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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在网络空间中的霸权主义透视*

2019-02-22

陈 睿

(湖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在环绕全球的网络掩护下,霸权主义的控制力量和剥削方式弥漫在无国家边界的网络空间。在一些关键层面,网络成为实施霸权主义非常实际的用途之一,在政治权力延伸、经济剥削、文化渗透中发挥着重要的工具性作用。网络技术与网络传播的电子消息对世界上所有角落具有潜在效果,随着全球网络空间的形成和扩展,凭借对网络关键基础设施的控制能力以及政府和掌握网络关键技术的跨国公司之间的合作,美国在网络空间中的优势持续扩张,正在把所有能够通过网络连接起来的世界置于自己的控制和影响之下。可以说,在全球网络空间中,美国网络霸权主义正在形成。

一、全球网络空间中的政治霸权主义

在现实世界的技术和社会发展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网络空间,不是一个与现实对立的世界,而是现实世界在新的时间和空间下的延伸。美国正利用网络技术优势及霸权侵犯他国政治主权,并对网络空间中的各层次行为体进行控制,将本国政治权力在网络上进行全球扩张。

(一)网络空间中的政治主权侵犯

美国制定的21世纪超级战略是:将全球置于华盛顿的掌控之中,建立一个无人能敌的由美国主导的全球资本主义政权。美国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改变全世界范围内的政权,强迫反帝政治力量妥协,加入美国主导的世界秩序。在武力推翻的外交方案中付出了巨大代价,因此美国已倾向于不与反霸权国家政权力量进行直接的武力对抗,而是力图与反霸权家内部的大众协作,操纵大众从内部巧妙地发起“革命”从而改变政权。

在实行外交转型中,美国将力量集中在本国的优势领域,关注利用国家其他的权力工具来获得成果,具有优势的互联网及其社交网络成为美国外交新武器,网络空间就是对它最有利的战场。互联网天然具有政治属性,已深刻嵌入国际、国内的政治进程中,通过把握这种政治进程,能够形成政治效益。为了利用互联网达到政治目标,美国提出“互联网自由”,把它列入“21世纪治国方略”,并利用各种资源推动“互联网自由”战略进程,甚至不惜斥巨资在全球范围内部署一整套影子网络,让反对本国政府的持不同政见者越过所在国家的控制而与外界自由沟通。美国凭借网络绝对优势,企图利用“互联网自由”抹杀国界,力促他国开放网络空间并将其纳入自己掌控的疆域之内,为寻求政治或社会变革谋求方便。互联网、社交网站、移动电话等已成为影响他国内政以及国际政治的有效手段,被美国称为十分重要的21世纪的工具。

美国利用互联网的主要政治战略目标和方式是发起“公民社会2.0”计划,推动公民社会政变,改变所谓的威权国家政权。“公民社会2.0”计划旨在训练和帮助世界各地的非政府组织和民众使用互联网,建立成员网络和支持基础,进行组织、沟通,并连接到周围的公民社区,利用互联网将反帝力量内部的大众建设成为符合西方价值观的公民团体。“公民社会2.0”计划的真正用意是推动现实世界的积极行动,利用公民与政府的矛盾发起公民社会政变,让拥有技术头脑的反政府人士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技术煽动大众的反政府运动,达到颠覆国家体制的目的。美国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公民社会2.0”计划,支持公民社会运动,制造了中东、北非的“茉莉花革命”和“莲花革命”,创造了在大街上击败政府的方式,实现了几个国家的体制变革。虽然“公民社会2.0”计划及其公民社会政变可能让这些国家走上一条悲惨的内战道路,但只要有助于建立全球资本主义政权,美国认为应该积极参与,并把行动纳入美国战略利益和价值观的框架内。

