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使命的检视及中国情景分析
2019-02-15杨柳
杨 柳
(上海政法学院 社会管理学院,上海201701)
社会工作在国外有100年以上的历史,在国内也走过了30年,但对于核心的基础性议题仍需重新检视。在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和功能上,西方国家于20世纪早期让社工广泛参与公共事务,在童工立法、妇女就业保护、工会、消费者保护、社会保障乃至战争与和平的议题上发挥作用[1]。我国的社会工作起源于上海,最初也是服务于劳工和犹太移民等相对宏观的结构层面的议题。在2014年墨尔本国际社工大会上,再度重申了社会工作在整体社会层面的价值与意义。国际上,人们更加认同社会工作的“社会”意涵。实现个人福祉的条件和背景是公义、尊重、充权的社会。社会工作具有政治性、社会性和人文属性,如今却变成了劳拉·爱泼斯坦在《社会工作的文化》中所说的修补、控制和防御工作[2],变成了临床治疗和微观技术工作。
目前,学术界关于“社会工作使命”的研究,重点关注“去社会化”倾向的存在。如甘炳光从实务、课程、服务对象人群、方法、取向等八个方面阐述了社会目标的失落。李伟也论述了社会工作“去社会变革化”的表征及其内部和外部的因素。陈涛对不同时期的使命表述作了理论上的梳理和概括,并看到未来社会工作作为一种在世平民的普通职业,有利于谋求更多的世界和平与解放的目标。1994年,学者斯佩西和寇特妮在《失去信仰的天使》一书中,对主流社会工作专业提出批评,认为其在伦理上陷入“不忠”也“不义”的道德危局。他重提社会工作的历史根基在于和基层的被剥夺了公民资格的群体一起工作,而不是促进对中产阶层的心理治疗。从上述国内外学术界研究上看,更多的是从历史和理论层面上的探讨,对于社会工作的正义、改良、解决社会问题(特别是贫穷问题),以及在中国的现实情境中原始使命失落的内部、外部因素的分析,尚未完全展开。
本文希望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在具体的议题上进行深入研究,重新检视社会工作的三个核心使命的实现情况。具体而言,涉及探究实现社会正义、促进社会改良以及解决贫困问题等情况。分析查找问题无法解决或效果不明显的原因,社会工作在中国本土实践中的影响要素等。因为主体不同,分析问题的视野以及核心诉求会存在方向性的差异,社会工作常常感觉迎合了政府就亏欠了服务对象,社会工作能否在政府与服务对象之间兼顾彼此的核心需求等,本文将围绕上述问题展开论述。
1 回到源头:个人与社会的双重使命
社会工作的两种取向代表着双重使命、个人治疗和社会改革。玛丽·瑞奇蒙德开启了个案研究工作的先例,以慈善组织会社运动引导私人慈善与精神的提升。珍·亚当斯的社区睦邻运动开启的团体工作与社区工作是政策倡导的源头,引领社会与经济的变革。
在初始阶段,社会工作重点体现在对个人的救助,即帮助那些“最值得帮助的人”。在当时的济贫运动中,采用“个体主义”作为工作取向,认为贫穷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将贫民分为“值得帮助”和“不值得帮助”两类。个案工作的创始者玛丽·瑞奇蒙德曾说:“我知道有许多人生性懒惰,他们在没有直接强迫下是不会去做一件工作的。慈善的经费不应该无度地浪费,鼓励懒惰和道德败坏,引发犯罪与疾病。”[3]然后,通过调查技术确定“值得帮助”的贫民,帮助家庭找出自己的资源,强化个人的生产力,采用财务援助的方法进行救济。当时,慈善组织会社按照今天个案工作的方法,对贫民进行救济。她最开始简单地相信,通过耐心、坚持与忠实的友善者到贫民家进行访问,透过他们的个人影响力,就可以让那些不幸的人改善自我控制的习性。渐渐地发现,即使经过所有努力,个人的复原不见得经常会出现。家庭、个人、邻里、公民、公共慈善的力量,合作才能带来个人与其环境的改变。
相比较而言,睦邻组织运动更能凸显社会工作的使命。睦邻运动更清晰地看到多元复杂的贫穷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个人道德低下,而是如哈贝马斯所言的生活世界的殖民化。权力和资本的力量渗入人们的生活世界,因此认为贫困是社会问题而非个人问题,必须通过社会改革加以解决。在实践策略上,成立了汤恩比馆,所从事的活动和服务包括为贫民提供教育、文化及生活资讯上的服务,并积极倡导各种社会改革和社会立法。睦邻运动对贫困问题的回应值得今天的社会工作者借鉴,它充分调动了上层知识分子的力量,并且让其与贫民生活在一起,体现了真正“公民参与”的核心价值理念,并随时从不同层面对贫民的生活进行干预,同时对其精神世界积极引导。这种体验式实践,将社会改革与上层人士联结起来,使公平正义社会的构建以及民主化进程的推进成为一种可能。
