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球社会中的道德、文化与合作治理
2019-02-18张康之
张康之
全球问题引发了人的全球治理联想,于此之中,也包含着对一个“全球社会”生成的判断。既然一个全球社会生成了或即将生成,是否应当同时出现与全球社会相适应的伦理道德,而不是仅仅去考虑全球治理体系的建构。显然,答案是肯定的。一旦我们做出了肯定性的回答,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我们能够为全球社会中的伦理及其道德的生成做什么样的工作?这就把我们引入了积极探索的轨道。另一方面,在全球治理的问题上,如果我们把思考的重心放在全球治理体系的建构上,而不是全球治理模式的建构上,就会落入把民族国家治理体系推广到全球的思维陷阱中,就会以为在这种推广中进行一些技术改进和调适就可以了。与之不同,我们认为,全球治理问题是一个社会治理模式重建的问题,从民族国家到全球社会,绝不仅仅是治理范围上的扩大,而是需要一种全新的社会治理模式与之相伴。
正如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建构起了现代社会治理模式而没有将农业社会地域性的社会治理模式简单地搬过来一样,在从民族国家到全球社会这个二次“脱域化”的过程中,我们同样需要建构起不同于民族国家的社会治理模式。既然需要建构起新型的适应全球治理要求的社会治理模式,那么,在这种新型社会治理模式的建构中,我们就可以想象如何去突出伦理道德的向度。这样一来,我们的任务就首先被确认为去建构与全球社会相适应的伦理道德体系,至少在逻辑上是要把对建构全球社会的伦理道德探索放在优先位置上,并在此基础上去谋求全球治理模式建构的方案。
一、建构全球社会道德与文化的条件
在民族国家兴起后,民族主义者往往把个人的荣誉与国家的兴衰联系在一起。或者,在民族国家产生后,一直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去激发民族主义,引导民族主义者的某种联想,相信自己与国家之间有着共命运的关系。也正是因为成功地建构起了个人荣誉与国家之间的某种联系,使得个人对荣誉的争取和获得凝聚起了某种力量,让人们积极地去为国家而奋斗。所以,现代性的民族国家无不对其国民的荣誉追求加以利用,而且也确实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激励手段。但是,于此之中,也包含了荣誉非道德化的可能性,以至于个人在国家的名义下投身到对异族、他国的侵略和掠夺等之中也往往被看作是获得荣誉的途径。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个人的荣誉需要超越民族国家的狭隘视野,需要与整个人类的共同命运联系在一起,需要在增进人的共生共在中去寻找个人的荣誉感。
全球化、后工业化意味着一个全球社会的生成,它与近代早期出现的那场告别农业社会的运动不同。在人类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生成了民族国家,而在民族国家的基础上形成了世界体系。或者说,由于资本主义的世界化,建立起了世界体系。全球化、后工业化恰恰是要终结工业社会的世界体系,代之以全球体系。随着全球体系的出现,人类社会将第一次以全球社会的形式出现。在这个全球社会中,以往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以及作为社会构成的所有主客观因素,都将不再具有合理性。因而,人与全球社会的关系,也完全不同于以往的人与民族国家中的社会之间的关系,更不同于超出了民族国家边界的那种与世界之间的关系。所有这些不同,决定了人们之间的伦理关系以及人的道德观念都将获得全新的形态和内容。
可以认为,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生的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是人类历史的一个新的转折点,它意味着人类将从工业社会转型为后工业社会。就全球来看,经历了这场运动,人类将告别工业社会的世界体系,并建构起全新的全球社会。世界体系生成于现代化的过程之中,它首先应被看作是民族国家的政府发挥作用的结果。正是民族国家的政府,组织起了对外的征服而建构起了世界体系,而且所采用的主要是军事的、资本的、文化的手段,是以侵略和掠夺的方式去开展行动的。吉登斯指出,“如果说资本主义世界体系是现代世界的一个突出特征的话,那么,民族国家体系同样是现代世界体系的突出特征之一。”①也正是因为民族国家体系和模式已经意识形态化了,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才会有许多学者试图以复制民族国家治理模式的方式去构想全球治理体系。其实,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将要造就的是一个完全不同于以往的新型社会。