美国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势在网络空间中至少对他国主权构成了二重侵犯。一是侵犯他国的互联网主权。虽然互联网彼此相联,网络空间广泛分布,但是互联网属于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因特网资源、机制及内容应由各国政府集中管理和控制,各国互联网主权应当得到尊重和维护。二是在侵犯互联网主权的基础上侵犯他国政治主权。虽然互联网具有开放性,但应以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为前提,不应借网络的开放性从事背离国家政治制度与意识形态的活动。利用互联网优势在网络空间支持和操纵他国反政府势力从事推翻现行国家体制、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活动等都是侵犯他国政治主权的行为,是网络政治霸权主义的一种具体表现。

(二)网络空间中的中央政治权力的全球扩张

在网络空间中,不仅可以利用网络侵犯他国政治主权的行为与活动,而且可以将本国中央政治权力借助网络向全球扩张。美国国家安全局与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盎格鲁—撒克逊国家的情报机构组建的“五只眼睛”全球监控系统,展示的是一幅技术统治型霸权主义具有挑衅意味和极度透明的蓝图,为美国在21世纪的新政治势力打造了一个新框架,网络成为美国的地缘政治梦想家园。美国国家安全局实施的“棱镜”大规模监视计划要求美国微软、雅虎、谷歌、美国在线、PalTalk、脸谱网、YouTube、Skype和苹果等九大互联网公司秘密提交包括电子邮件、照片、视频、聊天服务、文件传输、存储数据、登录及视频会议等信息。这意味着美国在世界范围内要对历史进程的所有参与者实施绝对监控,无论是盟友、中立方还是敌方,并在战争时期、临战时期、和平时期等所有情况下实施,受到监控的不是某个主体,而是这个主体的内容、动机、行为和意愿等。美国已经成为“美国人和外国人数字资产实际上的房东”。在全球网络空间中,美国已掌握全球数码霸权。

全球监控系统为美国政府提供了非常巨大的可利用信息量,掌控电脑数据库的一个重要政治影响就是扩大了美国中央政治权力的统治范围,提升了权力的统治方式。对全球实施网络监控相当于在全球网络空间中建造了一座全景监狱,在这座全景监狱里,各国政府、组织、机构、公民等相当于囚犯,美国相当于狱卒而驻守于这座监狱塔楼,它可以看到受监控者,而受监控者却看不见它,因此美国成为全球网络空间的独特权威,这一权威能看到所有而又隐形。当各国各种行为体的网络行为通过电脑化的数据库传播时,监视就开始实施,一种庞大而不露痕迹的监控操作展开。美国国家安全局建构的全景监狱可与对世界其他国家的统治性联系起来,因为统治一个国家意味着要针对整个国家的每一个行为主体的言论和行为进行某种形式的监视和控制,并将其纳入一种严格控制的、预先设定程序的机制当中,这也意味着剥夺了各个国家、各民族及其军队和政府的主权及独立性。

监视是权力机制发挥作用的首要方式并因此而进入政治领域,美国政治权力毛细血管式的延伸触及全球网络空间,这种权力的凝视纵横交错,将越来越多的人类存在方式纳入视觉所及的范畴。美国对全球数据库的监控是在信息社会对他国的一种奴役,在从“规训世界”向 “控制世界”的过渡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显示出美国中央政治权力的巨大扩张,这种直截了当的全球监视与控制是一种新型的世界霸权主义形式。

二、全球网络空间中的经济霸权主义

由美国政府主导、跨国网络公司利益驱动而形成的开放经济系统不仅使网络成为政治训化与控制的工具,而且成为利用剥削获取巨额利润的主要来源。网络联接以及建构的数字化经济已使技术殖民合法化,在全球网络空间中出现了新的剥削者和被剥削者阶层,形成了一种网络经济霸权主义。

