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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新时代新疆社会治理质量的思考*①

2019-02-19顾红霞

实事求是 2019年1期
关键词:新疆

顾红霞

(新疆艺术学院高等职业学院 德育教学部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坚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提高治理的质量和能力,逐步形成了具有新疆优势和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步伐逐步加快,特别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各族干部群众,坚决贯彻中央治疆方略,推动稳定发展取得新进步,全疆呈现出大局稳定、形势可控、趋势向好的可喜态势。[1]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疆稳定与改革发展的任务更为艰巨,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新疆的社会治理已经站在了新的起点上,但也面临着新挑战、新机遇。

一、新疆社会治理工作站在新的起点上

经过改革开放40年来的努力,特别是新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全面落实中央治疆方略,维护新疆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特殊关怀转化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强大动力,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新疆社会呈现出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各项事业兴旺发达,既创造了经济发展的奇迹,也创造了社会稳定的奇迹。新疆的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平安新疆建设给全国人民带来了安定生活和良好发展环境,也为全国社会治理作出了新疆贡献。

1.新疆的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良好的社会治理是新疆社会和谐稳定、全国各族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思想,立足新疆稳定和改革发展实际,努力加强和改进新疆社会治理工作,解决制约社会治理质量提升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新疆的社会治理,坚持有序推进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建设,一方面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同时坚决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社会治理和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的转型升级,坚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为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建设强基固本。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2]进一步实现理想的新疆社会治理效果,需要继续在实践中落实中央治疆方略,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精准把握新疆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明确治理任务,坚持基本遵循,努力把新时代新疆社会治理提升到更高水平。

2.新疆坚持聚焦总目标推进社会治理。新疆的社会治理是以聚焦总目标,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宗旨的社会治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坚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使社会治理实践取得一系列重大进展,突出表现在: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全面落实中央治疆方略,健全党政军警兵民协调联动的好机制,坚持落实和健全党政军警兵民协调联动机制;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以国家安全体制为基石,健全立体的公共安全体系;坚持引导社会组织和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着力推进全社会共同治理;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稳定和改革发展的红利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群众;以社会治理为要旨,以公共服务为抓手,夯实新疆社会治理基础;以基层治理为中心,以维护稳定为抓手,加强城乡社会治理;以法德共治为框架,推进诚信建设,完善新疆社会治理规则体系;以体制机制创新为路径,稳步推进新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取得新成效。

3.新疆社会治理的重点应转向提升质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直接影响到新疆工作的全局,落实中央治疆方略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而展开。随着新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深入推进,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社会矛盾更为多发,新疆社会治理也面临一系列新问题。如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稳中求进、久久为功,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体制机制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去极端化”活力的深度激发仍然缺乏系统的制度安排,社会主体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和方式仍需完善,等等。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不断增长,新疆社会治理面临的具体问题也更为复杂,如何持续绷紧反恐怖斗争这根弦,持续深化严打专项斗争,全力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如何健全党政军警兵民“六位一体”工作机制;如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建设更高质量的法治新疆、平安新疆;如何锻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让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的反恐维稳队伍,切实担负起维护新时代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等等。特别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如何坚持正本清源、凝聚共识,筑牢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思想基础;坚持科学方法、明确政策界限,提高运用历史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水平;坚持政治导向、尊重历史客观,牢固树立关于新疆历史问题的基本观点;坚持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使正确的历史知识和思想观念抵达人心。[3]这些都仍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上持续进行深入的探索。

二、新疆社会治理工作正肩负着新的任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2]并且再次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专门部署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任务,这为新时代的新疆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和规划了路径。具体分析,新时代新疆社会治理肩负着以下几方面任务。

1.构建新疆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保证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这意味着我国社会建设在国家顶层设计上的地位更加凸显。按照党中央对加强治理、完善体制、创新机制等作出的系列重要部署,新疆社会治理的思路日益清晰、效能日益彰显。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形成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置于了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按照这一要求,新疆应该坚持将社会治理格局放在更高层次、更大系统中,对社会治理事业的立体化进行全方位谋划和安排,不仅要建立新疆社会治理多元的制度体系、完备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严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的社区自治体系,还应坚持营造出这些体系有效运转和相互支撑所必需的系统性条件。

2.增强各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要求全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强调要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这些要求标志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新疆社会治理需要增加主观的评判标准,新疆社会治理的各项事业不仅要追求客观治态,还要追求人民群众满意的主观治感。这是对新疆社会治理的有效性、成果的群众满意度提出的更高要求,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更高层次满足。

