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贫困村共性问题及脱贫发展策略探究
2019-02-20李爱华
王 磊, 李爱华
(石家庄学院 a.继续教育学院;b.法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35)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有60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下降到4%以下,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1]。在精准脱贫、产业脱贫、生态脱贫以及可持续脱贫等层面,已经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脱贫发展之路。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党向全国人民和国际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然而在走好“最后一公里”,从宏观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并在落地中深化,从微观层面调动主体动能,引导深度贫困村因地制宜,从脱贫出列,走向乡村振兴,仍存在系列困难,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一、深度贫困村共性问题及原因
(一)脱贫资源比较贫乏
脱贫资源可以分为硬件资源和软件资源。硬件资源贫乏基本上是深度贫困村的共性特征,如无山可靠,无水可依,无特色(指产业特色或文化特色等能够生成凝聚力或可供开发性的资源),无区位和交通优势,周边也缺少可以带动村民发展的产业资源等。硬件劣势不仅阻碍贫困村的经济发展,而且还会弱化村委班子的脱贫发展观念,进而影响到组织作用的发挥。如河北平山县某村,既不靠山,也不靠水,距离乡镇和县道也较远,耕地基本上全是一小片一小片的坡岭地,年轻劳动力外出打工居多,村内老人和孩子居多,几乎没有什么发展的凭借,谈及发展有种“痴人说梦”的感觉,甚至在一些人看来,村子的贫穷是理所当然的。课题组调研之后发现,虽然村子地理及资源条件比较差,但是地多,人均十亩地,一般3~5口人的家庭就有30~50亩地。因为缺少劳动力且种地收入较低,村民大多只留很少的地种一些花生、玉米等好打理的农作物,其余的地要么种树(普遍都是杨树),要么被撂荒。硬件资源与软件资源互相影响,村干部也没有跳出传统思维模式,挖掘自身资源优势,没有发挥组织引领作用。在河北,这样的村子还有很多。
(二)资金投入渠道单一
深度贫困村大多无区域或者交通优势,地理位置相对闭塞,道路难走,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在扶贫工作中,上级扶贫单位和驻村工作队普遍倾向于村庄基础设施的投入和改善,如硬化道路、建设村民文化活动中心、粉刷道路两侧墙体、改造贫困户危房、拆改猪圈、厕所革命等,道路、村民文化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善,确实提高了贫困村的宜居性,使贫困村的面貌焕然一新,这样的帮扶举措风险小而且见效快,给村民的生活带来了便利,政绩看得见。尽管最好的扶贫脱贫方式是产业脱贫,但发展产业项目涉及到的问题多,难度大,如资金筹措问题、农地使用问题、经营主体及运转问题、利润分配及风险问题等等,因此,扶贫部门和驻村工作队大多倾向于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问题在于,在村庄主要基础设施建成之后,扶贫资金的申报和使用应该向产业项目倾斜,不应该再执着于基础设施的投入。在实际的扶贫工作中,一些地方的扶贫相关职责部门和驻村工作队并没有及时转变观念,依然倾向于基础设施的投入,如河北省平山县东王坡乡某村,村内没有任何产业,也已经修了村村通道路,在扶贫资金并不充裕的情况下,又投入46万元修筑了一条村内一年四季几乎都处于干涸状态的小河沟,类似这样的案例很多,扶贫观念没有及时转变,扶贫资金变成了“面子工程”。
(三)缺乏产业支撑
由于国家精准脱贫战略的实施,各级部门扶贫力度很大,加速了深度贫困村的脱贫步伐,如河北省平山县东王坡乡由县扶贫资金集中建设的光伏扶贫项目,一个贫困村一年分红可达近8万元,再加上金融扶贫、五保、低保等政策保障,一般的贫困户都可以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脱贫标准,问题在于,一旦失去这些项目支撑,贫困户又会大概率地回归贫困状态。
由于市场、资金、观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就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产业脱贫还没有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一些地方规划的产业脱贫项目也没有实现预期的发展目标,如河北省某贫困县的千亩核桃园、万亩寿桃基地等项目,因为缺少市场宏观预测和科学调研,加上种植周期长等因素,很多贫困户种植积极性不高,参与性弱,资金投入后项目搁置,使产业扶贫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境地。
工作中发现,部分贫困地区存在较为突出的“等靠要”思想。村两委班子没想着自己带领村民脱贫致富,而是等着政府“给”,靠向对口帮扶单位“要”。政府一直倡导“扶贫先扶志”,村民有了脱贫之“志”,才能从根本上脱贫。
(四)基层组织建设有待加强