(一)网络空间中信息生产方式与信息通道的控制

随着传统工业生产领域的影响日渐式微,信息产业成为美国发掘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关键。美国大型互联网企业和网络公司把原始数据译为有用的形式的软件来控制“生产方式”,控制了这些方面就等于控制了因特网。“当今,对未来的网络拥有所有权的最显然的候选者就是那些主要的软件公司,他们又受显然是受无处不在的大公司的领导,如微软。”[1]32如果一家公司或者国家按照此种方式“拥有网络”,它就和较早的英国帝国主义时代为了其自身利益对海洋加以控制一样。目前虽然人们可自由获取网络空间中流动的信息,但有关网络支持硬件与软件的技术仍把持在美国生产电脑软件和硬件的跨国公司手中,全球信息的流动、存储和运算大多是由美国网络公司来运作的,美国政府扮演了隐形的推手,充当前锋的是微软、谷歌等网络公司巨头,由他们来进行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并以此约束其他国家,美国事实上掌握了全球信息的绝对控制权。有人认为,网络技术作为最经济的通信手段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潜在的参与世界经济的最佳途径,然而我们目睹的现实却是美国及其跨国公司正在利用网络技术优势压制和控制弱势国家的经济活动,在全球经济领域仍存在着等级制现象。

(二)网络空间中原创性数字资源的无偿占用

网络跨国公司自身并不创造内容,但通过向市场免费提供别人的数字信息内容产品获得快速增长,这种运营模式给全球各个内容制造商带来沉重打击。网络跨国公司在互联网上使用他国大量的第一手数字资源,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规定应该支付获取信息的费用,并在当地有缴纳税收的义务,可真实情况却是美国的大型网络跨国公司非法下载和内容共享司空见惯。它们通过为用户提供免费的网络服务掌握了庞大的用户群,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网络广告投放,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和巨额利润。比如谷歌公司在未事先获得授权、未支付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大量拷贝链接全世界报纸杂志的信息内容,吸引了大量用户,广告市场便被谷歌主导和占据。[2]76传统的文化和媒体等内容产业的经营需要投入高额成本,广告收入原本是其重要的收入来源。非法下载和内容共享给权益人造成了侵害,严重影响了其他国家包括媒体在内的相关文化信息产业发展。

一方面是谷歌等美国网络跨国公司收入的稳步上升,另一方面却是他国的网络报刊等原创性的数字信息制造商的广告收益止步不前,甚至有所倒退。虽然在市场理性的前提下自由竞争很重要,但目前全球互联网市场是被扭曲的。美国网络跨国公司在遵守美国知识产权法律的同时,却又违背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的诸如通过网络得到的复制品未经必要的付费是不能随意散布的规则,大量无偿占有世界其他国家的文化及媒体内容,从而成为信息时代的剥削者和霸权者。

(三)网络空间大数据经济中的剥削关系

因特网和万维网提供的大量信息被用来做权威决定的依据时,这些信息的质量就显得不可靠。如果要求提供信息的公司对信息内容进行一定程度的质量控制,那么用户必须付费才能使用。从数据库中得到大量原始数据,经过重新加工,以一种更昂贵的方式卖给所需客户,这样一种新的经济性质的霸权主义就出现了。因为大数据技术需要海量的数据存储、运算设备提供硬件支持,其运算模型设计需要顶尖的计算机人才,是一项门槛极高的信息技术。当前,只有微软、英特尔、亚马逊等互联网巨头才是这项技术的主要玩家。这些统治全球经济产品的数据分析家构成了一个“智力剥削阶级”。由于网络大数据能带来效益,美国数据分析家正忙于向全球出售他们的发现,最大程度地从数字空间获取好处。

