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可防卫空间与城市公共环境设计的研究
2019-02-21俞雯洁
周 婕 俞雯洁
(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 安徽 淮北 235000)
可防卫空间理论是由美国作家奥斯卡.纽曼所提出,该理论的研究基础是通过对公共环境的有效设计,来达到降低或防止犯罪发生的效果。可防控理论的概念远不止这些,它还包括了对公共环境行为以及人们心理规律的分析探索,通过对人们心理的有效分析来对公共环境进行设计,提高公共环境的质量[1]。因此可防控理论也被作为公共环境设计的重要原则之一,本文主要从公共环境的四个角度来探索环境与活动之间的联系,并探讨了基于可防卫空间下公共环境的设计策略,希望能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意见。
1.城市公共环境与公共活动
1.1 城市公共环境的意义
在本文中所提到的城市公共环境,是指城市中的公路,街道以及广场等城市外部空间,它们是组成城市的重要部分,能够维持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行,为人们提供娱乐,休息以及聚集等需求。但城市公共环境的作用远不止这些,从更深度层面上看,城市公共环境作为承接城市活动的重要场所,能够促使人们公共活动的发生,成为激发公共活动的催化剂,从而提升整个城市的品质。并不是所有的城市环境都具备这样的功能,只拥有完善的城市功能和形式并不能促使城市公共环境效能的发生,只有在此基础上,拥有良好品质的公民,才能构成城市公共环境与城市活动的良性循环[2]。要想保证公民的品质,能需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性与安定感,让公民在能够充分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再进行公共活动。安全性可以通过规范社会秩序,完善社会机制等方式来为公民提供保障,但安定性的获得则存在一定的难度,且安定感无法用物化的物质来进行保障,可操作性较差。城市的环境印象,占有领域的保障以及人群的密度等因素都会对公民的安定性造成影响。
1.2 城市活动
一般来说,将城市公共环境中公共活动发生的频率以及丰富程度作为考察一个公共环境是否成功的标准,像是比较著名的圣马可广场以及坎波广场等,其人流量与公共活动的频率都是极高的,为了更好的研究城市公共环境,特将公共活动分为了两种形式进行区分分析。
1.2.1 静态活动与动态活动
静态活动是指在公共环境内休息,驻足,静坐等;动态活动则是以散步,游戏,活动等方式表现。相对于动态活动来说,处于静态环境下的人们对于危险的防控能力会有一定的下降,因此对静态环境下的防卫性要求会更高[3]。
1.2.2 个体活动与群体活动
这种分类的方式是根据活动人群的人数来进行划分的,个体活动是指单个人或是少数人进行的活动,群体活动则是多人数参加的活动。对于个体活动来说,需要提供适度的个人安全区域,且安全区域需要在可控范围内,个体性活动对私人领域的要求较高,因此对可防控性设计的要求也会较高;对于群体活动来说,会环境的要求不会太高,只要保证环境的足够宽敞,私人领域可以较少考虑。在群体环境中,即便是最不合群的人群也不会介意非恶意的肢体接触或是比较拥挤的人群。在这两类人群中,群体活动一般都会引起行人的关注,能够极大的提高城市公共环境的关注度,但也不可忽视个体群体的重要性,个体活动虽然比较安静含蓄,带来的关注度不高,但确是活动频率最高的,是公共活动的基础。
2.基于可防控理论下的城市公共环境设计
在纽曼的研究结果中,将可防卫空间分为自然监视,环境印象,领域以及周围环境四方面的内容,因此本文也主要是从以上四个方面进行相关探索。
2.1 自然监视
自然监视是指能够被人们方便且有效的监控着,简雅各布斯在术中所说的“街上之眼”指的便是公共环境受到活动人群视线的监控。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在非居住场所的犯罪率会明显高于居住场所,人们在有人居住的地方能够获得一种安全感,想比较而言,人烟稀少或是比较偏僻的地方无法吸引人们去进行公共活动。但是自然监视所提供的安全保障并不是绝对的,存在的问题在于人们以怎样的态度来使用这类场所,只有采用恰当的态度与措施,便能够为公共环境提供有效的保障[4];此外,公共环境被监视的程度也十分重要,如果在一个公共环境中设置较多的私密空间,并将这些私密空间同更加开放的空间联系起来,就容易吸引到更多的公共活动。
