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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媒介视域下微文化的特质及对微文化的思考

2019-02-21逯兴鑫王娴珺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社群层级媒介

逯兴鑫,姜 华,王娴珺

(1.山东师范大学,山东 济南 250014;2.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济南 250103)

引言

一种新兴媒介的出现开启了种种新型关系的建立,并且在“我们的事务中引进一种新的尺度”。微博和微信这两种新兴媒介其所入的“新的尺度”,正在逐步构建起人们生产生活的新方式,微媒介的强势介入,也使得人们逐渐疏离传统媒体,在潜移默化中根据微媒介所制定的“新尺度”和“新规则”去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在微媒介所建构的空间里,作为受众的人们远离了传统媒体时代所带来的“仪式感”,在微媒介的空间里,自由地表达受众生活和思考形态。以微媒介为土壤而孕育出的新文化语境,也预示着一种新“文化形态”的崛起——微文化。

一、微文化的界定及特质

(一)微文化的界定

刘文佳博士在《“微文化”:当下文化之名片》中将“微文化”定义为:“微文化”作为新兴的文化形态,起源于微博客的风靡流行,成熟于微信、微小说、微电影、微视频、微公益的广泛普及,与互联网的普及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密切相关。

蒋原伦教授将微文化界定为: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以微信、微博等新媒介为传播方式,以趣缘为核心,生产和创造以期满足个体以及社群需要的文化产品,并在沟通、交流和分享的过程中,体验情感愉悦和归属快乐的一种文化形态。

两位学者对“微文化”的定义虽表述不同,但都指出微文化的发端与发展,且蒋原伦在微文化的定义中增加了微文化对于人的影响。在微文化的定义中暗涵了微文化是一种基于互联网媒介技术发展而产生的亚文化形态。时至今日,微文化尚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学界尚无准确定义。故此,在本文关于微文化的论述中,以蒋原伦教授的定义为基准。

(二)微文化的特质

根据媒介与文化、消费的关系,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微媒介正深刻地影响着微文化的生产与消费。在微媒介视域下,基于微媒介使用偏好的形成,受众进而在媒介认知、媒介情感、社会交往以及审美志趣等方面发生变化;微社会、微艺术、微生活等领域与不同媒介使用者产生区分隔离。

作为成长于互联网媒介技术发展沃土中的文化形态,微文化表现出平民狂欢,相对稳定的趣缘关联和异质相生的文化生产活力等主要特质。

第一,“平民狂欢”。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微媒介的广泛使用,使受众个体得到解放,获得发声的机会与平台,从而进入“人人拥有麦克风”的新传播时代。传统媒体时代,人们囿于媒体的“议程设置”,个人主动选择性很有限,对于媒体所构建的舆论场,虽然存在一些民众“奇装异服”“行为怪诞”的反抗,影响同样有限,甚至微乎其微。

微媒介的使用打破了传统媒体时代的信息分发话语权,平民声音得以进入舆论场,成为公开意见。微文化是平民与草根群体参与建构的文化形态。微文化的崛起,使微文化与传统媒体时代的精英文化在同一个舆论和文化市场上并驾齐驱。同时,社会总体文化形态呈现“下沉”态势,“下沉”意味着在文化市场中走出由精英所控制的单文化形态,此时文化市场里的精英与草根文化并不是孰强孰弱,而是两者在同一文化舞台上狂欢。

新媒介方式的应用,使其与旧有媒介方式有了沟通与对话的平台,两者得以在对话中交流交锋,相辅相成,从而增进社会的开放和民主氛围。但持有不同观点,处在不同立场的精英与平民之间,并不会因为微媒介的存在而发生根本性的交融。微媒介释放出巨大的平民活力,强势推动着微文化的崛起。除观点与立场之外,在微文化行为主体中,同样存在以年龄和代际为主要区隔的中、老年群体,并不完全属于青少年群体,在微文化的观点市场中,与不同年龄层次和代际水平的微媒介使用者进行对话交流。

不同问题的解答,事件与价值判断,时间与空间的追问,都有在微文化市场中达成共识的可能。微文化所形成的不同部落属性,在发声与沉默中,交相呼应,共同狂欢。

第二,相对稳定的趣缘关联。微媒介使更多的使用者参与到微文化的形成之中,而网络社群的形成是基于媒介用户共同的“兴趣爱好”和“社会关联”。基于“兴趣爱好”所建构的网络社群,成员间不被要求追求成员间的普遍认同,而在于坚持以兴趣爱好为特征的身份标识,从而形成区别社群与社群、成员与社群之间的风格标签。

以微博为例,在社区搜索中,以“刘若英”为关键词,搜索呈现与“刘若英”相关的主体社群,而成为相对稳定的社群成员的基本要求就是认同与“刘若英”相关的要素。另一方面,微博会根据用户的使用轨迹,推荐相关社群和热帖,并保留用户“删除”权利,用户通过自身认知、情感,最后进行选择参与或离开。

