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视野下中国政治制度自信的基石
2019-02-19王晨艳韩晓捷李奎刚
王晨艳 韩晓捷 李奎刚
(天津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天津 301617)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强调,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1](P288)建立自信需要明白我们的制度自信力从何而来,何以能坚定政治制度自信。
政治制度自信既是党对国家政治制度的自信,同时也是人民对政治制度的自信。政治制度自信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制度自信的统一,这种自信是对整个国家、整个政党、整个中华民族而言,而非某一人或某一政党。对政治制度的自信是一种坚定的政治信念,是一种理性的智慧。自信、自觉都是人的行为活动,因此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也同样落脚到人这个主体上来。人民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的主体,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感受、价值判断等往往会影响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的形成。
中国政治制度自信能否真正形成,其根本价值取向是“人民中心论”。检验我们政治制度优越性与否,是看中国人民是不是过上了更加美好的生活,是看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是中国人民心中的那本民心账。
一、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中国政治制度自信的文化来源
(一)吸收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民心至上思想,筑牢执政根基
尊重民心,顺应民意,体察民情,是中国古代的一项政治遗产。《孟子·离娄上》指出:“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尚书》说,“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由于民心、民意、民情对于国家的安定、政权的稳固是如此重要,因此倾听民意、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成为上古圣王奉行的政治传统。
中国共产党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吸收了这份养料,从政权建立的初始到如今执掌政权69年,始终强调民心向背决定共产党执政的长期性。毛泽东曾总结革命成败得失的经验,那就是“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懂的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2](P790)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取得解放战争的胜利,就在于取得民众的支持与拥护。进入和平建设时期,党坚持了长期的清醒认知。邓小平曾总结改革开放的实践取得重大成就的原因时指出,我们的一个根本经验是依靠人民;不要以为共产党是金字招牌,如果脱离群众,党的威信是靠不住的。”[3](P368)在中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时期,在错综复杂的利益矛盾中要推进改革,习近平指出“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4]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历史证明,人民是执政的根基,而执政根基在人心。失去人心,政权就要垮台,更不要提及政治制度的自信。人民群众的真诚支持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巩固的根本基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权力是广大人民群众所赋予的。政治制度的自信,首先是对执政长久性的自信,坚定这份自信,中国共产党就要始终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吸收养料,保持警醒。
(二)独特的中国国情与历史文化传统孕育的国家大一统、集体主义、天下为公等中华民族自信精神决定和影响着中国政治制度的选择与构建
中国的漫长的历史时期,从秦汉以来,虽经历了一些短暂的民族纷争、分裂割据等局面,但国家的统一始终是中华民族发展的主旋律。人民厌倦分裂,希望统一,大一统成为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文化诉求。1840年以后中国又经历了民族分裂、外族压迫,民不聊生,正如《义勇军进行曲》所呼喊的“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拯救民族危亡、结束分裂走向统一,成为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的呼声。如何结束分裂、拯救民族危亡,成立时间仅仅一年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共二大制定了反帝反封的革命纲领,自觉承担起领导中国革命和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历史重任。在若干次的血与火的历练中,中国共产党人肩负家国命运,舍小家换大家,汲取传统文化中的先公后私的集体主义思想价值,最终换来新中国的建立、换来中国新制度的确立。
《礼记·礼运》中讲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它描述了中国传统政治社会的理想,同时也作为一种文化积淀沉淀于中国政治制度运行之中。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表述正是基于党的领导在国家制度中的核心作用而言。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是以最广泛的民主,动员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形成的延安精神,特别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由于调动了最广泛的民众参加到抗日以及解放事业中来,延安成为当时中国最民主的局部区域。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则是基于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在追求国家大一统的历史使命中所形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求中心的思想,执政党与参政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自发挥不同的功能与作用,既避免了因党争而引发的政治动荡或者国家政策连续性的中断,也减少了因缺少监督而造成一党独大增加腐败的几率。
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是中国政治制度自信的理论基石
人民性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合法性来源。政治学理论意义上的合法性区别于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性,政治学意义上的政治合法性,是指社会成员对某种政治权力秩序是否认同及其认同程度如何的问题,即社会成员对政治统治正当性的认可和同意。在中国文化的语境中,这种认同以及认同程度就是本文论述的“民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合法性的来源和鲜明特征正是人民性。王岐山在“2015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上,首次提出了中共执政的合法性问题,他说“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源自于历史,是人心向背决定的,是人民的选择。办好中国的事情,就要看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5]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规范了中国共产党自身使命的要求,同时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自信力。通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大厦,一个“中心轴”就是民心,就是人们群众的利益诉求与获得感。