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空巢老人的社会支持困境与出路
——基于山西省G村的研究
2019-02-22郭新平
郭新平,高 晶
(山西大学 哲学社会学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综述
当前,我国老龄化已经呈现出速度快、规模大、形势严峻的特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老年人口统计数据,2017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4090万人,占总人口的17.3%,其中农村老年总人口约为1.08亿人,而农村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共4742万人,占农村老年总人口的43.9%[1]。预计到2020年,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老年抚养比将提高到28%左右,农村实际居住人口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2]。
国内关于空巢老人的研究大致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世界卫生组织对老年人的定义为60周岁以上的老人,我国目前对老年人的定义是大于或等于65周岁的老人。关于“空巢”的概念,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见解。在空巢家庭的分类上,有原发性空巢和次生性空巢[3]、纯空巢家庭及类空巢家庭。纯空巢家庭包括单身及丧偶两类家庭,类空巢家庭则是指子女不在老人身边,但是其周围有其他亲属[4]。学者对空巢老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空巢老人养老现状及困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空巢老人问题的对策等方面。除此之外,很大一部分学者将研究重点集中在解决空巢老人精神慰藉的问题上。如谭英花等提出将正式支持与非正式支持相结合[5];吴新岚等提出,将个人、家庭、社区、政府等多主体相结合,创新养老模式[6];杜洁分别从内部途径与外部途径提出解决空巢老人精神需求的对策,内部途径以老年人提高自身养老意识为主,外部途径以家庭、社区、政府三方面相结合共同发挥保障作用[7]。
空巢老人是老年人群体中较为特殊的一类群体。学术界的普遍观点认为,空巢老人家庭是指身边没有子女陪伴,老人自己独自居住或夫妻二人共同居住的家庭,处在这样家庭中的老人即为空巢老人[8]。在本研究中,笔者以身边是否有子女陪伴为划分标准,将研究对象界定为无子女或者子女长期外出而老人独立生活、身边没有子女陪伴照顾的60周岁以上的老人,包括老人独自居住以及夫妻二人共同居住两种类型。另外,本研究将研究范围限定在农村地区,即研究生活在农村地区、长期得不到子女照顾的60岁及以上的空巢老人。其中,长期是指分开半年及以上时间。
社会支持的概念在不同学科领域中有不同界定,社会支持是一个人通过社会联系所获得的能减轻心理应激、缓解紧张状态、提高社会适应能力的影响。其中社会联系指来自家庭成员、亲友、同事、团体、组织和社区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支持和帮助[9]。这一界定主要参考李强等学者的观点。同时,依据主体不同将社会支持分为正式支持和非正式支持。本研究以G村为研究地点,将社会支持与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相对应,通过问卷法及访谈法对老年人所获得的由正式主体或非正式主体所提供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支持以及精神情感支持等方面的现状展开研究。
二、案例研究地点与研究方法
山西省G村距离县城30公里,现有居民270余户,人口1017人,耕地面积2000余亩,以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为主。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共95人,户数为51户。其中,男性共44人,占老年总人口的46.3%;女性共51人,占老年总人口的比重为53.7%。从文化程度来看,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仅有8人,占老年总人口的8.4%;具有小学文化水平的人数有33人,占老年总人口的34.7%;大部分老年人没有接受过教育,还处在文盲状态,这部分人数共54人,所占比重达到56.8%。在社会事业领域,截止到2017年,G村新农合及养老保险参保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笔者曾于2017年和2018年两次对G村展开调查。调查采用深度访谈法,从G村选取27位空巢老人作为深度访谈对象,深入了解他们在经济支持、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及医疗救助方面的社会支持现状,并分析空巢老人在社会支持体系中所面临的问题及成因。
三、养老社会支持问题分析
在G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需求实现在社会支持体系中存在诸多问题,具体从以下四个方面分析。