在社会工作发展的源头时期,个人和社会层面的使命孰轻孰重,虽然曾出现过激烈的争论,包括玛丽·瑞奇蒙和珍·亚当斯在这一方面也曾有过矛盾,但不管怎样,社会工作的双重使命都完整地保留了下来,从来没有偏颇。
2 使命的检视:政治性、社会性和人文属性的失落
回顾西方社会工作发展史,从服务于无产阶级到今天的中产阶级,从慈善到科学,从无偿服务到营利这百年历史的发展中,最初的使命正在渐行渐远。在中国,社会工作的程序是自上而下的,是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发展起来的,采用教育先行的策略,逐步构建起社会工作制度,采用了先专业化后职业化的发展路径。这种发展路径决定了社会工作对于政府这一母体的依附性,同时也决定了专业内部使命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限制。
2.1 社会工作能否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工作的核心使命是构建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这也是由社会工作的政治性所决定的。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德性,正义意味着平等,正义优先于效率和福利原则,正义具有独立性并优先于善举。其他的学者和流派对正义有不同的理解。功利主义的正义论认为社会大多数人带来最大幸福作为衡量正义的标准,这是以结果作为尺度的目的论倾向的正义认识。罗伯特·诺齐克认为正义就意味着权利,意味着个人权利。阿拉斯戴尔·麦金太认为正义是一种德性。笔者认同罗尔斯的观点,每个人都拥有最基本的自由权,同时在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情况下,要遵循两点:一是在潜在原则一致的前提下,对社会中最弱势的人最为有利;二是在公平和平等机会条件下,职位与工作向所有人开放[4]。那么,社会工作追寻的是什么性质的正义(功利主义的,还是道义论的)?谁的正义(全体民众的,还是部分群体的)?社会工作正义的内容是什么[5]?社会正义对于社会工作意味着,无论民族、种族、身体残疾与否、年龄等等,无论是先天博彩中失利,还是在后天与环境互动中失利,都有权利享受平等的工作生活权,都应该活得有尊严。不能因为顾忌多数人的利益,而侵犯少数人的权益,否则,就陷入了功利主义所谓的正义观。不能为了追求效率,而放弃公平。要合理分配社会资源,不能因为将资源投放到某个地区可以产生最大的效益,而忽视其他地区,让每个人能够在各自的岗位上各尽所能。
在社会工作实践中也常常出现选择性服务倾向,采用效率优先的原则,选择为资源最优和利益最大的群体提供服务,实际上这是一种功利主义做法。文军曾撰文批判了这种“选择性服务”,认为它弱化了服务机构和服务产品的专业性,造成社会工作者的惯性思维,带来形式化服务的盛行[6]。这种服从于效率和效益的行动准则,是与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相悖的。事实上,以一定需求和优势为依据的“选择性服务”,虽然与专业伦理的正义相冲突,但是一种无奈的妥协,是社会工作发展中的阶段性的策略,也许具有一定的有限合理性。
2.2 社会工作是否推动社会变革
马丁·戴维斯宣称社会工作的任务是“维护”,而不是推动社会变革。主张“维护论”的人把重点放在控制上[7]。保罗·弗雷勒的观点与此相反,认为社会工作者应该对被压迫者进行赋权,同时帮助其认识自己社会身份的标签是如何形成的。的确如保罗所言,只有社会工作能够揭示各种权力关系动态时,寻求到压迫的真相,才有可能推动社会变革。社会工作是帮助人们适应环境,还是改变环境,这两种观点的争论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20世纪80年代以来高福利国家市场化改革之后,社会福利系统也开始一步一步地收缩并开展项目化运作,更加注重绩效评估,而不关注社会改良”[8]。如果仅仅强调微观技术的保守特性,并把服务的重点放在对个人或群体问题的处理上,普遍将社会问题个人化、个人问题病理化及助人过程技术化,强调个体对环境的妥协和顺应,而对更大的社会问题采取无奈的逃避策略,不仅会导致推动社会变革的使命成为一句空话和一个愿景,而且专业认受性及认可度也会大大降低。