从当前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所表现出来的特征看,它带来了流动性,人、物、资本等所有社会构成要素都流动了起来。这与以往求稳、求安定的基本追求是直接相冲突的。也许一些人带着国民意识参与到了流动过程之中,但他在用行动去诠释全球化的时候却承受着精神上的焦虑甚至痛苦。因为,他在流动中虽然有着祖国意识,却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国家;他知道自己是哪个国家的公民,却在那个国家生活的时日很少,而且也常常因为没有时间或因为其他理由而放弃了其公民权的行使。随着全球化脚步的加速,这部分人在统计学的意义上已构成了很大的规模。也就是说,越来越多的人正在成为流动于民族国家之间和脱离了民族国家的“流民”。也许他们会自称“世界公民”,但那却不是由诸如联合国之类的国际机构授予他们的,而是自我的讥谑之言。
就工业社会来看,如果把社会作为系统看待,就会发现,它是与民族国家相关联的。民族国家所拥有的相对明确的边界也为社会这个系统划定了范围,使社会系统在民族国家中展开,并拥有了比民族国家的形式更为丰富、更为多样的内容。相对于社会系统而言,民族国家则是外壳;反过来说,社会系统则是民族国家外壳包裹下的全部内容。而构成社会系统的是许许多多子系统,这些子系统处在互动中,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开放性。但是,在社会系统与民族国家边界相互重合的部分,却存在着开放性不足的问题,甚至有可能是封闭的。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也正是在开放性的问题上,出现了社会系统与民族国家相分离的情况。这个时候,社会系统突破了民族国家的边界,或者说,突破了民族国家为它划定的边界,对外开放。在此过程中,民族国家有可能扮演遏制社会系统开放的角色,也有可能为社会系统的开放提供有保留的支持,还有可能积极地推动社会系统的开放。因此,民族国家是以不同的形象出现的。在社会系统谋求开放的过程中,必将带来一种结果,那就是,社会系统自身的“去系统化”。即便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走到了全球系统被建构起来的地步,也可以说全球作为一个总体系统将变得非常模糊。相反,遍布全球的将是纵横交错的地方系统。无论是在地理上还是网络上,真正呈现在我们面前的都是地方性系统。我们所说的全球社会,在整体上可能是非系统性的,但它同时又是所有地方性系统的集合形态。就此而言,也可以将全球化定性为:绝不是民族国家时代的社会系统扩展到了全球,反而是这种系统的解体。
当我们把民族国家看作一种组织形式的时候,就会更加清晰地看到全球化对民族国家所构成的挑战。正如斯科特等人所指出的,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中,“虽然大多数社会的内部都存在文化经验与表达的巨大差异,并且每个社会都在努力使自己适应全球化的世界,民族国家及其相应的文化体系仍然是影响组织的最重要的社会环境。”②如上所述,全球化、后工业化正激荡和冲击着的民族国家是根源于历史传承而拥有了其文化,而且在民族国家所拥有的文化中也有着生成全球共享文化的可能性,但就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个时期来看,我们对民族国家这样一种组织以及民族国家框架下的所有组织的认识,仍然需要从它所在的文化环境入手。即便是跨国公司,它的分支机构在行为上以及管理措施等各方面的特征,也需要从文化上去加以把握。也许对于由民族国家所构成的国际组织的认识,可能是无法基于文化的视角加以审视的,因为这类国际组织所反映的往往是资本的基准价值,但在这类组织中其实也不难发现那些发挥主导作用的国家的文化所具有的影响力。所以,如果忽视了文化的视角,就无法真正认识和理解包括民族国家在内的几乎所有组织。