在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所列的主要任务中,强调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2]。而在实际工作中,传统的村庄治理方式与发展思维模式仍然影响着脱贫工作,基层组织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很多村干部还是老思想,认为村民发展经济要靠个人,能不能挣来钱是村民自己的事,发展则“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村庄只要稳定,发展问题上顺其自然就可以了,很多村支书、村主任个人经济发展得很好,但是,村庄经济“以前是啥样,现在还是啥样”。村两委班子并没有担负起村庄经济发展的担子,也没有突破狭隘的自我发展观,没能带动村民集体脱贫致富。空降的驻村工作队,队长兼任村第一书记,虽然驻村工作队有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任,但第一书记拥有的权力是原村两委班子临时让渡出来的,驻村工作队要想开展工作,没有村两委班子的支持可谓寸步难行,整顿村级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任,仍多停留于纸面,第一书记承担的实际上还是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责任,局限于帮扶事务,权利之间的默契虽不在纸上,但往往心知肚明,互不逾矩,这无形中给工作队扎根发展,深入脱贫工作增添了难度。
二、深度贫困村脱贫策略
扶贫产业确定难,落地难,产业项目供需不平衡,产业科技含量低、附加值小,初级产品多、竟争力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所以,在推进产业脱贫的过程中,既要把握在我国经济发展“换档期”和经济改革“深水期”时存在的问题,充分考虑国家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改革方向和顶层设计,也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组织作用,拧成发展合力,促进扶贫脱贫对策的研究和创新。
(一)扶贫资金向产业扶贫项目倾斜
首先,应重视产业项目的收集工作,上级扶贫部门要和科技情报部门合作,多方征集和寻找有科技含量的中小型优质产业项目,并将这些项目加入到扶贫项目资源库中,鼓励驻村工作队走出去,多方考察,引进符合帮扶村的产业发展项目,特别是微科、小科技型低投入产业项目。其次,扶贫资金向产业扶贫项目倾斜,在贫困村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的前提下,不能一味地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相关职责部门和驻村工作队应转变观念,加强调研,在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申报和拨付工作中加大扶贫资金的倾斜力度,实现扶贫资金的优化利用。
(二)培育销售渠道和销售终端
“互联网+”搭建起来的多联平台,给规模生产的农户和合作社提供了便利的销售渠道,但对于大多数农户而言,能搭上互联网便车的还是少数,传统销售渠道是否通畅仍然是脱贫与发展的关键。在不断提高国民消费能力的同时,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的便捷性,培育通用性、实用性强的供销平台,就显得十分必要。所谓“渠道为王,终端制胜”,可以借势“一带一路”战略,广泛开展对外合作,铺设涉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快直接面对消费者的销售终端建设步伐。应将销售终端的布局上升到省市或国家战略层面,相关部门应积极出台激励政策,鼓励和扶持本土大型商超走出国门,成立国有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鼓励其在国外对大中型商超展开并购业务,打通国内外的销售通道,从而实现国内产品的有效输出,破解国内销售渠道不畅和产出相对过剩等问题。
(三)培育适度规模的集体经济
发展集体经济、股份制经济、合作社、创业园区等涉农经济联合体,应加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在《摆脱贫困》一书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力。”[3]邓小平同志曾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4]在家庭联产承包的投入和产出比无法有效提高的情况下,个体种植的积极性也在不断下降,加速农地的确权与流转,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就成为大势所趋。在扶贫“输血容易造血难”的情况下,应鼓励扶贫资金用来引导和发展村集体经济,有条件的村庄,在找准产业路子的情况下,可以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科学评估其投入产出、管理制度等层面的可行性方案,评估合格的,鼓励其利用扶贫资金,发展集体经济或股份所有制经济。在发展集体经济和股份制经济的时候,达不到集中经营条件的,可以先确权,规划,坚持集散结合。