社会工作在中国有可能会成为带有政治色彩和实用使命的国家工具。社会工作在不断地扩展其服务领域,有些甚至会超乎人们的理解和想象;同时,国家与社会分离的逻辑也可能产生冲突。例如,在中国有计划生育社工、维稳社工、城管社工。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名称,这些并不是服务方的命名,政府部门更不会这样命名,大部分还是一些社会工作者自己来命名。由此看到,目前中国的社会工作是在政府的主导和强力推动下发展起来的,主要是为国家的经济改革政策服务,并以维护社会稳定和繁荣为前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反思,中国的社会工作能否扮演社会改革先驱者的角色,在这种服务的逻辑下如何实现社会改良与进步。这种情况不仅中国存在,西方国家同样如此。
2.3 社会工作能否解决社会问题,特别是贫穷问题
社会工作的发端与工业化过程以及市场化改革产生的大量社会问题有关。但今天我们需要反思社会工作在多大程度上能解决社会问题,怎样才能解决,社工有多少资源和权力去解决这些问题。社会问题是个系统工程,背后有着复杂的成因,解决问题过程中需要若干个要素的参与,而且很多问题无法以一种清晰的、可预测、可量化的方式加以解决。仅仅依靠一个专业或者职业,无法解决现代化过程中累积下来的各领域的各种问题。不同专业以及不同职业需要跨界合作,形成联盟才能回应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社会问题。我们赞同张昱的观点,社会工作者不应该把自己定位于社会问题的解决者,而仅仅是社会福利的传递者。社会工作依靠社会福利,因为社会福利是它的主要赞助者。这样界定,社会工作的专业使命就比较容易完成。
社会工作在源头上是从反贫困问题起步的,贫困会引发诸多的问题。“贫穷会阻碍孩子的教育成就以及他们对自我的概念认知,贫困的区域也会有较多的犯罪。就成年人来说,贫穷带来了消沉、愤怒以及较低的自尊”[9]。因此,能否有效地解决贫困问题,成为社会工作百年发展历史中的重大议题。
缪尔达尔曾解释了贫困与不平等的联系,认为平等是摆脱贫困的前提条件,经济和社会不平等既是难以摆脱贫困的原因,同时也是其结果[10]。如果不能从体制上、根源上反思贫富差距悬殊的成因,不反思特权阶级常常是围绕该阶层的利益来制定公共政策,那么每一次宣称的改革,也仅仅是在利益集团内部重新分配,贫困问题很难得到解决。如果底层民众被动、麻木、愚昧,难以表达自己的心声,甚至没有发声的机会,只能是公共政策的对象而不是主体,贫困问题同样难以解决。如果社会工作者也是底层民众的一员,仅仅依靠社工的力量解决贫困,也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景。
怎样解决贫穷问题,罗尔斯提出了差别化原则,即用“不公平”的方式来对待“不公平”。人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是不公平的。我们无法消除也没有必要消除先天的不平等,但可以从制度设计上减少这种不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服务于所有人的利益,不仅仅是特权阶层,尤其是可以让底层人民受益。需要反思的是,社会工作是否有权力调动各种资源,以差别对待的方式为贫困阶层提供机会、资源和服务。“增权”视角强调为服务对象赋权,事实上,更需要对社会工作进行赋权,否则,民众、社会、国家交付的使命,很难圆满地完成。