基于“社会关联”所建构的社群,成员间更多是基于血缘、学习工作、社会关系等因素,同时涵盖兴趣爱好因素。以微信为例,群聊的查找不支持网络搜索,只支持微信好友间主动加入或被邀请。除去因“兴趣爱好”自发形成的社群,家庭群、学习工作群和社会关系群等很大程度上规避了以往趣缘的偶发和不稳定性,从而坚持和维护社群的初衷。

在微文化中,基于趣缘而形成的文化群体有着强烈的社群认知和社群品质。以微信公众号“十点读书”为例,其形成了稳定的读者群体,每天文章的阅读数量基本稳定在“100000+”,其社群与推广社群认知和文化相比,更多是在拒绝外部社群的同化和侪辈的指导。

在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微媒介平台中,微媒介的使用者不再是传统媒体的沉默者,而是新媒体时代的发声和参与者。

第三,异质相生的生产活力。20世纪90年代初,电视剧《渴望》红遍大江南北,在电视媒介还未普及的那个年代,对《渴望》的追捧愈加洛阳纸贵。在媒介形态多样、普及,内容多样,文化市场繁荣的今天,那种万人空巷的众口一词的现象却愈加难以见到。在微媒介广泛应用的今天,微文化的活力在不同声音的交织下反而更加充满活力。

微文化中异质相生的生产活力,不同元素间的交织碰撞,不在于把对方毁灭,而是在多元声音中求得彼此尊重,彼此共生。比如对2017年度热门电影《芳华》的评论,在微信端就存在意见的“激烈”交锋。《芳华: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一文讲述的是在那个年代,一个长期奉献爱心和善良的“活雷锋”在经历“摸女兵事件”后被不善良对待,从而表达刘峰和何小萍的遭遇不仅仅是时代的错乱,更是人性使然。这篇文章,透过电影故事现象,剖析人性善恶,既有时代韵味,也有人性分析。而在这篇文章的留言区则出现不同于文章的观点,并引发后评者评论站队,产生新的争鸣交锋。电影《芳华》引发的讨论,使各种观点得到发酵。且不论观点是否符合小说和电影原意,但一个事件有了不同声音的审视,总要胜似千篇一律的颂扬和贬低。

异质相生的文化生产活力,也诠释着微文化的包容性,新生文化的出现,总会受到质疑和排斥,但同时,也对原有文化市场增加新生力量,激活文化生态。在文化的时空中,不同文化,不同声音,相互交织碰撞,各自吐露芬芳。

二、对微文化的思考

在前文中已提到,微文化是一种基于互联网技术发展而形成的一种新的亚文化形态,属于社会总体文化的一部分。根据媒介与文化的关系我们得知:一种新媒介的产生和应用,就可能形成一种新的媒介文化。而文化自身具有强大的文化包容性,使新兴的媒介文化迅速融入成为社会文化生态中的一部分,从而实现不同社会文化间的融合。

截至当下,微文化的出现不过仅十年时间,微文化尚随微媒介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故此,本部分仅对微文化发展过程中关于人与媒介、媒介与社会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做出一些思考。

(一)虚拟空间的强制在场

微媒介已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并加以重新建构。微媒介几乎集合了所有传统媒介的优点,在时间和空间上突破了传统媒介对人的限制,人们可以随时随地使用媒介宣示“在场”,此“在场”包含了传统意义上的物理空间,更体现在媒介技术所赋予等同于实际在场的网络虚拟空间。

“在场”就意味着拥有话语权,有参与制定规则、知晓更多信息的权利;而“不在场”即意味着话语权的缺失,自身地位被边缘化。微媒介的使用,有助于使“缺席”的人成为“在场者”。例如,在重大事件发生或重要会议召开时,由于时间和空间所限,不能亲临,技术支持下的微媒介则可以帮助其实现“在场”,经历和参与事件的全过程。同时,微媒介实现的“在场”同样可以影响事件的发展。以微博话题“围观改变中国”为例,某一重大话题的产生,其用户自身的关注与发声,就使虚拟“在场”为现实在场造成极大群体压力,从而推动事件的发展和问题的解决。

但是,随着时间推移,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在场”新奇也会给人带来以疲倦,对技术所产生的弊端产生认知。用户自身在一些非必要事件中的“在场”,往往浪费时间和精力,对现实生活带来困扰。微媒介对人的影响不仅限于外部,还包括从人自身重新建构的生活方式。

人类创造了工具,但工具却控制了人类,显然后者违背了人类制造工具的初衷。微媒介对用户的强制“在场”,实质上也是对人类发展的异化。麦克卢汉曾说:媒介是人的延伸,时至今日,媒介的缺失,让人们感觉越来越不自在,所以“手机控”“微博控”“微信控”才会变得屡见不鲜。麦克卢汉说:新媒介不仅是机械性的小玩意,为我们创造了幻觉的世界,它还是新的语言,具有崭新而独特的表现力量。人类如果不能正确使用媒介,运用媒介所传递的信息,卷入信息旋涡,即人类不能控制自身。正视技术带来的便利、警惕被技术控制的危险,对于微媒介,人的理性决定了人类是否能够逃脱微媒介的控制,或不再像对待“洪水猛兽”一样对待电视,使新出现的媒介来取代微媒介。