(一)经济支持脆弱
农村空巢老人收入构成较为单一。总体来看,G村空巢老人主要依赖子女提供支持以及自我劳作支持。近年来随着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推进,政府关闭了一大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G村及附近的大型煤矿也仅存有两家,产量效益也大不如从前。越来越多的村民选择外出务工。在外出务工的地点选择上,只有少部分人选择在本县城打工,其余的分布在新疆、北京等地,主要从事服务业、餐饮业、制造业等行业相关工作。空巢老人经济收入主要依靠子女打工支持,尚具有劳动能力的则会自己下地干活以获得可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粮食。但是,有将近四分之一的空巢老人已经失去种地的能力,生活所需要依靠购买获取,所以只能依靠政府和子女提供经济支持。目前G村60岁以上的老人每个月可以获得80元的政府补助,对于身体健康的老人来说基本可以满足日常开销。总体来看,空巢老人所获得的经济支持体系十分脆弱,随着老人年龄的增长,依靠耕地获得支持的比重越来越小。对于身体不健康的老人来说,政府所能提供的支持不能满足其基本需求。一旦子女无法提供支持,老人的生活将陷入困境。
(二)生活照料不足
G村空巢老人整体来看健康状况较好,大多数老人仍然具有生活自理能力。洗衣服、做饭等基本家务活均由自己独立完成或者配偶帮助完成。在访谈中,大部分老人表示出不愿寻求亲友帮助,避免给他人增加负担。就耕地情况来看,耕地手段越来越趋向于现代化、集体化。到了施肥、打药的时间,村委会会统一组织租用农机操作,村民只需出钱而不用出力。这对于空巢老人来说,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他们的负担。另外到了秋收时间,村里的年轻人会大量返乡来协助老人完成秋收,并且将小麦磨成面粉存于家中,以满足老人的日常所需。不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除个别无子女的孤寡老人外,其余都依赖子女提供支持。在调查中发现,老人更偏向于选择依赖女儿照料。一位儿女双全的老人说:“不想成为儿子的负担,让女儿照顾就挺好,儿子回来照顾我耽误他挣钱。”政府对残疾老人也有特殊照顾,每月发放200元补助款,到了冬天甚至会有人上门为老人生火取暖。总体来看,生活照料上空巢老人主要依赖自己和配偶。一旦自己健康状况出现问题或是配偶丧失照料能力,空巢老人的生活起居都会成为一大难题。同时,我们也发现政府在这一方面所能提供的支持明显不足。
(三)精神慰藉缺位
空巢老人的精神慰藉状况体现出了他们所获得的情感支持。有学者指出,农村老人的情感诉求普遍无法得到满足,存在着孤独、失落等负面情绪,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10]。总体来看,空巢老人所得到的支持力度不足。G村空巢老人精神慰藉主要依赖非正式支持。在非正式支持中,超过半数的老人认为,在平时的生活中邻里和朋友所提供的支持要大于子女和孙辈所提供的支持。随着经济状况的逐渐好转,越来越多的老人配备了手机。但是对于他们来说,手机的唯一功能仅是接听子女电话,手机并未起到其他作用。有近半数的老人表示,自己不会用手机,平时也不会主动联系子女,所以与外出打工的子女联系少之又少。娱乐活动主要就是看电视或者与邻里闲谈。村集体的公共活动设施为空巢老人的精神慰藉也提供了一定的支持,但所起到的作用有限。G村由于经费和场地限制只修建了一个活动广场,广场上配备了一套健身器材。但调查发现,这些健身器材,除了一些特定时段有孩子使用外,其余时间基本闲置。
总体来看,绝大部分空巢老人表示自己有强烈的孤独感,平时可以排遣寂寞的途径少之又少。对于没有配偶的孤寡老人来说,寂寞和孤单更是生活常态。但是当他们看到子女在外的成就时,又表示获得了强烈的精神安慰。从精神慰藉的支持来源来看,政府所提供的正式支持几乎处于缺位状态。
(四)医疗救助有限
在走访中,很多老人表示,平时生病不愿意去医院,也不愿意去村卫生站。从医疗所需的经济来源看,空巢老人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子女负担以及政府每月所给予的养老金。在访谈中,几乎所有老人都表示,不到万不得已不愿意让子女负担这一部分资金,不想给子女增添麻烦。所以现实中,子女负担的医疗费比重十分少。
整体来看,农村地区基层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不足,医护人员普遍学历层次低、年龄大、人员短缺[11]。G村目前建有一个村卫生站,虽配备了一名医生,但由于村中的医疗水平低、硬件设施缺乏,无法满足老人的医疗需求。基层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不足加上空巢老人自身年纪增大、身体机能不断老化会出现各式各样的疾病,当出现大病时,半数以上的老人会选择到省城医院就医,但是由于经济条件的制约,大部分的老人也只是去省城医院看一次病后便选择在家休养。老人生病以后,有配偶的老人首先选择依赖配偶提供照料,只有不到10%的老人选择由子女或者亲友照料。
总体来看,空巢老人在医疗救助方面主要依赖政府支持以及子女、亲友提供支持。但是,政府所普及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无法满足空巢老人的需求,整体保障水平低、体系不健全。同时,子女因为个人工作及生活原因,可以为老人提供的支持也十分有限。当空巢老人出现疾病后,只能无奈地拖延,导致病情加重,陷入困境。