目前,反贫困工作作为基础民生问题,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2014年开始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标志着政府、市场和社会为主体的大扶贫格局正在形成。2017年出台了《关于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从文件名称解读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反贫困中所发挥的作用,其角色定位不是主导的,而是参与、链接、联合、支持,帮助解决反贫困工作中的社会、人文、心理等方面的问题,为贫困群众提供心理疏导、能力提升、日常照料、教育培训,树立自我脱贫信心等服务。社会工作机构在贫困人口识别、扶贫措施评估、脱贫成效的考核上,能够发挥独特的功能。目前,全国社工教育协会组织会员单位,与贫困地区结对子,采用社会工作方法来回应贫困问题,进行了各种探索和实践。如民政部的“三区”计划,但是具体数据只能是解决多少个案,开展了多少小组工作和社区活动[11],对脱贫方面服务成效的评估数据并不显著。可见,社会工作在反贫困领域中正在开展助力工作,发挥其辅助作用,但成效尚未得到有效证明。
3 原初使命的搁浅:外部环境和专业内部
社会工作专业使命的社会性、政治性和人文属性的缺失,体现在目前社会工作理论界中的四个争论。即问题为本对优势为本,实证主义对解释主义,治疗技术对社会干预以及专业主义对本土经验的争论,体现在社会工作实务上的管理主义、专业主义、去专业化、性别隔离等发展倾向。产生的原因,需要从专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逻辑加以分析。在专业外部,整个社会的政治环境、社会条件、文化因素等几个方面合力,并未给专业使命的实现提供一个良好的土壤。在专业体系内部,在“证据为本”科学范式的专业发展逻辑占主导的情况下,使得本来作为道德实践、艺术实践、以人为本的专业发展脉络受到阻碍。我们以中国的实际情况作具体分析。
3.1 政治上:威权政治
威权政治,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政治背景。对于中国来说,我国的威权政治与他国不同,我国采用多党合作的民主协商制度,与一党专政有严格的区别。我们是把党的政策上升到国家的意志。总体看,我国在政治上属于具有较多民主成分的威权政治。罗尔斯早就阐述过,正义原则以立宪民主制为背景,没有现代的立宪民主制,就无法实现社会正义。只有高度的民主化,才能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是问题的根源,也是社工所追求公平正义能否实现的核心要素。
威权政治的发展背景,也决定了社会工作的路径。社会工作在中国的起源,不是来自于民间的自愿服务和慈善服务,而是制度的安排,采用了“嵌入制”的发展路径,把专业嵌入到行政体制之中。专业体制建立的目的和内容,是为政治和经济发展服务的,是为了回应市场化改革中出现各种问题而设置的。该背景作为一个根源性的环境,决定了社会工作发展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资源依赖性、低自治性,空间狭小等诸多问题。甚至有实务工作者认为,社会工作成了政府管控的工具。由此,我们看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过程中,人本的价值导向让位给了资本和权力。
3.2 社会基础上:公民社会尚未完全形成
社会工作起源于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如果一个成熟的社会空间没有逐渐壮大起来,如果“强国家弱社会”的整体格局没有得到改变,社会工作只能蜗居在一个狭小的社会空间中,没有资源和市场,也无法得到发展。公民社会是专业社会工作产生的深厚土壤和坚实基石。独立于政治权力之外的公民社会是社会工作专业生长所需要的空间,社会福利制度体系的完善,也是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制度基础和资源性要件。在中国,因为公民社会尚未完全形成,社会工作的母体不是“社会”而是“国家”,并且国家垄断了大量的社会资源。社会工作若寻求发展,就必然走一条不同于西方的道路,“亲国家”而不是“亲社会”。从这种意义上说,社会工作自主发展的空间就受到了限制,也会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
