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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举人婚姻关系探析

2019-02-15孙继

关键词:举子及第举人

孙继

(长江大学 文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3)

有宋一代,随着科举制度的成熟与完善,科举选官制度成为国家取士最主要的途径,正所谓:“今诚有道徳之隽,经纶之彦,不由科举,则无以进仕于朝廷。”[1](P868)科举入仕不仅成为个人的理想,也成为全家人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家庭其他成员不可避免地被卷入到科举活动中,其中尤以妻子与举人的科举事业联系最为紧密。在举人读书应举过程中,妻子扮演着怎样的角色?科举对举人夫妻关系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学界以往的研究多侧重于及第进士,对举子们婚姻状况的关注尚且不足。笔者试图通过探讨举子们的婚姻状况,呈现科举制度作为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再生产装置”对宋代社会的形塑作用。

一、科举制下举人婚姻关系的缔结

隋唐尤其晚唐时期,尽管科举制度已取代九品中正制,成为国家最主要的选官制度,但世族与庶族在婚姻上仍泾渭分明,门第在择偶过程中依然扮演着重要角色。时至宋代,随着门阀士族势力退出历史舞台以及科举制度的发展,这种婚姻观念逐渐发生了转变,时人郑樵对此有着切身的感受,他说:“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2](P868)“婚姻不问阀阅”正体现了唐宋之际婚姻观念的转变。

在宋代,科举功名逐渐取代“阀阅”,成为时人择婿的重要标准,并由此形成了“榜下择婿”的风气。[注]关于“榜下择婿”的研究,参见张邦炜:《宋代的“榜下择婿”之风》,《宋代婚姻家族史论》,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62~90页。宋人朱彧说:“本朝贵人家选壻,于科场年,择过省士人,不问阴阳吉凶及其家世,谓之‘榜下捉壻。’”[3](P147)每到唱名之日,达官显宦争相选择新及第进士作为乘龙快婿,王安石的诗句“却忆金明池上路,红裙争看绿衣郎”[4](P362),正是对这种社会现象的生动写照。据《冯文简公京传》记载:皇祐元年(1049),冯京状元及第,张尧佐倚外戚,“欲妻以女,使吏卒拥以入,其家顷之,中人以酒殽至,且示以奁具甚厚。京固辞,曰:‘老母已议王氏。’”

除“榜下择婿”外,“女嫁士人”的婚姻观念亦非常盛行。高邮军富民徐成甫,“金钱邸第甲于一乡”,将女儿嫁给同乡士子秦观,并感叹说:“子当读书,女必嫁士人。”[5](P1173~1175)宋代话本《一窟鬼癞道人除怪》中的主人公吴洪,落第后滞留京城,通过媒婆王婆,与一女子相识,这名女子说:“只要嫁个读书官人。”[6](P189)由此可见,“女嫁士人”是当时很多女子及其家庭的愿望。不仅如此,“女嫁士人”甚至成为有些家庭的家训,如南宋名臣刘克庄之家,就以“男传家学,女嫁士人”为世代恪守的家训。[7](P6013)

在“尚科举”婚姻观念的影响下,正在读书应举的举子在婚姻市场上也具有一定的地位。有些有前途的举子,甚至成为达官显宦择婿的对象,北宋文坛领袖欧阳修就是如此。天圣六年(1028),寄居随州的欧阳修两次参加科举考试,尽管才华横溢,但考运不济,未能中举。胥偃,大中祥符五年进士,官至工部郎中、翰林学士,“以文章取高第,以清节为时名臣”。他对欧阳修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大奇之”,遂“召置门下,妻以女”。[8](P921)这也是欧阳修最后能甲科及第的重要原因之一。

和欧阳修一样,邓州人谢景初16岁游学京师时,也因得到翰林学士胥偃的赏识,许妻以女。这样的情形亦见于宋代著名哲学家、理学奠基人程颢的身上。程颢从小就“异于常儿”,才“数岁,诵诗书,强记颖敏过人”,十二三时“群居庠序中,如老成人,见者无不爱重”。正因为如此,“户部侍郎彭公季长一见异之,遂许妻以女”。[9](P630)韩亿年少时,前往汝州游学,受到知州赵况的重视,“每闻公至书院,即令设猪肉”,后来又以女许嫁韩亿。[10](P122)官致尚书工部侍郎、枢密直学士的狄棐,早年“以布衣见”左司谏、知制诰路振,备受赏识,路振遂“誉公文学行治,妻以其子”[4](P923)。诸如此类的例子,不一而足。由此可见,宋代名公钜卿选择有前途的举子作为女婿,在当时非常多见。