四、空巢老人养老困境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G村空巢老人养老社会支持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导致空巢老人陷入养老困境的最根本原因是城乡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社区养老支持缺位以及非正式支持的不断弱化。
(一)城乡发展不平衡
多年来,受到户籍制度的影响,中国形成了城乡二元发展格局。但是由于近年来户籍制度被打破,大大加速了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同时,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逐渐增大,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据统计,农村人口比重从2000年的64%降至2016年的44%,呈下降趋势,反映出人口城镇化以及农村日益空心化[12]。子女为了更好地谋生选择外出打工,使得农村空巢老人群体日益庞大。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发展格局,使得农村与城市在多个方面形成巨大差距,例如保障待遇、医疗卫生水平、基础设施建设等等。这些城乡之间的不平衡发展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困境。
(二)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我国目前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有户籍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不用缴费,直接按月领取养老金。但是,每月80元的补贴显然难以满足老人的生活需求。空巢老人作为被社会所忽略的弱势群体,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到目前为止,政府并没有制定与空巢老人群体相对应的社会保障政策。总体来看,关于空巢老人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水平低、保障范围窄,农村空巢老人主要还是依靠自我与子女支持。一旦空巢老人生活出现困难,政府以及政策法规所能提供的帮助就显得十分不足,并不能解决空巢老人的困境。
(三)社区养老支持缺位
我国养老模式包括居家养老、机构养老以及社区养老[13]。G村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无法发展社区养老机构,仍以居家养老为主。在G村这样的传统农村,发展养老机构主要是依靠财政资金支持,但是由于当地政府的财力有限,所能提供的资金支持也十分有限,所以G村一直处于社区养老支持空缺的状况。同时,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在类似G村这样经济发展薄弱的地方没有适宜发展的土壤,所以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另外,志愿者服务也空缺,无法为农村空巢老人提供相应的物质或精神支持。
(四)非正式支持弱化
为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提供非正式社会支持的主体为子女、邻里、亲属、朋辈。由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计划生育政策,核心家庭在农村家庭类型中所占的比重较高,而子女又成为老人养老的主要支持来源。但是高速人口老龄化导致老年人比重快速上升,子女在结婚后通常要负担两对老人的养老,这对于已经有子女的中年人来说是无比沉重的负担。大部分子女所能为老人提供的支持仅有经济支持,在生活照料方面心有余而力不足,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同时,城乡经济不平衡发展导致劳动力外流,进一步削弱了子女对空巢老人的支持。在精神慰藉上,子女能提供的支持普遍处于缺失状态。就邻里来看,可以在日常生活中为空巢老人提供一部分的情感支持,但所占比重不大。邻里和朋辈群体由于各种利益关系,在生活中通常不会为空巢老人提供无偿的帮助。同时,在G村,空巢老人的邻里也基本为老年人群体,自身能力同样受限,无法在空巢老人之间形成互助关系。
五、完善农村空巢老人社会支持体系的建议
(一)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从宏观来看,实现乡村振兴对于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从微观来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发展地区经济对于吸引年轻人返乡、减少空巢老人群体、加强空巢老人养老社会支持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就G村来说,根据本地区条件及发展水平制定适宜的地区发展战略,才能推动地区经济发展。G村所在的乡是闻名的优质苹果种植区域,但G村由于长期缺少资金与技术支持,迟迟未发展起来具有一定规模的苹果种植产业。如果当地政府能够及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大对G村及周边地区的资金与技术投入来鼓励其发展特色农业及创新农村发展策略,对于实现人员返乡、发展乡村经济、缩小空巢老人群体规模、增强对空巢老人养老社会体系的支持具有重大意义。
