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广播的伦理冲突及战时规制
2019-02-21■白贵康智
■ 白 贵 康 智
1923年1月,美国人奥斯邦在上海开办了“大陆报——中国无线电公司广播电台”,成为了我国境内的第一家广播电台。北洋政府积极发展广播事业,1926年哈尔滨广播电台正式成立,随后1927年天津、北京的广播电台也开始了播音。之后,国民政府以及中国共产党都十分重视创办与经营无线电广播电台。
在媒介的产生与发展过程中,其一方面是信息传播的载体与平台,是技术发展与变革的集中体现,另一方面又不断丰富着社会文化形态与意义空间。随着媒介社会化进程的推进,它将更深入地影响社会发展,如信息传递、人际互动交往、社会治理运行等。特别是新媒介的出现,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在短时间内更为明显,可能会塑造一种新的社会价值标准与伦理道德体系。同样,随着广播的发展,其社会化进程不断加快,与之而来的媒介伦理问题也频频发生。特别是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战时环境下的广播伦理问题与规制引发了民国社会的广泛关注。从媒介社会化视角考察抗战时期的广播伦理问题及规制,是对民国媒介生态环境的另一种全新认知。
一、乱象丛生:大众的广播伦理批判
(一)广播诞生之初的伦理困境
民国时期文盲率极高,相比于传统报刊的传播模式,广播大大降低了信息获取门槛,丰富了信息的直观生动性,提升了传播效力。作为民国社会的新媒介,广播不但加速了信息的传递,还丰富了民众生活,改变着社会交往模式,成为了当时受人追捧的“宠儿”。
广播事业开创初期,一方面,社会各界赞誉肯定广播带来的新贡献;但另一方面,由于广播伦理引发的社会问题也同样受到了各界的指责。简单来说,政府与社会对于广播的教育功能、统一思想功能、信息传递功能期许满满,但现实中由于资本的作用与内外矛盾等因素,广播所发挥的作用与人们的期待相去甚远,也偏离了初衷。广播不但在积极作用方面没有取得过多的成就,反而影响了整个社会的风气,十分危险。制造假新闻,节目粗制滥造,内容淫秽且低俗、缺乏社会教育意识等伦理问题层出不穷。吴侍中谈到“有几个播音者,实在缺乏道德。于播送节目时间,往往加入几张粗俗而肉麻的唱片,与不堪入耳的污秽言辞,或者竟肆扣谩骂。还有几个播音者,时常唤街头卖艺之流,来唱一曲小调,歌一段情词,算是播送特别节目。”①黄鑑村认为,与其广播民众所乐闻者不如广播其所必需者:“以迎合民众之心理,而广播其所喜好者,此种方针为害於民众实非浅也。观目下沪上各种广播电台,均以迎合民众之心理为务,而广播低级之音乐与卑劣之对答,有害无益,尤应请当局者注意及之,而加以纠正,使民众得收听高上有益之广播。”②而双十播音社也用区别于其他“靡靡之音”电台的方式来突出本电台的社会责任意识,“诸君子,以为此是何种播音呼,不是特别苏滩,必以为时新申曲,不是越调粤讴,必为最新舶来之歌舞名曲,岂知完全出于不可思议之举。比所谓苏滩申曲,越调粤讴,以及歌舞名曲,故足以愉悦性情,为公余消遣解闷之资。而本社所播送者,乃以有益民众,宣扬国粹为原则,欲研究于游息之间,获裨益于声乐之外……本社同仁,自愧无状,本人应服务社会之精神,宣扬国学,演讲青年职业界应有之知识与技能,及提倡家庭兼青年男女之高尚修养与娱乐,用敢广播于空间。”③叶圣陶、鲁迅、茅盾等当时的社会公众人物对广播也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认为广播是为剥削阶级服务的武器,反对广播的低级趣味,提倡正确利用现代广播“团结大众”“传授知识”“报告消息”,以发展其正面价值。
(二)净化环境:抗战广播的不良内容
然而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开始,随着日本侵略野心的昭然若揭,国内大众对于广播伦理的注意力开始转移,一方面,继续批判广播的“泛娱乐化”倾向,抵制低俗节目;另一方面,更加注重无线电广播的思想动员与舆论引导作用。特别是在“七七事变”后,战时广播伦理与社会责任问题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统一各类媒体,摒弃不良内容,形成舆论战线,团结各方力量积极抗战成为了首要任务。