一旦涉及对组织的认识和把握,组织研究者的文化背景也就会被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因为,组织研究者的认识成果显然是从属于组织建构、组织管理以及推动组织发展的,包含着文化见解的研究成果在付诸应用的时候,特别是在向异质文化区域推广的时候,就会遇到适应性的问题。斯科特等人是这样评价当前的组织研究状况的,“目前我们关于组织的知识主要来自美国学者的研究以及他们的加拿大和英国的同事的一些贡献,因此受到非常大的文化制约。知识的主体大多来自对当代美国的组织的研究。当然,由于美国的组织创新不断、影响广泛,常常成为世界各国学习的样板,因此美国学者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能否就此得出结论,基于这些带有文化偏见的观点和带有地域特征的组织形态样本,就能够建立一个坚实的组织研究领域呢?”③斯科特等人提出的这个问题非常好。在全球化、后工业化的时代,如果组织研究带着这种既成的偏见,就不可能在寻找适应这一全新时代要求的组织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反而会发现,所有的研究和探讨的成果都会成为各种各样创新性主张得以提出的障碍。
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中的突出表现就是信息技术取得了迅速的进步,而且总是能够得到同步应用。在信息技术的应用中,让人明显地感受到它与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的基本精神的某种契合,那就是在消解民族国家隔离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使得许多社会过程获得了新的运行特征。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对于许多社会过程而言,空间距离不再重要,并且越来越多的事件或行为都从空间时间中‘脱位’了,也就是说,原因和结果与事件本身完全或者很大程度上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是分离的。”④之所以我们把20世纪80年代看作是全球化的起点,正是在信息技术、经济和政治三个维度的交汇中去加以确认的。我们知道,在吉登斯所说的“脱域化”进程中,人们突破了天然的地理障碍,也打破了封建制度所形成的隔离,但民族国家的建立又意味着在地球表面的各处打了许多隔断。全球化、后工业化作为又一次拆墙运动,反映在信息技术、经济和政治的互动中,是一场影响到社会的所有方面的运动。信息技术是一个新兴的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的推动因素,也是这个时代的标志,而经济和政治则意味着一场根本性的变革,所带来的将是经济和政治的工业社会模式的终结和后工业社会模式的兴起。用罗萨的话说,“全球化这个关键词所概括的加速过程正被导向现代的空间—时间—制度的又一次的变化,或者已经被引导到那里了。”⑤在此变革过程中,所有变革凝结到一起,就会以文化变革的形式出现。也就是说,全球化、后工业化必将造就出全新的文化类型,而且是具有总体性的,是普及到了全球的文化。
全球化、后工业化时代的社会最突出的特征是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或者说,这个时代在社会构成以及运行上都具有典型的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特征。全球化、后工业化冲击着民族国家的边界,甚至最终有可能荡平那些边界;同时,又在造就地方和族群,使更加多样化的地方和族群展现在全球舞台上。文化观念、宗教信仰、生活方式等各个方面的独特主张都会相遇和杂处,无限的差异会汇成一幅高度复杂的图景,以至于社会的运行在未来这个维度中会包含着高度不确定性。但是,这个时候,人们却能够共享人的共生共在这一基本价值,所以更愿意尊重和包容差异。无论人们在文化观念、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上有着什么样的不同,也不会演变为直接的冲突,更不会暴力相向。事实上,这个社会将会拥有某种更大的强制性力量去杜绝这些冲突,并保证人们能够处于合作体系之中去开展合作行动。其实,一旦人们拥有了人的共生共在这一共享价值,也就从工业社会的建构逻辑中彻底脱身出来,就不会在自我中心主义的立场上去看问题和思考行动策略,就不会在个人主义主张中去感受和刻意关注自我与他人的利益冲突。因而,也就不再会在利益冲突的逻辑中走向敌对和你死我活的境地。这就是全球化、后工业化所要造就的新型文化的基本特征,其内核就是人的共生共在。
