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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方言人称代词领格变调现象的实质*

2019-11-14彭泽润

刘 娟,彭泽润

(衡阳师范学院 文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8;湖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6)

引言

湖南省衡山县境内有两种方言:一种是前山话,一种是后山话。本文所讲的衡山方言是指通行于衡山县内以南岳衡山为界的东南面地区、衡阳市的南岳区及衡东县的前山话,属于湘语衡州片。毛秉生[1]、彭泽润[2]已指出并描写过衡山方言的人称代词单数屈折变调表领属的现象,而事实上,汉语方言中几乎不存在“内部屈折”的音变,本文对这种现象进行了深入探讨,重在探讨这种变调现象的实质。

衡山方言的声调有六个,分别是:阴平33,阳平21,上声13,阴去45,阳去34,入声24。

一、衡山方言人称代词领格变调现象

衡山方言的人称代词包含第一、第二、第三人称和泛称的形式。三身代词有单复数的区别,单数分别是“我[o33]、你[i33]、他/她[t‘33]”,口语中白读音的声调都是阴平[33],“我”和“你”有文读音,文读音声调是上声[13],复数则在“我、你、他”的后面加“人[21]”表示,分别是“我人、你人、他/她人”。泛称用“别个”表示。

人称代词的变调只发生在三身代词单数(以下的“人称代词”都指三身代词单数)处于领位时,变调调值都是阳去[34],其领属对象限于“亲属称谓名词”和“屋(屋里/里)”。人称代词领有亲属称谓名词有两种格式:

第一式,人称代词(变调形式)+亲属称谓名词;

第二式,人称代词(变调形式)+屋里(屋/里)+亲属称谓名词。

这两种格式中的人称代词都要变调,下面对这两种格式的具体情况进行描述。

(一)人称代词(变调形式)+亲属称谓名词

1.人称代词(变调形式)(1)由于读原调的人称代词和读变调的处于领位的人称代词在文字上同形,为了区分,例句中我们在读原调的人称代词“你我他”的右上方标原调调值“33”,在读变调的人称代词“你我他”的右上方标变调“33-34”。+亲属称谓名词(包括具有亲属关系的人名),义为人称代词领有亲属称谓名词。如:

(1)我33-34堂客喊你33-34娘和她33-34妹打牌去哒。(我妻子叫你妈妈和她妹妹打牌去了)。

(2)你33-34明明跟我33-34强强还有她33-34伟伟是同学。(你家明明和我家强强还有她家伟伟是同学。)

例(1)中“我、你、她”领属的都是亲属称谓名词,“我、你、她”必须变调。例(2)中“我、你、她”领属的都是具有亲属关系的人的名字,“我、你、她”也要变调才能表示领属关系。

注意,人称代词领有非亲属称谓名词时不变调,而是用助词(领属标记成分)“个”或临时具有结构助词功能的量词来表领属。例如:

(3)我33个笔着咕哒。(我的笔丢失了。)

(4)他是我33个学生。(他是我的学生。)

(5)我33支笔着咕哒。(我的那支笔丢失了。)

(6)他是我33隻学生。(他是我的学生。)

2.“人称代词(变调形式)+亲属称谓名词”与“人称代词+领属标记+亲属称谓名词”的区别

人称代词和亲属称谓名词之间一般不用相当于普通话“的”的助词“个[ko33/k33]”来表示领属,通常是用变调形式表示。除非要特别强调领属关系,则可以在人称代词和亲属称谓名词之间加“个”或临时具有结构助词功能的量词,但人称代词仍读本调,不能变调。试比较:

(7)——那是哪个?(那是谁?)——那是他33-34爷。(那是他爸爸。)

(8)——那是哪个个爷?/那是哪个隻爷?(那是谁的爸爸?)——那是他33个爷。/那是他33隻爷。(那是我的爸爸。)

例(8)中的“他33个爷/他33隻爷”与例(7)中的“他33-34爷”相比,具有特别强调领属关系的意思。

3.“人称代词(变调形式)+人名”与“人称代词+人名”的区别

“人称代词(变调形式)+人名”中“人称代词”和“人名”二者在语法上是领属关系,语义上是指二者具有亲属关系或关系非常亲密的两个人;“人称代词+人名”中“人称代词”不变调,表示二者在语法上是同位关系,语义上指同一个人。试比较:

(9)我33-34刘丽话么个是么个,从不扯卵谈。(我家刘丽说什么就是什么,从不说假话。)

(10)我33刘丽话么个是么个,从不扯卵谈。(我刘丽说什么就是什么,从不说假话。)

例(9)中“我”和“刘丽”语法上是领属关系,语义上是亲属关系,“我”读变调。例(10)中“我”和“刘丽”语法上是同位关系,语义上“刘丽”是“我”的名字,“我”读本调。

(二)人称代词(变调形式)+屋里(屋/里)+亲属称谓名词

1.“人称代词(变调形式)+屋里(屋/里)”的语义

“人称代词(变调形式)+屋里(屋/里)”义为“我(你/他)家”。如:

(11)今日逗我33-34屋里吃饭,明日逗你33-34屋里吃饭,后日逗他33-34屋里吃饭。(今天在你家吃饭,明天在我家吃饭,后天在他家吃饭。)

(12)我33-34屋逗一队,你33-34屋逗二队,他33-34屋逗三队。(我家在一组,你家在二组,他家在三组。)

(13)我33-34里冒得你33-34里箇气有钱,你33-34里冒得他33-34里箇气有钱。(我家没有你家那么富有,你家没有他家那么富有。)

例(11)—(13)中加横线部分的“你(我/他)33-34屋里、你(我/他)33-34屋、你(我/他)33-34里”意思都是“你(我/他)家”,三者可互换,“你、我、他”都必须读变调。“你(我/他)33-34屋”是省略了“你(我/他)33-34屋里”中的“里”得来,但是“你(我/他)33-34里”却不是简单地省略“你(我/他)33-34屋里”中的“屋”得来(2)请看后文2.1的分析。。这个格式中的“屋”“里”常因轻读而产生变调,“屋”由入声[24]变调为阳去[34],“里”由上声[13]变调为阴平[33]。

2.“人称代词(变调形式)+屋里(屋/里)”与“人称代词+领属标记+屋”的意义区别

上文说到“人称代词(变调形式)+屋里(屋/里)”的意义是“我(你/他)家”,而“人称代词+领属标记+屋”的意义与它不同。“人称代词+领属标记+屋”中的人称代词不变调,领属标记可以是领属助词“个”或者临时具有领属助词功能的量词,“屋”的意思是“房子”而不是“家”,例如“我个屋”,意思是“我的房子”,“那是他栋屋”,意思是“那是他的房子”。

3.“人称代词(变调形式)+屋里(屋/里)+亲属称谓名词”与“人称代词(变调形式)+亲属称谓名词”的语法、语义关系

两种格式的语法、语义关系完全相同。例如:

(14)我33-34屋里(屋/里)娘 = 我33-34娘

(15)你33-34屋里(屋/里)哥哥 = 你33-34哥哥

(16)他33-34屋里(屋/里)师傅= 他33-34师傅

例(14)—(16)中“人称代词(变调形式)+屋里(屋/里)”对亲属称谓名词的领有实际上并不是“整个家庭”所领有的,而是“我、你、他”个人所领有的。如果要表示整个家庭所领有的人或物,“屋里(屋/里)”后面要用标记成分“个”。如:

(17)箇是我33-34屋里个树。(这是我家的树。)

(18)你33-34屋个细人叽回来哒。(你家的小孩回来了。)

(19)他33-34里个田长草哒。(他家的田长草了。)

例(17)中“树”是属于“我家”的,例(18)中的“细人叽(小孩子)”是泛指,不是指特定的某个小孩,“细人叽”不属于亲属称谓名词,例(19)中的“田”是属于“他家”的。

二、衡山方言人称代词领格变调的实质

衡山方言中并没有纯语音条件的连读变调,而且,“你、我、他”即使在相同的连调环境中,也只在“亲属称谓词”及“屋”前才变调,而在非亲属称谓词前不变调,这说明这种变调并不是连读变调现象。

