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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振羽、杨开道村治思想的异同及对乡村振兴之启示

2019-02-21

关键词:乡约村民农民

刘 锋

(邵阳学院 文学院, 湖南 邵阳 422000)

村治也叫村民自治,是民国时期复兴农村的措施之一。据李德芳考证,吕振羽最早使用“村民自治”一词。[1]21吕振羽(1900—1980),湖南武冈(现属邵阳县)人,马克思主义史学家。1929年3月,他在《北方自治考察记》中,首次提到“村民自治”运动。继吕振羽后,杨开道于1930年提出要注意“村民自治的训练”,并强调农村自治的主体是全体村民。[2]32杨开道(1899—1981),湖南新化(民国新化属邵阳管辖)人,社会学家。杨开道于1927年4月在美国密歇根大学获农村社会学专业博士学位,回国后,与许仕廉一起在北平郊区清河镇进行乡村建设实验并对农村社会进行研究。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农村经济日益衰败,农民生活日益贫困,农村问题引起国内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视,当时许多政党、团体及关心时政的学者纷纷提出复兴农村的主张。同为邵阳学者的吕振羽、杨开道也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中国农村,对农村自治进行理论探索,各自形成了系统的村治思想。吕、杨二人的村治思想有哪些相异之处和共同点?他们的村治思想对今天的乡村振兴战略可以提供哪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吕振羽、杨开道村治思想不同之处

(一)理论来源不同

吕振羽的村治思想源于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杨开道的村治思想来源于中国传统乡约。

国民革命时期,吕振羽信仰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他在长沙参加北伐军,加入国民党,在国民革命军中任文职干部。北伐胜利后,1928年秋,经人介绍吕振羽认识了村治派人物王鸿一,吕振羽被王聘为北平《村治》月刊的主编和撰稿人。他与王鸿一、米迪刚等人鼓吹村治,希望通过村治实现孙中山的建国方略。当时,南京国民政府已进入训政时期。吕振羽提出训政时期应实施村治,巩固民主基础,让孙中山的民权学说具有实现的光明前景,使国民对三民主义有坚定的信仰。他说研究村治理论,是“用良好的政治制度去补救”中国“农业社会之松懈涣散”,更是“从学术的思想着力”,使国家“一举而正本清源”。[3]2

1928年11月,吕振羽考察了河北定县及山西太原、崞县、寿阳、阳曲等县的村治,认为北方村治树“全国训政之楷模”,为“人类大同社会之先声”[4]536,他说,“总理的民权主义,就是我们今后政治的出路”[5]1。人民在政治方面进行自治,一切由人民自己去处理,在人民还不具备自治能力之前,政府要对人民进行教育指导,待人民具备了自治能力,政府要把政府“代行的责任”移交给人民选举出的代表“所组成的政府”。[5]7经济上靠“‘平均地权’而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原则”去解决民生问题。[6]12吕振羽认为:三民主义的精神,是追求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平等,是要打破一切人类社会国家的不平等而使之“平”,而解决人与人之间政治、经济平等的具体办法就是村治,[7]2-3三民主义村治坚持的立场是“人类平等”,采取的办法是“政治平等”,最终达到的目的是“经济平等”。[7]8

吕振羽任《村治》月刊主编期间,以三民主义为思想资源进行村治理论探索。他说:乡村自治要以三民主义精神为指导,在民族、民权、民生思想指导下,乡村自治可以创造出中国“民族的文化”,实现中国“民权的政治”,繁荣中国“农村的经济”,改善民生。[7]4但一年之后,吕振羽看到国民政府的农村自治偏离了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不再以民权主义为灵魂建构乡村自治的价值取向,而是用保甲制度取代了乡村自治。他愤而辞去《村治》月刊编辑工作,不再鼓吹用村治来改造社会,而是走上了革命道路。由此不难看出,吕振羽的村治思想来源于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并坚决捍卫三民主义。

