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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背景下公安院校通识教育体系构建与实践路径探究

2019-02-18刘达禹

长春大学学报 2019年8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通识双一流

刘达禹

(吉林警察学院 侦查系,长春130117)

1 公安院校通识教育体系构建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1.1 公安院校通识教育体系构建应具“中国化”特色

通识教育体系应具有强烈的文化情境,无论是哪类高校的通识教育都必须根植于国家的传统文化,都必须尊重国家的现实国情。公安院校通识教育体系构建要为国家发展、民族振兴作出贡献,要面向国家和民族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在构建过程中,要把主要精力投放在研究“原汁原味”的中国问题上,要拿出符合中国“水土”,满足公安院校需求的有效办法。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同样的理论种植在不同的土地上会结出不同的果实,体系构建过程中要杜绝拿来主义,要将中国化坚持到底。近十年来,中国大学的通识教育开展从表面走向深入,已逐步成为各类大学发展的共识,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着力于学生的全面素质的培养,通过建立通识课程体系、开展教学改革等多种方式,持续地推动着通识教育的实践发展。2016 年,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探索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的目标,将通识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性提高到国家意志的层面。 在“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通识教育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大学内涵发展、世界一流大学创建等方面密不可分,已然成为高等教育中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我国大学通识教育在广泛借鉴国外大学通识教育的有益经验基础上,应逐步探索出尊重现代教育规律的、具有“中国化”特色的教育模式。

1.2 公安院校通识教育体系构建应符合公安学科特点

从规范意义上讲,公安学科是以研究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的警务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各种安全现象、安全观念、维护安全的手段与方法都是按照各自发展规律不断发展的。公安学科作为研究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的警务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它的任务不仅要准确反映出安全的基本特点,还要揭示安全发展变化的规律,琢磨维护安全的各种有效方法。“双一流”、公安学科、通识教育,这三个关键词的逻辑起点是统一的,这个逻辑起点就是人才培养。无论是“双一流”政策还是公安学科和通识教育的发展与创新,其实都是在回答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怎样培养人才这个核心问题。通识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所以通识教育即是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同时更是一种教育理念。公安院校不应该仅仅是培养公安专业的专精型人才,而是应该为学生们提供既有深度又有广度的学习平台。“双一流”背景下,通识教育的发展应该与公安学科特点相结合,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与学科发展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进而使学科教育与通识教育的结合不再是泛泛而谈。

1.3 公安院校通识教育体系构建应尊重公安发展实践

公安院校通识教育体系构建的理论来源于公安工作的实践,公安院校通识教育体系构建只有在全面、充分总结中国公安工作发展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构建起来。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思维、技术、社会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今日的公安工作也远异于往日的公安工作。公安工作的方法、手段的持续更新;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不断变化;民主的稳步推进与法治中国的提出对公安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技的日新月异使犯罪手段越发智能化,这些出现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既需要公安教育来解决,也应该是公安教育发展的理论起点。当前,公安院校通识教育体系构建需要我们这些公安学者深入了解、适应公安发展实践的要求,加强对公安发展的实践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的公安发展实践经验进行系统总结和深入研究,并将这些成功经验上升到理论层面,以充实中国公安教育理论体系,这是公安教育建设与发展的要求,也是公安学学者应该担当的责任。

2 当前公安院校发展通识教育面对的困境

2.1 对立与融合:教育理念存在偏差

随着警务技术的不断更新,警种的分工也越来越细,基于公安教育要与公安实战相对接的要求,公安高等教育专业的划分越来越细致。不可否认,专业的细分对培养专业化人才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民主化与法治化的快速发展对人民公安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只有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的警务人才。但当前我国公安院校教育存在“重专业、轻通识”的教育理念,认为两者是独立的甚至于是对立的,有的人把通识教育看作是对专业教育的辅助与补充,有的人认为通识教育挤压了专业教育的时间,是可有可无的。这种过于简单地定位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关系的教育理念,未能准确认识通识教育的重要作用与核心目标,也未能清晰理解当今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融合的关系,这一理念的根源在于大学传统教育管理制度体系长期运作的结果。公安院校培养人才的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安全,这一崇高使命要求公安人才不仅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和高超的专业技能,同时还要兼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家国情怀,而通识教育是满足“双一流”建设以及现代社会对高素质公安人才的需求的根本路径。