随着国内外矛盾日益加剧,国际间的广播宣传战愈演愈烈,如果不能好好利用广播加以引导与宣传,中国更加会成为一盘散沙。然而当时的广播界依旧娱乐成风,到处是陈词滥调、靡靡之音,形成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民众对此十分不满。“为商战而利用播音,电波音所生产的,当然是类于迎合那种小市民,站在卖主的立场,那种低级为广告而生存的职业团——如话剧,弹词,歌唱,申曲……这些长时的或短时的职业团,为生活而艺术,才去每天走上七个或八个电台,跟牛马一般的工作着,嘶喊着,尽着他们的全力来播送,我们大众之前的,红楼梦,济公活佛,三笑,特别快车,活捉……这一幅活生生的为人生而艺术的怪现象,已撕破了她的衣服,赤裸裸地暴露在我们面前。而所剩余的必然结果,就是中国市民的文化水平降低,以及中国大众堕落麻醉的深刻。”④广播已经沦落为商业战与娱乐的工具,每日粗制滥造的小调杂曲,声声不息。电台为投其所好,吸引更多的听众,赚取广告费而不择手段,丝毫不去考虑此类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效果。《音圈小讯》称,“曼娜已脱离中国无线电剧社,脱离原因据说该社老板觉得她所播之话剧,不能迎合社会上低级趣味的听众,因此连带动摇广告生命线,故将其辞退。”⑤又如“每当黄昏时候,这里一簇那里一簇的包围着从内地来到上海混饭吃的乡曲姑娘,听他们唱各色各样的小调子,你的这些调子大多是下流而淫秽。”⑥由此可见,当时广播环境乌烟瘴气,节目粗制滥造,多为迎合低级趣味的淫词秽曲,而这些内容极大地影响着社会大众,营造出颓废不堪的气象。特别是在面对外敌侵略的时候,这样的节目内容使得广播的社会责任与战时思想动员作用大打折扣,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对此问题,民国社会不少人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有人支持摒弃全部娱乐,发挥广播的教育作用,而多数人支持逐步改良,寓教于乐,提倡高级的广播娱乐。
《益世报》刊文称:“我们需要知道,无线电并不是只为娱乐而设,我们需要借助无线电的力量,提高我们的文化,灌输各种常识,团结全国人民精神,联络各地感情。此外再加上一部分的娱乐节目,以免有干燥乏味的癖病。……更希望各种娱乐如昆曲、国剧、音乐、杂技、大鼓、单弦等均加以改良,并择其合适于鼓励人民爱国心与道德观念的游艺,加以广播,而提高人民娱乐的程度,使娱乐高级化。”⑦徐卓呆先生认为,首先应该从播音台管理入手,因为这些电台都有登记备案,召集相关负责人和播音员由教育行政机构给其开会传达要义。要表明广播电台的良好发展对于国家与社会的重要性;告诉他们不良材料的危害与影响;教会他们如何甄别有害内容,播音时如何避免不良内容;要明确一旦出现问题,播音台要负全部责任;其次,要将旧游艺进行淘汰与创新,编写新的游艺材料。⑧二人观点不谋而合,摒除全部的广播娱乐不太现实,缺乏娱乐会使得广播枯燥乏味,不利于传播。但长期低级、媚俗的娱乐会败坏社会风气,影响民众思想。可行的途径只有严格把控游艺娱乐的质量,激励民间艺人不断创新,使娱乐高雅健康化。
二、强化管理:政府的战时广播伦理规制
民国社会就对战时广播的重要性具有清晰的认知,陈立夫将广播称为“第四条战线”。在内忧外患的处境下,较早就有学者意识到中国广播管理权的问题,“中国政府处于两姑之间,左右为难,无线电台只在今日,已成为军事商业之利器,如任外人设立电台,把持管理,则平日货价之起落,汇率之高下,其以尽操于外人之手;一旦战事发生,则凡关军事之秘密,一不明白宣布与敌人之前,更不劳其间谍之侦探矣。”⑨王承樟论述战时广播电台的重要作用时称国际广播战为“潜性战争”,他讲道“殊不知无线电播音,在战争的宣传上是非常重要的:如消息之传播,国际间及民众间之宣传,对敌国军民之忠告,以及干扰敌方无线电台之反宣传,其对于宣传的力量是何等的重大。无线电在战争上具有如此的重要性,故各国在这火药气味四溢全球的今日,都致力于建设更强大的无线电台,除用于商业上和军事上之通讯外,更利用无线电广播,来宣扬自己破坏他人,无形中便成了一种潜性战争。”⑩
