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以绩效为抓手的财政监督机制
2019-02-19黄新良
黄新良
(汝南县财政监督检查中心 河南 汝南 463300)
一、引言
在预算制度改革中,预算绩效管理是一项重点,不仅能够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且对于政府工作效率的提升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新的发展环境当中,对于预算绩效进行管理成为了一项重点,在未来工作中,即需要能够做好财政监督机制的建立对绩效起到约束作用,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水平。
二、目前存在问题
在现今财政绩效监督工作当中,所存在的问题有:
(一)监督覆盖不足
在现今财政监督工作开展中,重视专项检查、对日常工作存在忽视是存在的一项主要问题。如果财政监督的主要形式是专项检查,长时间则会使被监督人以此形成侥幸心理,在形成监督盲区的情况下对违法违规事件的出现概率进行加大,无法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浪费情况进行避免。同时,如果没有对日常预算过程强化监督,也将因此出现浪费财政资源的情况,当在某个时间集中进行专项检查时,不仅会使财政监督因此出现超负荷工作情况,也将使被查单位加重负担,对正常工作的进行产生影响。
(二)缺乏持续监督
在以往工作中,我国在财政监督中更多的将当期作为重点,即年度预算的执行结果,对于涉及到跨期的项目预算以及重大决策,在具体监督方面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并因此使财政政策出现顺周期调节的情况。在新的工作要求中,明确了需要对新开展的项目以及新出台的政策进行事前绩效评估,使绩效管理工作关口前移,这对于我国中期财政规划的实施也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新时代绩效管理工作中,不仅仅需要对财政支出当期绩效具有重视,也需要能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拓展,对中长期绩效开展监督,对绩效评价结果的整改前可以及运用情况进行跟踪。这对于我国财政规划的编制、执行相关情况的监督机制建立也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缺少监督标准
在财政绩效监督工作开展中,绩效评价是重要的前提,对于绩效指标、标准的建立则是评价实施的关键。在绩效评判、监督中,绩效指标与标准与重要的依据,在该种情况下,对合理、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标准进行建立则成为了保证公正开展监督活动的关键。需要考虑的是,在财政资金公共性质以及具体应用中,相关目标将涉及到社会、政治以及经济等多方面,同时我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起步较晚,不仅缺少完善的基础资料,也存在缺少绩效标准指标的情况。该种情况的存在,则将使财政绩效监督、评价在具体工作中也将受到限制,财政监督对于预算资金使用产生的影响难以获得可观的评价,在实际评判中,将受到较大来自主观因素的影响。且在较大主观判断波动的影响下,使得同一个项目当中不同人员也将获得具有差异的结论,对财政绩效监督结果的公信力以及该项工作的严肃性产生了弱化效果。在该种情况下,如何在现有基础上对科学、统一、合格的绩效监督体系进行建立也成为了必须引起重视的一项问题。
(四)监督范围有限
在新时代财政工作中,对财政绩效监督机制进行构建是重点要求,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对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进行了提出,该要求即表示擦正监督范围也需要能够向着更为全面的监督路径发展。同要求相比,目前我国财政监督管理在具体工作中在覆盖面方面还存在不足,主要采取的方式是审计监督,更多的重视事后方面。而在绩效评价监督中,主要即开展事后评价,以此对预算编制与执行当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发现与处理,在事前以及事中环节存在缺失情况,无法对问题进行及时的发现与解决,也将因此使监督工作在预警作用以及时效性方面存在不足,在预算管理以及花钱效果方面,更多的是进行事后的补救,该情况不仅同现今预算管理的要求不符,也无法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相适应,具有积极改进的紧迫性。
三、财政绩效监督机制建立对策
(一)明确监督重点
近年来,相关的制度要求当中对预算绩效的监督管理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政策制度背景下,要想更好的发挥监督作用,做好监督环境以及监督主体监督能力的提升十分关键。具体来说,需要能够从以下方面做好监督重点的明确:第一,事前监督。对于重要决策与项目,做好事前的绩效评估工作十分关键,同时加强监督,以此保证绩效目标在设置的合理、规范方面能够满足要求,是否能够明确花钱的原因、数量、方式以及效果。同时,也需要对绩效指标的准确性以及清晰性进行检查,看是否能够对绩效目标进行良好的反映,在评价标准方面是否具有客观实际的特征;第二,事中监督。在目标执行中加强监控。具体来说,要应用绩效自评以及重点评价方式检查目标在具体实施当中所具有的程度以及效果开展检查,保证监控同预算执行具有良好的跟随性。对于在监督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对其反馈情况进行检查,如调整是否合理以及所采取的措施是否满足要求等。