杨开道从美国博士毕业回国后,南京国民政府正自上而下推行地方自治。但在自治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为探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杨开道深入研究中国历史,从历史中寻找资源以资农村自治。他说,“要想乡治(或村治)真能实施全国,一定要对于中外古今的乡治,有一种明确的了解,系统的研究,才能融会贯通,产生一个整体的理论”。[8]11他钻研《周礼》《管子》《通典》《文献通考》等历史典籍,考察历代的乡村组织,追寻乡约的历史演变,从乡约中汲取营养,为农村自治提供理论依据。他不是“站在国学或史学的立场”,而是“站在乡治或村治的立场”上研究乡约。[8]11

乡约,顾名思义就是村规民约,既是中国古代乡村社会的各种制度风俗,又是一种基层组织。乡约既有“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的教化功能,又有“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的互助作用。最早的乡约为“吕氏乡约”,由陕西蓝田吕氏兄弟(吕大钧为主)于北宋熙宁九年(1076年)提出并付诸实践。杨开道研究指出,“吕氏乡约”是一种民间团体和制度,是乡民自动组织起来,采取自下而上原则对乡村事务进行管理,这种管理原则与封建官治自上而下管理原则相反,乡约与现代民治精神相吻合。

杨开道指出,南宋朱熹在乡约发展中起过重要作用。朱熹对“吕氏乡约”做了一些增损的工作,增加了“礼俗相交”的内容,使乡约发挥出更强的感化与教化功能。杨开道认为,乡约在宋朝吕氏和朱子时代,是人民的公约,是下层民间的一种自动组织,与政府没有任何联系。但到了明朝,王阳明的《南赣乡约》开始与政府发生联系,乡约成为协助政府执行法规政策的下层组织。王阳明之后,吕新吾把乡约与保甲合而为一,称为“乡甲约”,乡约便具有“教民”与“治民”两种功用。明末陆桴亭的《治乡三约》最终完成了乡治理论,治乡三约包括保甲、社仓、社学三个体系,分别代表农村政治、经济和教育,是现代农村自卫、经济合作和文化教育之萌芽。地方组织和治理要靠地方人民自动发起,“乡约,乃一乡之人自约为劝善规过;假使由政府命令举办,便失却乡约的真意义”[8]41-42。但清朝建立后,乡约由政府提倡并发起组织,不再遵守自下而上的组织原则,破坏了乡约民治精神,乡约这种组织和制度开始衰落。

杨开道考证和研究乡约,为村治理论寻找活水源头。他说:从发起的动机看,乡约形成符合“现代地方共同社会community的原理”。[8]20并希望复兴传统乡约,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农村自治组织。他提出复兴乡约的三个条件,第一乡约只能在农村举行,第二要有高尚的乡村领袖,第三是地方自动。[8]41他说,“乡约制度是中国古代昔贤先觉建设乡村的一种理想,一种试验”。[9]1要想农村自治,“乡约制度实在是一个适当的办法”。[8]41

(二)推行步骤不同

吕振羽、杨开道二人由于学术背景不同,在推行村治的步骤、提出的主张上也不尽相同。吕提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分两步完成农村自治;而杨则强调村治由地方自动发起,自下而上推行村民自治。

吕振羽的“乡村自治”在步骤上分为“两步走”。[10]31第一步乡村自治是“国家正式的一种行政组织”,第二步乡村自治成为“人民自动的一种社会组织”。吕振羽认为在训政时期,以上两步既不能偏取一方又不可偏废一方,“要取两者之利而去两者之害”。原则上,一方面乡村自治为“国家一种正式的行政组织”,另一方面乡村自治真正成为“人民自治的组织”,而不是一种“治民机关”。乡村自治应分两步走。[11]2-3第一步,政府推行自治,乡村自治先暂且作为国家一种正式行政组织。第二步,人民进行自治,乡村自治是人民自动的一种社会组织。吕振羽的两步走,考虑到了当时的国情。民国时期,乡村教育落后,农民几乎都是文盲,农民受到没文化和觉悟低的限制及传统观念的束缚,没有自治意识,更没有自治能力。在此情况下,农村自治,要靠国家“政治力”去“督促”农民、“扶助”和“指导”农民自治。农民经过一段时期政府的指导、教育和训练,文化程度有了普遍提高,自治意识、自治能力有了一定的进步,国家的行政组织则隐退为推动农民自治的“被动机关”,经过训练的农民已成为乡村自治的“成员”及参与国家政治的“主动者”,这时才可以走第二步,即人民进行自治。[11]3

