益成为青年与社会发生关联的纽带,青年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更有助于唤起和增强青年的公民意识,促使越来越多的青年人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会。
青年社会组织是共青团吸引和凝聚青年的重要载体和依托,做好青年社会组织工作,则是共青团广泛凝聚社会领域青年,提升政治引领、价值引领水平的重要举措。共青团与青年社会组织伙伴关系的建立和长期良性互动,最终很大程度上有赖于青年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提升自身能力。总体而言,辽宁社会组织发展起步较晚,且存在着经济社会环境等一系列制约性因素,在这一特定的背景下,对辽宁青年社会组织进行有力的扶持和引导更显重要和迫切。而共青团要想实现对于青年社会组织的有效扶持和引导,必须首先全面、准确地了解辽宁青年社会组织的基本生存状态,其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培育引导其发展的主要方式及其效果,进而深层剖析影响辽宁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制约性因素,才能有针对性的破解问题,提出扶持和引导辽宁青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
在研究对象上,基于共青团团结青年、引领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能定位,本文采用的是较为宽泛的“青年社会组织”概念:既包括以青年为主体的社会组织,也包括以青年群体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组织;既包括依法正式登记注册的青年社会组织,也包括尚未正式注册的“草根性”青年社会组织;既包括由共青团主办的内生型青年社会组织,也包括由民间发起的外生型青年社会组织。外生型的青年社会组织是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其发展状况资料来源于相关专题调研;①为了全面深入了解辽宁省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状况,共青团辽宁省委联合北京正阳智库进行了专题调研。本文中,对于辽宁省外生型的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状况和特点的描述,以及对辽宁青年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问题的总结,其基础性材料来源于这一调查所形成的报告。对于内生型的青年社会组织,本文将以点带面,选取团省委着力打造的“青柠檬”公益空间为典型代表,分析其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问题。
一、辽宁青年社会组织的发展特点及问题
纵向来看,近年来辽宁社会组织发展速度加快,数量明显增长;但与社会组织发展更快、更为成熟的省份做横向比较,无论是数量还是发展水平方面,均处于相对滞后的“成长期”。
专题调研显示,辽宁青年社会组织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数量增长快,多数组织未注册,规模相对精小;第二,活动领域覆盖范围广,但活动类型与内容相对单一;第三,地域分布呈以重点城市为中心的辐射样态;第四,发起运行中个体骨干和互联网等新媒体作用凸显;第五,组织运营能力有限,内部管理制度处于建设中;第六,组织具开放性,从业者和参与者呈“五多一忠”特征(即性别上“女性多”,政治面貌上“党团员多”,学历上“本科多”,宗教信仰上“无信仰多”,参与动力上“奉献型多”,对自己参与的组织“忠诚度高”);第七,与外部(政府、团组织、高校等)联系意愿强烈,但实际方式和效果有待提升;第八,青年社会组织自我组织化力量和机制正悄然形成。
从省市区(县)各层面的调查情况来看,青年社会组织的发展面临着一些共性的问题,主要体现为:第一,青年社会组织的存续时间普遍较短,很多组织都面临着存续的风险;第二,大多数青年社会组织面临身份“合法性”问题,有的地区内甚至出现所有青年社会组织均未进行登记注册的情况;第三,在诸多制约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因素中,资金匮乏是首要因素,不少组织因为缺乏资金而陷入困境,最终不得不结束运行;第四,除了资金外,制约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另一大瓶颈因素便是缺乏人才,特别是从事社会组织工作的专业人才;第五,青年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信任隔阂和沟通不畅的现象;第六,组织自身建设与管理机制不健全,大多数组织处于低水平运作状态,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能力的组织更是有限。
二、共青团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扶持与引导
辽宁共青团系统高度重视青年社会组织的培育工作,2015年专门印发了《辽宁省青年社会组织凝聚、培育工作三年计划》。计划对培育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及相应保障措施做了全面和细致的部署。
在扶持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实践探索过程中,辽宁团省委创新打造“青柠檬”公益空间,空间通过提供硬件支持、能力建设、资源对接、协力发展“四大服务”,逐步发展成为集公益组织孵化、公益人才培养、公益资源共享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支持型、开放型平台。针对青年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注册难”“场地难”“发票难”等瓶颈问题,一一有针对性的帮助协调解决;针对能力建设提升、人力资源短缺、活动资金短缺、缺乏项目支撑等各类现实需求,共青团辽宁省委积极协调各方,为他们提供精准对路的孵化培育服务。因而,“青柠檬”公益空间在扶持和引导青年社会组织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
创办公益空间是辽宁团省委扶持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但对于内生型社会组织而言,其运行之中反映出的问题也具有一定程度的代表性。
第一,组织自身缺乏自我生产力。组织成长与发展所需资金来源比较单一,组织自身缺乏自我生产力。现阶段青柠檬公益事业发展中心运行依靠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有关部门的相关项目经费及基金会的项目支持,组织自身尚缺乏“经济效益”的自我生产能力。这就使得组织的存续和发展很大程度上将受制于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变更等诸多外部因素,缺乏内生性力量的持续保障。
第二,组织内部专业人才匮乏。组织内部人员流动性大,专业素质与技能较薄弱,组织归属感和职业认同感较低。组织成立初期,缺乏专业性人才,目前组织内从事工作的人员大多为非专职的志愿者,其专业素质与技能相对薄弱。另外,由于缺乏诸如确定的从业待遇标准等相应的行业标准,对于公益事业往往保有的是一种热情而并不能将之作为谋生的手段,这就使得绝大部分的工作人员缺少了组织归属感与认同感,这也成为限制组织发展的一项重要因素。