在全球社会中,制止和杜绝冲突的强制性力量将不再由某种机构所掌握,而是隐藏在整个社会运行机制之中,生成于人的共生共在的价值追求和观念中,这个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是人的共生共在观念的载体,都拥有着解决和处理任何社会冲突的力量。或者说,每一个人所拥有的解决和处理社会冲突的力量都会在任何需要的时候和地点立马汇聚起来并发挥巨大作用。实际上,一旦人们走出了利益冲突的思想限制,或者说,完全解开了利益冲突的死结,那么,地区间、群体间的文化观念、宗教信仰、生活方式上的差异也就不再会成为点燃冲突的火种。相反,此时的人们更愿意透过差异的表象去捕捉背后的相似性,并在对相似性的领悟中相互学习和借鉴,寻求合作行动的动力。这就是在文化内在化的过程中生成的一种由个人承载并通过个人去实现的力量,也就是全球社会中的道德力量。正如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代一样,人有什么样的文化,就会有相应的道德。在全球化、后工业化即将把我们领进的时代中,围绕着人的共生共在建构起来的文化也会反映在人的道德上,并时时处处调整着人的行为和贯穿于人的所有行动之中,通过人的行动而把人的共生共在理念转化为现实。总之,全球化、后工业化将把人类领进一个全新的时代,把人置于全新的生活和活动场景中,在人们之间建构起全新的关系,从而使人获得完全不同于以往的道德和文化建构条件。
二、全球化提出的全球治理要求
18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开启了世界体系建构的过程,也把民族国家作为一种典范性的政治形式推向了世界各地。特别是在20世纪,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之后,民族国家基本上覆盖了整个地球的表面。“11世纪以降,中国与欧洲之间存在着一些零星的接触,间或还有一些贸易往来,但在随后的几个世纪里,由于各方面的目的和原因,中国与欧洲又成了两个彼此不相往来的世界。今天,不管东西方之间可能存在着多大的文化差异,一切都已发生了变化。中国已不再是一个帝国了,它变成了一个民族国家。尽管从领土和人口角度来说它仍然是一个巨型国家。……民族国家尽管遍布了整个世界,但它的未来必然采取西欧建立已久的‘自由民主’模式。”⑥基于西方近代政治运行的框架以及思维方式的惯性,吉登斯对未来所做出的判断也是工业社会政治文化的延续和在全球范围的推广。那是因为,他在写作的时候尚未看到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的兴起,更不用说认识到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将要开拓出人类历史的新阶段。
从民族国家兴起以及世界体系的生成看,也许是由于西欧率先建立起民族国家的示范作用,几乎所有的国家都采用了民族国家的形式,但在政治运行方式、权力结构、规则以及发挥作用的状况、政治信念的性质等方面,各国之间还是存在着很大差异的。不过,处在世界体系中心的国家却把这种差异看作是一种绝对的“恶”,希望消除这种差异,因而产生了霸权,并引发了各种各样的和层出不穷的冲突。历史证明,通过和依据霸权去消除差异的道路是行不通的,宣称某种意识形态的普世价值也不可能得到普遍响应。面对差异,只有寻求相互承认的出路。有趣的是,在泰勒、霍耐特等人发现了承认的价值时,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也启动了,而且很快地在政治上对民族国家构成了挑战,迫使民族国家或民族国家联合体去做出一些政治上的调整。当然,我们也看到,许多人会以为全球化是一条替代霸权而消除差异的新道路。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全球化不会把消除差异当作目标,也不会产生消除差异的客观后果。相反,全球化的全部能量都是由差异提供的,也会在行进中不断地扩大差异,即实现社会的差异化。所以,全球化运动中的一切能动的主体,都必须坚持一个最为基本的原则,那就是承认和尊重差异。这是对人的道德要求,也是全球化所指向的全球社会应有的一种文化。
吉登斯认为,“要打破西方世界的生活方式远优于其他文化的生活方式这样一种有意或无意的信念,则或许更加困难。这种信念通过资本主义自身的迅速扩张得到了促进,因为资本主义曾经启动了一系列侵蚀或摧毁它所接触到的大部分其他文化的事件。而且,许多社会思想家还举出了具体的形式来支撑这样一种信念。他们把人类历史纳入社会进化论的框架之中,把‘进化’看作是不同社会类型支配和掌握其物质环境的能力。西方工业主义无疑处于这一架构的最顶端,因为它所释放出来的物质生产能力远胜于以前的任何其他社会。”⑦所以,西方社会自然而然地把自己看作世界的中心,要求整个世界围绕这个中心转,听从中心的安排,从属于中心的利益需要。所以,吉登斯说,“这种进化论架构所表达的是一种种族主义的意涵……种族中心主义把自己的社会或文化看作是衡量其他社会或文化的标尺,这种态度无疑深深扎根在西方文化之中。当然,在许多其他社会中也同样典型。”⑧或者说,这种情况在“其他社会”中的表现也是受到西方感染所致,是从西方社会中习得的,所反映出来的是文化传播的效应。从根子上看,还是由进化论架构中的种族中心主义形塑出来的。在对世界体系生成后的这种西方种族中心主义模式做出反思后,吉登斯提出了这样的批评性意见:“在西方,这种优越感多少已经成为工业资本主义贪婪吞食其他生活方式的借口和理由。我们不能把西方社会之所以能处于世界优势地位的经济和军事力量当真看作是进化论架构中的最高点。当我们与其他文化进行比较时,这种对现代西方斐然的物质生产的肯定评价本身就是一种反常的态度。”⑨然而,正是这种“反常的态度”构成了霸权的心理基础。