也正因如此,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人民”一词出现了203次。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中国共产党鲜明的政治立场,是党心民心所向。“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6](P388)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加大反腐的力度,抓虎拍蝇、海外追逃等,就是要让职权者明白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要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是受人民监督的。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用法律权威保证建设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监察法的制定是坚持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有机统一,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用法律保证监察制度有效发挥作用,保证人民利益充分实现,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有深刻的“民心”基础。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的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形式,可以广泛、普遍地容纳人民当中的各阶层、各民族、各方面的代表,充分反映人民的不同意见、建议和利益要求;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通过把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即避免了“党争”又进行了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于保证少数民族依法行使自治权利,管理本民族内部及地方事务、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具有重大的意义,有效地规避了多民族国家中尤其是新兴民主国家中在竞选中出现的族群冲突;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是我们践行直接民主的最主要载体,基层民众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与管理等,来表达民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7]应该说,在制度设计上,我国的民主政治和法律制度为各种合法利益的表达与实现提供了多种有效渠道和程序,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这些民主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归根到底体现着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特征,体现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原则,构筑了坚实的“民心”长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源泉和深厚基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
三、民心视野下筑牢中国政治制度自信的实践基石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越来越接近自己民族的目标,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遇到的困难与复杂的问题愈来愈多,这对于坚定中国政治制度自信既有机遇也有挑战。我们一方面要回应西方的西化、分化的挑战,拓展中国政治制度的话语权;另一方面,要冲破改革的藩篱,从回应民心做起,筑牢人民大众对中国政治制度的自信。
(一)增强政治定力,坚定回应西方西化、分化陷阱
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民主政治思想的影响,国内一直有种声音认为,中国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以西方为准,即照抄照搬西方制度模式,实行多党制和三权分立。对于这样的认知与观点,要加以高度警惕并坚决抵制。事实上,西方自己也已经从政治发展的实践中看到了自身的问题。比如,民主的实现问题,西方的选举式民主越来越倾向于“钱主”,选民的权利也极其有限。英国学者戴维·米勒指出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他们没有决定权,“在实践中,我们知道,被称为民主的那些政治体制只为公民在政府中提供了非常有限的角色空间。他们被赋予在定期选举中投票的权利,偶尔有重大宪法问题需要决断时会以全民公决的方式征询他们的意见,也允许他们结成团体就与自己有关的问题游说议员,但这些就是公民权威的极限了。”[8](P39)
成长于中国的历史土壤、起源于中国近代以后政治发展的进程的中国式民主要充分体现人民当家做主,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共同构成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方式,它们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共同的目标就是推动人民当家做主。人民通过依法选举、选出代表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选举之外还可以通过协商(如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参与管理国家生活、社会生活。事实证明在中国社会土壤中产生的中国政治制度才能更适应中国人民对民主的需求。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9]
(二)在政治制度运行细节上总体保证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回应民众对中国政治制度改革的需求。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经济实力大步跃升、综合国力排名世界前列、人民生活水平摆脱温饱正全面迈进小康,中国社会长期保持和谐稳定,民族区域自治保持了长期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发展进步。这些事实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独特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生命力。正是基于此,我们才有信心谈论中国政治制度自信的话题。当然,制度自信不是一味谈论中国制度如何的好,而是要在实践中真正体现制度的优越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谈到的“制度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故步自封,而是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1](P289)
第一,回应民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就要善于寻找出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美好生活的需求点:比如司法的公平、正义;个人民主权利的保障与行使;对中国共产党自身廉洁清正的期望等等。
第二,既要保障民主权利的实施,更要防止民主的失序。发生在2013年缅甸、2014年泰国街头政治冲突以及中国香港的占中事件,都是民主失序的体现。民主的权利是有界限的,民主的运行是需要秩序保障的。正如人民日报文章《失序社会培育不了民主》一文所言:“如何在民主进步与保持秩序之间,在推进改革与维护稳定之间找到平衡,是一道政治难题。解开这道难题,没有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律,只有根据自己国家的具体实践去不断摸索”[10]。
中国要保障发展民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当前,伴随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相信中国的良政会有良序。我们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