第三,难以团结到各类青年社会组织。青柠檬依托团省委,具有平台广、辐射面大的优势,但是,由于大环境仍未得到有效的改善,很难团结到各个层次的、各种类型的青年社会组织。并且,“青柠檬”主要的孵化功能针对的是已基本具备登记条件或有登记意愿和相应潜质的青年社会组织,引导其从“草根”组织发展成具有自我造血能力和项目承接能力的组织,为其日后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提供基础。对于那些作为更大多数存在的、还不具备登记条件和登记意愿的“草根”青年社会组织,尚缺乏直接有效的引领和服务。
第四,能够提供的扶持引导服务有限。正如调研显示,青年社会组织对共青团提出了包括搭建平台、政策引导、资源协调、人才培育、委托项目、分享经验、传授方法、及时交流与反馈等等在内的诸多期待。但由于上述种种条件的制约,目前“青柠檬”主要针对入驻组织的需求开展工作,对于未入驻的广大青年社会组织的上述期待尚难以满足,特别是常规性的开展这些服务活动难度更大。
第五,知名度和品牌化程度仍需进一步提升。正处在成立初期的“青柠檬”,由于资金来源有限等上述问题,能够用以对外宣传的资源更为有限,“青柠檬”的影响力目前主要依赖于各入驻青年社会组织的“口口相传”,缺乏长效的、可持续的自有品牌项目以提升其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扶持引导辽宁青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
由此看见,无论是由共青团发起的内生型的青年社会组织,还是更大多数的外生型的青年社会组织,其发展过程中都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其实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交叠、相互强化的,甚至有些因素之间形成了某种恶性的循环。因此,在探究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而相应寻求解决之道时,也必须将之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针对问题,多方协同,多管齐下,具体包括提升政府及公众对社会组织的认识程度、构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制定和尽快落实扶持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注重青年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与外部的沟通协调制度、帮助社会组织提升自身组织能力和自我造血能力等等。针对团组织而言,扶持引导辽宁青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实现扶持理念和方式的转换:
第一,由“筑巢引凤”到“集凤筑巢”。目前各个层面的青年社会组织孵化主要是孵化组织为入驻组织提供场所、经费支持、注册引导等服务,其扶持理念可被称为“筑巢引凤”。帮助青年社会组织逐一有针对性的解决其资金、场地等实际问题,在其成立初期非常必要,且往往效果显著。但是,随着青年社会组织日渐成长,需要进行孵化的组织越来越多,而孵化资源相对有限,这种扶持方式就显然难以满足需求了。对此需要适时转变扶持理念,实现由“筑巢引凤”到“集凤筑巢”。建议借鉴上海“创益家”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成功经验,创建一个能够实现自治、互助、资源共享的枢纽型组织,使青年社会组织得以有能力“自转”起来。充分利用共青团与社会各界广泛联络的优势,吸引“老师级”的组织和公益志愿者,“来一个老师等于开一门课,等于产生一个公益项目”。从这个平台起步,最终从一个人凝聚起一群人,从一个组织聚集一批组织。以“青柠檬”为例,青柠檬的功能不应局限于现有的对于入驻的组织的具体孵化工作,更应深入挖掘其在孵化工作的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作为一种常规的工作模式在各市、区县推广开来,使更多的青年社会组织受益。
第二,由“指导性”参与到“平等式”参与。目前,在加强人员融入方面,团省委主动发掘推荐优秀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加入青联、青志协等团属青年组织,选派团省委机关干部以监事、理事等“身份”加入重要青年社会组织。这在青年组织成长的初期,这种指导性的参与有助于其更加规范的进行组织建设和开展活动。但随着青年社会组织的不断成长,其自身组织化和建设能力不断增强,团组织则适宜逐渐转以普通成员的身份进行参与,由“指导性参与”逐渐转变为“平等式”参与,以充分发挥和保障青年社会组织的自主性。
第三,由“重点扶持”到“分类支持”。目前各类孵化基地等主要针对的是有登记注册意愿且初具注册条件的组织进行扶持,以将其培育为具备承接政府购买项目能力的“重点”组织。但是每一个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组织会面临不同的问题,都需要相应予以扶持和引导。特别是更大部分组织由于种种内外部条件的制约尚处于“草根”状态,而往往是这些草根组织生存和发展面临更多的问题,需要更多的扶持和引导。这就要求我们从单纯的“重点扶持”转向“分类支持”:例如,对于有登记意愿并有一定基础条件的青年社会组织,引导帮助其补齐注册所需的其他条件;对于已依法注册的,帮助提升其自身建设和专业服务能力,帮助其拓展资金项目渠道等。
第四,由“单兵作战”到“相互协同”。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青年社会组织成长中遇到的问题是综合性的,是各种因素叠加相互影响和强化的结果,相应地,其扶持和培育工作更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在思想上、法律法规政策上、机制设计上、具体措施手段等多个层面齐头并进。任何一个单一的层面都是不足以解决问题的。同样,扶持和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也必须各相关部门之间、各个层级之间协同作战。在具体的扶持和引导过程中,要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建议共青团组织协调民政、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打造集培育、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形成省市县多级上下联动的培育模式。
同时,各个层级之间也要做好协调工作,在多个层面有多家孵化基地的情况下,各基地之间应该加强沟通协调,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结 语
青年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具体类型,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其实也是社会组织整体生存发展状态的反映。因此,青年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在根本上仍有赖于整体发展环境的改善。对于当前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应从社会组织自身角度和外在因素双重角度进行剖析,并相应从主观认知、法律保障、政策扶持、人才培养、协调机制、社会氛围、自身建设等等多个维度去思考和构建引导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