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进行公共环境的设计时,需要考虑各种人群的因素,在设计中要设计一些隐蔽性和围合性的空间,也需要一些开放性的空间。对于隐蔽性的空间通常情况可以同环境的边界性因素联系起来,例如环境的墙角,绿篱,走廊以及边沿等地方都是设计该类场所的最佳地段;对于开放式的地方则可以通过设计广场等方式表现,但在我国的城市公共环境中,喜欢采用绿化进行装饰,而浓密的树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控的力度,从而降低了公共环境的安全性。
2.2 环境印象
对环境印象的分析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式进行:一是环境与自我的归属关系;二是环境本身的性质。
①环境与自我的归属关系从深层原因上分析是指人们对自身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的判断,与人们的身份,阶层,文化层次以及地位等都有原因。例如在每一个城市的火车站前都会有一个站前广场,但当地人不会将这个广场列入“我们”的范畴,因为站前广场人流量较大,且外地人居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当地人不会将站前广场视为公共活动的领域;此外不同的人群生活在不同的环境中,如果富人突然进入贫民区或是贫民突然进入富人区都会感觉到自身与环境格格不入,因为他们与环境是互相对立的,所以会产生一种不自在感。环境的归属问题虽然并不在环境设计的范畴中,但通过对环境归属问题的不停探析也能够为不同的人群设计出更合适的环境。
②影响到环境印象的另一个因素是环境本身的特质。在一个环境中,如果发生了太多的不文明现象或是活动,会影响到人们对该环境的判断,产生不良的负面判断,而这种负面的判断也会成为不文明现象在该地发生的催化剂,因此在进行环境的设计时必须保证设计的优良积极,设计出能够满足不同人群的活动场所。当人们在一个地方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活动场所的时候,通常情况会经常光顾,而人群的汇集具有累积效应,最后可能会导致该环境活动人群的增多。从我国的城市公共环境来看,仍然延续着形式主义的做法,片面的关注公共环境的形式,对其设置的配置等还有所不足。
2.3 领域
领域不仅存在个人居住区域,对于公共环境中也同样存在,要想保证公共环境的安全性,就需要增强人们在该区域的控制能力,但在公共环境中划分私人空间是不太现实的,完全的封闭空间对于公共环境来说是不存在的,只能尽量通过半私密领域的方式进行实现。半私密领域一般都会在环境的边缘处设立,人们在进行活动时也偏向于喜欢在边缘处活动,边缘意味着环境的边界处,安全性更高,同时边缘也可以避免其他活动的干扰,更适合静态活动以及个性活动。
边界是领域确定的前提条件,过于死板或是过于封闭的空间无法吸引到人们的活动,因此采用“柔性边界”,通过细腻的领域结构来促使人们接近该领域。
2.4 周围环境
城市公共环境的好坏不仅与自身的条件有关,同周围的环境因素也有关。有一个典型的案例便是大连的广场甚多,但大多数广场都远离居民区,且周围的人流量不足,实际上广场属于无人使用的状态。一个冷清的广场,周围没有居民楼或是其他建筑,会使人们眼中缺乏安全感。在我国的广场建设中,大多都没有将建筑视为重要要素,而是片面看中广场的形式,自然难以承担过多的人流量,人流量不足,也会影响到公共活动的效能,因此周围环境对于公共环境的设计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3.小结
近年来,我国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城市化建设也在不断加快,在城市化建设中,城市公共环境是其重要组成部份,城市公共环境不仅是公民交通活动的场所,还是一个城市精神风貌的象征。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多,公共环境中也存在着越来越多的隐患,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在进行城市公共环境的设计时,必须站在可防卫空间理论的角度下,寻找出一种更加适宜的公共环境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