2.2 缺失与重构:通识教育制度有待完善

公安院校通过建立与通识教育理念相适应的通识教育制度体系,才能使理念真正落地,产生积极效应。目前,部分公安院校通识教育主要是在原有传统教育制度基础上推行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整合、不求甚解的选修制度。在选修课领域往往要求学生选择不同专业的几门课程,这种松散的,类似于拼盘的选修课学习实际上可能会达到泛泛了解的效果,但由于缺乏内在的一致性,很难真正达到启发思想的根本目的。另外,围绕社会或国家发展主题设置的通识教育课程很少,不利于培养学生深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零散的、体量较小的学分管理制度。当前,许多院校通识教育课程的学分体量较小,占本科毕业总学分的很少一部分,通常一门课程的学分只有1学分或者是2学分,而专业课学分都在2学分以上。可见,在我国公安院校通识教育的课程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三是管理机制有待优化。普遍存在多头分割的组织管理体制,即通识教育管理主要由学校多个部门分别负责,各专业院系对通识教育的参与很少,有些配套教学管理制度过于陈旧,如通识课程审批管理制度、教师考核激励制度等。

2.3 明扬与暗抑:通识教育质量总体偏低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公安院校以通识教育理念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开设一定比例的通识教育课程,力图构建通识教育体系,实现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的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但在推进通识教育的过程中略显被动,使得通识教育面临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境地,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教育理念上,通识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断地被肯定,但在落实过程中又不断地被淡化,公安院校通识课程对任课教师要求较高,不仅应具备扎实的人文科学知识,也要深谙警务改革的思想精髓,以及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的能力,但实际情况并不理想;二是课程体系建设不尽合理,通识课程设置缺乏系统的顶层设计,局限于具体的扩充知识面的教育,导致教学目标不明确、课程结构不合理、教学模式和方法陈旧、考核方式较宽松以及教学质量评价不到位等问题;通识教育未能与专业教育进行有机融合,多数公安院校普遍存在“通低专高”的现象。通常将通识课程开设在较低年级,课程形式多采用选修课,而将专业课程开设在较高年级,课程形式以必修课为主,自由选修成为通识教育实践中风险最大的一种模式,因为它意味着通识教育可以被忽视[1]。此外,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政教育融入通识教育的程度和效果亟待加强。

3 公安院校通识教育体系构建的分析框架

我国“双一流”建设是国家推进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培养复合创新型一流人才是其首要任务和目标,在这一进程中,通识教育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公安院校通识教育体系构建和发展应从“双一流”建设的战略需要出发,遵循公安人才成长规律,多层次、全方位地推进整体的通识教育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造就一流的公安人才。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宏观目标—中观结构—微观行动”的分析框架,详见图1。以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系统化的,有理念、有目标、有质量的公安院校通识教育体系,为通识教育实践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

在双一流背景下,公安院校通识教育体系构建的实践是复杂的、变化的,也是立体的、动态的。公安院校通识教育体系构建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进行探寻,有利于进行整体规划。图1通识教育体系的分析框架呈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层面是宏观的目标定位,从顶层设计的视角,明确界定通识教育在公安院校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和目标,加强体系构建的整体设计;第二层面是中观的组织结构与制度模式,以宏观目标为基点,建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相关制度;第三层面是微观的行动策略与行动者行为,细化为具体行动策略,即通识教育课程教学体系建设、教学模式和方法改革、教学资源供需等方面,同时关注教师水平及行为状况是否符合现实教育要求。总之,构建“双一流”建设背景下的公安院校通识教育体系要以“双一流”建设的要求为出发点,加强顶层设计,优化中层结构,精雕微观细节。