那么,人称代词的变调是不是“内部屈折”的“格”形式呢?“格”形式应该是一种固定形式,如英语中“he”的领格“his”,无论后面领属的对象是什么性质,这一“领格”形式都是固定的。而衡山方言人称代词的变调并不是一种固定形式,因为它只发生在领属对象为“亲属称谓词”和“屋里(屋/里)”时,而表示对其他对象的领属时则采用“标记成分”(助词)的形式。所以,衡山方言人称代词的变调也不是“内部屈折”的“格”形式。

下面利用语义和语音之间的互动关系来分析衡山方言人称代词领格变调的实质。

(一)“人称代词(变调形式)+屋里(屋/里)”中变调的发生过程

“屋”的本义是“房子”,引申为抽象概念的“家”,这是许多汉语方言中存在的现象,如长沙方言(鲍厚星等,1998:7)、团风方言(汪化云,1999)。且汉语(包括普通话和许多方言)中,表示“某某家里”(不管“某某”是人称代词还是指人名词)时,“某某”与“家”(或相当于“家”的词)之间往往不用领属助词,衡山方言也是如此,如:

(20)那是哪个屋里?(那是谁家里?)

(21)王局长屋里有三栋屋。(王局长家里有三栋房子。)

因此,“人称代词+屋里”意思就是“我(你/他)家里”,“人称代词+屋”就是“我(你/他)家”的意义。可是,我们再看下面两例:

(22)明日我33-34里请饭,你人下来啊!(明天我家请客,你们都来啊!)

(23)细人叽逗你33-34里玩,大人走他33-34里玩去。(小孩儿在你家玩,大人到他家去玩。)

为什么“人称代词(变调形式)+里”的意义也是“我(你/他)家”呢?

“里”是一个方位词,绝对没有“家(家庭)”的意义,可这里的“我(你/他)”后面直接加“里”,意义又和“我(你/他)屋里”相同,显然,“人称代词(变调形式)+里”是由“人称代词+屋里”变过来的。“人称代词+屋”变成了“人称代词(变调形式)”,这应该是在连续语流中“人称代词”与“屋”之间发生了特殊语流音变现象。

那么,这个特殊语流音变现象是怎么发生的呢?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同化+脱落”。“人称代词”受后面“屋”的声调(原调入声[24],轻读时变调(3)衡山方言轻读变调的规律可参看《衡山方言的轻重音及与其有关的变调》(刘娟、李如龙,2014:113—117)一文。为阳去[34])的同化影响,变调为“阳去[34]”,然后又在连续而紧密的语流中脱落“屋”这个音节,于是,“人称代词+屋”就变成了“人称代词(变调形式)”。

第二种是合音,“人称代词(变调形式)”是“人称代词”与“屋”的合音。一般的合音形式基本上是前后音节的声、韵、调都参与而组成新的音节,但是这个合音形式从现时语音来看比较特殊:合音形式的韵母并没有变化,只是“人称代词”的声、韵母与“屋”的声调的合音。合音形式的韵母不发生变化的原因可能有二:一是“屋”的韵母也曾参与合音音变,可后来随着语音的变化又脱落了韵尾“u”;二是“屋”的韵母根本没有参与合音。总之,这个合音的结果是要符合现时的衡山方言的语音系统和声韵调配合规律。我们认为原因一只是一种推测,并没有实际的材料作证明,所以原因二更为合理,因为“屋”的韵母参与合音所构成的音节分别为:[iu]、[ou]、[tu],这几个音节不符合衡山方言语音系统和声韵调配合规律。

因此,这个合音形式从现时层面来看只是发生了声调的合音变化,这个合音的声调的调值由前一音节的声调的调头[3]和后一音节的声调的调尾[4]共同组成,刚好也对应衡山方言的阳去调[34]。这个声调的合音的变化过程可以表示如下:

“我(你/他)”的声调阴平[33]+ “屋”的声调入声[24]→[3324]→[334]→阳去[34](4)阳去的实际调值就是334,34只是宽式记音的调值。

然而,实际的语流中,情况并不会那么复杂,“屋”轻读时变调为阳去[34],这使“人称代词”和“屋”声调的合音更方便、自然。所以,实际的声调合音变化过程如下:

“人称代词”的声调阴平[33]+“屋”的轻读变调阳去[34]→[334]→阳去[34]

以上两种情况,不管是“同化+脱落”,还是“合音”,都是发生在“人称代词”和“屋”之间的音变,是“人称代词”和“屋”在连续紧密语流中发生语流音变的结果。语音发生变化,语义却没有改变,因此,“人称代词+屋”变成“人称代词(变调形式)”,“人称代词+屋里”变成了“人称代词(变调形式)+里”。

(二)“人称代词(变调形式)+亲属称谓名词”的形成

“人称代词+屋”常直接领有亲属称谓名词是自古以来重视家族观念的体现,这为“人称代词+屋”处于“亲属称谓名词”前发生语流音变现象形成“人称代词(变调形式)+亲属称谓名词”提供了结构上的基础。吕叔湘先生[3]72说:“在过去的中国社会,家族的重要过于个人,因此凡是跟家族有关的事物,都不说我的、你的,而说我们的、你们的(的字通常可省去)。”鉴于此,严修鸿先生[4]237说“北方话中人称代词的复数形式多数都用人称代词单数形式加‘们’来表示,但近些年来的调查材料显示,也有不少方言加‘家’来表示,即以‘我家、你家、他家’来作为人称代词的复数形式。这些方言分布于山西、陕西、河北、河南、安徽、江苏各省,主要是北方话区,也有部分是吴语点”。因此,他推测“在客方言的早期阶段,‘我家、你家、渠家’也像北方方言一样曾经是表示复数的,后来由于人称代词复数的后起形式‘~兜’‘~登人’‘~多人’‘~齐’等逐渐取代了原来的复数后缀‘~家’”[4]243。衡山方言中人称代词的复数形式是在单数形式后加“人”,衡山方言中是否曾用“家”作复数后缀难以证实,即使曾经如此,也不知何时被复数后缀“人”所取代。但是,“家”是否曾用作复数后缀是不影响其表达家族观念的,甚至,“家”(或与“家”相当的词)直接用在人称代词单数后面领有亲属称谓名词更是重视家族观念的体现。这在现代汉语普通话和方言中都还普遍存在,如普通话中也有“你家哥哥”“我家儿子”这些说法;团风(王家坊乡)方言[5]中“三身代词+屋”也可以这样使用。

正是由于这种重视家庭的观念,凡是跟家庭有关的事物,即使是在个人领有的情况下,也用家庭领有的格式来表达,因此衡山方言中“人称代词+屋+亲属称谓名词”便成为“人称代词”领有“亲属称谓名词”的常用格式。“人称代词”和“屋”长期频繁连用,“人称代词+屋”便发生了上述语流音变现象,于是形成“人称代词(变调形式)+亲属称谓名词”的格式。“人称代词+屋”发生语流音变后,在人们的言语中成了一种无意识的自觉行为,也就是说,人们此时并没有意识到变调的人称代词已经是“我(你/他)家”的意义,而为了进一步突出家庭观念,这个“变调形式”又继续和“屋里”组合领有“亲属称谓名词”,于是又形成了“人称代词(变调形式)+屋里(屋)+亲属称谓名词”的格式。

而非亲属称谓名词,是跟家族无关的事物的名称,所以个人领有非亲属称谓名词的情况是不需要用家庭领有的格式来表达的,因此非亲属称谓名词不能进入这种格式。

(三)语流音变中的合音现象在衡山方言中的其他例证

语流音变中的合音现象在衡山方言中虽然少见,但还是可以举出一些例子。我从小生活的村子 “松坳”(衡山县永和镇),文读读音是[s33ou45],可在口语中大家都说[ts‘21mou45],之前我并不知其中的原因,小时候还问过父母[ts‘21mou45]是哪两个字,而他们的回答就是“松坳”二字,令我非常纳闷儿。现在我终于明白:“松树”在衡山方言中叫[ts‘21y34],“松针”叫“松毛子[ts‘21mou21ts3]”,我们的村子坐落在三面都长满了松树的小山窝里,于是得名“松毛坳[ts‘21mou21ou45]”,“毛”和“坳”二字因长期连读,便发生了合音,读作[mou45],事实上[mou45]在衡山方言中是一个不符合声韵调配合规律的音节,这个音节是不可以单说的。类似的地名还有:黄泥坳i21ou45],合音为ou45]。