(二)用户的自我假饰

大众媒介使人们认识世界,而微媒介的产生,人们则想让世界认识自己。因为微媒介的使用者是个人,因此,微媒介也被视为个人信息传播的“自留地”。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微媒介所具有的社交功能,使其成为发表个人观点意见、彰显个人趣味的平台。同时,用户间的分享,扩大了个性的传播。但以微媒介为中心的自我呈现,依然存在自我假饰。

用户对自我的假饰,不仅限于获得他人的赞美,更是对“超我”的一种自我欣赏,自我陶醉。以微博和微信中“个人昵称”的设定为例,用户一般不以真名呈现,而是以自我兴趣爱好,以及所要求他人对自我的期待为设定依据。通过微媒介的自我设定,其内在也设置了“把关人”角色,将自身的片面性加以呈现。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微媒介的认知逐渐深入,这种假饰的呈现,在用户刷美感和存在感的同时,也异化为对自我虚设形象的陶醉和迷恋。

微博和微信上各种动态的分享,其实质就是寻求理想化自我的实现。在微媒介上“share”(晒)和“show”(秀)成为个人生活的直播现场,虽过度假饰表现引来吐槽,但依然乐此不疲。在微媒介中所获得的评论和点赞,更是极易获得个人存在感和满足感,假饰“自我中心化”。

个人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中的自娱自乐也成为维护社会关系的一种重要方式。互相点赞、评论和转发,也是假饰他人的重要方式,人们会在他人的意见中做出调整,并以“假饰”的方式再现自己并作为他人认识自己的方式。

(三)无层级中的层级

以微媒介为代表的新媒介打破了传统媒体时代的话语分发权,构建了一个“人人拥有麦克风”“全面狂欢”的无层级传播生态。但实质上,在看似无层级的传播环境中,原有的层级区隔,反而在微媒介中更加固化分明,这种层级的区隔是通过技术赋权和无意方式得以实现的。

用户使用与体验是平台首先考虑的因素,其次,用技术手段满足用户需求,实现技术赋权,最后根据媒介之外的用户自身属性和特点标识,从而实现层级区隔。

以微博用户场域为例,微博用户群体层级整体呈现金字塔形状。排在第一层级的是名人微博用户,这类用户数量最少,粉丝量最多,所传播的内容对公众的影响力最大,舆论话语权最大,往往充当公众“意见领袖”,左右舆论;其次是专家微博用户,这类用户较名人微博用户多,粉丝数量少一些,但同样拥有较多的粉丝数量,对公众同样具有较大影响力,舆论话语权同样不可小觑,同样可以承担公众“意见领袖”角色任务,引导舆论走向;处在最低层级的是草根微博用户,这类用户数量最多,相反,用户粉丝数量却最少,影响力和话语权也最小,一般不能成为“意见领袖”左右舆论。

可以得知,微博虽然给了每个用户发声的平台与机会,但处于不同层级的用户,其发声的音量是不同的,对舆论的引导效果是可以明显区别的。技术与文化的关系从来不是简单明了,当公众追捧微博,传统媒体为其积极背书时,同样也要对其局限性有所认知。

与微博“开放性”内容不同,微信所建构的是一个半封闭的社交圈。首先,对于好友的选择,同一层级的人成为好友或被邀请加为好友的概率较大,处在不同层级的人,且层级跨度越大,成为好友的概率越小。筛选和考量成为隐喻的层级划分依据,个体在同层级内,更容易获得承认和个人价值的实现。

其次,对于“朋友圈”内容的展现,对于朋友间可见是司空见惯,但对于“二度朋友”或“N度朋友”甚至陌生人之间的朋友圈互访,难度系数却是逐级加大的。个人发布在朋友圈里的信息,一般私人生活化内容居多(排除微商及机构主体账号等),对不熟的“朋友”展现生活化的内容则会加剧用户的不安全感,从而选择“朋友圈内容对其不可见”。微信中的“可见”与“屏蔽”,实质上也暗涵了社会关系的层级划分,从而使一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得以确认。

结语

蒋原伦教授谈到:媒介手段的变化会改变文化的形态,新媒介带来新文化,但传统文化的内容会浓缩成某种形式(我们有时称之为精神),保留下来。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微媒介形式,逐步建构人们生活,感受崛起的微文化。对于微媒介及所带来的微文化,在享受便利与愉悦的同时,更需要对其不良方面产生警惕。如何在“归功”微媒介的同时,规避“归咎”微媒介,正日益成为人们需要关注、思考与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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