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财产,必须离婚?
2019-02-18周玉勤
现代家长 2019年1期
周玉勤
问:我于2008年与刘某登记结婚,婚后我们一起开了一家咖啡馆。因我有其他工作,所以咖啡馆交给妻子全权负责。她告诉我,咖啡馆属于惨淡经营,勉强能赚到房租,根本没有赢利。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咖啡馆是赚钱的,每个月她都偷偷把赚到的钱存在自己的银行卡里。请问,我能否起诉妻子,让她把咖啡馆的赢利分给我?如果要分割财产,是否一定要离婚?
律师意见: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您的妻子把咖啡馆所赚的钱据为己有,并对您隐瞒事实真相,已构成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重大理由,所以,您有权要求法院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对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