因为工业社会的世界体系也是一个霸权体系,所以,当人们从全球化中读出了解构霸权的要求时,就会产生这样一种忧虑,那就是,全球化会不会在全球再造出一个类似于中国先秦那样的战国时期?从近一个时期关于“全球治理”引来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来看,显然其中所包含着这种忧虑之中是存在着相关隐喻的。如果那样的话,在工业社会所生产出来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面前,在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诸雄争霸所带来的后果会是什么样子,简直让人不敢设想。所以,假如出现了那样一个“新战国”时期,如何避免国家间的冲突、战争,就显得非常重要。当然,这将是一项非常艰难的工作。因为,假如出现了一个“全球战国时期”,必然会引发竞争的加剧。我们知道,在由民族国家构成的世界体系中是存在着国际竞争问题的。当然,在工业社会的低度复杂性和低度不确定性条件下,民族国家的独立性以及主权的神圣性是可以对这种国际竞争产生抑制和约束作用的,可以让民族国家自己去决定涉入国际竞争的深度。然而,在全球化可能带来的“新战国”时期中,由于民族国家独立性的弱化和主权观念的消减,决定了一国无法对是否涉入国家间的竞争的问题实现有效控制,反而会受到竞争风暴的裹挟而被卷入到列国竞争的过程之中。这个时期,如果国家利益意识依然存在,那么,为了国家利益,或者,以国家利益的名义而开展行动的现象就会经常发生,甚至有可能点燃战争的火种。所以,我们必须在这种全球战国时期到来之前实现文化转型,建构起新型的合作文化,用以替代竞争文化。
许多西方学者认为,面对那些全球性的正义问题,或者说,全球正义的实现,有赖于建立起全球性的权威机构去开展全球治理。与我们这里所说的“全球战国”不同,这显然是一种民族国家模式扩大化的思路,也是现代性的依靠政府等权威机构的科学化、技术化以及合法性等去开展社会治理思路的延续。如果那样的话,其最终结果——至少在逻辑上——是全球变成一个唯一性的国家。也就是说,民族国家的治理方式延续了下来,官僚机构、民主政治的代表机构和运行机制、社会的以及政治的线性展开的中心—边缘结构等,都无非是在规模上比民族国家扩大了,而民族国家运行中的所有问题也将同样地得到复制和延续。我们知道,民族国家是人类在工业社会这个历史阶段中所拥有的一项伟大发明,连同民主政治以及全部社会治理方式,都是适应这个历史阶段的社会运行、人的存在和生活方式、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需要而建构起来的。虽然其中包含着诸多也许有着恒久价值的经验,但绝不意味着整个模式会永远存在下去。就整个工业社会道德的去势而言,一直是人们提出批评的方面,而且许多人也因为道德受到冷落和社会治理主要倚重于外在性规则而对这个历史阶段的整个社会做出否定。如果全球社会复制了工业社会的生活和活动等模式,那么,在社会治理上会不会因为民主施行上的困难而陷入全球性集权?或者说,要么接受诸雄争霸;要么接受全球集权。
我们认为,就全球化、后工业化是人类社会的一场伟大变革运动而言,意味着人类历史的一个新的阶段的开启。在这个新的阶段中,那些生成于历史上的人类文明成就虽然会得到承袭,但绝不会将工业社会的整个社会治理模式原封不动地搬到这个新的历史阶段中来。正如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过程中人们没有将农业社会中的地域性社会治理模式搬到工业社会一样,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我们也必须相信,民族国家的社会治理模式并不适合于全球治理。从地域性社会到民族国家,再从民族国家到全球,绝不仅仅是范围上的量差,而是质上的区别,对社会治理的要求也完全不同。所以,我们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必须防止任何惰于探索而简单地把民族国家模式搬到全球的做法。