杨开道推行村治的步骤是自下而上进行自治。村治由地方村民自动组织自治团体,在农村建立基层组织,管理农村各项事务。他认为农村的主人是“村民自己”,村民是管理农村各项事务的主体,其他任何团体和组织不能代替村民去管理农村事务。“农村的统治者”是“最大多数的农民”。[12]56农村自治属于直接自治,村民可以行使直接民权,进行农村自治,村民要有“自己的意志、自己的能力”,村民还要自己去管理“自己的事务”。从农村自治开始,一步一步由“村自治”进而“区自治”,由“区自治”到“县自治”,由“县自治”推进到“省自治”,最后向上推进到国家层面的治理,以完成民治、民有、民享的国家。[2]7-10杨开道的这一思路符合改良主义知识分子的理想和追求。

在组织村民实施自治的具体方法上,杨开道提出自上而下法、自下而上法、上下循环法等三种方法。[13]63自上而下法就是先组织高级团体进行农村自治,然后才有基层的农村自治组织;自下而上法就是先有基层组织的自治,然后再有高层组织的自治;上下循环法就是先组织临时的高级团体进行农村自治,后有正式的基层农村自治组织,最后再组织正式的高级自治团体。[13]63他认为每种方法都有优缺点。自上而下法虽容易进行自治,只是自治权力掌握在上级行政机关手中,有悖于民治精神。自下而上法是农民自己先在基层建立自治组织,然后一步步建立高级自治组织,这种方法虽然符合民治精神,但农民没有建立组织的经验和能力,单纯靠农民组织自治机关不太可能。鉴于上述两种方法都存在着不足,杨开道认为比较合适的方法只能是上下循环法,先由政府去组织一个临时性的上级机关指导训练农民,但农民是组织的主人,组织的主权由农民行使,这种方法既保证了主权在民的精神,还顾及到在农村建立自治组织所面临的困难。杨开道提出的这三种农村自治组织方法,实质上都把农民当成村治的主人,坚持民治,反对官治,体现出他培养民治意识的主张,以及坚持建立一个主权在民的农村社会的理想。

(三)组织形式不同

吕振羽设计的村民自治只有村一级的组织形式;杨开道设计的村民自治是由“村”“乡镇”“县”三级组织构成。

吕振羽考察了河北、山西等县的村治后,对河北、山西的村治虽极力推崇,但也看到两地村治的不足,即组织上仰“政治力之维系,民众自身仍无维持其组织之绝对自觉的信仰”,方法上“缺少积极的精神”,理论上“缺少科学的系统”[4]536,他要设计一种村治组织以弥补上述的不足。他设计的村治组织只有村一级的组织形式,即“村民大会”。“村民大会”是乡村自治组织,也是全村“最高权力机关”,更是“全村最高之立法机关”。村民大会由全村村民共同组织召开,在村民大会之下,设村自治公所,在自治公所下又设村教育董事会、村经济合作委员会、村理事会等机关共同负责全村的工作。村民大会作为最高的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有议定村公约、选举或罢免村公所任职人员、选举各级国民会议代表、召集村民会议、决议全村各项事务等权力。[11]14乡村自治中关于全村所有事业诸如教育、卫生、经济、保卫等事项都应该由全体村民一起协力合作完成。

吕振羽想通过组织村民大会,使“各级政治机关与全体民众构成一严密的灵活的社会”,村民“由互助合作的精神,去解决过渡的民生经济”,让村民大会这个小范围的活体政治组织,去“完成平民教育,提高民智程度,去解决民权政治”,以恢复民族精神,让中国进于大同社会。[4]533