在确保农户收益的前提下,可以集中土地或股本,适度发展集体经济,条件未达到的,要坚决防止运动式集中,防止集中后经营管理跟不上,浪费土地资源和现金流,产能降低等伤农损农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安格斯·迪顿在研究贫困问题时指出,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是贫困的主要原因。“扶”与“贫”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供给”与“需求”的关系。在“供给”视角下,“贫”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贫困居民对“有效政府”改革生产关系的需求[5]。所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制度创新和组织引领,是摆脱贫困的主要方法。
目前,在贫困村村干部队伍中,仍有不少村干部的思想还没有脱贫,个人发展意识强,集体发展意识弱,坐享其成者多,奋斗奉献者少,曾经,由于管理制度和纪律监管相对松弛,村干部只需要“稳坐钓鱼台”,不需要为发展作出什么贡献。随着干部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权力被收进笼子里,村干部的管理权得以有效监督,有些村干部对村庄管理的热情随着直接利益的减少而有所下降,所以,针对经济发展速度缓慢的村庄,要对村干部进行系统培训,鼓励他们走出去,开拓视野,向先进典型学习,破除畏难情绪和守旧思想。河北省晋州市周家庄乡老党委书记、全国劳动模范雷金河常说:“农村的许多难事,实际上难就难在干部身上。干部一带头,群众就认头。群众认了头,再难的事也就好办了。”[6]所以,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组织作用,拧成一股绳,形成攻坚克难的合力,跟上形势和时代发展的步伐,主动把“上级压担子”变成“我要挑担子”,用共产党员的奉献精神和正气团结村班子,带动老百姓,实现村庄经济的集体发展。
(五)推进村级自治制度改革
从20世纪80年代初,中共中央《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号召派遣干部赴贫困地区帮助群众摆脱贫困[7],到现在已经有30余年的历史。驻村帮扶制度的实施,提高了精准扶贫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并带动了扶贫资金和智力资源的引入,为广大农村地区快速脱贫提供了制度性保障。驻村帮扶制度卓有成效,并且日益常态化、规范化,有效地带动了贫困村摆脱贫困的步伐,但是,驻村帮扶制度仍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
驻村工作队长兼任村第一书记的做法,理论上解决了工作队之于原村级组织的嵌入问题,但因为原有村级组织权力结构的稳定性,以及驻村工作队明确的脱贫任务和派驻时限,使驻村工作队的重点工作仍局限于完成帮扶脱贫任务,并且帮扶的方式仍然多为初级的“输血式”帮扶,因为推动“造血式”产业扶贫涉及到产业调研、产业评估、资金来源和扶贫资金的使用风险性等众多因素,就驻村工作队可利用的有限权力空间来说,有效调动村班子成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发展集体经济,实现产业脱贫,难度依然很大,所以,“输血多,造血少,扶穷多,扶志少”的局面仍在持续,虽然在驻村工作队、村班子和专项资金的支持下,依照现行脱贫标准,基本能够顺利完成脱贫任务,但是,仅仅完成脱贫任务,是无法满足村民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内在需求的,所以,从长远来看,应该总结驻村帮扶制度的经验教训,改革和完善村级组织建设制度,如村主任可以由村民大会选举,村党支部书记由乡党委选派“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并详细制定村干部能上能下的章程,在工资、职务晋升等方面根据其业绩予以体现,使个人发展与集体发展相互支撑,形成良性循环,用制度来调动村班子干事业的热情,这样既能保证村庄的社会稳定问题,亦能解决村班子文化底子差、制度虚设、凝聚力差等问题。
(六)探索性开展农村户籍开放试点工作
就众多贫困村而言,既没有吸引投资的区位优势,亦没有吸引投资的优惠政策,所以,外部资金很难进入贫困村,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农村发展要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8],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但就现行的政策而言,农村并没有形成对城市和投资人开放的格局,没有相应的投资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资金和人才的流入。当前,应该加强农村户籍放开制度的探索和研究,在贫困地区开展“落户入籍”试点工作,出台相应的“落户入籍”政策,由相关职能部门选择试点区域,探索小规模的投资优惠政策,试点性开放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建设用地,允许城镇户口(外来人员)参与宅基地流通,并对学历、技术等级、职业、投资金额、产业性质和居住年限等方面提出要求,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加入村籍,享受村民福利。吸引优质社会资源,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