3.融合新疆社会治理系统。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的重要指示。更加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保持稳定社会大局,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要求,并且从“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2]的角度提出了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要求。党中央坚持将社会治理与民生发展一体规划的系统融合新思想和新要求,需要新疆在落实中央治疆方略和加强社会治理中充分贯彻执行。新疆社会治理应当置于民生改善乃至国家治理大系统内一体谋划,要充分体现出社会治理观的系统融合性,努力使新疆的社会治理各子系统内部的融合进一步增强实效性。如应当实现“去极端化”的系统化治理,坚持维护稳定导向的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融合,“积极健全国家法律与国际反恐合作机制及与地方维稳法规相互衔接配套的法治体系”,[4]进一步提升“去极端化”的成效;坚持推动治理能力系统化建设,全面提高新疆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探索社会治理责任一体化增效的途径,促进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的系统融合,努力使新疆的社会治理工作更具融合性、系统性和协调性。

三、新疆社会治理工作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新时代,新疆的社会治理工作已经站在了新的起点上,肩负着新的历史任务,实现新目标应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强化党的领导。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疆不仅面临区域间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还有繁重的反恐维稳工作,这就使新疆各地的社会发展与社会治理有着更为突出与典型的表现。加之国家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社会矛盾多发,利益关系复杂,新疆社会治理的复杂性、系统性、艰巨性更加凸显。全面推进新疆社会治理升级,既要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又要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就必须坚持和强化党的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全面加强党对社会治理的战略统筹与引领,充分发挥党在保障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治良性互动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坚持依法而治。党中央要求新疆要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稳中求进、久久为功。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与社会治理密切相关,因此,相关的各类实践与探索应当坚持在法治框架内进行。随着新疆社会治理向深层次推进,治理触及的程度和广度将更深更广,涉及到的问题层次将更加深刻,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政策把握的要求将更高,特别是对个人生活将会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这就迫切需要社会治理的各项工作都要坚持依法推进、依法实施,始终坚持依法规范和调整、平衡个人权利与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新疆地方法治必须不断完善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管理和服务的法律法规,地方立法应注重消除制约社会治理创新的体制障碍,[5]既要旗帜鲜明地突出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要求,坚定坚决地强化、保障和推进中央治疆方略的落实,也要适当统筹兼顾多元目标,有效稳定社会主体间互动的预期,充分释放制度的功能与引领力,努力提升新疆社会治理的效能。

3.坚持常态化综合施治。新疆社会治理要充分发挥现有规范和机制的重要作用,应坚持以常态化、法治化为基础,严格遵循法治约束和制度约束,即要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绷紧反恐怖斗争这根弦,持续深化严打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全力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坚持围绕社会治理的常态化、法治化进一步健全党政军警兵民“六位一体”工作机制,完善立体化、智能化边境管理设施,切实形成强边固防的铜墙铁壁;坚持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建设高质量的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在社会治理中应当鼓励和支持各地实事求是地探索新的方式方法,既要有效化解原有体制机制无法解决的老问题,也要积极创新并自觉遵循规律和系统的相容性,统筹社会治理的各方面资源与力量,切实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坚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和政策措施,促进新疆社会治理格局逐步走向成熟。

四、新疆社会治理工作应抓住的关键着力点

进入新时代,面对新起点和新任务,新疆社会治理的具体矛盾、现实焦点和手段工具都发生了重大变化。高质量推进新疆社会治理、建设更高质量的平安新疆,应当坚持用凝聚社会合作共识突破原有社会领域管理的路径依赖,充分释放社会活力,为各族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坚持用制度设计安排塑造社会发展趋向,提高政府公共管理能力和水平,满足各族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注重用制度操作规范政府的社会治理行为,努力形成有法、有德、有序的社会治理体系,[8]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1.坚持靶向发力和精准施策。当前,新疆呈现出大局稳定、形势可控、趋势向好的整体态势。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反恐维稳的成效,新疆社会治理应着力开展有针对性的靶向治理,应当“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理念、社会治理体系、社会治理机制及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7]确保做到把握问题精准、统筹聚合治理资源、精准深入施策。如民族宗教、教育、文化、计划生育、网络舆情等领域的治理,都是新疆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应坚持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通过专题性的持续深入探索、组织综合性力量逐一攻坚,综合运用法律、政策和技术手段,深入提升治理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预置和增强治理主体的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巩固反恐维稳成果和改革攻坚期的各种矛盾风险,扎实推动新疆社会治理向精准化、严密化、规范化发展。