杨开道把西方社会学中“社区”的概念引入中国,即在同一地域有着共同的生活,以农业为主要职业、有着特定人口规模的农村叫作社区,或称作农村共同体(Rural Community)。[14]8-9他认为自然社会有着天然的社会分工系统,但政府用行政区划把农村社区与其商业中心“乡镇”分割开来,人为地隔断了农村经济交换系统,这样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自治。因此,他设计的村民自治组织由“村”“乡镇”和“县”三级组织构成。杨开道受20世纪初美国社会学家汉勒和农村社会学家西蒙斯等学者的影响。在汉勒组织定义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组织这个概念,提出组织是实现一定宗旨组成的系统实体,他把中国农村组织自下而上分为“村”“乡镇”和“县”三级纵向组织系统。他经过严密的逻辑分析与推理,又将农村社会组织分为自治组织和事业组织两个横向组织系统。农村自治组织是国家政治权力在基层的代表,属于政治组织;农村事业组织主要发挥农村社区社会功能的作用,是社会组织。[13]47-48最基层的自治组织为全体村民大会,村民大会具有立法权、行政权和监察权。事业组织管理农村社会事务,包括农村人口、土地、社会交往、教育、经济、宗教、卫生、娱乐等社会事项。

(四)学理依据不同

吕振羽、杨开道二人村治思想依据的学理不同。吕振羽的村治思想从进化论出发,以政治学原理为指导;而杨开道的村治思想则是从社会学原理出发,以系统论为指导。

吕振羽主要从事历史学和政治学研究。他从进化论出发,认为政权一般“由神权政治进化到君权政治,由君权政治进化到立宪政治,由立宪政治进化到今日的民权政治”,相应的政权也由君主专制发展到现代民权政治,“社会的重心”,从“上层的特殊分子”转移到“下层的广大的群众”。民权政治时代,国家政治的“重心建筑在国民群众”之上,政府成为“群众嘱托的被动机关”,政治成为“群众意志的共同表现”。把政治的重心放到下层——全体国民群众所构成的阶层,这是政治发展的必然,要“依照乡村的天然区域,确定乡村为国家的基本组织。每个组织里面的全体人民,对于其组织体内的一切事物,便很容易用会议来表现共同的意志,无须用什么代表。凡事务限于一村之性质者,由一村单独处决之”。[7]1-2本来吕振羽对南京国民政府推行地方自治给予厚望,但他考察了北方自治后,觉得政府提倡地方自治,“偏在教民为善,养成人民为各个之社会的善良份子,而未能使人民为造成良好社会主动份子”,民众成为政治的工具,民众缺乏自治的精神,地方自治“未能建筑在人民自觉的信力之上,社会组织之基础,无坚实的保证”[4]536。因此,他要按照现代政治学原理,建筑一种由下而上的三民主义村治,“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都是跟着进化的事实而产生的”,三民主义村治在政治上采取“群众政治”的原理,在经济上达到“社会经济”的目的。最终实现“人类平等”并且“向高处发展”的社会理想。[7]9

杨开道依据社会学原理指出,中国传统乡约和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非常相近。如现代社会学理论中社会互助(Mutual Aid)、邻落社会(Neighborhood Community)、社会距离(Social Distance)、共同利害(Common Interests)、相互依赖(Inter-dependence)等名词,在乡约条文中都可以找到对应的名词。他把农村社区组织分为自治组织和事业组织两个系统。自治组织就是民治,是民权体系在社会基层的实现路径。根据三权分立的原则,杨开道提出农村自治组织应有立法权、行政权和监察权。立法权表现在村民全体大会议决村规民约;乡村行政权交由全体村民大会选举出来的村长,因村长一人掌握行政权,容易形成个人独裁政治的局面,因此,在村行政管理方面应采取委员制,让委员分摊村长的行政职能,防止村长专权局面的出现;村监察权归全体村民大会行使。[2]44-50社会组织则管理农村社会事业,社会事业包括教育、娱乐、社交等。他把传统乡约时代化,传统乡约中由保甲承担的政治功能、由乡约承担的教化功能、由社仓和社学承担的社会功能,现在由自治组织和事业组织两个专门系统分担,乡约中政治权力和教化权力在自治组织和事业组织两个系统中并行不悖。乡村自治实行政社分离的原则。[2]69-78农村政事交给由全体村民大会直接选举出来的行政委员会或执行委员会处理;农村社会事业,包括教育、经济、卫生、娱乐、道德、公安、善举、社交等事业,则交由事业组织管理。[15]12