1949年,英国著名社会学家T.H.马歇尔在《公民权与社会阶级》一书中,提出公民权包括三个基本维度,即民事权 、政治权和社会权,确定了社会权是公民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权使人们获得了在家庭以外的社会支持,社会权的实现与社会服务相关,与“去商品化”程度相关。如今在中国,社会权受到严重削弱,因为社会在国家和市场的挤压下,空间小,资源少,社会力量又过于薄弱。因此,社会工作在承担社会服务、落实社会权力上,并没有发挥很好的功效。
3.3 文化上:自扫门前雪
中国人在解决问题的资源上,经历了从家族、亲属体系到单位制的转换。中国社会存在着民间和官方两个助人系统。在民间系统,人们习惯从家族体系再进一步扩大,倾向于向邻居、朋友、同学、同事求助。在官方系统,中国人在单位之外,有向政府求助的文化心理,但并没有养成向一个专业或民间组织求助的习惯。这种求助习惯是由中国社会中的差序格局(基于家庭中心主义的文化)决定的。事实上,人们有问题找社工的主动求助机制还没有养成,多数的服务是社工主动上门提供的。
在中国这种熟人社会的环境下,对于非血缘关系的帮助总会怀有很深的芥蒂。相对于西方国家而言,家庭文化或者家族文化对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化社会工作有着重要影响。社会工作必须考虑到中国特有的家族情结的巨大影响。在家族主义情结的影响下,传统中国社会的求助关系,除紧急情况下不会发生在关系网之外, 在讲究礼尚往来、互惠原则下,中国人对自己能否支付与对方的帮助相等的报酬上并不确定,所以不愿意接受陌生人帮助,以免为自己带来过大的人情负担。中国人的求助形式,是将熟人关系拟亲属化或是一般相互认识者之间的求助关系。对于大部分中国人来说,社会工作者仍然属于陌生人的角色,其所提供的帮助的动机是被猜疑的。
3.4 资源上:依赖性高,自治性不足
社会工作被誉为“一个依赖性的专业”,这种依赖性已经使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无论是教师还是实务工作者,都受到一系列的控制。这些控制既不是来自于专业人员的,即关注有资格的专业人员,从事有报酬的专业活动;也不是来自于这个专业所服务的那些“当事人”的要求,[9]46而是来自于资源的提供者。
目前,社会工作自主力量不强,资源严重依赖于政府。为保证社会组织有效地连续运转,组织为了“活命”,为了拿到项目及其经费支持,不得不从政府手中承接各种社会服务项目。因此,服务的方向、内容、目标等都有政府的意图。社会组织自身的目标以及社会工作希望达成的使命往往被忽略了,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内容仅仅围绕项目的评估指标开展服务。在这一过程中,为了提高效益和效率,严格按照管理主义的做法,甚至行政化地架构管理服务团队。在服务中,采用越来越详尽的程序、成效策略以及管理层的监督运营,这些东西实际上对专业技能是无益的。依赖政府资源为生的社会工作失去了其专业的独立性和自治性,被政府的经费所捆绑,只有听从指挥。在此过程中,社会工作专业的核心使命无法完成。国家机器对社会福利及社会工作服务的强力渗透,使社会工作处于“活命”和“使命”的两难处境之中。
“活命”与“使命”兼顾,政府认同社会工作的核心内容,并秉承实用主义、为我所用的策略,在改造该专业的核心职责,使这个专业在福柯的话语背景下,社会工作成为国家治理的规训机制[12]。该专业解决社会问题,承接由政府分化出来的职能,政府投入大量资源,采取项目委托的方式向各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也就是说,“社会工作被安排以一种本质上属于官僚式的方法加以处理,并将人类的不幸置于风险与脆弱的类别之中。”[13]从这一点看,政府对于解决社会问题的职能是高度认同的,对于社会改良以及社会正义,不是政府特别关注的议题。但如果不能构建起公平正义的社会,社会问题的根源将依然存在,社会问题也得不到根本的解决。
社会工作对政府的高度依赖性,也与民间慈善的不发达有密切关系。我国民众的慈善意识尚未真正形成,民间慈善资源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社工服务的资源严重不足。社会工作者的行动范围是以资源为导向的,而不是以需求为导向。受资源供给者意图的影响,其行动范围一直摇摆不定。有时会偏离当事人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进而影响了社会工作专业内部核心诉求的实现。