也有一些学者对全球性国家的构想提出了批评,认为那是不可能的,就如艾丽斯·扬所说的,“在倡导全球管理能力的过程中,许多当代理论家拒斥了那种关于单一的、集权的全球性国家的想象。这种国家的权力和权威是在现存的大规模的民族国家模式基础上被构想出来的。像这样一种全球性国家的想象不仅看起来很难实施,而且许多人认为诸如此类的目标是不值得向往的。”⑩许多人提出的替代性方案是所谓全球民主,艾丽斯·扬赞同全球治理是民主的构想,但希望指出这种民主是多样化的、地方化的和差异性的,需要建立在对差异的包容的前提下。其实,如我们上述分析所道,所有那些基于工业社会民族国家的治理模式以及在对民族国家治理模式的批判基础上所提出的构想,都是不可行的。因为,无论是统一性的民主还是差异化的民主构想,也都无非是民族国家的独特产物,或者说,是在民族国家模式下所提出的设想。事实上,即便是民族国家框架下的民主实践,也在不同的国家中有所不同,在全球治理中应当使用哪个国家的民主模式?显然是无法达成统一认识的。像艾丽斯·扬所设想的地方性的、差异化的民主一旦落实到实践中,也许就不再能够归于民主的范畴之中。所以,我们认为,在全球治理被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的时代,人类所面对的是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这决定了民族国家框架下的任何一种已有的和可以想象的民主模式都不适宜于全球治理。虽然可以基于民主的思路去进行全球治理构想,但在引入了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基本条件后,所构想出来的方案也许是一种不再关注形式的实质民主,而这种实质民主恰恰是合作。因而,全球治理只能属于合作治理的范畴。
总之,全球治理并不是民族国家治理的延伸,全球治理也不是一个可以孤立看待的领域,而是与人类社会的全球化、后工业化时代联系在一起的,它标志着或者说意味着人类社会治理的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的到来。因而,需要在社会治理创新的意义上去做出构想。如果我们看到全球化与地方化是并行的后工业化转型运动,就会明白,工业社会在社会治理上的同一性追求是完全无法付诸实施的。如果说民主是与法治联系在一起的,是通过具有同一性和普遍性的规则而对民主活动实施规范的,那么,在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在必须承认差异和包容差异的要求中,民主的治理显然会变成空想。其实,在这个时代,无论民主的、集权的或者工业社会这个历史阶段中所存在的混合模式,都不具有实施的条件。特别是地方化所包含的去中心化意蕴,会对任何凌驾于其上的支配性力量和行为做出明确的拒绝。如果在全球治理的名义下建构起了凌驾于地方治理体系之上的某种力量,就会导致无法预料的消极后果。再进一步,如果在行动者之外有着某种支配、控制力量,那么行动者就是不自主的,就无法在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开展行动。为了避免支配性力量及其行动的出现,必须做到的一点就是,那些作为行动者的专业性全球性机构将不受任何一种力量的控制和操纵,不服从于任何一种势力的利益和意志。同样,对于作为行动者的个人而言,所有这些专业性的机构也不应是控制、支配、驱使个人的存在物。个人是自主的,听凭自身的道德指令,而个人的道德又被带入以集体的形式出现的行动者那里,并通过作为集体的行动者而转化为全球社会的文化。
三、全球治理应当是合作治理
“全球化”这个概念是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中被发明出来的,是在资本主义世界化的闭幕式上得到广泛应用的。但是,人们在使用这个概念的时候,却没有去把握它的准确内涵,而是望文生义,表现出了使用上的随意性。我们认为,“全球化”这个概念的误用也许是因为人们没有区分开“历史过程”和“历史性运动”这两个方面或两种情况所致。其一,可能存在着去指称作为“历史过程”的全球化,这是可以追溯到走出非洲时的那个起点的。而且人们会看到,那个时候的人没有国家边界的限制,不需要护照,在所谓“全球化”的过程中更加自由。但是,这样一来,全球化这个概念也就变得毫无意义,反而是把人类在历史学以及人类学方面所取得的成果一笔勾销了。如果这样笼而统之地把人类历史以及人类尚未出现的那个前史都称作全球化的历史,那么,对于我们把握历史还有什么意义?其二,全球化是指一场“历史性的运动”,正如人类历史上发生过多场可以构成断代的历史运动一样,全球化是发生在人类历史前行的一个特定时期的一场运动。准确地说,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而我们当前正处在全球化进程中。实际上,我们今天所谈论的“全球化”一词,应当准确地理解成是特指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这场历史运动,既不应与历史上的其他历史运动混为一谈,更不应将其说成是从类人猿开始的“流浪史”。比如,与工业化相伴随的那场以航海为标志的运动是殖民历史的起点,准确地说,属于一场“资本主义世界化”运动,在根本性质上,是与全球化运动不同的。所以,全球化带给我们的将是一种全新的时空形式,无论是民族国家内部的治理模式,还是建立在霸权统治基础上的世界秩序,都不再适应于全球化所开拓出来的这个全新的时空框架,更不可能在这个框架下去开展社会治理。