在20世纪30年代后,国内外矛盾日益加剧,国际间的广播宣传战愈演愈烈,同时日本的侵华意图愈发明显,而国内的阶级斗争矛盾尖锐。就在这种内忧外患的局势下,国内广播却整日沉浸在靡靡之音与低俗娱乐中,对于国民思想意志毫无裨益,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战时特殊时期中,如若广播无法满足对外国际宣传与对内鼓舞民众抗敌士气的话,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介于此种状况,当局者意识到应当加强广播管理力度,着重对广播节目编排、广播不良内容、社会教育职责与战时广播新闻等内容推出了具体的伦理规范措施。
(一)国统区的战时广播规制
自广播诞生起,中国政府便十分重视对无线电广播的经营与管理。1924年8月,北洋政府交通部公布《装用广播无线电接收机暂行规则》,允许民间装设收音机,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无线电广播的法令。自此之后,国民政府加大了对全国的广播电台管控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令法规约束与规制广播伦理问题。
面对国内广播节目内容粗制乱造、淫秽低俗的问题,社会局十分重视,出台相关条例,取缔与改造不合规的广播电台。如上海等地开始整顿广播荒谬节目,“本市自有无线电播音以来,各商店即利用做夸大宣传,甚且为迎合低级趣味起见,各电台往往播送荒诞乖谬之节目,如颓废的哭,及下卑污、不堪入耳之小调,诸如此类。对于民族前途,养成颓废风气,影响非小,殊堪痛恨,本局有虑于此,认为非取缔不足以振颓风而遏潜祸,故慎重斟酌之下,采取迅速处置……无线电播音他国视为教育利器,本市为全国文化中心,不予纠正,后患必多,应是取缔荒谬播音节目一举,市政局已具有坚毅决心。”又如颁发政令,告诫各广播电台务必遵循,“乃近查市内各无线电播音台,播音材料,类多弹词歌曲每于言声调之间,含有污秽伤风之意,殊足影响社会风化。兹为防微杜渐起见,合行令另仰电台遵照,此后关于播音材料,务应郑重选择,俾免流弊,而维风纪为要。此令。”足见,当局对于广播内容低俗污秽的问题十分重视,下大力度整治广播节目,摒除不良内容,提倡发挥广播的社会教育职能,净化社会环境,以求形成战时的舆论与思想统一。
1937年4月交通部颁布实施了《指导播送节目办法》,着重对广播内容做了严格规范。例如“播送节目之内容未经审査核准,擅自播放,而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予以停播一日至七日之处分。破坏民族固有道德侮辱国人共同敬仰之先哲或时贤;鬼神妖异荒诞不经之故事;词句不但粗鄙及诲淫诲盗;违禁物品或违禁出版品之广告;危害身心之药物或场所之广告;违反民族平等之旨引起国际恶感。”对于那些屡教不改之电台,当局毫不留情,予以取缔处罚,如“有数处电台,屡不遵照办理,分情节轻重,酌予处罚,以儆效尤,而重宣传为荷……查自各省市广播电台转播中央台节目后,两个月以来,据本处侦察组报告,每日收听上海各民营电台所播娱乐节目,内容词句,其情调颇多迎合低级趣味,冶荡颓靡,其影响社会风俗人至巨,尤不合于蒋委员长所提倡新生活运动之精神,亟宜详密取缔,以振民志,而维习俗,从该组报告内关于各省节目由为淫靡鄙陋者,列表一纸,随函送达。”国民政府密切关注广播动态,为了确保战时广播质量与信息传递,当局下令要求地方与民营电台每日必须转播中央台的部分节目,并设立了侦查组监听各广播台播送内容,及时发现问题予以处置。同时规定中央台与国际频道定期和国外电台互动转播,采用多国、多民族语言进行播报。一方面及时报道国内战争实况,发扬战斗精神,争取国际援助;另一方面转播远东盟军广播,播送新闻、时评、乐剧等以助士气。法规条例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广播伦理,控制了广播内容低俗污秽的势头,对于战时舆论与思想的统一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寓“教育”于广播 从观念上筑牢伦理之基
1935 年5月,教育部和国民党中央党部商定,制定了利用中央广播电台播送教育节目,并于1936 年7 月设立了教育部“播音教育委员会”,出版了《播音教育月刊》,其内容“以讲稿为主体,此外还载有关于国内外播音教育消息和播音教育的法令。”同时国民党对各大城市的广播内容进行了严格的筛查与规范,设立了针对不同人群的教育节目,普及各类知识技能。这项广播教育活动是对以往知识学习方式的改变,通过建立“空中课堂”实现了对不同阶层与人群的知识传授,给不识字的普通老百姓提供了学习的机会。同时通过广播教育,传输思想,强化国家与民族意识,激发民众的家国情怀,共同抵御外来侵略。