数据分析家从网络跨国公司那里获得原始数据,这些网络跨国公司对网民进行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的运作。比如,脸谱网将公司和论坛公共空间合二为一,2017年,脸谱的月均活跃用户数21.3亿。脸谱的用户一旦注册,只要他们选择继续留在脸谱,其发帖时就要遵守公司商业性的规定和服务条款,其一些说明性语句阐述了脸谱公司至高无上的“我们”所做的承诺,其他部分则描述了“你们”的义务,只有在断定妥协符合公司商业利益时才对用户让步。用户的参与和出售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将用户的个人、文化、政治甚至革命活动进行经济价值利用已成为网络跨国公司进行商业化活动的一种新途径,网民的协作劳动及情感成为网络公司用来创造巨额财富的来源。多数网民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每天制造了多少数据,以及一些大数据企业利用这些数据做了什么。每个人对自己的信息拥有包括隐私权在内的各种个人权利,而谷歌、雅虎、亚马逊、推特等美国网络公司在各自领域里建立起了全球垄断或主导地位,它们在保护用户数据方面一直不力,用户行为、习惯和意图等方面的信息只有很小一部分免于被这种新一代网络服务公诸于众。网络跨国公司掌握的数据库增加了公司的权力,有利于这些网络经济统治阶级,而网民就是免费的被剥削劳工。美国互联网巨头坐拥数据金矿,已陆续踏上了大数据掘金之路,全球网络空间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经济剥削广场。

三、全球网络空间中的文化霸权主义

霸权主义不仅是进行政治控制和经济剥削的系统,同时也是进行文化控制的系统。网络通信技术创造了使人服从于霸权文化的条件,并且限制了对它进行有效抵抗的可能性,成为美国文化输入其他国家的另一种霸权主义工具。如果网络空间成为通过文化扩张和渗透来俘获、征服被压迫者的意识的内部空间,那么网络文化霸权主义就出现了。

(一)网络技术文化与英语话语霸权主义

“我们的媒介是我们的隐喻,我们的隐喻创造了我们的文化内容。”[3]407将文本、意象和声音整合进网络空间,在开放且可以读取的条件下,于不同地点和选定的时间在全球网络上互动,无疑塑造出了一种文化。正如克兰兹伯格第一定律指出的“技术既无好坏,也无中立”一样,因特网以及沟通媒体不是中立的,在它内部隐藏着设计者的偏爱和意图。因特网发源于美国,因此美国的理念、知识和通信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因特网的结构、体系和文化,原创性的技术空间成为原创国的文化权力地盘。

网络上的语言是构成文化权力的一种资源,是强化网络空间控制权的工具。任何语言符号总是承载着特定的文化意识内容,语言的形式、类型、结构影响到文化内容的传播与接受。语言符号的传递必将蕴含在其中的文化意识传递开去,而且随着这种符号体系的广泛渗透而表现出特定的文化权力意志。[4]77英语作为网络第一语言身份,成为名副其实的信息宗主。在国际互联网的信息流量中,81%的网页以英语形式传播,美式英语成为互联网上的通用语言,并有意识地利用其优势来有选择性地传播信息或者封锁信息,这就构成了一种语言话语霸权主义。美国虽然接纳了文化多元主义的价值观,但并不意味着它将会平等地将这种文化价值观延伸至国际层面,而是认为总有一种最公正的、最宽容的、最易于不断地重新评估和提升自我的、前景最为看好的文化模式。美国自认是世界的灯塔,已故历史学家理查德·霍夫施塔特就指出:“我们命中注定是一个没有意识形态的国家,我们就是意识形态。”[4]“媒体是我们的文化表现,而我们的文化主要是通过媒体提供的材料来运作的。”[3]417美国所谓软实力的核心内容“民主、人权、自由、法治”等所谓的普世价值观念通过英语话语霸权在网络空间传播开来,其在中东骚乱中所起的作用甚至超过了美国人自己的想象;网络英语话语成为代议制民主和市场经济等理念的合法性和普适性的辩护工具。在网络空间中,英语话语霸权包藏着文化霸权主义的范式。

(二)网络空间中广告背后的文化霸权主义

如果因特网成为跨国公司进行广告宣传的一种手段,那么文化帝国主义相应地延伸到了因特网上就得到了有力的证实。因特网和万维网的扩张与跨国公司的扩张大致上是同步增长的,在信息时代,网络是跨国公司扩张的一个必要条件。虽然因特网和万维网本身已成为跨国公司商业机构的一部分,像微软这样从事数据处理便于网络传送的公司,像“美国在线”这样依靠电话线出售终端的公司,但是跨国化的过程远远不是一个局限于大财团扩张意义上的经济现象,而是定义在政治和文化层面上的。在这个阶段,网络通信手段渐渐地变成主导意识形态的工具,并且部分地代替了传统的社会化机构。