杨开道把传统乡约时代化,把西方社会学理论中国化,让乡约与现代社会学结合起来,使传统乡治与现代民治有机融合。自治的农村,“是一个小规模的共和国家,是一个直议制的共和国家”。自治的农村没有议会,也没有代议士。农村全体村民组成议会,就是立法机关,村民就是议员,就是代议士。[15]12

二、吕振羽、杨开道村治思想的共同点

(一)都主张挽救破产的农村经济

吕振羽和杨开道都认识到自近代以来,在中国这个传统的农业大国,由于帝国主义侵略、地主阶级的剥削,以及天灾人祸,农村已濒临破产。吕振羽说,“遍地的匪祸和继续不断的兵灾,使人民居处都不能安宁,乡村固有的社会基础,都濒于崩溃”,人民流离失所,生活贫困,失业的游民“有增无减”[11]4,因此必须挽救农村。

杨开道尖锐地指出:“我国农村衰落已达极点”[15]5,“农村的衰落,一天甚似一天;农民的痛苦,也一天深似一天”[16]24。农民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在全国占有很大的比重,“农民的生活低下,文化坠落,就可以说全国的生活低下,文化坠落”。如果我国没有办法去改良农业,没有办法去救济农民,那么“无论都市或乡村都是不能安宁的”[16]24。因此,只有实施村治,才能振兴农业救济农民。

(二)都主张建立农村组织

吕振羽认为中国农村之所以一盘散沙,毫无生气,主要是缺乏组织。农村“确乎还只有社会的形态,而没有构成社会的机体”,农村里面的农民相互之间,“除开一些自然的情谊关系外,有的也是点家族社会遗留下来的族会祭会庙会等东西”,这种族会祭会庙会等传统组织,既不能支配农民全部生活的共同关系,也不能统括一村的全体村民,“因为这种会大体都限于一个姓氏的人民,同一个村落中的他姓者当不能一致参加的一种畸形的组织”。农民的精神生活犹如一片荒漠,农民脑海中“只有一种习惯上的迷信和一些自然界的幻象,为其生活的归宿”,农民“并没有一点国民的意识和人类生趣上的觉悟”。他认为由于农民缺乏精神纽带维系,所以中华民族这个偌大的民族,虽有四万万的数量而没有力量,中国这个偌大的国家,事实上就等于包括百千万个不相干的无机体的社会,国家的精神无法贯彻,政治的力量无法发展。[5]3

