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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买了一批材料,但是没有及时取得发票,预缴时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19-02-19

税收征纳 2019年9期
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凭证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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