1937年第五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通过了《广播教育实施办法》,该办法确立了四项原则:广播事业应以改革习俗振作人心,以及统一思想语言为主要旨趣;广播事业应确定为国营事业,由中央及省市政府经营之;广播事业应使成为教育事业之一单位,其取材标准,以教育之需要为依据;广播人员应受专业训练。四项原则从政府管理层面将广播事业纳入到国家宣传与教育中,利用广播统一思想,强化爱国意识,推行国家普及教育并对从业者的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从根本上将广播事业推向了新的高度,提升了广播的质量要求,强化其社会功能属性。《广播教育实施办法》还对广播事业发展与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电台创办方面,禁止私人设立广播电台,之前设立的私营电台如果其影响力较大,需要登记备案,接受政府监督。同时,外国人禁止在中国境内创办电台。在播音内容方面,要对广播播音材料进行审查,将材料分为准播、禁播与改编三类,未经审核的稿件不得播送;在人员管理方面,主管部门要对广播从业者进行信息统计,备案在册;在播音语言方面,要求使用国语,外语禁止使用(除特殊情况)。同时,中央对广播人员开设培训班,从思想、技术、语言、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以提升广播从业者的整体素养。以上实施办法从各个方面对广播的经营、管理、审查等方面进行约束与管控,加强广播的规范性与统一性,从而为国家政治、经济、教育服务。
广播的重要管控方面在于内容,对社会产生影响的也是播音内容,因此《广播教育实施办法》特意对播音使用的材料做出了规范,如下:“根据文化事业计划纲要所定之原则,一面应将既有之材料选择介绍,一面应将理想之材料编纂提供。关于新闻广播,除国内外重要新闻外,对于各该地方之改进事业,如筑路造林卫生消防以及农工商各项消息亦应播送;关于演讲题材,以切合人民生活之改进及国家建设之需要为目标;关于广播节目,应就各项广播材料针对人民之生活为有系统之编排。”政府对广播内容的选取采取文化当先、改善人民生活当先的原则。在抗战时期加大对民众的文化与思想上的教育,唤醒国民意识,激发抗战斗志,同时要求播音材料应为民众提供生活上的帮助、文化上的熏陶、思想上的统一与升华。
(三)红色广播的战时管理条例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色广播事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在新闻史研究中依旧是特别重要的一个阶段。自从“七七事变”后,中共中央为了更好地团结群众与宣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开始筹划建立自己的广播电台。经过多方努力,1940年春天,中共中央成立了广播委员会,周恩来担任委员会主任,同年12月30日,延安新华广播电台正式播音,这是共产党第一座广播电台,标志着红色广播事业拉开序幕。
1941年5月25日,为了适应战时宣传服务的需要,中共中央宣传部发表的《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电台广播的指示》明确了中共广播的作用,广播要服务于政治、经济、教育、军事等,用事实宣传根据地的实际情况。短短一句话却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明晰广播的重要作用,遵循广播客观、真实规律。同时,为了适应广播传播特性,指示中要求:“广播材料应力求短小精彩,生动具体,切忌长篇大论,令人生厌的空谈”。“广播均应采取短小的电讯形式,每节平常以三百至五百字为适当,至多不得超过一千字,当地负责的讲演与论文,如有特别重要意义的,应摘要广播,至多亦不得越过一千字。”