吕振羽指出,国家的政治基础,要建立在社会的实体和民众的心理上面才能稳固。[5]3只有在农村建立组织,才能把农民凝聚起来团结起来,中华民族才能有力量。有了组织,村民全体才能协力合作完成“全村之一切事业”,组织“村民大会”作为全村的最高组织以联系全体村民。“村民大会”下设立行政组织村自治公所,在村自治公所下设专门委员会,如村理事会、经济委员会、教育董事会等,来管理全村政治、经济和文化。[11]14通过建立各种组织,使农村凝聚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杨开道认为,社会组织是一种最大的力量。有组织便有力量,没有组织便没有力量。可是在农村建立组织有很多困难和障碍。首先,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的人治社会中,农民固守着只要有一个优秀的“乡村领袖”就能维持乡村“社会秩序”引导乡村“社会进步”[13]13的传统观念,农民社会组织意识淡薄。其次,几千年来中国都是小农个体经济,农业生产十分分散,没有互助合作的传统,“家庭以外很少发生社会关系”[13]27,中国农民家庭观念浓厚,农民不愿抛开家庭投入到社会生活中去,这也增加了在农村建立组织的困难。村落中的农民,“彼此距离太远,不容易聚集”,也不容易组织起来。再次,农民没有知识,农村也没有组织农村自治的领袖人才;农村经济衰落,没有资金来建立和维持农村自治组织;农村信息闭塞,交通不便,村与村相隔较远,联系交流不便,不利于农村组织的建立。最后,乡村中的大户、劣绅依仗宗族势力或经济实力去破坏农村组织,把持农村社会。[13]27-31正是这些困难,造成农民没有组织,农民在社会中的力量就很小。农民既不能团结起来自己谋自己的幸福,也不能要求政府或是社会去帮助他们改良自己的生活”。[2]7

杨开道提出建立农民组织的设想与各种方法。他说:农村自治会是农村自治的惟一组织。农村自治会的组织,可以“直接由全村会议产生出来”,也可以“间接从农村里面各种旧有的机关和团体产生出来”,还可以“从上述两种方法混合产生出来”。[13]12除农村自治会外,还可以在农村建立其他组织,这些组织分为普通组织和特殊组织两种,农村普通组织有农村家庭家族、村落和各种社会组织;特殊组织有阶级组织和事业组织,事业组织又包括农村教育组织、农村行政组织、农村公安组织、农村娱乐组织、农村慈善组织等。他特别强调对农民进行组织知识的教育和训练,通过教育和训练,使农民具有组织意识和自治意识,抛弃传统的人治观念,让农村从人治走向有组织、有制度的法治社会。

(三)都重视培养村治人才

吕、杨二人都强调村治的主体是人民。但村治存在的困难之一就是人才缺乏。吕振羽提出村治人才需具备四个条件,第一是本村的人,第二是明白懂得乡村治理的人,第三是肯牺牲自己而能真正诚意去干的人,第四是村民能相信他是公正无私的人,这四点缺一不可。[11]6要造就村治人才,就要广建学校,多育人才。他提出“中央宜设立一个村政学院,(全国各专门大学宜添设村政一科)储备施行村治之设计人才,各省无大学者宜设立一个村政学校,储备全省各县施行村治之指导人才,各县宜设立一个村政训练所,限令每村选送学生入所训练,为各村之实施人员”[11]8。

杨开道认为,要谋农村社会的福利和发展,需要有远见卓识、健全人格的乡村领袖。所以,要发展乡村教育,培养乡村领袖。有了乡村领袖,才能组织各种公共团体,维持公共福利,促进乡村发展。有了乡村领袖,自治团体才能巩固,农村中各种事务如农业组合等,才可以次第发展。有了乡村领袖,乡村教育、社会治安、乡村卫生和公共娱乐,才能有序进行。[16]26

(四)都提倡发展乡村教育

吕、杨二人都注意到了村治人才的缺乏。造成人才缺乏的原因是农民的“愚”,“愚”的根源在于农民缺乏教育。因此,他们都提倡发展农村教育。

吕振羽主张普及农村民众教育。他认为普及民众教育,提高人民受教育程度,是农村“自治前途之生死关键”[11]13,“乡村自治机关去办理”民众教育,“全国公私平民教育机关去辅助进行”乡村民众教育。关于民众教育教材,他提出:“顶好各省都设立一个民众教育编审委员会,斟酌人民程度等情况,编制教材,其标准宜注意识字及政治训练国民常识国民道德等项,以养成其国民的意识和人格。”[11]14