除名公钜卿外,有些举子还会选择与地方中低层官员联姻。绍兴二十年,宜黄县举人涂四友参加地方发解试,“秋闱榜出,果中选”,“郡人杜学谕遣媒妁来,议欲妻以女,资装殊不丰,悟先梦已兆,即就其约”。[注]洪迈:《夷坚志》支乙卷2《涂文伯》,中华书局,2004年,第810页。按:“学谕”是宋代官学职事名,“掌以所授经传谕诸生”(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28之6,第3755页。)官致起居舍人、中书舍人兼给事中的黄龟年,“未第时,最贫素,自处澹如”,得解之后与某县尉“约妻以女”。[11](P35)

尚未及第的举子在娶妻时,之所以会选择官宦家庭,不仅是因为他们可以在经济上给予资助,更重要的是这些达官显宦可以利用他们在官场和社会上的影响力,帮助这些尚未及第的举子们迅速提升在文坛上的声誉,这对举人的科举事业乃至以后的仕宦生涯无疑极具助益。正是因为翰林学士胥偃积极地“称誉于诸公之间”,欧阳修才能在士林中享有声誉,后来参加国子监发解试,最终高科及第。晏殊年幼时就能写文章,滁州知州李虚己“一见奇之,许妻以女,因荐于杨大年,大年以闻,时年十三。真宗面试诗赋,疑其宿成,明日再试,文采愈美,上大奇之,即除秘书省正字”[12](P185)。可见,正是岳父李虚己积极推荐,晏殊才能以神童科举及第。

对于官员来说,他们选择尚未及第的举人做女婿,固然是赏识对方的才能,但这也是一种政治投资。这些有前途的年轻举人,在以后的科场上会大有可为,甚至有成长为一代名臣的可能。通过婚姻关系的缔结,他们之间的关系得到固化和加强,两家子弟在以后的仕途中相互支持,在一定程度上为家族的长远发展提供了保障。

像欧阳修这样获得名臣赏识,进而与之联姻的举人,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举人往往选择与普通士人家庭联姻。北宋名臣胡安国之父胡渊,“始读书为进士业时”,跟随同县仙洲翁吴先生学习六经,“翁阅其所写《论语》《尚书》终帙如一,无差舛,即妻以女”[13](P634)。高宗朝监察御史、右正言陈渊,早年“问道于将乐杨公,公怜而教之,既而许妻以女”,成为名儒杨时的女婿。[14](P421)

此外,宋代论财娶妻之风盛行。早在北宋中期,大臣丁骘在奏章《请禁绝登科进士论财娶妻奏》中指出:

臣窃闻近年进士登科娶妻论财,全乖礼义。衣冠之家随所厚薄,则遣媒妁往返,甚于乞丐,小不如意,弃而之它。市井驵会出捐千金,则贸贸而来,安以就之。名挂仕版,身被命服,不顾廉耻,自为得计,玷辱恩命,亏损名节,莫甚于此……臣欲乞下御史台严行觉察,如有似此之人,以典法从事。庶几惇厚风教,以惩曲士。[15](P649)

及第进士论财娶妻的社会风气炽盛,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朝廷不得不采取措施打压这种风气。尽管如此,“娶妻论财”之风依然盛行,即便是南宋理学大家朱熹之家也是“男女婚嫁,必择富民,以利其奁聘之多”[16](P69)。

在这种社会风气下,有些举人会选择与富人家庭联姻。据朱彧《萍洲可谈》记载:“近岁富商庸俗与厚藏者嫁女,亦于榜下捉壻,厚捉钱以饵士人,使之俯就,一壻至千余缗。”[3](P147)新及第进士尚且如此,更别说那些蹉跎场屋累年的孤贫举子了。仁宗朝宰相杜衍,越州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其父不幸早卒,其母改适河阳钱氏。十五六岁时,杜衍“诣河阳,归其母”,但继父却“不之容”,只得“往来孟、洛间,贫甚,佣书以自资”[12](P184),幸得济源县富民相里氏慧眼识珠,将女儿许配给他。关于此事,邵伯温在《邵氏闻见录》卷八中有着详细的记载:

杜祁公少时客济源,有县令者能相人,厚遇之。与县之大姓相里氏议婚不成,祁公亦别娶。久之,祁公妻死,令曰:“相里女子当作国夫人矣。”相里兄弟二人,前却祁公之议者兄也,令召其弟曰:“秀才杜君,人材足依也,当以女弟妻之。”议遂定。其兄尤之,弟曰:“杜君,令之重客。令之意其可违?”兄怅然曰:“姑从之,俾教诸儿读书耳。”祁公未成婚,赴试京师,登科。相里之兄厚资往见,公曰:“婚已定议,其敢违?某既出仕,颇忧门下无教儿读书者尔。”凡遗却之。相里之兄大惭以归。[17](P84)

杜衍与相里氏结婚后,获得妻家的资助,从此生活无虞,安心应举,终于在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进士第四名及第。[注]关于杜衍的研究,参见王德毅:《北宋名臣杜衍的义行与功业》,收入邓小南、程民生、苗书梅编:《宋史研究论文集(2012)》,河南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93~401页。

一般而言,寒士与富民之女结婚,可以获得对方家庭优厚的经济资助,这不但可以改善他们窘困的生活环境,而且对他们自身科举事业的成功也有很大帮助。杜衍就是因为相里氏的资助,才能高科及第。对于富民家庭来说,选择未及第的举子为婿,一方面可以提高个人及家族在地方社会的声誉;另一方面可以为家族子弟读书应举以及社会地位向上流动提供潜在的帮助。陈亮的同乡徐木、胡达可,未第时“贫特甚”,幸得“富比他人”的孙亶的赏识,“皆妻以女而左右之”。后来,二人“联登进士第”,乡人“莫不欢言孙君之知人”。[18](P469)通过与举人的联姻,孙亶不仅获得了“知人”的美名,孙氏家族也实现了由富而士的转型。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举人在选择配偶时,大多是基于现实利益和科举事业的考量,但恋爱的因素也不容忽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虽是宋人恪守的择偶原则,但仍有举子冲破礼法的限制,选择与妓女结婚。闽人李珏读书时,与永新县妓刘兴祖情投意合。在她的资助下,李珏顺利地参加江西漕试以及京城省试,进而蟾宫折桂。金榜题名的李珏,并未忘记她的恩情,最终二人结为连理。[19](P330)在宋代笔记小说以及话本中,类似这样的现象不乏其例,这种题材大多采用“才子佳人”的书写模式[注]关于举子恋爱的研究,参见妹尾达彦:《“才子”与“佳人”——九世纪中国新的男女认识的形成》,收入邓小南主编:《唐宋女性与社会》,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第695~722页。,反映了举人娶妓的现象。南宋名公蔡久轩说:“公举士人,娶官妓,岂不为名教罪人?岂不为士友之辱?不可、不可、大不可!”[20](P344)再三强调“不可、不可、大不可”,说明这种现象引起了正统士人的关注,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

二、妻子对丈夫科举事业的支持

宋代科举应试者成倍增长,竞争非常激烈。科举竞争的激烈化,使举人在科举上投入的时间和金钱越来越多。再者,应试之地的京城物价高昂,“京城桂玉之地,日费不赀”[21](P219),进一步增加了举子们的经济负担。对于孤寒之士而言,政府和社会虽对他们有些许资助,但家中妻子的治生收入仍是这些举子读书应举经费的主要来源。前引苏洵之妻程氏即为一例,司马光《苏主簿夫人墓志铭》云:

夫人姓程氏,眉山人,大理寺丞文应之女。生十八年归苏氏。程氏富而苏氏极贫……府君(苏洵)年二十七犹不学,一旦慨然谓夫人曰:‘吾自视今犹可学,然家待我而生,学且废生,奈何?’夫人曰:‘我欲言之久矣,恶使子为因我而学者。子茍有志,以生累我可也。’即罄出服玩鬻之以治生,不数年遂为富家。府君由是得专志于学,卒成大儒。[22](P1554~1555)