(二)完善正式社会支持
1.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目前农村老人已被完全纳入新农合,对于60周岁以上的老人政府统一发放养老金,且无需自己缴费。但是就目前的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比,已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生活所需。政府应加快提高农村老人的养老保障标准,尤其是针对空巢老人这一弱势群体加大保障力度。同时,逐步缩小农村与城市养老保障的差距,维护好农村空巢老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在医疗方面,应加快医疗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使农村空巢老人在农村也可享受到优良的医疗服务。加大对农村医疗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逐步改善农村医疗水平低、医护人员缺乏等紧迫问题。
2.支持农村社区养老。近年来,政府大力倡导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其中重点强调以社区为依托、以居家为基础、以机构为补充。在我国发达城市,社区养老事业发展迅速,并且在实际养老支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农村,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农村落后地区,社区养老基本为空白。政府应加大投入支持农村社区养老机构的发展,尤其注重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挖掘其在养老支持体系中的潜能,开展以政府主导的社区养老服务。
3.发展农村机构养老。受到农村经济与政策条件的限制,农村的养老机构迟迟得不到发展。G村所在的镇,目前只有一家公办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一日三餐的服务。但由于多数空巢老人无法负担这类费用,以及个别老人受身体条件限制无法出门,实际上到日间照料中心享受服务的老年人寥寥无几。因此,政府对于主观或客观上想要进入养老机构的空巢老人应加大帮扶力度,同时为价格低廉、服务优质的养老机构提供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以保障养老机构得到更好的发展。允许机构介入照顾老人,以弥补老人家庭养老的缺失。
(三)完善非正式社会支持
1.加强空巢老人自我支持。空巢老人自身作为社会支持的主体具有重要的作用。老年人应该从思想上树立积极、乐观、主动的态度来面对生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作为老年工作的目标,不应只是一句口号,更需要老年人从自身做起,积极主动地面对老年生活。在经济支持方面,老年人养老不只是仅依赖子女给予补助,还需要充分利用土地,发挥土地的保障功能。同时,最大限度地利用各项政府补贴,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坚持一些简单的劳作,满足自我日常所需。在精神慰藉方面,空巢老人要主动走出去,开展休闲娱乐活动,多参与集体活动,放松身心。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空巢老人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2.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尊老、爱老、敬老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论何时都不能丢弃。社会应大力宣传“孝”文化,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农村空巢老人在经济支持上本身就缺失城市老人所获得的各项正式支持,同时对传统意义上养儿防老、依赖子女的养老观念又十分认同,所以,子女所提供的支持对农村老年人获得圆满的晚年生活至关重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在传统农村家庭养老模式被逐渐削弱的现实情况下,更需要子女作出努力来为空巢老人提供支持,尤其是情感支持。虽然子女无法在老人身边生活,但是必要的沟通与探望必不可少,这一点对于独居丧偶的空巢老人来说更为重要。另外,也应鼓励空巢老人与邻里之间建立互助关系,以求在情感支持方面为空巢老人带来一定的精神慰藉,缓解他们的精神压力。
3.重视非正式组织支持。目前,大部分农村地区在养老支持上仍只有家庭与政府发挥作用,而慈善组织、志愿者组织、救助团体等非政府组织对空巢老人养老模式并未发挥补充作用。因此,要鼓励并创造条件使非政府组织进入农村空巢老人养老的社会支持系统,使其和政府、家庭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更好地完善空巢老人的养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