杨开道认为,农村一盘散沙,农民生活衰落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农村教育不良,农民知识水平太低。因此,要对症下药,改良农村教育,挽救农村衰落。[15]8他把农村教育分为儿童教育和成人教育,成人教育就是民众教育,儿童教育就是学校教育。他提出“成人教育,尤其是三十岁以上的成人教育,是刻不容缓的,稍纵即逝”。成人教育已经到了火烧眉毛,“不能再谈学理,再谈根本,只是要救急,要救成人心理没落的危险”[17]2。要全力以赴进行成人教育,把成人“民众的知识提高到一个最低的限度”[17]3。杨开道提出两种民众教育的方法,即正式的教育方法和非正式的教育方法。非正式方法是指日常谈话;正式民众教育方法有很多种,有用耳朵的,有用眼睛的。用耳朵的有普通演讲,有音乐化的演讲;用眼睛的有符号的观察,有实物的观察;符号有自然的符号(图画),有人为的符号(文字);实物有活体的实物,有死体的实物。正式民众教育方法种类众多,不胜枚举。[17]9通过教育,农民“有了常识,自然迷信也没有了,恶劣习惯也没有了”。农民有了健全的人格,自然会把自私自利的心去了,来谋公众的利益,共同的发展。农民“有了农学知识,自然会引用学理,改良技术来经营新的农业”,“提倡乡村教育是救济农民振兴农业的一个主要方法”[16]26。

三、吕振羽、杨开道村治思想对乡村振兴的启示

吕振羽、杨开道的村治思想内容丰富实用,他们把村治作为振兴农村的根本途径,通过村治实现农业兴、农民富、农村美的理想。由于时代环境的限制,他们的理想无法变成现实。但他们精辟的见解和系统的理论,为当前的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值得我们吸收和借鉴。

(一)健全乡村组织,凝聚乡村力量

吕振羽、杨开道二人都主张建立农村组织,团结农民,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激发农民的主动性,发挥各方面的力量,进行农村自治。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今天,我们更应健全农村各种组织,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群众,投入到乡村振兴的时代潮流中来。

首先,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大多数青壮年党员或外出务工,或离村经商,村一级党组织出现弱化甚至空壳化现象,影响到我们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因此,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鼓励广大青壮年党员返乡创业,夯实和壮大农村党组织,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让农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核心作用、引领作用。

其次,完善村民委员会等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在村民自治基础上,不断创新农村基层自治制度。让农村先进党员、优秀村民通过民主程序依法成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然后经过村民投票选举,通过合法程序进入村委会。村民委员会对农村各项事务进行管理要按照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依章依规进行,加强村民在农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让村民成为管理农村各项事业的主人。

再次,组建各种农村组织。鼓励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结合起来,组织起来,建立各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文化艺术协会和社会慈善团体。让各种组织、协会和团体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让农民的组织成为农民利益的代言人、利益协调的调解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乡村治理的参与者。

通过组织建设,凝聚民心,使亿万农民心往一处想,通过组织建设,形成合力,让亿万农民劲往一处使,谋求乡村振兴,推动经济发展,实现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新时代富裕乡村、文明乡村、美丽乡村,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乡村教育,培育新型农民

农民处于乡村振兴的主体地位,他们文化素质的高低、乡村治理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的成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发展新时代乡村教育,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农村治理能力。

新时代农村教育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在内。新时代农村教育要面向农民、面向农业、面向农业现代化,教育内容要时代化、生活化、实用化。在农业技术推广中,一些很有价值的技术,农民往往不易接受和采用,而有些技术,农民却能迅速掌握和推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能否将科学技术简单化和实用化,科学技术越简单,越实用,越受农民欢迎,也越能为农民接受和掌握。新时代的农村教育,教育方法要直观化、多样化、示范化。科技下乡、卫生下乡、文化下乡可以助力乡村振兴,但农业科技下乡时,农技推广者往往注重宣讲,忽视向农民示范演示;注重讲授理论,忽视具体实践操作。很多服务农村的职业学院更是常常运用传统的课堂教学来传授农业知识,没能让学生走进田间地头去观察实践。这些做法违背了直观教学的原则,教育成效并不明显。发展新时代农村教育,一定要贯彻直观化的教学原则,在讲解理论知识的同时,注重实际传授与指导,使农民真正听懂学会。在网络发达的今天,尤其要教会农民熟练操作电脑和智能手机,让农民学会通过网络获取信息,运用互联网推销特色农产品。