关于程氏致富的方式,苏轼曾说:“昔吾先君夫人,僦宅于眉,为纱縠行。”[23](P56)由此可见,出身官宦之家的程氏,鼓励“犹不学”的丈夫求取功名。在苏洵读书应举期间,积极治生,依靠纺织的收入为丈夫读书应举提供了宽松的经济环境。正因为如此,苏洵才能“专志于学,卒成大儒”。

官致徽州通判的王纲,早年“笃学喜客,不屑治生业,一切委夫人”。后来,王纲外出求学时,其妻努力治生,勤俭持家,“小大斩斩,皆有条理”,奋力帮助丈夫读书应举,最终王纲于元符三年(1110)中进士丙科。[24](P1014)宣州南陵官田人方懋德,“未第时,家稍贫”,其妻王氏为支持丈夫外出游学,努力治生,后来他“举于大学九寒暑”,“衣裘之奉”皆家中妻子“手纺绩以给之”[25](P502)。宗子赵士宇外出游学时,“赀用不甚给”,其妻“悉奁櫜所有以资之”,帮助丈夫顺利应举。[注]郑居中:《宋宗室朝散大夫前签书镇宁节度判官厅公事上柱国士宇妻蓬莱县君王氏墓志铭并序》,北京大学图书馆藏,http://rbdl.calis.edu.cn/aopac/controler/main。

当举人外出游学应举时,妻子的娘家也会在经济上提供帮助。前引“贫甚”的仁宗朝宰相杜衍,之所以能应举多年,最终高科及第,显然离不开妻家相里氏的资助。眉山人马服,外出游学多年,“凡不归者十四年”,其妻何氏“依其弟右赞善大夫绛之家,寥然专一室以居,日夜候其子,裁能道语言,乃教之学书,念文字”,依靠娘家的资助才能度日。[26](P795)秀才焦千之“专心学古,不习治生”,常年在外游学应举,“妻、子寄食妇家,遑遑无所之”,也是靠娘家的接济。[8](P2379)

除经济上的资助外,家中的妻子往往需要承担家务的重担,照顾家中老幼,使丈夫没有后顾之忧,可以安心应举。承奉郎朱某,早年“负笈游四方”,其妻“阖户持家,中外事皆自营综,不以烦舅姑。姑喜曰:‘自新妇入门,吾始暇佚。’于滫髓之奉。苹藻之荐,必劳其劳。姑苦风眩,遇疾动,夫人左右扶掖,不寐达旦”,家中老幼依靠妻子照顾。[7](P6295)这样的事迹亦见于东阳人王师伋之妻宗氏身上。王师伋“素倜傥,未尝问家有无,或负笈出游”,妻子宗氏“服荆练,躬井臼,以俭持家,奉姑谨,事叔妹如姑”。后来,王师伋“场屋顿挫,若怫郁”,宗氏劝慰道:“穷达命也,家有书种,奚其戚?”[7](P6286)可见,妻子不仅使丈夫应举没有后顾之忧,而且她们的鼓励也是举人孤身在外时的精神支柱。

举人读书应举时,教育子女的重担也落到妻子的肩上。苏洵读书应举时,“好读书,通古今”的妻子程氏亲自教育两个幼子。苏辙在其兄苏轼的墓志铭中追忆了这段往事:“先君宦学四方,太夫人亲授以书。”[27](P1411)司马光在《苏主簿夫人墓志铭》中也有描述:“(程氏)常戒曰:汝读书勿効曹耦,止欲以书自名而已。”[22](P1555)后来,苏洵在《祭亡妻文》感叹道:“教以学问,畏其无闻。昼夜孜孜,孰知子勤?……二子告我:母氏劳苦。今不汲汲,奈后将悔。大寒酷热,崎岖在外。亦既荐名,试于南宫。文字炜炜,叹惊群公。二子喜跃,我知母心。”[28](P429)可以说,三苏之所以能成为“唐宋八大家”,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与程氏的辛勤付出密不可分。

由此可见,当举人从事科举活动时,家中妻子在维系家庭运作的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她们不但奋力治生,对丈夫提供经济帮助,而且主动承担照顾家中老幼的重担,让宦游于外的丈夫安心应举。为此,墓志撰写者对她们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如司马光称赞程氏:“妇人柔顺足以睦其族,智能足以齐其家,斯已贤矣。况如夫人,能开发辅导成就其夫、子,使皆以文学显重于天下,非识虑高绝,能如是乎?”[22](P1555)类似的赞美在宋代女性墓志铭中相当多见,它一方面反映了士人对妇女的期许和要求,另一方面说明儒家所提倡的“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的家庭分工已成为妇女的义务和价值观念。[注]参见徐秉愉《正位于内:传统社会的妇女》,刘岱总主编《吾土与吾民国:中国文化新论》(社会篇), 台北联合报文化基金会,1993年,第141~188页。