从这一项规定中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十分注重细节,广播不同于报纸,如果是长篇大论、不着重点,首先难以使听众留下印象,其次容易让听众产生厌烦。特别是在抗战期间,短小简练的电讯恰恰容易告知听众重点,提高传播的有效性。在广播纵向管理与对外宣传方面,中共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一切对外宣传均应服从党的政策与中央决定,各中央局、中央分局、省委、区党委负责同志的公开发言,尤应严格遵守此原则。”“各地方报纸下的通讯社,应成为对外宣传的重要机关。并设立广播委员会专门负责广播材料的审查编辑,并由宣传部指定一政治上坚强的领导人,并经常检查其工作。”规定表明了中共加强对广播的行政管理,明确隶属管理,对广播材料加以审查编辑,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与及时性。同时根据战时需要,中共还创办了日语广播,主要是宣传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残酷罪行,介绍日本反战同盟活动,煽动日本士兵反战、厌战情绪,瓦解敌人斗志等。中共中央对广播电台的管理措施,不光规范了广播内容形式,同时还团结了各方力量,维护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综上所述,无论是国民政府还是中共领导的抗日武装力量都密切关注广播事业的发展,在战时特殊时期,对广播泛娱乐化、内容淫秽低俗、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等伦理问题加强了管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令,阻止靡靡之音扰乱社会风气。同时也对广播的具体管理、播音方式与操作细节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提高了战时广播内容质量与传播效果。更为重要的是在战时遏制了社会不良风气,通过广播鼓舞大众抗战斗志,激发爱国情怀,共同抵御外来侵略。
三、战时广播行业的伦理自律
随着1937年以后日本开始全面侵华,一方面,广播继续为民众传递国内外新闻与推行社会教育;另一方面,还肩负起对外宣传与对民众思想、精神之鼓舞使命。在这期间,广播的伦理问题依旧会引起各界的批判,但值得注意的是广播行业开始步入正轨,行业自律与规章逐步发挥了作用。广播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发展,在借鉴与对比中加深对国内外广播的研究,社会对广播事业的特性、功能等认知更加清晰,这也更加有利于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有利于自我规范。
抗战时期,中国的广播行业展现出积极的抗战态度,全力投入服务抗战事业,行业伦理自律不断完善。1937年,为了团结群众抗战,集中力量做好宣传与动员工作,上海市各界抗敌后援会宣传委员会拟订《战时广播电台统一宣传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战时广播管理、播音内容与规章,是一次广播行业内部的自发实践。《战时广播电台统一宣传办法》规定了战时广播电台节目设置,主要以这八类为主:“1.时事报告(取材申、新、时事、大公、时事午刊、新闻夜、大公晚、申晚); 2.劝募救国公债; 3.劝募慰劳物品及其他征集事项; 4.各类战事指导; 5.外国语言演讲及时事杂评; 6.抗战歌曲演唱; 7.名人演讲; 8.游艺劝募或宣传。”从节目类型中我们可以发现,以往占绝大多数的广播娱乐节目被剔除,所有节目的设置均围绕抗战与募捐,这是一个很明显的变化。同时,上海各界在丁守业、徐卓呆等人的建议下,联合广播界同仁成立了中国无线电播音协会,致力于推进播音事业,以辅助社会教育之实施,及改良材料,务期增加听众之知识,矫正国民之陋习,振作民族之精神。茅盾先生对此也大为赞赏,他认为广播界进入了战时状态,风花雪月情调的开篇没有了,平日里的平剧、大鼓、蹦蹦戏也不播送了,代替为抗日救亡歌曲与防空防毒演讲,电台还会将当日的新闻用半文半白的形式播送,一改往日之娱乐气氛。《战时广播电台统一宣传办法》还对节目进行了具体的规范,例如“时事报告节目可以自由播送,但是必须要在规定的报纸范围内取材,不得无故删减新闻原意。劝募救国公债节目由宣传委员会统一撰写稿件,各广播台宣读,每三日更新一次。该办法从根本上消除了广播泛娱乐色彩,将各广播台统一起来,凝聚力量搞宣传,为抗战救国做服务。”