在20世纪后期,当“风险社会”的提法开始流行的时候,人们立马就感受到了合作的压力。正如斯洛特戴克所说的,“鉴于共同的风险和跨国家的威胁,在合作的挤压下,人们成为一个自我逼迫的公设。对民族国家分析的结果——按此结果,民族国家只有通过令自我更加紧张的持续交际来保持自身的形状——也在越来越多的程序上证明其是适用于尚没有完全聚合了的地球上的‘国家共同体’。自我生成的紧张是一切大型的共识和合作机制的基础。”如果说合作本身就是不可怀疑的共识,那是没有问题的,在社会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一切不愿合作、破坏合作的行为都是对人类也同样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做法。当美国总统在“美国优先”的口号下破坏全球合作的时候,他既不可能让美国伟大,也表现出了对人类以及美国不负责任的态度。所以说,合作作为一种共识是唯一性的和没有替代性的共识。但是,在这一共识之下的合作行动并不一定要建立在共识的前提下,一切合作行动的具体性都不受共识的规约。在诸多危机的情况下,没有形成共识也必须开展行动。总之,共识并不是合作行动的必要条件。
在农业社会,当地理因素为地域确立了边界的时候,地域中生成了同质性的家元共同体。对于共同体成员来说,是融合于共同体的,在你我之间,并无明确的边界。然而,当人们在“脱域化”的过程中突破了地理边界的时候,却建立起了心理边界,人与人之间都有着明确的边界,而且法律及其制度为护卫这种边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在这同时,原先由地理因素划定的边界被打破后,又以民族国家的形式重新划定了边界,并以国家主权的形式出现。然而,全球化又对民族国家的边界形成了冲击,而且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推展出来的是人的共生共在的主题。正是人的共生共在,对人的心理边界发出了质疑,要求人们在拆除一切外在性的边界的同时,也拆除人们之间心理上的边界。人对他人、对社会都是开放性的,或者说,人没有什么可以私而不宣的东西,用一句俗语讲,人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这一点是一切外在性的规则都无法对人提出的要求,唯有人的道德,才能将人变成这种开放性的、透明的人。
这也说明,在未来一段时间,边界问题将会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可以认为,全球化、后工业化所指向的社会重构任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对边界问题的态度。应当说,在工业社会的行进中,人们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就是划定边界的工作,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在不同领域之间、在组织之间、在一切组织形式中的各部门之间、在人与人之间,都一直在不厌其烦地去划定边界和调整边界,希望通过划定边界去解决几乎所有的社会问题。然而,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人们猛然发现,人类的相互依存性并未因为划定清晰、明确的边界而减弱,而是变得日益增强。划定边界的做法可以解决一些社会问题,却不能解决所有社会问题,相反,划界的做法却带来或引发了更多的社会问题。比如,在公私部门或领域之间划定边界,徒然引发了“公有”还是“私有”的争议,而且有的时候会闹到流血的地步。如果说划界划出了分歧、争论和命丧黄泉,那么,人为什么要为了这个执念而不断地去做那些划界的工作?实际上,那些关系到人类命运的根本性问题,是不可能通过划界的做法去加以解决的。所以,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人类也许应当换一种“玩法”,把划定边界的做法转变为拆除边界的行动。
在共同体的语境中,我们也将全球社会的共同体形式称作合作共同体。合作共同体是内在于人的,人在内心中包容了这个共同体。这种合作共同体既不同于工业社会的“族阈共同体”,也不同于农业社会的“家元共同体”。