三、科举对妻子及其夫妻关系的影响

宋代举人常年从事科举活动,对家庭产生广泛的影响,其中对家中妻子的影响尤为深远。总体而言,这种影响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妻子在家中的角色发生了转换。在中国传统伦理秩序中,女子的主要职责是操持家务,活动范围以家庭为中心,而男子则主要负责家庭之外的事物。《礼记》云:“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周易》也说:“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儒家经典所塑造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是中国古代传统女性基本的生活方式。然而,宋代举人常年在外读书应举,加之受儒家“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思想的影响,大多不治生产,如欧阳修口中的“笃行之士”焦千之秀才,为“专心学古”,而“不习治生”[8](P2379)。在这样的情形下,治生的重担便落到家中妻子身上,为维持家庭的生计,她们不得不在外奔波。前引苏洵之妻程氏,为了资助丈夫读书应举,“僦宅于眉,为纱縠行”,即为一例。可以说,举人常年读书应举,不治生产,导致妻子的社会角色发生了从“家内”向“家外”的转变。

其次,家中妻子生活困顿。读书应举并非易事,除了日常的开销外,还有一般民众所没有的消费,诚如南宋人名士欧阳守道所说:“礼部国子监学在京师,四方之士有不远数千里试焉,近且俭者旅费不下三万,不能俭者不论,远者或倍或再倍也。”[29](P604)赴京应举最低也需要三万的路费,“不能俭者不论,远者或倍或再倍也”。为筹措这笔费用,举子家庭往往是“货田庐,贷子钱”,给家庭其他成员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北宋名臣梅尧臣《闻进士贩茶》云:

山园茶盛四五月,江南窃贩如豺狼。顽凶少壮冒岭险,夜行作队如刀枪。浮浪书生亦贪利,史笥经箱为盗囊。津头吏卒虽捕获,官司直惜儒衣裳。却来城中谈孔孟,言语便欲非尧汤。三日夏雨刺昏垫,五日炎热讥旱伤。百端得钱事酒卮,屋里饿妇无糇粮。一身沟壑乃自取,将相贤科何尔当。[30](P790)

举子们冒着被抓的风险贩卖茶叶,好不容易得钱“百端”,却拿到县城吃喝,丝毫不顾家中饥肠辘辘的妻子,这正是对举人应举导致家中妻子生活困顿的生动写照。

最后,举人的夫妻关系受到冲击。为读书应举,举子常年与妻子天各一方,夫妻感情容易受到影响。宋代娼妓业兴盛,如北宋举子应试之地的京城开封,“花阵酒地,香山药海,别有幽坊小巷,燕馆歌楼,举之万数,不欲繁碎”[31](P452),“小甜水巷,巷内南食店甚盛,妓馆亦多”[31](P301),“出朱雀门东壁亦人家,东去大街麦楷巷、状元楼,余皆妓馆,至保康门街”[31](P99)。在这种环境下,背井离乡,孤身在外的举子极易沉迷其中,即便是已婚的举子也会频繁出入妓馆。如“有室家”的襄阳举人杨孜,“始来京师应举”,仍“与一倡妇往还,情甚密,倡尽所有以资之,共处踰岁。既登第,贫无以为谢,遂绐以为妻”[32](P938)。举人频繁的押妓活动,势必给夫妻关系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不仅如此,有些举人为了攀附权贵,谋求更好的发展前途,甚至隐瞒婚史,另娶妻室。淮南望族子弟满少卿,先娶豪家之女焦氏,进士及第后在厚利的引诱下,抛弃发妻,另娶朱氏。[33](P1649~1651)南宋戏曲《赵贞女》《王魁》《张协状元》中所描绘的“负心汉”蔡伯喈、王魁、张协等人的形象,虽属于文学作品,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举人进士及第后,抛弃糟糠之妻,另娶妻室的社会现实。由此可见,丈夫从事科举活动,对夫妻关系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凸显了举人婚姻关系的脆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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