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太子河流域防洪工程建设影响因素分析
2019-02-15孙明杰
孙明杰
(辽宁省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辽宁 本溪 117000)
城市水源地是城市生产、生活用水的取水点,为了保证水源地水质水量达标,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建设项目,必须充分考虑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程建设过程伴随着水质污染及环境破坏的风险,短暂瞬时的污染也将直接影响水质,甚至引起大规模停水,后果严重。本文对太子河(本溪城市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产生的影响因素展开分析。
1 工程概况
太子河(本溪城市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工程上起三家子公路桥上游山脚,下至三家子公路桥,工程新建护岸长1.67 km。该工程位于本溪市老官砬子水源地上游500 m处,属于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工程建设内容相对简单,但工程地理位置特殊,如工程建设期间环保措施不当,将直接影响全市供水安全。根据工程性质和周围环境特征,施工期重点是保障水源地的水质,绝不允许发生水污染事件,同时还要维护工程周边村庄的环境空气及生态环境。
2 防洪工程建设影响因素分析
2.1 废水
工程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现场衣食住行等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染物为COD(化学需氧量)和SS(悬浮在水中的固体物质),机械设备保养、维修和清洗产生的含有油渍的污水;施工机械沿着河道施工时,扰动水体产生的废水,污染物为固体悬浮物。太子河防洪治理工程施工高峰期预计有60人,参照同类型项目指标,用水定额按2 L/(人·d)计算,其污水排放系数参照相关标准取为0.8,则本工程施工期排放生活污水量为0.10 m3/d;根据现场试验统计,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清洗后废水中油类浓度为10 mg/L~15 mg/L,机械施工时局部水域的悬浮物浓度在80 mg/L~160 mg/L之间[1]。
2.2 废气
太子河(本溪城市段)防洪治理工程为防洪护岸工程,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较多,因此施工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燃油废气。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填筑及车辆运输,燃油废气主要来自施工车辆和施工设备运行。
2.3 固体废物
本工程主要固体废弃物来源于多余的土石方,即开挖量大于回填量的土石方,其次来源于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垃圾。本工程设计土石方开挖量为2.9万m3,土石方回填量为2.8万m3,多余0.1万m3;工程施工期人数约60人,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量按0.5 kg计算,则每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3 t/d。
2.4 生态环境
太子河(本溪城市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对河道生态方面的影响,如对原有河道植被破坏严重,可能会引起水土流失。
2.5 噪声
施工主要机械设备包括挖掘机、推土机、自卸汽车和振动压路机,所以噪声主要来源于以上机械设备。通过类比其他相似的工程得知,距离上述机械设备5 m时,其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强度一般在80 dB(A)~95 dB(A),当距离达到50 m时,噪声强度可下降到 64 dB(A)~70 dB(A)。
3 防洪工程环境保护对策
3.1 控制废水排放
工程位于水源地上游仅500 m,施工废水极易由地表及河道流入水源地内。废水一旦流入河道,经地表进入水厂,将直接影响全市生产、生活供水,甚至造成停水,应采取适当措施进行防护。
施工期工地不允许设置食堂,工地内不设锅炉和茶炉等设施,生活污水不得排放,禁止对水源保护区造成任何水环境影响。任何施工废料及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垃圾不得倾倒或抛入河道,也不得堆放在河边,防止因风力作用将废物吹入河道,进而污染水质。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与车辆,不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车辆和设备清洗,定期到指定地点进行保养与维修,避免发生油类物质的跑、冒、滴、漏的问题[2]。
严禁任何机械油料等进入水体,废弃机械设备及油料进行定点回收,遗漏在土壤中的机械油料和废油必须连同污染的土壤一并清除,防止油污随降雨进入河道,进而进入水源地。禁止在丰水期进行施工,施工期尽量安排在枯水期,这样可以尽可能多的进行干地施工。
必须在水下进行施工的应采用围堰法,将施工点下游100 m范围外悬浮物浓度控制在50 mg/L范围内;将开挖的泥沙运至陆上处置,禁止将泥渣排入河流中,以减小对水体的扰动,降低悬浮物超标的可能性。
3.2 加强废气处理
本工程距离水源地较近,施工废气易与地表水结合,并且恰好本溪市水源地的取水方式为地表取水,应对水源地进行保护。
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等作业时,采取洒水措施,同时要求施工区内运输车辆的速度不得大于10 km/h,其他区域不得大于30 km/h。工程现场堆放的用于回填的土方如遇大风天气极易产生扬尘,因此采取覆盖防尘布及定期洒水的措施降低扬尘。
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土石方运输车辆必须进行密封,同时严格控制运输车辆的装料高度,严禁土方运输过程中到处洒落。加强设备维护和车辆管理,减少尾气的排放。每日开工前安排好挖掘机与自卸汽车匹配的问题,防止设备闲置,提高机械设备利用率,以达到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的目的[3]。
3.3 封闭固体废物
在设计时本着土方平衡调配的原则,处理好开挖与回填的关系,尽量减少废弃土石方量,回填不完的废弃土石方运到市政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及时清运。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垃圾箱内,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禁止将生活垃圾排入水体。
3.4 建设绿化工程
工程在立项及可研阶段就高度重视环保问题,提出生态防护的理念,工程设计放弃固有的混凝土防护形式,采用生态型的绿滨垫护坡和固滨笼护脚型式。绿滨垫护坡和固滨笼护脚施工比较方便,施工速度比较快,技术难度比较低,但实用性很强,整体性和柔韧性比较好,同时维护和管理也比较方便。绿滨垫护坡和固滨笼护脚可以保持河道生态平衡,植物可以在其中自然长出,利于保护土质、美化环境。
3.5 降噪
本工程距离市区较远,在路线上仅有个别位置处于居民区敏感点附近,因此在敏感区域施工时只要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的噪声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可。
4 结语
工程地理位置特殊,施工期如发生水污染事件,将直接影响本溪市全市人民生产、生活用水,为保证工程建设期间环境保护措施能够得到有效落实,本工程设置了专业的环境监理。环境监理可以通过日常巡查、下发环境监理告知单等方式,监督、检查和评估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指正施工单位违反环境保护的行为,同时通过记录环境监理日记,将环境监理情况以监理报告(月报、季报)的形式反馈给施工方、业主及环保主管部门。
太子河(本溪城市段)防洪治理工程地处一级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由于工程地理位置特殊,施工期如发生水污染事件,直接影响本溪市全市人民生产、生活用水,为保证工程建设期间环境保护措施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工程通过采取以上环保措施最终实现了防洪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目的。