农业社会的那种原生性家元共同体因为存在着血缘纽带而使人们天然地将自己的命运与共同体联系在一起,但是,这种共同体中的人们并未经历过只有在工业社会历史阶段中才有的理性洗礼,他们的那种与共同体的同呼吸、共命运还不能看作是将共同体内化的状态。相反,他们恰恰是将自己融入共同体之中并作为共同体的一部分来看待的,他们在共同体中寻找归属感,也确实找到了这种归属感。所以,他们天然地把自己的一切都看作是属于共同体的。在族阈共同体中,人们与共同体间的关系变得复杂得多了,需要在辩证的理解中去加以把握。就族阈共同体而言,无论是在“族”还是在“阈”的意义上,共同体都可以成为人的生活、生存和利益实现、自我发展的空间。但是,就人已经生成了自我意识而言,在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中心—边缘结构中,或者说,在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心向之中,个人是目的,共同体无非是个人诸多可利用的工具中的一种。即使共同体是必需的工具,也不妨碍对其他工具的同时使用。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族阈共同体往往需要求助于某些建构性的意识形态去号召人们对共同体的热爱,并形成了诸多以“主义”为名的标识性称谓,而且也确实在模糊共同体的工具性方面发挥着较为有效的功能。总的说来,族阈共同体中的个人与共同体构成了一对矛盾。所以,工业社会在社会治理上经常要处理个人与共同体间的关系,使之能够处在某种平衡状态。事实上,在民族国家以及组织中,这往往是社会治理和组织管理的一项主要事务。对于作为共同体演进所达到的高级形态——合作共同体——来说,一方面,经历了工业社会的理性洗礼,人们获得了直观共同体在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基准价值的能力;另一方面,人的共生共在的观念转化成了人的道德意识,事实上,也重塑了人们之间的伦理关系。由于这两个方面的原因,人们并不满足于对共同体的从属性状态,而是将共同体内化于心。也许这种状态在表现形式上会与家元共同体的状况有所相似,但在实质上,则是不同的。
即便我们不在全球化、后工业化所开拓的未来这个意义上去谈论合作治理,而是本着现实主义的原则,从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去看,也会看到,合作治理是指这样一种社会治理形式:首先,是政府与各种各样的社会治理力量合作开展社会治理;其次,是政府各层级之间不再受到官僚制模式限制,而是努力去建构起一种合作关系并开展社会治理的行动;再次,区域政府之间就经济、社会、环境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合作行动。在扩大的意义上,或者说,在民族国家尚存的条件下,国家之间就全球问题也通过合作行动的方式去加以应对和解决。就此而言,合作治理实际上也就表现为全球治理。合作治理是全方位的,它意味着一个社会是一个广泛的合作体系,也意味着全球被建构为一个合作体系,在人类所面对的一切非传统的问题上,都以合作的方式去加以解决。每一种社会力量,无论是以个体的形式还是以集体的形式出现,也不管是以民族国家还是以跨区域组织的形式出现,都是合作行动者,都为了合作的目的而在合作框架中开展行动。今天看来,这是一个似乎不可能得以实现的理想,但是,在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在风险社会和危机事件频发的条件下,人类其实是没有其他选择的,唯有合作的道路,唯有以合作治理的方式去赢得人的共生共在。
① ⑥ ⑦ ⑧ ⑨ 吉登斯:《社会学:批判的导论》,郭忠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第119、14、14-15、15、15页。
② ③ W·理查德·斯科特、杰拉尔德·F·戴维斯:《组织理论——理性、自然与开放系统的视角》,高俊山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431-432、342页。
④ ⑤ 哈尔特穆特·罗萨:《加速:现代社会中时间结构的改变》,董璐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55、254页。
⑩ 艾丽斯·扬:《包容与民主》,彭斌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3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