网络空间已成为跨国公司广告业的载体,在这样的一个场所,全球消费者的偏好被刺激并被广泛地散布开来,这些偏好是人们整个世界观的重要方面。现代广告不单是一种提供消费信息、进行消费教育的传播行为,也是维护与强化个体与其生活条件之间想象性的、虚假的关系联接方式。现代广告隐含着特定的意识形态色彩,是消费主义的文化意识形态传播的主要渠道。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是美国资本主义社会一种主流的消费文化意识形态,是将消费上对欲望、财富和快乐的无节制、非理性的追求,看成是合理的、正当的,甚至是人生目的的一种意识形态。由于美国在全球广告业中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美式消费内容与消费模式的信息借助网络空间绕过了他国政府而直接传送给各国人民,对大多数处于产品匮乏的消费者来说,毫无疑问是一种潜力极大的力量。目前网络空间已然成为一个充斥着可口可乐、麦当劳、肯德基等美国消费品的广告世界,在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诱导出巨大的需求冲动和符号消费,这极大地促进了一种美式的消费主义文化意识形态。消费主义的文化意识形态既消解又重新解释了本土文化传统,并且是通过一种窒息大众的文化反抗的方式进行的。通过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渗透,其他传统社会一定程度上变得“美国化”和“现代化”了,这是美国霸权主义文化在明显的敌对的文化氛围中最为有效的一种运作方式。

(三)网络空间中创意与文化娱乐产品的文化渗透与入侵

互联网重组了世界各国文化产品战争的各种力量,这些力量正在重新划分世界文化版图。以网络为载体的动漫、电子游戏等创意产品和电影、电视、音乐等文化娱乐产品成就了美国的文化影响力,并使美国文化大有成为一种网络主流文化之势。“主流,是逆文化、次文化和小群体的反义词,往往处在艺术的对立面。它也可以引申为一种试图引导大众的思想和运动……‘主流文化’具有其积极的含义,它并非精英文化,是一种‘大众文化’,说得消极一些,‘主流文化’是经过设计的标准化的‘商业文化’。”[5]2美国的文化创意和娱乐产品是要赚钱的,在赚钱的同时传递自己的价值观是最高明的做法。和那种以牺牲其他的文化来宣扬它们自己的文化的、排外的意识形态不同,美国的文化凌驾于其他文化之上主要是利用全球信息技术革命来实现的。以发达的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的美国文化内容在好莱坞、华尔街、美国国会和中情局的共同作用下在世界广泛传播开来,并成为世界主流文化;迪斯尼、索尼、新闻集团、贝塔司曼等文化资本通过与其他国家的文化企业的并购、联合制作等方式逐步占领世界各国文化市场;全球文化精英和影视明星被好莱坞招致麾下。这些运作方式是美国创意与文化娱乐产品何以在世界大行其道的秘密所在。

美国的创意产品和文化娱乐产品的网络传播加速了全球文化的美国化,而其他各国文化在网络时代有被边缘化的可能。虽然美国文化在网络空间成为主流的同时各国也在利用网络技术加强本国的文化发展,这种情况让批评美国文化入侵的人找不到理论基础来指责美国文化霸权主义,但是,其他国家加强本国文化的方式却是美国式的,因此又加速了全球文化美国化的趋势。在全球网络空间中,美国文化的主流之势明显不利于世界文化的民族性与多样性的生存和发展。

目前,作为一种权力形式的美国网络霸权主义已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强烈,对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应对美国网络霸权主义,除了以国家民族为单元外,国际社会更应建立全球网络空间协商机制,为构建一个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网络空间秩序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