发展新时代农村教育,应充分发挥有文化、会技术的高素质人才在农村教育中的作用。调动农村经济能人、能工巧匠、大学生、退伍军人、退休知识分子等群体参与农村教育的积极性。作为乡村人才,他们能力出众,有的身怀绝技,有的知识广博,拥有的技能和文化知识是一般农民所没有的。因此,他们有可能成为农村中最具号召力和影响力的人,要充分发挥他们在振兴乡村教育中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们要培育和造就一批懂农业、爱农村、亲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要按照十九大战略部署大力培养有文化、懂农业、会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技能。在乡村振兴实践中,增强农民的自我管理意识和民主意识,激发农民参与乡村事务的热情,调动农民管理乡村事务的积极性,提高农民的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合作能力,造就一大批文化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管理观念新、创新意识浓的新时代农民。使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繁荣乡村文化,塑造文明乡风

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魂”,是乡村文化振兴的具体表现。乡村文化振兴既要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重构乡村公序良俗,又要推进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繁荣乡村文化,让乡村永葆持续发展的精神动力。

传承乡村传统文化,要保护好乡村文化遗产。中国农耕文明悠久,乡村文化遗产丰富。要保护好具有农耕文化特质的农业遗迹、灌溉工程、传统农具,以及具有地域文化风貌、民族文化风情的特色古镇古街、山寨村落、寺庙宫观、宗庙祠堂、民族圩场等农村物质文化遗产,更要保护好农村民间各种艺术,如地方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具有民族风格的民族工艺和地方特色的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乡村文化遗产的同时,要对其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

传承乡村传统文化,要挖掘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中国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着优秀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通过挖掘、整理、转换和创新,发挥农耕文化在净化人心、美化环境、教化民众、淳化民风、转化社风中的重要作用。乡村传统伦理道德、村规民约、风俗习惯是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也是乡村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遵循古为今用的原则和发展先进文化的要求,汲取传统伦理道德、村规乡约和优秀家风家训中的文化精华,把这些文化精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建构现代村规民约和乡村道德体系,实现乡村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对乡村进行有效治理。发挥耕读传家、诗书继世、厚德重义等乡村传统文化在新时代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作用,重建新时代乡村文化生态,把乡村建设成为既有时代气息又具淳厚民风、既有现代农业又有田园牧歌的美丽家园。

用乡贤文化重构乡村公序良俗。乡村公序良俗缺乏、淳风美俗衰落,是乡村文化衰落的表现。要克服农村文化建设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重娱乐而轻道德、重休闲而轻教化的不良倾向。在乡村文化振兴中,重视寓教于乐,重塑乡村社会规范和公序良俗。传承和培育乡贤文化,重视历史上的乡贤,保护乡贤故居,讲好乡贤故事,发挥乡贤事迹的感染力,传承乡贤家风家训,增强乡贤故里村民的文化自信。在继承和弘扬乡贤精神的同时,建设新乡贤文化,激励村民争当新时代新乡贤,引导村民见贤思齐、见德思学、见义勇为,让新乡贤成为振兴乡村的表率。

推进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投入,推进乡镇文化站、乡村戏台、农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农村健身场等惠民文化工程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文化活动,如举办农民广场舞比赛、农民体育运动会、农民书画摄影展、文艺汇演及乡村地区节庆民俗活动,为农民群众搭建精神娱乐的平台和展示自我风采的舞台,使乡村充满生机和活力。

繁荣乡村文化,把乡村传统文化精华充分融入新时代乡风文明中,让新时代文明之风吹遍神州大地的村村寨寨。充分发挥乡贤文化、传统文化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作用,继承好传统,唱响主旋律、汇聚正能量,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乡村精神,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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