(四)其他汉语方言中的同类语流音变现象的旁证

“人称代词”与“家(或相当于‘家’的语素)”合音的语流音变现象在其他汉语方言中的存在为我们的结论提供了旁证。如:

团风方言“屋”音u213,我(o213)你(ni213)他(t‘a213)正是我(o44)你(ni44)他(t‘a22)的声韵母与“屋”的声调的合音形式。[5]

湖北阳新三溪赣语,三身代词单数形式不论本调如何,变调为45即领属格化,且所指称对象发生变化——本音仅仅指代一人,变音则指代“一家”。这种变调实际上是三身代词与“屋”家的声调(入声)的合音。[7]

可见,贵定方言的情况和衡山方言的情况一致,我们认为“我、你”的变调应该是“我、你”与“家”(阴平44)之间发生的语流音变现象,而“他”之所以没有发生这样的变调,是因为其本身的声调是阴平,与“家”的声调相同。

结语

曾经有很多学者认为汉语方言中有用“内部屈折”“形态”“格形式”等手段来表示人称代词“领格”、复数的现象,如傅定淼先生[8]认为贵州贵定方言中的“我、你”通过声调变化来表领属关系的现象是“屈折变化的形态”;项梦冰先生[9]最初认为连城(新泉)方言的第二、三人称代词单数有相应的所有格形式;冯英先生[10]认为汉语中存在形态,并列举陕西商县方言和广东增城方言通过声调变化区别单、复数,客家方言通过声调、元音屈折来表示人称代词不同的“格”位都是“形态”;林立芳先生[11]认为“梅县话的名词以及大多数代词也都没有格的变化,只有单数第一、二、三人称代词‘堐、你、佢’具有格的语法变化形式”。还有的学者认为这是一种“表情”手段[12]。其实,“像印欧语那样的典型的形态变化在汉语中实在少见”[13]301,“所谓内部屈折构成领格的现象大多是合音现象”[7]235,我们支持这样的观点:汉语中形式上看似“内部屈折”“形态”“格形式”的现象其实都不是真正的“形态”。汉语方言中所谓的形态、内部屈折构成“领格”、复数的现象大多是人称代词与紧接在其后的音节的合音或者语流音变的结果。如:

汕头方言的称谓词前面多加“阿”字,当不带“个”的三身代词限制称谓词时,代词和“阿”相连,其中的“阮”和“恁”会和“阿”构成合音形式,……感觉上变成了称谓词前专用的领格代词。[13]298

闽语复数人称代词的形式是由单数人称代词与“农”合音形成。[13]301

武汉方言“我、你”以调变(上变阳平)表示“我(你)家”或“我(你)家的”。[15]

客家方言人称代词单数“领格”的语源是“人称代词”与“家”的合音[4],但项梦冰(2002)认为是“人称代词”与结构助词“个”字的合音。[16]

惠州方言人称代词复数形式性质上不是学界所谓的“屈折变化”的结果,而是语流音变的结果,是单数的人称代词在语流中受了后附的表示复数的语素(表义为“些”)的声调影响发生音变后又省略了该后附语素而形成的。[17]

有的语流音变(合音或其他语流音变)还可以据音溯源,而有的音变发生后语音又进一步发生变化,以致很难看清其真面目,例如客家方言中人称代词单数“领格”的语源,严修鸿先生(1999)和项梦冰先生(2002)就有不同的看法。因此,我们在分析这些现象的时候应该仔细推敲和辨别,要弄清楚到底是哪些语素(音节)参与了音变,这就要求不仅语音上要清楚音变的轨迹,语义和语法方面的解释也要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