2.坚持强化危机管理和风险治理。随着社会改革发展的速度加快,社会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也随之增高,社会的各种风险隐患滋生的可能就越大。积极预警、重点防范、主动化解社会风险和矛盾隐患的能力是衡量新疆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高质量地提升新疆社会风险管理能力,应当积极转变社会治理理念,治理理念的现代化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先导。新疆社会治理应当树立目标、政治、民本、问题、效果等“五大导向”,[8]突出从矛盾应对转向风险管理,全面增强社会治理的预判性和有效管控。坚持把践行“枫桥经验”与反恐维稳、社会治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和发动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应特别重视从关注内部不稳定因素的平面管理向关注内外部不稳定因素及其相互作用的立体式管控转变,遵循和运用矛盾的成因与诱因机理、燃点与引爆点理论、危机生命周期理论等来探索破解危机管理和风险治理的最佳方案,及时优化应急预案,适时总结和制定治本之策,确保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社会治理中的风险隐患。

3.坚持构建“司警联调”纠纷调解机制。在各地现有条件的基础上,可在派出所、警务室等设立司警联调室,由街道聘请专职调解员,经司法部门培训后派到司警联调室,专门调解各类因治安案件引起的纠纷,实现及时高效化解社会矛盾。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司警联调”机制,通过整合资源,打造街道社区人民调解中心,由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共同协调、管理、指导。街道社区人民调解中心既是案件调解、调处的调度中心,也是法院、司法所、派出所、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类调解资源的联动中心,进行管理、指导、分流、协调和处置街道社区的社会矛盾纠纷,并对重大、复杂疑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预警,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充分实现各类资源和信息的有效整合和共享。构建“司警联调”纠纷调解落实机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4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应当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规定,街道社区与基层法院合作,对调解成功的案件,经双方当事人申请,可向辖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高调解的司法公信力。社会治理坚持将法律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结合起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司警”之间的紧密协作,在基层维稳中可以发挥出多重优势,更好地发挥了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的执法刚性与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柔性,实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释放公安警力,实现普法全覆盖,进一步和谐警民关系。

4.坚持科技驱动和智慧治理。据国家《“一带一路”大数据报告(2017)》显示,新疆在全国31个省区市参与“一带一路”综合指数中已经排到了第9位。[9]近年来,新疆在大数据应用、信息化进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源。各地政府、企业建成了云计算、数据中心等大数据基础设施,正在大力度推进全光网城市,“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实施高速宽带网络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全光网城市,加快农村地区光缆到村、宽带网络延伸覆盖和能力升级,缩小城乡数字鸿沟。这些都为以宽带通信、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支撑的全新社会形态下的智慧社会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随着我国社会向智慧社会的快速迈进,新疆社会治理的信息化、智能化质量还亟待提高,不仅要能够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回应社会治理的各类问题,还要积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致力于探索大数据、云平台等信息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广泛运用,解决传统方法难以捕捉的难题,便捷呈现出现象背后的关联要素,为社会治理提供新的指标和评价体系,为社会治理的预测和决策提供信息技术支持。还要充分依托和深度应用现代信息科技,优化社会治理的工具和手段,全面提高新疆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努力向智慧化社会治理迈进。

5.坚持以文化人与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能够在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转化为物质和精神力量,对人类社会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文化的整合、导向、规范、传续等重要功能是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资源和力量。中华民族五千年灿烂优秀的传统文化是全面提升新疆社会治理质量的重要资源。各民族“兼收并蓄”“和而不同”等优秀传统文化,共同凝结在当代中国人的价值观念中,影响着、规范着、传续着各族人民群众的交往方式和行为准则,这是新疆社会治理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维护新疆社会和谐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应该坚持在全社会构建起“民族团结、自尊自信、去除极端、理性平和、诚实守信、宽容务实”的社会文化,同时积极借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品行,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新疆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重视文化对人的趣味和修养的积极影响和引领作用,有效引导各族群众共同涤荡负面情绪,舒缓焦虑、消解戾气,避免极端行为。还应善于运用心理学、社会学、行为学等科学理论,改进新疆社会治理的策略和措施,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高尚道德,有效引导人们自觉倡行“三个离不开”的行为规范,共同为新疆社会治理开辟更为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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