如果法修按在支出中存在一定的偏差,即需要能够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对无法实现财政活动以及支出绩效情况较差的活动,要在停止资金拨付的情况下回收剩余的资金,通过该方式保证绩效效果;第三,事后监督。在事后监督中,需要重点评价目标的完成情况。通过绩效评价方式的应用,能够较好的反应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以及所获得的效果。在该环节中,监督绩效评价是其中的重点,保证该项工作质量,确保能够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较好的反映,而在绩效监督中,也需要监督结果公开情况,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在获得而结果后向社会做好评价结果的公开;第四,追踪结果应用情况。对于预算绩效管理来说,其开展的宗旨即是提升财政使用效益以及资金效率,预算安排同绩效管理的结合。在该种情况下,需要将评价结果作为绩效监督当中的重点内容,主要检查是否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是否将评价结果反馈给部分作为下一年财政资金分配、目标制定参考情况等,同时包括有是否将评价结果作为政府绩效管理改革的工具,保证结果能够充分发挥出应用的作用。
(二)建立协同机制
在我国财政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其具有了民主化特点,也将因此使我国预算监督工作具有了更为多元化的特点。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现阶段工作开展中,即需要能够建立起人大立法监督为核心、不同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的监督机制,同时以新预算法为基础要求不同主体能够根据对应的监督内容、职责履职,对于在监督过程当中存在的失职情况要将进行严肃问责。同时,党和政府也需要在此过程中发挥监督、引导以及协调作用,通过良好政策环境以及法律制度的建设保障相关绩效监督机制的良好运行与发展,通过法律方式对不同监督主体的行为进行约束,使其在工作当中形成良好的履职意识与责任。人大以及政府等相关监督主体,也需要能够在工作开展当中加强相互间的互动与交流,在重点政策的研究、制定当中做好处理,积极引导公众也能够参与到该项工作中,充分的发挥出价值,对良好的预算绩效监督格局进行实现。
(三)明确绩效目标
该项工作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在绩效目标树立后,即能够贯穿在整个预算过程当中,保证预算绩效监督工作能够始终具有明确的方向,不仅在具体执行监控方面具有参照,且能够使预算执行结果获得好的评价依据。在该种情况下,即需要能够将绩效目标的执行、执行以及完成效果作为重点进行把握,通过对绩效目标的科学设定设计保证监控工作能够始终围绕目标进行,在避免偏离方向的情况下保证结论更具说服力。在新的要求当中,对于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项目与政策,需要对全周期跟踪进行实行,即要求资金在一定时期内,无论是效果还是产出都需要进行监督,同时也包括资金使用中对于经济、生态以及社会所具有的影响。该要求的存在,也是对中长期绩效目标的制定提出了要求,实现政府综合治理效果的体现。在中长期财政视角中,开展绩效目标监督也将具有综合、复杂的特点,需要能够将中期绩效目标建立在科学预测基础上,动态调整众泰目标,在此基础上监督资金中长期目标实现情况,以此对财政资金具体应用当中的有效性以及合理性进行掌握,更好的实现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
(四)健全指标体系
在实际设计绩效指标体系时,其中的关键基础即是绩效目标,对于绩效指标与对应的标准来说,则是量化、细化绩效目标的方式。在新的工作环境中,不同行业部分需要能够针对不同行业、层次以及领域做好对应体系的建设。该体系的建设主要服务目标即是绩效,在设计过程当中,需要保证能够充分反映目标的形成以及效果,在将绩效指标、标准与目标为基础的情况下对权重进行设置。在绩效监督机制中,绩效标准与指标也能够作为开展绩效监督工作的依据,绩效权重与指标值是获得绩效监督的关键参考。在实际处理中,即可以通过相关指标、资金的应用进度等开展追踪,通过该方式充分的发挥出监控工作具有的纠偏价值,且在跟踪导向性绩效指标的同时,也能够在发现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保障财政绩效水平。
(五)提升监督能力
在新的预算绩效监督工作中,对于参与监督主体能力也具有了更高的要求,这将体现在预算的编制、问责、决策、调整以及执行等环节当中。同时,预算绩效管理具有较强的复杂程度,也将因此对法律制度掌握、专业知识的掌握具有了更高的要求。人大作为监督的重要主体,尤其是基层人大在预算绩效监督的意识以及理念还存在不足,对于绩效监督的相关举措缺少主动性,并因此使绩效监督流于形式,对监督结果的约束力产生影响。在未来工作中,要想对这部分问题进行积极的解决,即需要能够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督以及制约机制,通过培训方式提升认识,保证各方都能够对新预算法以及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掌握,同时包括有绩效监督的手段、方式等,实现绩效监督权力的提升。
四、结束语
财政绩效监督是财政支出管理的重点内容,同传统监督比较来说,目前财政监督工作在开展中不仅需要能够细致的检查资金在应用过程当中的合规性,且需要能够在将财政支出的基础上对政府在活动过程当中所具有的影响以及不同方面的效益进行监督。在未来工作中,即需要能够积极明确工作要求,转变方式方法,通过科学方式的应用进一步激发财政资金应用效应,使财政支出在具体活动当中能够充分的发挥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