到了20世纪40年代以后,中国广播界对播音业务上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反思,逐步确立起广播业务操作过程中的细节与规范。广播从业人员对于广播新闻的编辑问题提出了规范,认为新闻具有真实感,要让受众如亲临现场般的感受新闻事件,这样才能把战事新闻发挥最大化效果。广播新闻常常会被新闻稿所拘束,不容易体现新闻的真实感,只有提升广播新闻稿的编辑水平,方可实现。1.给性质分类,大体上不外乎国内和国际两大类,如果是对国内播音,我们对于国内新闻自然可以分得较为详细,政治军事经济等等;2.重新组织,将列举式改为综合叙述式;3.删去琐碎不重要的新闻和语句;4.把发电地点,通讯社以及日期编入新闻本身之内,来源相同的新闻可以合并时,则以上发电地点等三项不必重复;5.关于地点及日期,应以此地此时为标准,例如通信机构所供给之新闻原稿为华盛顿3日电,昨日此时,应改为据华盛顿的电报,2号那天华盛顿;6.第一次遇到人名地名,都应该说出全名,即使是很有名的,也应该如此。以上这些广播新闻业务细节方面的改变,逐步提升了广播新闻区别于报刊新闻的特性,增强了新闻的真实感与感染力,也让听众更容易明白其内容,这也极大地提升了战事新闻的传播力,再现了战场的真实情况。
同时,抗战时期广播工作者表现出的责任意识与爱国敬业精神更是可歌可泣,彰显出媒体人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史料记载:“历年来各电台为国家为社会均竭诚服务,聊尽国民天职……国军因战略而西撤,同业等虽远离祖国怀抱,而仍忠贞坚持发扬正义,不为敌伪利用,不怯强暴威胁,以国家至上民族为重,不惜牺牲一切,因之各电台负责人时遭敌宪兵队及伪警务处抓拘。”又如“在重庆‘五·三’‘五·四’大轰炸的时期,重庆所有的民众几乎完全躲在防空洞里,那时重庆上空的炸弹如雨点般降下,重要的建设几乎全部夷为平地,但中央广播电台的工作同志仍旧稳坐在号称广播大厦里面的麦克风前,执行他们神圣的职务,并不曾因为敌寇的疲劳轰炸,而有一分一秒钟懈怠职守的情形。中央电台工作同志,这种威武不屈的精神,在中国广播史上实在是值得称道的。”
广播行业随着社会化进程的加快与国际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进步,在大众的监督与“批判”下,广播的伦理思想发生了诸多改变。从起初的抵制广播泛娱乐化与三俗,而后推行大众广播教育,提升国民文化素养;面对外国侵略,中国广播界同仇敌忾,团结一致,摒除不良娱乐,充当对外宣传与振奋国民之宣传武器,为民众提供服务;广播行业从新闻业务出发,规范广播新闻的稿件、内容、播音方式与形式,大大提升了广播新闻的真实感与传播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强化了抗战广播的感染力。各界对无线电广播发展议题的批判与讨论,推动了广播媒介伦理思想的发展,逐步形成了抗战广播的伦理与责任框架。
注释:
① 吴侍中:《广播无线电播音者与收音者应有之道德》,《无线电问答会刊》,1932年第19期。
② 黄鑑村:《广播无线电之使命》,《无线电杂志》,1934年第6卷第1期。
③ 双十文化社:《双十文化社播音宣言》,《双十播音讲义》,1933年第1期。
④ 《现阶段所需要的播音》,《音苑》,1934年第7期。
⑤ 白狼:《音圈小讯》,《沪声》,1936年第1卷第5期。
⑥ 竹铭:《无线电播音与社会改革》,《音苑》,1934年第3期。
⑦ 郭荣:《本市无线电》,《益世报》,1936年2月13日。
⑧ 徐卓呆:《无线电播音》,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13页。
⑨ 楚狂:《中国无线电台应收回自办》,《民大政治学会月刊》,1925年第3期。
⑩ 王承樟:《无线电在战争中的重要性》,《战时记者》,1939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