4 优化公安院校通识教育的实践路径

4.1 以先进理念为引导,不断强化培养“一流”公安人才的目标

2018年8月,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教研〔2018〕5号),明确提出要“创新办学理念,转变发展模式,以多层次多类型一流人才培养为根本”[2]。实践未动,理论先行,公安院校应当着力推陈出新,倡导先进的通识教育理念。不同的高校通识教育实践发展并不一致,公安院校通识教育的理念首先要适应公安院校的内涵建设,通识教育理念的制定应该遵循公安院校的内涵建设;其次是要立足通识教育的目标和宗旨,“以人为本”,培养“健全的人”;三是要化解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之间的张力,改变“重专轻通”甚至“通专割裂”的传统理念,使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形成教育的合力,进而实现全方位育人。以先进的通识教育理论为引导,结合公安实践工作以及公安院校的内涵发展,进而确立公安院校通识教育根本目标定位,即培养适应社会需求和具备综合能力的“一流”的应用型公安人才。公安是国家的“刀把子”,一流的公安人才是维护社会持续稳定的重要力量,因此,通识教育应适应国家发展的大形势,深入研究并紧密结合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在此基础上,遵循高等教育中公安人才培养的规律,把握通识教育要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一流公安人才。

4.2 建立专门通识教育常设机构,加强公安院校通识教育管理的制度保障

通识教育体系和实践是一项系统的、整体的工程,涉及众多方面的工作,要全方位提升教育质量和实施效果,必须在学校层面建立专门的统筹性的日常管理机构,科学界定其事权和职能。大多数的公安院校由于其特殊性,行政色彩都较为浓重,公安的行业作风往往也体现在公安院校的工作中。不可否认,公安院校的教学管理制度并没有领先于同水平的普通高校。当前,许多一流大学通过组建专门的通识教育机构以推进通识教育改革,例如台湾高校几乎都成立了“通识教育研究中心”[3],复旦大学组建了专门的通识教育机构 “复旦学院”,全面负责通识教育。而大多数的公安院校仍将通识教育管理权分别落实到多个部门,教务处、学生处、教学院系甚至一些行政部门都成为通识教育的主管部门,多头管理的模式导致各个部门对通识教育管理理念的认识不能统一,自然而然就很难形成推动通识教育发展的合力,因此,在通识教育管理过程中极易出现管理的失位与混乱。建立专门的通识教育常设机构不仅打破了传统的多头分割的管理方式,而且能够整合多方分散的资源,将教学管理及学生管理机构、教学组织等多个部门有机统筹协调起来,有效推动通识教育实施工作深入开展。此外,专门的通识教育机构作为通识教育的日常管理机构,其重要职责之一即是制定通识教育的管理规范办法及相应的配套制度,如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制度、公安院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办法等等,使理念引领制度,将制度深嵌实践,充分彰显公安院校特色,为通识教育目标实现提供切实保障。对于目前公安院校通识教育实施的总体状况,全面推进此方面的建设工作还有一定难度,需要根据教育目标统筹各部门间关系,更需要学校和师生多方的努力与协同,确保组织和制度建设任务真正落地见效。

4.3 优化课程体系与教学形式,促进通识教育和公安专业教育的融合

通识教育的目标、结构和制度需要落实到具体实践行动上,而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是实现宏观顶层设计及中观结构设计的最基本载体和最有效的途径。公安院校的通识教育更应该强调的是通识教育的理念作用,理念正确实践才不会有偏失。多学科型大学应当以具有融通性的优势学科为基础建立有特色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公安院校作为以公安学、公安技术学为主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院校,应当紧紧围绕“双一流”背景下通识教育的目标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进行通识课程体系改革:首先,课程设置应以优势特色学科为基础,以其他相关学科为支撑,多设置融合公安学、公安技术学、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的跨学科整合性的课程,既可避免通识课程虽泛化但不深入的现象,真正满足学生的需求,又可促进通识教育与公安专业教育互相结合和渗透。其次,课程体系要保证系统性和整体性,处理好课程间的关系,形成重点鲜明、相互补充、互为支撑的通识课程体系。最后,要注重通识课程的内容建设,强化学科优势兼顾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并将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纳入课程体系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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