3.5 专业内部:证据为本的工作方式
福柯早就说过,社会工作从根基上讲是人文主义的,但如今人文的属性却不被关注。同时,社会工作领域也非常缺乏哲学探寻[3]2。解释性、诠释性或启发性的认识论,以及后现代取向的社会工作理论实务没有得到较好的发展。社会工作正以传统的自然科学发展目标为指引,追求科学性、证据为本的工作方式成为主流。社会工作领域中的循证实践源于循证医学,所以,社会工作的科学主义倾向得到了高度的关注和认同。社会工作主要服务于人和各种群体,人的复杂性,文化的多元性,是无法用科学数据来研究和验证的。当社会工作专注于证据为本,没有光顾到社会工作的人文性,对于人所生存的社会改造等议题不可能有太多的关切。
目前,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定位出现了偏差。社工专业性的服务往往被更多行政性的事务所淹没,社工往往承担起组织者的角色。例如,在社区矫正实务中,社工要定期向基层司法部门提供矫正人员的各种记录。社工正经受着越来越详尽的程序、目标、成效测量及管理层的监督工作,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在服务过程中正在一点点被淡化。人的需求以及服务对象的解放在各种表格和数字下被漠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被各种专业技术所强化。即便社会工作专注于微观的个人治疗技术,其在个人服务成效的持久性上也很难说是成功的。
4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检视以及中国情景分析,社会工作的使命在社会公义、社会改良以及回应社会问题上,仅仅是部分地实现了,远远没有在个人治疗等微观领域受到关注。在理念上,社会工作仍然强调个人对环境的适应和妥协,强调个体改变的重要性。社会工作的政治性,理应体现在“去社会排斥”、消除社会不公正上。但是,实践中却更多地体现在社会工作与国家的紧密联系上,社会工作为政治服务,带有维护秩序、社会管控的色彩。社会工作的社会性,理应体现在社会公义和社会改良上,具体而言应体现在对社会结构的调整和社区发展上,可是在宏观层面,社会工作却日益淡漠。社会工作的专业化是其发展的方向,但专业化在实践中有时又呈现出专业主义的倾向。在该倾向的影响下,社会工作将不再关心社会变迁和社会改革,社会工作改良意义上的使命被搁浅了[15]。
社会工作核心使命的实现,与宏观的政治形态、社会形态高度相关。从社会工作的属性上看,需要进一步确认其人文性与科学性的统一,尤其是强调其人文属性。在微观领域,服务对象的“去选择化”,摒弃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回归社会工作原始阶段对弱势群体的社会关怀。这些改变,都将有助于社会工作使命的实现。自20世纪90年代后,在理论层面上如结构视角、赋权、女性主义、建构主义、种族与多元文化视角,将问题放在文化与制度安排以及权力的体系中,从更加宏观的视野反思和回应问题显得尤为必要。目前,学者们也从理论层面上反思,强调社会理论与社会工作联接、融合和建构的重要性[16],使得社会工作最初使命的实现逐渐成为可能。从专业的社会认可角度上看,社会工作可以通过不断进行的、更高频率的社会活动与社会帮扶,使自身不断暴露于公共视野之下,培养民众对专业的认同,破除中国人对于社会工作者的行为与动机的不信任感,最终创建社会工作者可以获得受助者最大信任与支持的工作环境。在社会组织的发展上,强调机构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与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不断扩大社会空间,为社会赋权,保护社会和找回社会,让社会力量保持独立性和自主性,对原有的资源进行重新配置,才有可能实现社会工作的原始使命[17]。值得注意的是,社会性的回归与政治基础相关,只有努力创造民主、开放、包容的政治氛围,才能恢复专业的社会工作的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